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一章
人总是有轻贱的特性,欺软怕硬,人人都如此,若不想成为弱者,就要坚硬起来,把所有的刺都对向欺负你的人,把他们扎到体无完肤,他们自然会害怕,会远离,会对你又怕又恨,但是他们恨你又有什么关系,不相关的人,他再怎么看你,都是可以不用在意的。
以前的时候,她常不太在乎生死,人固有一死,她一直都不太在意,但自从她醒过来,听到父亲去世的这个消息,不敢置信的同时,更多的是对命运的惧怕,生命真的是太卑微的东西,死神勾勾手指,谁都不能幸免。
她曾经多么渴望如同一只雄鹰一样天空广阔任她飞翔,可是她忽略了,雄鹰飞翔的时候,总是要忍受高空的孤寂,她一个人这么孤单,失去亲人的感受是这么的难过,她现在才意识到她以前追求的那些东西是多么的荒唐可笑。
她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风生水起嘻嘻哈哈什么都可以不在意的小姑娘了,她被人捧在手心这么多年,总是要有些不一样的路要走。
她不喜欢总被人保护着,迟早有一天,她会独立的飞到天空中去。
乔朱到实常山的时候,陆行谌正在暗室里练功。
外人并不知道,实常山有一本经书,因它是天下至阴至邪之物,所以祖师爷一辈一辈的告诫,一定要守好这本经书,但是万万不可窥视这本经书,经书中的内容让人沉沦,一旦谁经不住诱惑看了,就会从此万劫不复,被经书控制。
曾经他对经书并没有什么想法,师父也不止一次的嘱咐过,不可妄动经书,不论实常山发生什么事,这本经书都不可以拿出来,必要之时可以毁了经书,他一开始也对经书敬而远之,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不是周止的对手,更不是宁清月的对手。
凭什么,这对他不公平,
本来不该是这样的,明明是他先认识的周宁,他们从小就是好朋友,明明宁清月只是一个半路蹦出来的无关紧要的人,为什么,最后他竟然成了他最大的绊脚石。
由始至终,就不应该有人代替他出现在周宁身边。
记得她从踏云山庄逃出来的那日,他在去陆河的路上,那是他们自从武林大会之后第一次见面,她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红色的衣衫在风中飞舞,她看起来很着急,脸上蓄满了汗珠,她的没个表情,都清晰的映进他的眼里,他没有忍住,张口喊出了她的名字。
“周姑娘。”
她一开始没有听到,他放大声音,又叫了一遍,她才听见,回头找他的身影。
“陆行谌?”她狐疑的回过头看着他。
看来她还记得他。
他牵着马,走到她面前,唇角微微勾起,对她和煦的笑了笑。
“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刚从踏云山庄出来,正要回周家。”
踏云山庄,那是个让人怕让人远离的地方,她却这样轻描淡写的说了出来。
可见,她对踏云山庄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种陌生的感觉。
踏云山庄,真是个让人生气的地方,他不喜欢那个地方,从一开始就不喜欢。
那个时候,陆行谌就告诉自己,宁清月,迟早要为这一切付出代价的。
“你一个姑娘家,在路上不安全,我把你送回周家吧,比较稳妥些。”
“不必了,你出来必定有任务的,我自己骑马回家很快的,你还是去做你的事,不麻烦你了。”周宁婉拒了陆行谌的好意,“我先走了。”
说着,周宁一挥马鞭,枣红色的骏马在风中嘶鸣,即刻消失在了风中。
陆行谌牵着马,站在原地,夕阳西下,红彤彤的天色,他的眉头皱了皱,神情淡漠,
可惜,她没有回头看他。
他本来想说的是,他不知道宁清月做了什么,但他只想在这短暂的片刻陪伴她,
可是她拒绝了。
她拒绝了他的帮助,把他的一颗真心也格拒于千里之外。
陆行谌抿了抿唇,牵了马,在夜风中离开了本该回到实常山的那条康庄大道。
从一开始,他就知道,周宁的心从来都不属于他,她大概从他离开的那一日,就忘记了那个沉默的男孩子长什么样子,心里想什么事,她大概一概都记不清了。
可他呢,他记了这么多年,最后换回来的只是她一句拒绝?
