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白发魔女与无面人(28)
拉里捂着鼻子进了车里:“这里头什么鬼味道!”
车后座上胡乱放着几件带着汗渍的衣服,甚至还有半瓶味道可疑的黄色液体……
拉里刚坐稳,就觉得屁股底下硌得慌,往下一抓,摸出两本疑似“花花公子”的杂志……
林普凯大大咧咧地说:“没办法,自从没了工作,房租也交不起了。我一天到晚都在这车里过。”
唐宋明皱眉道:“希望您官复原职之后,生活水平能回到之前的水准。”
拉里说:“要不然干脆跟我干?我手里有调查队,比较缺少靠谱的前警务人员。”
林普凯大手一挥:“免了,我还是忠诚于特别行政区的警务事业的!”
唐宋明问:“视频发给警方了么?”
林普凯点头:“发了。之后我就等上司的回复了。走,我先带你们去警局。”
一说去警局,拉里的表情还有些犹豫。唐宋明说:“拉里女士,去了警局之后,我们的处境就安全了。另外,您也可以请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警方协助您寻找张静华,我相信他们还是有这个能力的。”
拉里勉强点头。
唐宋明转向林普凯:“你之前提到您办的案子里出现了‘无面人’和‘黑老大’,那是个什么样的案子?”
林普凯说:“这就很复杂了,涉及到一桩持枪抢劫案。咱们边走边说。”
他发动车子驶向警局,在路上开始了讲述。
大约十七个月前,林普凯还是一名普通警员,虽然身份低一些,但也破过一些大案子。
就在这天,林普凯接到通知,让他去附近的某生物大学微生物研究所,调查一桩盗窃案。
该微生物研究所在澳门算是一流的研究所,在案发之前,他们刚获得了一件非常特殊的东西——一具来自北极圈的冰封狼崽尸体。
这狼崽尸体是科学家们从北极圈的永久冻土层中挖掘出来的,研究所的人对其进行了鉴定,其年龄不超过三个月,但已经在永久冻土层中被冰封了大约五万七千年之久。
正因为被冰封的时间较长,且尸体保存得较为完整,因此,这尸体有非常高的科研价值。
对于整个澳门,乃至全世界的生物科学界来说,这都是非常难得的科研对象。
因此,各地学者慕名而来,都想一睹这狼崽的尸体。
研究所的人自然非常谨慎,他们摆出了公告——非本研究所相关人员,谢绝参观。
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尸体的安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别人的安全。
毕竟,在永久冻土层中还有很多其他的东西,也跟着尸体一起被带了进来。
比如曾经活跃在五万七千年之前的古老病毒。
从这具狼崽的尸体上,已经检出了阔口罐病毒——这种病毒是与狼崽尸体一起,被永久冻土层冰冻的。它是一种非常庞大的巨型病毒,比普通病毒大三十倍左右,甚至可以直接在光学显微镜下看到。这种病毒在当时具有较强的感染能力。
更令科学家惊讶的是,病毒并没有失活,而是处于休眠的状态,在从冷冻恢复到常温状态下之后,这些病毒立刻恢复了活力,并且还能感染宿主。不过好在阔口罐病毒只能感染变形虫,对人类而言,倒是相对无害。
但科学家们不知道这狼崽尸体里还藏着什么病毒。因此,他们不得不提高了警惕,凡是接触狼崽尸体的人,都必须穿上全身防护服,在无菌罩内进行工作。狼崽尸体被安置在研究所底层的实验室内,该实验室属于p4实验室,进出大门必须经过指纹、语音+视网膜三级安全验证,是等级和安全性最高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各种安保设施都比较健全。
