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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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河,现在要直接回家吗?”maggie问。
  路星河点了点头,“回去吧。”
  “那要吃点什么,我让人准备。”
  “不了。”路星河冲她举了举手里的面包:“我已经饱了。”
  这么小的面包,maggie吃饱的时候都能塞得下。但她没有说话,因为知道路星河的个性,他不要的东西哪怕旁人再怎么强塞,他也仍然不会要。
  车一直开到小区的地库,自从林有匪走后,路星河便从棠城滨江搬了出来,他现在住的是当年刚走红时按揭买的一套公寓。那个时候他才刚和林有匪同居没多久,拿房时,还扬着电梯卡,大放豪言壮语:“先凑合住,等我以后更红点儿,再给你买套更大的。”
  林有匪站在玄关门口,笑眯眯地夸他:“没想到我的星河这么有本事啊?”
  “那是!你自己心里知道就行了啊!别太张扬,像我这么好的男朋友你可得看牢!要是被人家眼馋给抢了,你哭都没地儿哭去!”
  林有匪伸手抓他的手腕,牢牢地按在玄关的墙上,他手指雪白修长,力道却很大,凑耳说话,气息热而痒:“我会拼命看住,谁敢和我抢?”
  路星河笑着用膝盖顶他:“那可不一定,胆大包天的可多了去了,我可是香饽饽,唔——”还想强调一下自己有多热门的青年人被封住了嘴巴,柔软的舌尖和主人的温柔相悖,横冲直撞,极其霸道。
  路星河被他吻得气息很乱,边接吻边急切地喘。
  “林有匪。”站在漆黑玄关处的路星河开了灯,面对空荡荡的家,他独自沉默了一会儿,最后低头换鞋,轻轻地说:“我回来了。”
  第202章
  入睡的时候总是躁动, 很闷,闷得喘不过气。很久没睡好的路星河翻身起来,把温度调到了最低。
  室温渐渐降下来, 把屋子里的所有光源都切断, 连加湿喷雾上的亮点也用胶布牢牢地粘住,才总算能勉强入睡。
  可大概是空调打得过低的缘故, 后半夜突然觉得很冷, 冷得牙关直颤,他无意识地蜷缩起来裹紧了被子,无奈手和脚都冰凉。
  外头正值八月初秋末伏, 天热得秋蝉直叫, 可被窝里却是隆冬暮雪,凉得如坠冰窟,一丝热气都没有。路星河好几次在凉意的驱使下醒过来,一身冷汗,无奈头疼欲裂, 耳朵里嗡嗡直响, 他尝试着睁开眼睛,可眼皮像灌了铅水, 沉得难以动弹, 即便用尽全力也只让睫毛不安地颤了颤。
  半梦半醒间,突然触到一处暖热, 如同雪里冻僵的旅人忽然得了个烫手的暖炉, 顿时如获至宝,下意识地就往那处热源上靠。
  久旱遇甘霖,枯木逢春大抵如是。
  大冷大热皆从身上滚过,被适宜的热度体贴地熨烫着, 僵直的身体也逐渐温软下来,路星河因惬意,呼出一口长长的气。
  “星河”叹息般的一声,自梦里来。
  他浑身一颤,冷汗与泪一齐堆在眼角,被人轻轻吻去了。
  大概真是个梦,哪怕被爱人欺瞒、控制,他竟一点儿也不觉得怕,只觉得委屈。
  “其实,你对我很好。”
  哑着嗓子的梦呓,总算还有点儿良心。眼角红红的,又缓缓地沁出泪来:“但我很怕我不是傻瓜,也不总这么容易上当的。可你演得太好,我分不清楚你哪句话是真的,哪句话是假的。”
  他不是一件能够被收藏起来、束之高阁的藏品,而是个活生生的人。被珍视纵然很好,但一个不顾他意志,企图掌控一切且不择手段的爱人,实在太过可怕。
  外界总说,路星河生活在一个家境殷实,从不缺爱的环境里。但鲜少有人知道,在他还是婴儿的时候,他的亲生父亲就因为意外去世了。