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呢?
他陆行谌从小就做最优秀的人上人,在师父门下,他是最优秀的弟子,是实常山的大师兄,是万众瞩目的角色,他去参加武林大会之时,连师父都说他极有可能继任下一任武林盟主,谁知道遇上了个周止,半路还杀出来一个宁清月,让他挫败不堪,他怎么能甘心?
抢走了他的武林盟主之位,又夺走了他心爱的周宁,这种奇耻大辱,让他怎么释怀。
当时他不知道周宁是从踏云山庄逃出来的,他也并不知道周宁那时和宁清月的关系已然接近破裂,他能感觉到的,只是他们之间浓烈的爱意。
思及此,陆行谌感觉自己胸中有一股真气涌动,从喉咙里直直的冲出来,他喉咙一甜,一口鲜血吐了出来。
练功最忌讳心有所想,有所恨,他心中所思所想,无一不是杀了宁清月,抢回周宁,从此以后脚踏江湖,天下都是他的。
“你这样练功,何时才能打败宁清月?”乔朱站在门口讽刺道,“何况你这么练下去,迟早要走火入魔,到时候别说打败宁清月,你自己能不能活下去都是个问题。”
“你怎么来了?”陆行谌不耐道,伸手擦了嘴角的血,“我怎么练功,与你无关。”
“与我无关?”乔朱嗤笑,“前几日我们刚定下了约定,要共同打垮踏云山庄,你忘了么?”
“你和踏云山庄究竟有什么仇,能让你倒戈相向,和我在同一战线?”
“这你不必管,你只要按我说的,练好你自己的武功就好。”
陆行谌低头看了看腿上躺着的那本让人心驰神往又无比惧怕的经书,抿了抿唇。
“这个给你,情非得已的时候吃一颗,有助于你功力大进,”乔朱扔给陆行谌一个小瓷瓶,“顺便告诉你一句,周宁现在在踏云山庄,她失忆了,变成了一个不能走路的废人。”
以前的时候,她常不太在乎生死,人固有一死,她一直都不太在意,但自从她醒过来,听到父亲去世的这个消息,不敢置信的同时,更多的是对命运的惧怕,生命真的是太卑微的东西,死神勾勾手指,谁都不能幸免。
她曾经多么渴望如同一只雄鹰一样天空广阔任她飞翔,可是她忽略了,雄鹰飞翔的时候,总是要忍受高空的孤寂,她一个人这么孤单,失去亲人的感受是这么的难过,她现在才意识到她以前追求的那些东西是多么的荒唐可笑。
她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风生水起嘻嘻哈哈什么都可以不在意的小姑娘了,她被人捧在手心这么多年,总是要有些不一样的路要走。
她不喜欢总被人保护着,迟早有一天,她会独立的飞到天空中去。
乔朱到实常山的时候,陆行谌正在暗室里练功。
外人并不知道,实常山有一本经书,因它是天下至阴至邪之物,所以祖师爷一辈一辈的告诫,一定要守好这本经书,但是万万不可窥视这本经书,经书中的内容让人沉沦,一旦谁经不住诱惑看了,就会从此万劫不复,被经书控制。
曾经他对经书并没有什么想法,师父也不止一次的嘱咐过,不可妄动经书,不论实常山发生什么事,这本经书都不可以拿出来,必要之时可以毁了经书,他一开始也对经书敬而远之,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不是周止的对手,更不是宁清月的对手。
凭什么,这对他不公平,
本来不该是这样的,明明是他先认识的周宁,他们从小就是好朋友,明明宁清月只是一个半路蹦出来的无关紧要的人,为什么,最后他竟然成了他最大的绊脚石。
由始至终,就不应该有人代替他出现在周宁身边。
记得她从踏云山庄逃出来的那日,他在去陆河的路上,那是他们自从武林大会之后第一次见面,她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红色的衣衫在风中飞舞,她看起来很着急,脸上蓄满了汗珠,她的没个表情,都清晰的映进他的眼里,他没有忍住,张口喊出了她的名字。
