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英雄”永受我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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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万物,各有所爱。在我喜欢的许多人和物中,我对“英雄”有着特殊的爱。它与我相亲相伴二十年。在我得意的时候,在我失意的时候,它从未离开过我。对于我的苦恼,对于我的欢乐,它了解得清清楚楚。对于我的美好,对于我的丑陋,它知道得明明白白。我与它也曾出现过感情危机,那均是受了外界的影响。
  一次,有人送我两瓶“龙凤酱油”,下班离开机关,将“龙凤”插在夹克衫左右口袋里,跨上自行车悠悠回家。待锁了车,将“龙凤”从口袋里抽出时,“英雄”跌落到水泥地面躯干摔成重伤。我懊悔不迭,不该受这份“贿赂”。我用透明胶缠了再用,不行,墨水不时洒在稿纸上,留下团团乌云,且弄得我满手脏兮兮。同事见了,劝我换支“派克”,又气魄,又洒脱。我不忍。有朋友干脆送我一支时髦的“老板”。奇怪,我使用起来文思枯竭,呆若木鸡。那些天“英雄”负伤不能上战场,新的“老板”我又不喜欢,真是吃不好,睡不香。我踏着自行车,几乎走遍长沙城所有修理店,一处处满怀希望去,一处处带着失望归。我没有灰心。我一定要医治好“英雄”的创伤,让它重返战场。皇天不负苦心人。我终于在长沙五一文化用品商店配到了一支相同的笔杆。“英雄”又恢复了青春与活力,与我一同跨上战马,驰骋疆场,捭阖厮杀。
  又一次,我在某派出所听汇报,正听得认真,记得仔细,中间上来香蕉、苹果、梨,谈的和记的都暂停,我放下本子和“英雄”,握了一只香蕉,上水果的小姐转身,裙子扫落了我的本子和“英雄”,我赶紧抓起,笔尖被大理石碰成了鱼钩状。我表面平静如水,内心却埋怨自己。上次“英雄”受损,是因我贪财,这次“英雄”受损,是因我贪吃。由此我得出教训:要想保护好自己喜爱的东西,避免自寻痛苦和烦恼,就不能有贪图他物的欲望。想得到分外的东西,分内的便不知不觉间失去。上帝不会将月亮和太阳同时赐予你。
  回家,我用钳子细细修复了笔尖,那一段时间,它自然没有以往那样流利,顺畅,但由于它是我所热爱的,且又是我“贪吃”的原因导致它伤痕累累,我不但不嫌弃,不责难,还坚信:经过一段日子的磨炼,它一定会恢复如常,甚至超越以往。果然,它渐渐变得流利、顺畅,还比过去更有灵性。当我表达内心真正所爱和所恨时,它一泻千里,不可遏止。当我做官样文章,说假话、汇假报时,它就板起面孔,不听指挥。尤其当我欲中伤、诬陷、诽谤他人时,它就干脆罢工不干。任我怎么求情,笔尖总是不吐一丝一滴。我更加深爱它。尽管这年代讲究新鲜、倡导新鲜,许许多多的人在追求新鲜,寻觅新鲜,以新鲜为荣,以新鲜为乐。我不反对新鲜。我更不嫉妒新鲜。我以为经过长时间考验的旧物,实践证明又是自己所喜爱,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那就该好好地珍惜,好好地保护。因此,“英雄”永受我爱,“英雄”永受我敬。
  以前,由于我贪由于我馋,致使“英雄”连续受损。我总结了这些教训,悟出了如此道理,我将不再贪,不再馋。这样,心爱的东西不会失去,我也不会有任何痛苦和烦恼。
  我这“英雄”,是二十年前我与妻子相恋时,妻子送给我的上海钢笔厂生产的一支英雄牌铱金笔。
  1994年10月28日于宁乡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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