  母亲重组家庭后,继父对他非常冷淡。双亲忙于工作,便把他全权委托给了保姆,鲜少有时间亲自管他。
  仔细想想,其实也不难发现路星河父母对他的极度忽视。如果一对父母真的足够重视孩子,也不会在他被保姆拐卖,消失了好几天后才察觉出异常。
  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路星河对爱的渴望,其实远超常人。
  在遇到林有匪后,他曾一度觉得那是上天的补偿。他们各方面都很合拍,不论精神还是身体。
  以前有位和他关系很好的艺人因为谈恋爱而推掉了好几部戏,路星河还曾善意地提醒过对方,千万不要“恋爱脑”。
  “这个世界上能够完全契合的人太少,能在合适的时间遇到,几率更堪比中彩票!如果你碰到一个各方面都和你很合的,那这个人是个骗子的几率高达99999!所以啊,你还是注意点儿的好,免得到头来人财两空,被人骗财骗色。”
  可自古都是旁观者清,那个时候,他到底还是在站着说话不腰疼。
  林有匪大概是不在乎骗他的那点儿财的,至于色,就对方那张脸,怎么看也不会是他吃亏。
  可就在他提出分手的那一刻,林有匪看过来的眼神,晦暗如夜,让他忍不住怀疑,这个一贯温和的男人,既不是想要财,也不是想要色,他想要的,是他的命。
  电脑中那些他从小到大的照片,出自一个隐秘的、连他自己都不曾知晓的角度。黑暗中,他如同被一只无形的手牢牢地握住了咽喉,挣扎中,又想起视频里,鹿秋明嚎啕着道歉求饶的样子。
  这就是爱吗?他快要吐了。
  易地处之,如果他是林有匪,被人当面提了分手,未必就真的肯好聚好散。但他至少不会把对方当做一个物件,一个需要被追踪、毫无可言,并不被尊重的小玩意儿。
  喜欢的时候自然奉若珍宝,不喜欢了难免弃如敝履。
  他也曾赶潮流唱过中国风的歌曲,词里的一句“花无百日红”很是应景。可他喜欢林有匪,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喜欢,喜欢到说分手时,话从喉咙里挤到舌尖,几个字就扯出一路撕裂的剧痛。
  或许,他也一直暗自期盼着,林有匪不要同意。
  他怕林有匪骗他,怕林有匪总有一天会翻脸如翻书,可却又忍不住暗暗希冀,如果这个人能一直骗他,骗上一辈子,那也很好。
  可要是骗不了一辈子呢?
  好梦向来最易醒。路星河也不是没想过,大不了梦醒了,他把命给他。
  可给了又如何?如果到时候,对方已经不想要了呢?
  那才叫难看呢,倒不如时刻保持清醒,避免泥足深陷、自己犯贱,连累命也变得不值钱。
  路星河喉结颤动着发出呜咽,他又忍不住蜷缩起来,沉重的负担,无形之中压得人喘不过气。被子胡乱地裹在身上,大半个肩膀都露在外面,但是不太冷——那个温暖的暖炉一直固执地挨着他,热气源源不断地传过来,他不觉得冷,只是很想哭。——真倒霉,爱上那种表里不一,随时可能变脸的混蛋。
  可这么一想,又更矛盾了。立刻愧疚地反思自己是不是冤枉了对方。林有匪确实隐瞒了许多,但他并没有随时变脸,他很好,好得一度让人觉得,全世界的委屈都让他一人悄无声息地担了去。
  怎么办呢?爱也不行,恨也不行。
  爱人太复杂,活着真辛苦。
  在纠结中总算睡了一觉,算不上好,但至少睡着了。
  路星河以为自己没出息到哭了一整个晚上,但醒来时枕头干干的,照镜子也只有眼尾和唇角略微有些肿。
  他想不起来唇角怎么会肿,环顾四周,除了床前空荡荡的椅子,和窗前玻璃瓶里半开不开的一株蓝色重瓣康乃馨。
  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他猜想自己可能是疯了,不然又怎么会完全不记得,他有买过这样的花?
