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白发魔女与无面人(4)
李正位很有可能是因为手头太紧,不得不找上张静华,在杀人夺财之后又分尸,并将尸体遗弃到海边。在觉察到警方在调查他之后,赶紧把张静华银行户头上的钱能提走的提走,能花掉的花掉,之后乘坐飞机潜逃。
虽然李正位逃了,但他妹妹李桂芬还在,警方突击检查了李正芬的住宅,从李桂芬名下的汽车内,发现了疑似血迹的深色斑点。法医们在对那些斑点进行了取样分析之后,认为那就是人的血迹,其dna与张静华的dna完全一致。
警方当场带走了李桂芬,并将其做为杀害张静华的疑凶而收押。而李桂芬的那辆汽车,被认为是李正位杀害张静华之后弃尸的载具。
警方对李桂芬进行了审问,李桂芬在得知自己被认为是杀害张静华的凶手之后,连声喊冤,她说自己和张静华无仇无怨,没必要杀人。
警方追问她为什么手里会有张静华的银行卡。李桂芬回答说这是哥哥李正位给她的,当时李正位说自己很忙,让李桂芬拿着这张卡去提点儿钱。在把卡插.进atm之前,她甚至不知道这卡的主人姓张。
刚开始警方还没完全相信她的话,但她接下来的反应,就更让警方觉得她像是无辜的——警方问李正位最近使用的交通工具是什么,李桂芬回答:“就是我那辆车啊,我哥哥天天开我的车出去兜风。”
警方问那辆车在哪里,李桂芬答道:“就在车库里啊。我哥哥坐飞机离开之前,就把车钥匙还给我了。”
警方问愿不愿意让鉴证部门的人在她车上检查一下,她表示欢迎。
如果是凶犯的话,至少会掩饰或搪塞一下。但她好像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想法。
警方一共在李桂芬的车上找出了几十处干涸的血痕。经过计算,这些血痕需要几十乃至上百毫升的血才能产生。大量的血液甚至浸透了车内的隔板,直达下层。
如果这血是张静华在被关进车里才流下的,那此时的张静华绝对已经死了。就算没死,流这么多血也活不了。
警方决定,一旦抓到李正位,立刻将其法办,严惩不怠。但此时的李正位早就不知道逃到什么地方去了。他也肯定不会老老实实回来投案。
警方派人在李正位曾去过的海滩寻找张静华的遗体,最后还真找到一具女尸,不过,尸体已经被海鱼毁得残缺不全,经过dna鉴定,也证实这女尸不是张静华。
正当警方认为李正位肯定不会再回来的时候,李正位居然自己回来了。
原来,在与某位心理学家的多次交流之后,李正位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妹妹,此外,他认为就算回去,警方也无法定他的罪,因此就这么大大咧咧地回去了。
警方当即把他带去问话。当天就开始了审问。
警方问李正位,案发当天,为什么要跟张静华通电话。
李正位大大方方地表示,自己和张静华之间有“非常暧昧的男女关系”。他和张静华在很久之前就认识,知道张静华另有男友,但依然与张交往,张也认为自己“很有成熟男人的味道”。因而两人的关系一直没断。隔三差五,两人就会背着吴先生幽会。
警方又问:“你手里为什么会有张静华的银行卡?”
李正位耸了耸肩,说:“张静华是我女人,她把银行卡给我,不是很正常么?我在外地有公司,她想让我把钱提出来,投到我的公司里做投资。她就算股东了,每年都可以吃利息。这样比放在银行里要划算得多。”
“那你为什么要在离开张静华家之后,马上跑到海滩去?”
“警官,城市里空气不好,我跑到海边透透气不行么?”
“有谁能证明你只是去透透气的?”
“在当地有朋友,跟我一起在海滩上溜达来着,他可以作证。”
警方马上传唤了那位“朋友”,不过对方表示与李正位只是泛泛之交,李正位名声太臭,而且见了人就借钱,自己见了他全都躲着走;而且自己家里有幼子,根本不会在大半夜抛下孩子跑出去瞎溜达。
警方质问李正位到底有无此事,李正位忙说:“当时我已经很困了,还在车上打了个盹。也许是记错了。”
警方拿出在张静华家卫生间中找出的掌纹和脚印照片,说这已经经过核实,与你的掌纹和脚印完全匹配,你总抵赖不掉了吧?
李正位继续抵赖说:“有掌纹和脚印就说明我是凶手?我们可是有亲密关系的啊,去卫生间里面待过,留下点儿痕迹不是很正常吗?”