然而,就在狼崽尸体“搬进”该研究所的第一个月,就神秘失踪了。
该研究所上下哗然,时任校长的顾太明教授甚至直接引咎辞职。
虽然一时搞不清偷这狼尸的目的,但谁都知道这案子难办,可谓烫手山芋中最烫的一个。
最终,这案子落到了林普凯的头上。
上司交给他办有两层意思,第一,这案子如果破了,林普凯也就有了升职的机会;第二,这案子非常有难度,或许只有林普凯这样有“推倒南墙不后退”劲头的人才能干。
林普凯接了这案子之后,马上着手开始调查。他发现在案发前后,该研究所有两名员工曾经有异常的“进出记录”,一个名叫常继华,是研究员,一个叫李浩,是负责检修、维护电路的电工。
这两人在案发当天本来应该休息,却在凌晨三点的时候进入研究所,之后又在次日半夜十二点左右离开。
在离开的时候,两人还分别背了一个大背包。林普凯估计,那背包里至少能装40l的东西。
进出时间可疑,身上携带了大量不知名物品,除此之外,两人最近的账面上也多了很多钱。林普凯怀疑这俩人与狼崽尸体的失踪有关,随之便开始展开对二人的调查。
电工李浩为人比较低调,每天穿着半旧的工作服进进出出,丝毫看不出是赚了大钱的样子。常继华就不一样了,换了一辆新车,穿上了名牌皮鞋,手上还多了块不知是啥来路的手表,见了人就喜欢故意亮出手腕。
林普凯决定先以常继华为突破点,先对其展开调查。
从常继华的银行账面上显示,距案发一个礼拜前,常继华的账面上忽然多了一笔转账,转账人是身在新加坡的某个“皮包公司”,案发之后,又有三个人同时给常继华转账,每个人转账约八十万美元。这金额可不少。走运的是,这三个人里有一个就是澳门人。林普凯顺藤摸瓜,直接找到了这人在澳门的住址。
但他没想到的是,这人居然只是个街头混混,而且是家徒四壁,只能给别人当最下等的“小马仔”的那种底层混混。一点儿都不像是能出得起八十万美元的样子。
林普凯干脆直接找上这人,亮明自己的警察身份,吓唬了一通,小混混哪能想到自己会卷进这么大的案子里。三下两下就把所有事都给供了出来。原来,这小混混的“大佬”,曾经让小混混以自己的名义办过一张银行卡,随后“大佬”把银行卡收走,至于拿去做了什么,小混混根本就不知道。
车后座上胡乱放着几件带着汗渍的衣服,甚至还有半瓶味道可疑的黄色液体……
拉里刚坐稳,就觉得屁股底下硌得慌,往下一抓,摸出两本疑似“花花公子”的杂志……
林普凯大大咧咧地说:“没办法,自从没了工作,房租也交不起了。我一天到晚都在这车里过。”
唐宋明皱眉道:“希望您官复原职之后,生活水平能回到之前的水准。”
拉里说:“要不然干脆跟我干?我手里有调查队,比较缺少靠谱的前警务人员。”
林普凯大手一挥:“免了,我还是忠诚于特别行政区的警务事业的!”
唐宋明问:“视频发给警方了么?”
林普凯点头:“发了。之后我就等上司的回复了。走,我先带你们去警局。”
一说去警局,拉里的表情还有些犹豫。唐宋明说:“拉里女士,去了警局之后,我们的处境就安全了。另外,您也可以请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警方协助您寻找张静华,我相信他们还是有这个能力的。”
拉里勉强点头。
唐宋明转向林普凯:“你之前提到您办的案子里出现了‘无面人’和‘黑老大’,那是个什么样的案子?”