  不过,疯了也好,疯了就用不着想太多,可以简单地去爱去恨,哪怕最终受伤也比在犹豫、挫败和焦虑中反复权衡要来得容易。
  天还没全亮,床头柜上的电子时钟闪烁了一下,数字跳到了四点整。
  在这个连路灯都还没熄灭的清晨,路星河突然想上街逛逛。
  小区地段不错,虽然知名度和配套都无法和棠城滨江相提并论,但好在绿化很好,也人车分流。
  路星河没有开车,步行出了小区。因为起得实在太早,一路上连半个人影也没见着。
  清晨的风里带着一股来自泥土的青草气,清新的味道使得沉重的心也跟着微微地漂浮起来。
  他披着一路半明半昧的月光与路灯,走出了小区的林荫大道。他走的是西南边的人行道,出口外是一片乱糟糟的棚户区,已经规划拆迁了,路边的矮房子门和窗都被水泥糊住了,黑色的“拆”字外头圈了个鲜红的圆,灰墙,黑字,红圈,这样的搭配竟透露出几分诡异的不祥。
  路星河低下头沿着人行道往外走,他像条被现实和梦境夹住的影子,一边是富丽堂皇的小区外墙,进口的干挂大理石石材在路灯下反射出昂贵石材特有的厚重光泽,而另一边则是片破败的棚户区,灰色的水泥墙下贴墙堆着一排支离破碎的建筑垃圾。
  路星河惶惶然地抬眼望去,前路漆黑一片,只不远处一家仍然坚持营业到最后的早餐店,顽固地发出幽幽的亮光。
  他又开始觉得冷了,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幽深的凉意从背脊起一路蹿到脖子后,路星河伸手去揉,指腹触及颈椎处微微凸起的伤痕,他立刻意识到自己或许真的只是某人心爱的一个小物件,顿时喉头一哽,一把想象中的,实际从未存在的冰冷匕首悄然抵住了他的咽喉。
  他僵硬地站在原地,耳边刮过一阵呼啸而过的尖锐风声,震得鼓膜生疼。
  太累了。
  有个声音贴耳叹息。路星河一动不动,漆黑的眼珠直愣愣地瞧着早餐店的光,眼前蒙上一片黑白交错的雾,像扑火飞蛾壮烈的剪影。他想到林有匪,想到他曾因为他半夜想吃油条,就挽起袖子自己来炸。
  “叫外卖就好了啊!小区对面就有一家早餐店!24小时都开!”
  “外面的不健康。”
  “我就爱吃不健康的!”
  “别闹。给我半个小时,我给你变一份爱心油条。”
  湿热的液体涌出眼眶,他很想林有匪的爱心油条,他很想林有匪,想得愿意把命都给他,却担心他不想要。
  有个导演曾在给剧组工作人员训话时留下过一句金句:“你们要抱着必死的决心去做事情,因为一个人如果连死都不怕,就没什么事情是他做不好做不到的。”
  其实不是的,哪怕你豁出命去,也爱不好人,因为人太复杂。
  连刘禹锡都曾感叹,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
  他爱林有匪,因为来世上这一遭,他对他最好。他也恨林有匪,因为他深藏不露,温柔却太霸道。
  这个男人给他的一切都很好,却从没打算让他自己选择,要或不要。
  他可以列举出林有匪的一千种好处,但只“未知”这一处致命的缺点,便足够让他患得患失。
  喜欢是最脆弱的情感,面对林有匪没由来的喜欢,他深感疲乏与无力。这是场不平等的恋爱,只要想到自己对枕边人其实一无所知,路星河每一秒都能立刻觉出毛骨悚然。
  第203章
  他在路灯下僵直地站到了五点, 天仍然没有一点要亮的痕迹。布着乌云的东方一片漆黑,雷声隆隆地响起来,像追赶太阳, 欲吞一切的浪。
  伴着雷声, 冰凉的雨点毫无征兆地落下来,路星河却浑然不觉, 仍然呆呆地站在原地。
  在他被彻底淋湿前, 一把黑色的伞撑到了面前,他蓦地转过头,来人身材很高,目光顺着伞柄末端的水晶球往上移,才看见一张陌生的国字脸。
  不是林有匪。
  路星河失落又庆幸。
  “谢谢。”他哑着嗓子道谢。
  “不客气。”男人礼貌地说:“已经秋天了, 这么淋雨会感冒的,您看起来应该就住在这附近,请早点回去吧,别让家人担心。”
  路星河看向他,微微皱起了眉:“你是怎么知道我就住这附近的?”
  男人客气地指了指他手里的卡, 又指了指右边小区:“您的卡上印着小区的名字。”
  “哦。”路星河点了点头, 把倾斜向他的伞扶正:“我这就回去了,谢谢你。”
  他说着转身退出伞下,雨势不小,不过几秒钟就把他本就泅着暗色水渍的半边衣服淋得更湿了。男人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您看起来比我更需要伞,您拿着吧,我车上还有。”
  路星河停下步子, “不用了,谢谢。”
  对方虽然客气,却很坚持, 把伞塞到了他手里,自己转身冲进了雨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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