警方又逼问他车内的张静华血迹是从哪里来的,李正位继续抵赖,说那是别人为了栽赃而留在他车里的。
总而言之,在李正位的嘴里,警方的所有证据都被推翻。
对警方来说,最为被动的,莫过于至今都没找到张静华的尸体。由于没有尸体,在法庭上甚至无法断定这就是一起杀人案——毕竟,没有受害者。
李正位对此非常了解,因此,就变得更加肆无忌惮,甚至大放厥词,对媒体放出风去,说警方要面对的舆论压力很大,为了对公众有个交代,就抓了他当替罪羊,其实他是无辜的。
吴先生为了尽快定李正位的罪,给警方提交了新的证据。
原来,在和吴先生交往之前,张静华曾经与两名男士先后交往过。但这俩人都不是善类,除了相貌好看一些之外,根本就是衣冠禽兽。第一个曾经在与张静华同居之后,私下里拿着张家的地契出去抵账,最后还是张静华自己出钱,把地契赎回来的。另一个则是借了高利贷,连本带利需要还好几百万。最终也是张静华掏腰包替他把事儿给摆平了的。张静华在认清这俩人的真面目之后,就跟他俩掰了。以后在金钱方面变得非常敏感。她已经连吃了两次亏,怎么可能把银行卡交给李正位?更何况李正位的公司连年亏损,把钱投进去就是打了水漂,根本没啥收益可言。
虽然李正位逃了,但他妹妹李桂芬还在,警方突击检查了李正芬的住宅,从李桂芬名下的汽车内,发现了疑似血迹的深色斑点。法医们在对那些斑点进行了取样分析之后,认为那就是人的血迹,其dna与张静华的dna完全一致。
警方当场带走了李桂芬,并将其做为杀害张静华的疑凶而收押。而李桂芬的那辆汽车,被认为是李正位杀害张静华之后弃尸的载具。
警方对李桂芬进行了审问,李桂芬在得知自己被认为是杀害张静华的凶手之后,连声喊冤,她说自己和张静华无仇无怨,没必要杀人。
警方追问她为什么手里会有张静华的银行卡。李桂芬回答说这是哥哥李正位给她的,当时李正位说自己很忙,让李桂芬拿着这张卡去提点儿钱。在把卡插.进atm之前,她甚至不知道这卡的主人姓张。
刚开始警方还没完全相信她的话,但她接下来的反应,就更让警方觉得她像是无辜的——警方问李正位最近使用的交通工具是什么,李桂芬回答:“就是我那辆车啊,我哥哥天天开我的车出去兜风。”
警方问那辆车在哪里,李桂芬答道:“就在车库里啊。我哥哥坐飞机离开之前,就把车钥匙还给我了。”
警方问愿不愿意让鉴证部门的人在她车上检查一下,她表示欢迎。
如果是凶犯的话,至少会掩饰或搪塞一下。但她好像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想法。
警方一共在李桂芬的车上找出了几十处干涸的血痕。经过计算,这些血痕需要几十乃至上百毫升的血才能产生。大量的血液甚至浸透了车内的隔板,直达下层。
如果这血是张静华在被关进车里才流下的,那此时的张静华绝对已经死了。就算没死,流这么多血也活不了。
警方决定,一旦抓到李正位,立刻将其法办,严惩不怠。但此时的李正位早就不知道逃到什么地方去了。他也肯定不会老老实实回来投案。
警方派人在李正位曾去过的海滩寻找张静华的遗体,最后还真找到一具女尸,不过,尸体已经被海鱼毁得残缺不全,经过dna鉴定,也证实这女尸不是张静华。
正当警方认为李正位肯定不会再回来的时候,李正位居然自己回来了。
原来,在与某位心理学家的多次交流之后,李正位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妹妹,此外,他认为就算回去,警方也无法定他的罪,因此就这么大大咧咧地回去了。
警方当即把他带去问话。当天就开始了审问。
警方问李正位,案发当天,为什么要跟张静华通电话。
李正位大大方方地表示,自己和张静华之间有“非常暧昧的男女关系”。他和张静华在很久之前就认识,知道张静华另有男友,但依然与张交往,张也认为自己“很有成熟男人的味道”。因而两人的关系一直没断。隔三差五,两人就会背着吴先生幽会。
警方又问:“你手里为什么会有张静华的银行卡?”
李正位耸了耸肩,说:“张静华是我女人,她把银行卡给我,不是很正常么?我在外地有公司,她想让我把钱提出来,投到我的公司里做投资。她就算股东了,每年都可以吃利息。这样比放在银行里要划算得多。”
“那你为什么要在离开张静华家之后,马上跑到海滩去?”
“警官,城市里空气不好,我跑到海边透透气不行么?”
“有谁能证明你只是去透透气的?”
“在当地有朋友,跟我一起在海滩上溜达来着,他可以作证。”
警方马上传唤了那位“朋友”,不过对方表示与李正位只是泛泛之交,李正位名声太臭,而且见了人就借钱,自己见了他全都躲着走;而且自己家里有幼子,根本不会在大半夜抛下孩子跑出去瞎溜达。
警方质问李正位到底有无此事,李正位忙说:“当时我已经很困了,还在车上打了个盹。也许是记错了。”
警方拿出在张静华家卫生间中找出的掌纹和脚印照片,说这已经经过核实,与你的掌纹和脚印完全匹配,你总抵赖不掉了吧?
李正位继续抵赖说:“有掌纹和脚印就说明我是凶手?我们可是有亲密关系的啊,去卫生间里面待过,留下点儿痕迹不是很正常吗?”
警方又逼问他车内的张静华血迹是从哪里来的,李正位继续抵赖,说那是别人为了栽赃而留在他车里的。
总而言之,在李正位的嘴里,警方的所有证据都被推翻。
对警方来说,最为被动的,莫过于至今都没找到张静华的尸体。由于没有尸体,在法庭上甚至无法断定这就是一起杀人案——毕竟,没有受害者。
李正位对此非常了解,因此,就变得更加肆无忌惮,甚至大放厥词,对媒体放出风去,说警方要面对的舆论压力很大,为了对公众有个交代,就抓了他当替罪羊,其实他是无辜的。
吴先生为了尽快定李正位的罪,给警方提交了新的证据。
原来,在和吴先生交往之前,张静华曾经与两名男士先后交往过。但这俩人都不是善类,除了相貌好看一些之外,根本就是衣冠禽兽。第一个曾经在与张静华同居之后,私下里拿着张家的地契出去抵账,最后还是张静华自己出钱,把地契赎回来的。另一个则是借了高利贷,连本带利需要还好几百万。最终也是张静华掏腰包替他把事儿给摆平了的。张静华在认清这俩人的真面目之后,就跟他俩掰了。以后在金钱方面变得非常敏感。她已经连吃了两次亏,怎么可能把银行卡交给李正位?更何况李正位的公司连年亏损,把钱投进去就是打了水漂,根本没啥收益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