第13章 面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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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动得没几步,他的目光突然停在一个人身上,一个女孩儿,很面熟。
  但在大约三秒钟的时间,他想起了那个女女孩儿,就是自己回到海城来的那天,在出车站的地方,开车差点撞了自己的“富二代”女孩儿,娇蛮任性的那个女孩儿。
  她将自己的宝马车停靠好,然后就往新世纪的商场里走去,她不经意的一眼也看到了站在那里的李登云,在些许的意外之后,却给了他一个极为蔑视的表情。
  李登云看到她嘴角上扬时的那抹冷笑,应该还从鼻孔里轻轻的哼了声音。
  然后,她当没有看见他一样的转过头往新世纪商场里走去。
  李登云本来还想问下那个被撞了的妇女什么情况,但看她那厌恶藐视自己的神情,而且也没有打招呼就走了,于是到嘴边的话又硬咽了下去。
  而当他也准备转身去继续自己的下一站时,目光将要从那个女孩儿身上离开的瞬间,他看到了意外。
  有两个戴着墨镜的男子,用很大步的行走靠近向那女孩儿。
  从男子的专注,以及行走匆忙的气势上,他觉得可能会对那女孩儿有什么图谋。
  这个想法才开始,果然,两名男子靠近到女孩儿之后,不由分说就从两侧架住女孩儿的手臂,同时还用手紧紧的捂住她的嘴,然后野蛮的拖走。
  从两人动作的麻利,以及捂嘴这样老到的经验上看,他们不是一般的歹徒,起码训练有素,而对于这个女孩儿的挟持,应该是有预谋。
  他站在那里,脑子向齿轮般飞速的转动,自己要不要出手?
  不出手的理由有很多,这是个世态炎凉的社会,做好人难有好报,弄不好还自己吃亏,以前他的一腔正义,早被现实粉碎得面目全非了;其次,这个有钱人家的女孩儿,态度极为恶劣,她应该受到某些来自生活的教训,说不准这两个男子就是她态度不好被她得罪了,所以报复。
  转念间,女孩儿已经被拖到一辆比较破旧的商务车那里,里面有人帮着打开了车门。
  四处熙熙攘攘的人群,只是旁观者,没有一个人站出来阻止,包括“新世纪”的保安,是的,曾经有一家银行被抢,歹徒说了一句话:钱是国家的,命是自己的。于是都没有反抗。
  这个社会,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都学会为自身利益考虑。
  “住手!”
  一声雷鸣般的大吼,惊动了所有人。
  他终于还是在那一瞬间决定了出手,吼出声时,人如离弦之箭冲向那辆商务车。
  但罪犯却并非只有绑架女孩儿的两名和车子上的,还有好几个散开在人群里作为接应,一见半路杀出“程咬金”,立马就有人挺着匕首半路拦截。
  所幸他是经过了超级特种训练的人,对于任何突发情况能相当快的知觉和反应。
  对方出手心狠手辣,锋利的匕首直接刺向腹部,被刺中的话,命就难保了,那时候,他更加确定了这些罪犯不是一般的罪犯,不但训练有素,应该属于一个强大的组织。
  但难不到他,他边奔跑,边出手挡开了对方的手。
  对于前面的拦截,也不做过多纠缠,只当作训练时的障碍物一样,敏捷的绕开就好,很快就冲到了商务车那里。
  女孩儿已经被他们拖上了车,车门正要被关上,他一伸手将车门抓住,并且用力推开。
  他却迅速的窜上车子,人还没站得稳,一柄枪已经抵到他的头上,但他却一伸手,将那只枪给抓住,按到了车座上。
  对方用另外一只手摆拳击向他的头部,但他的手更快,一下子就掐上了对方的喉咙,一用力,对方手里的枪便掉了。
  但因为车的空间很小,连搏斗都几乎是弯着腰。
  当他拉着女孩儿下车的时候,外面的人正好冲到,挺着匕首刺出。
  匕首很毒,径直刺向他的喉咙。
  他侧身,抬腿,一脚蹬到对方的裆部,但却听得女孩儿的一声尖叫,他匆忙回头,女孩儿被另外一名杀手抓住,继续的往车上拖去。
  他没多想,折身扑向那名杀手。
  但那名杀手却将女孩儿用力的推撞向他。
  他别无选择,只有将女孩儿给接住,只要他一旦退让,女孩儿一定会重重摔倒,摔伤。那名杀手将她推出的力度太大,像东西一样飞出。
  那么杀手的力量确实大,他本打算用双手接住,但那股重力的惯性竟然让他接不住,女孩儿整个人继续的撞向他的怀里,结果被他紧紧的给抱住,脚下被惯性冲击,站立不稳,后退了三步。
  而那名杀手却在推出女孩儿之后,挺着匕首跟进,他的目的就是借女孩儿干扰对手,给自己制造更好的机会。
  与此同时,另外几名杀手也呈包围之势配合着他的进攻。