“周姑娘。”
她一开始没有听到,他放大声音,又叫了一遍,她才听见,回头找他的身影。
“陆行谌?”她狐疑的回过头看着他。
看来她还记得他。
他牵着马,走到她面前,唇角微微勾起,对她和煦的笑了笑。
“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刚从踏云山庄出来,正要回周家。”
踏云山庄,那是个让人怕让人远离的地方,她却这样轻描淡写的说了出来。
可见,她对踏云山庄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种陌生的感觉。
踏云山庄,真是个让人生气的地方,他不喜欢那个地方,从一开始就不喜欢。
那个时候,陆行谌就告诉自己,宁清月,迟早要为这一切付出代价的。
“你一个姑娘家,在路上不安全,我把你送回周家吧,比较稳妥些。”
“不必了,你出来必定有任务的,我自己骑马回家很快的,你还是去做你的事,不麻烦你了。”周宁婉拒了陆行谌的好意,“我先走了。”
说着,周宁一挥马鞭,枣红色的骏马在风中嘶鸣,即刻消失在了风中。
陆行谌牵着马,站在原地,夕阳西下,红彤彤的天色,他的眉头皱了皱,神情淡漠,
可惜,她没有回头看他。
他本来想说的是,他不知道宁清月做了什么,但他只想在这短暂的片刻陪伴她,
可是她拒绝了。
她拒绝了他的帮助,把他的一颗真心也格拒于千里之外。
陆行谌抿了抿唇,牵了马,在夜风中离开了本该回到实常山的那条康庄大道。
从一开始,他就知道,周宁的心从来都不属于他,她大概从他离开的那一日,就忘记了那个沉默的男孩子长什么样子,心里想什么事,她大概一概都记不清了。
可他呢,他记了这么多年,最后换回来的只是她一句拒绝?
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呢?
他陆行谌从小就做最优秀的人上人,在师父门下,他是最优秀的弟子,是实常山的大师兄,是万众瞩目的角色,他去参加武林大会之时,连师父都说他极有可能继任下一任武林盟主,谁知道遇上了个周止,半路还杀出来一个宁清月,让他挫败不堪,他怎么能甘心?
抢走了他的武林盟主之位,又夺走了他心爱的周宁,这种奇耻大辱,让他怎么释怀。
当时他不知道周宁是从踏云山庄逃出来的,他也并不知道周宁那时和宁清月的关系已然接近破裂,他能感觉到的,只是他们之间浓烈的爱意。
思及此,陆行谌感觉自己胸中有一股真气涌动,从喉咙里直直的冲出来,他喉咙一甜,一口鲜血吐了出来。
练功最忌讳心有所想,有所恨,他心中所思所想,无一不是杀了宁清月,抢回周宁,从此以后脚踏江湖,天下都是他的。
“你这样练功,何时才能打败宁清月?”乔朱站在门口讽刺道,“何况你这么练下去,迟早要走火入魔,到时候别说打败宁清月,你自己能不能活下去都是个问题。”
“你怎么来了?”陆行谌不耐道,伸手擦了嘴角的血,“我怎么练功,与你无关。”
“与我无关?”乔朱嗤笑,“前几日我们刚定下了约定,要共同打垮踏云山庄,你忘了么?”
“你和踏云山庄究竟有什么仇,能让你倒戈相向,和我在同一战线?”
“这你不必管,你只要按我说的,练好你自己的武功就好。”
陆行谌低头看了看腿上躺着的那本让人心驰神往又无比惧怕的经书,抿了抿唇。
“这个给你,情非得已的时候吃一颗,有助于你功力大进,”乔朱扔给陆行谌一个小瓷瓶,“顺便告诉你一句,周宁现在在踏云山庄,她失忆了,变成了一个不能走路的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