林普凯说:“这就很复杂了,涉及到一桩持枪抢劫案。咱们边走边说。”
他发动车子驶向警局,在路上开始了讲述。
大约十七个月前,林普凯还是一名普通警员,虽然身份低一些,但也破过一些大案子。
就在这天,林普凯接到通知,让他去附近的某生物大学微生物研究所,调查一桩盗窃案。
该微生物研究所在澳门算是一流的研究所,在案发之前,他们刚获得了一件非常特殊的东西——一具来自北极圈的冰封狼崽尸体。
这狼崽尸体是科学家们从北极圈的永久冻土层中挖掘出来的,研究所的人对其进行了鉴定,其年龄不超过三个月,但已经在永久冻土层中被冰封了大约五万七千年之久。
正因为被冰封的时间较长,且尸体保存得较为完整,因此,这尸体有非常高的科研价值。
对于整个澳门,乃至全世界的生物科学界来说,这都是非常难得的科研对象。
因此,各地学者慕名而来,都想一睹这狼崽的尸体。
研究所的人自然非常谨慎,他们摆出了公告——非本研究所相关人员,谢绝参观。
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尸体的安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别人的安全。
毕竟,在永久冻土层中还有很多其他的东西,也跟着尸体一起被带了进来。
比如曾经活跃在五万七千年之前的古老病毒。
从这具狼崽的尸体上,已经检出了阔口罐病毒——这种病毒是与狼崽尸体一起,被永久冻土层冰冻的。它是一种非常庞大的巨型病毒,比普通病毒大三十倍左右,甚至可以直接在光学显微镜下看到。这种病毒在当时具有较强的感染能力。
更令科学家惊讶的是,病毒并没有失活,而是处于休眠的状态,在从冷冻恢复到常温状态下之后,这些病毒立刻恢复了活力,并且还能感染宿主。不过好在阔口罐病毒只能感染变形虫,对人类而言,倒是相对无害。
但科学家们不知道这狼崽尸体里还藏着什么病毒。因此,他们不得不提高了警惕,凡是接触狼崽尸体的人,都必须穿上全身防护服,在无菌罩内进行工作。狼崽尸体被安置在研究所底层的实验室内,该实验室属于p4实验室,进出大门必须经过指纹、语音+视网膜三级安全验证,是等级和安全性最高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各种安保设施都比较健全。
然而,就在狼崽尸体“搬进”该研究所的第一个月,就神秘失踪了。
该研究所上下哗然,时任校长的顾太明教授甚至直接引咎辞职。
虽然一时搞不清偷这狼尸的目的,但谁都知道这案子难办,可谓烫手山芋中最烫的一个。
最终,这案子落到了林普凯的头上。
上司交给他办有两层意思,第一,这案子如果破了,林普凯也就有了升职的机会;第二,这案子非常有难度,或许只有林普凯这样有“推倒南墙不后退”劲头的人才能干。
林普凯接了这案子之后,马上着手开始调查。他发现在案发前后,该研究所有两名员工曾经有异常的“进出记录”,一个名叫常继华,是研究员,一个叫李浩,是负责检修、维护电路的电工。
这两人在案发当天本来应该休息,却在凌晨三点的时候进入研究所,之后又在次日半夜十二点左右离开。
在离开的时候,两人还分别背了一个大背包。林普凯估计,那背包里至少能装40l的东西。
进出时间可疑,身上携带了大量不知名物品,除此之外,两人最近的账面上也多了很多钱。林普凯怀疑这俩人与狼崽尸体的失踪有关,随之便开始展开对二人的调查。
电工李浩为人比较低调,每天穿着半旧的工作服进进出出,丝毫看不出是赚了大钱的样子。常继华就不一样了,换了一辆新车,穿上了名牌皮鞋,手上还多了块不知是啥来路的手表,见了人就喜欢故意亮出手腕。
林普凯决定先以常继华为突破点,先对其展开调查。
从常继华的银行账面上显示,距案发一个礼拜前,常继华的账面上忽然多了一笔转账,转账人是身在新加坡的某个“皮包公司”,案发之后,又有三个人同时给常继华转账,每个人转账约八十万美元。这金额可不少。走运的是,这三个人里有一个就是澳门人。林普凯顺藤摸瓜,直接找到了这人在澳门的住址。
但他没想到的是,这人居然只是个街头混混,而且是家徒四壁,只能给别人当最下等的“小马仔”的那种底层混混。一点儿都不像是能出得起八十万美元的样子。
林普凯干脆直接找上这人,亮明自己的警察身份,吓唬了一通,小混混哪能想到自己会卷进这么大的案子里。三下两下就把所有事都给供了出来。原来,这小混混的“大佬”,曾经让小混混以自己的名义办过一张银行卡,随后“大佬”把银行卡收走,至于拿去做了什么,小混混根本就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