  李登云抱着那名女孩儿还不能松开,一旦松开,一定是她被匕首伤到,因为对方的攻击目标本来是他,她只要有任何的移动,都可能变成恰好的攻击目标。
  于是,他抱着女孩儿赶忙往一边退,退的同时用腿逼退那个位置的杀手。
  本来双拳敌众手,就处于劣势,何况还有个累赘,他还是在格挡一杀手攻击时应付不及的被一匕首刺到小手臂上。
  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愤怒了,也许是觉得自己再不主动的倾尽全力,会死得很难看。
  他一眼瞄准了一名杀手,突然松开了女孩儿,人若离弦之箭,腾身而起,一脚踹向那名杀手的胸部。
  那名杀手急退,他人落下,却就势一肘,击中他的胸膛。
  那名杀手轰然栽倒。
  他想控制住那么杀手的时候,另外的杀手又围了过来,他开始冷静应付,寻找下一个要击倒的目标。
  但那名被他击倒的杀手被一个同伙扶上车,同时响起一声口号,几名围攻他的杀手,全部防备着他的撤回商务车。
  他没有追,看着商务车一溜烟的远去。
  然后回过头,看见自己的小手臂,已经被鲜血染红了衣裳。
  女孩儿一改以前的傲慢,对他的藐视,带着感激与关切的说:“伤得重吧,我送你去医院吧。”
  他淡漠的看了眼她说:“这点伤没什么要紧。”
  她说:“可是流好多血,走吧,我车在那里,送你去。”
  他却突然问:“你认识那些人吗?为什么绑架你?”
  她摇头:“我根本不认识他们。”
  他有些不信:“你确定不是因为你在外面飞扬跋扈结下的仇家?”
  她有些不大高兴:“谁说我飞扬跋扈了?”
  他只是讽刺的一笑,说了句:“有没有你自己知道,好自为之吧!”
  说完,转身就走。
  但她却在背后说:“你叫什么名字,电话号码多少,我会报答你!”
  他回过头:“心领了,我不是想报答才帮你,也不是因为你值得帮,仅仅是因为我有个习惯,不希望在我眼前有罪恶发生。”
  她却再像以前一样不屑的哼了声:“装高尚。”
  他没有与她争辩,转身走了,他得去找地方把伤口处理,虽然常常接受特种训练的他,受伤不过家常便饭,这也只是点小伤,但还是需要处理。
  而她站在那里,心里本来对他的感激,因为他的抵触而觉得他真的可恨,不识抬举,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但其实不是他的脾气差,仅仅是因为他确实对她没有好感,甚至有那么些鄙视,仗着自己家里有点钱,而目空一切,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但是,有些东西因为命中注定,在你生命中发生的时候,会意外得自己都不敢相信,两个互相厌恶的人,最后会爱到死去活来。
  她现在对他的厌恶仅仅浮于表面,因为他对自己的抵触,或者不尊重。
  但事实上,内心里,她对他的感觉,或者说感情,早不是第一次相见那样,因为这一次,产生了悄然的变化。
  她觉得自己的心里有一块坚冰,在不可阻挡的融化。
  虽然因为家庭的原因,她高傲,任性,但确确实实,她心里喜欢的男人,就是他这样的,出众,特别,一个铁骨铮铮的硬汉子,像电影里的英雄,冷酷,潇洒,大气。
  她看惯了那些不学无术的登徒浪子,像苍蝇一样的围着她转,说着令人作呕的表白,让她觉得特别的反胃,厌烦。而现实,却在不断的制造这些人,她以为,英雄只是电视或小说的产物,根本不会出现在生活里。
  而他,却像一股飓风,一股甘泉。
  她回想起那个被他拥抱在怀里的片段,仔细回味,他的怀抱好宽阔,结实,温暖,那种安全感,能诠释一个女人渴望的幸福。那种感觉,不可言喻,只可体会,惊险,刺激,让人的心跳加速,像在梦中的感觉。
  这种感觉,没让人回味,让人怀念,让人希冀。
  她站在那里想,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自己与他还有可能再相遇吗?而令人气愤的是,他竟然不说自己的名字,不留自己的电话号码,茫茫人海,要想遇到一个人,也许只能靠缘分了。
  她回到家里,说了自己差点被绑架的事情。
  全家人都爆炸起来,她差点被人绑架,那还得了!她是谁?父亲赵明光是海城首富,哥哥赵荆轲是黑道枭雄,外号“刺客”,“牛人联盟”的老大。
  一家人都仔细的听他讲完了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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