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你有这么讨厌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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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当赵悦颜说,“程潜是不是喜欢你?”的时候。
  她第一反应,是躲躲闪闪地否认,“我不知道。”
  是真的不知道。
  本来陶星纯还有点不高兴的,直到现在,程潜承认了——不是随便玩玩,也没有抱着不主动不负责的态度,他是真的,喜欢她啊,因为喜欢,才总做一些无聊的事情,在她面前刷刷存在感,谁要她那么傲娇,谁要她是他的黑粉。
  陶星纯看着程潜很纯澈的浅眸,“可是,为什么啊?”
  为什么,会喜欢她呢?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不仅不喜欢,他也不是不知道,她喜欢的其实是路非明,他的对家来着。
  而且,她明明对他,也很不友好啊,所以,到底是为什么呢?
  她有傲娇病,难道程潜是个抖m?
  这个想法瞬间要陶星纯一个激灵,应该不会!是她乱七八糟的小说看太多,脑洞大。
  程潜却挑眉反问,“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会有为什么。”
  好似她问的问题特别奇怪。
  “当然会有!就像我喜欢路非明,可以列举出很多很多的理由,比如他长得很好看,身材好,工作敬业,吃了那么多年的苦现在终于熬出了头,可依然保持谦逊,待人温和又宽容,低调,不争不抢,勿忘初心,在他身上,有一股很恬淡的气质,一点都不浮躁…。。”
  陶星纯噼里啪啦说了一大串,只要谈及自己的爱豆,优点真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程潜的俊脸一黑,“在我面前这么夸他?你是不是也太不把我当一回事了。”
  好歹刚才他还很认认真真地表白了ok?
  而且,显然每一个字,他都是有非议的,不过在陶星纯眼里,路非明简直就是完美的化身,反倒是程潜,各种毛病。
  呃,但是转念一想,眼下这种情况,吹飞飞的彩虹屁好像真的有点不大恰当,好吧,确实有点伤人哦?
  尤其是,程潜这个人,很小心眼儿的。
  “我,我的意思是,喜欢谁,总有原因的,不明不白喜欢一个人,很奇怪。”
  “非要说一个吗?”
  “你能说吗?”
  怎么听上去,就这么为难呢?
  陶星纯蹙了蹙眉,他不是向来能说会道?那张和樱花似的小嘴儿尖酸刻薄得要命,怎么现在卡壳了?
  “嗯”程潜思忖了一下,“大概是因为,你长得很像我养的宠物。”
  博美小星星,毛茸茸的,雪白雪白,经常在地上打滚,很好动,很调皮,还短腿。
  陶星纯:…
  哦。
  “这是什么理由,我长得很像条狗吗?”
  程潜顺势就摸了摸她的脑袋,“不像,不过看上去很好摸。”
  陶星纯拍掉了他的手,哼,又占她便宜。
  “娱乐圈当红流量给你当男朋友,还不图你任何东西,你也不用给我钱,不亏。”
  听上去,好像挺心动的,怎么着都不会是一桩赔本生意,只不过,他怎么又自己夸自己?
  虽然陶星纯承认,程潜确实是当红流量之一来着。
  “我”她涨红了脸,“我不要。”
  她拒绝。
  “我没考虑谈恋爱。”
  程潜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才在淡淡的月色里微起薄唇,月光似乎落在了他的唇心,形成一个凉凉的光斑。
  “在此以前,我也没有这种打算,只是在遇到你以后,或许有些事情,尝试一下也不错。”
  陶星纯的脑子乱乱的。
  “你现在可以考虑一下。”
  他的气息就萦绕在她的身边,很近很近,连带着愈渐炙热的呼吸。
  现在考虑?
  陶星纯的脑子又有些发懵。
  滴答,滴答,又安静得只剩下时针走动的声音。
  “我”
  空荡荡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一道白光,她一个激灵,下意识推开了程潜。
  “那个.”
  话还堵在喉咙里没有说出口,倒是他,蹙眉,吃痛地“唔”了一声,一张小脸瞬间变得皱巴巴的。
  她乍然清醒,在那一刻,所以想说的东西都烟消云散。
  陶星纯意识到了什么,立马开灯,果然,她看见程潜单手捂住了自己的腹部,除了嘴唇还算有点血色,其他地方,堪称惨白,花容失色那般惨白——就好像一朵本来开得还算不错的小花朵儿,被人很霸道地摘了下来一样,连带筋脉。
  “我是不是碰到你的伤口了?”
  陶星纯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刚才,听见王凯瑟说他受伤了。
  程潜没有说话,表情大写加粗地写着一个“疼”字,清隽的额头似乎都冒出了星星点点的汗。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陶星纯着急忙慌地解释,她不是故意推开他的,只是,脑子一空白,然后就短路了。
  程潜蜷缩着细瘦的腰,坐在床上,雪白的脸蛋愈发趋近于醇色。
  “你有这么讨厌我吗?”
  他问。
  伤口其实不深,但那突如其来的力道还是会要人觉得钝痛,就好像有人用小刀重新划开了一样,又像是膝盖突然撞到了尖锐的桌角,总之,不严重,但是很疼。
  陶星纯听到程潜这样说,心里不是很好受,她虽然没有多喜欢他,但也没有很讨厌他嘛,好吧,以前比较讨厌那就另当别论了。
  反正,她真的不是故意的。
  偏偏程潜的口吻听着好像还怪委屈的,这要她的内疚之情又加重了好几分。
  陶星纯找来药箱,没有想太多,直接掀起了程潜的衣服。
  “喂你——”
  他还未来得及阻止,就见她架势如同一个要扑倒他的“女流氓”——又是把他推在床上,又是扯他的衣服。
  “别说话,你先别说话,要我看看。”
  陶星纯很着急地对他比了一个禁声的手势,一时之间,程潜愣了一下。
  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他抿抿唇,竟觉得有几分好笑。
  “你躺好,别乱动,我看看你的伤口。”
  “知道了。”
  程潜竟真的无比乖顺地选择闭嘴了,躺在床上,身体软绵绵的,俨然一个很听话的小媳妇儿。
  只不过和委屈巴巴的小媳妇不同,他的表情还算惬意。
  陶星纯掀开衣服,看了一眼,然后舒了一口气。
  还好,伤口没有流血,没有她想象得那么严重,只不过长长的一道,就这样蔓延在他平坦坚硬的小腹,看着也怪难受的。
  他的身上,本是白玉无瑕,不该有这些乱七八糟的。
  但陶星纯忽然收了收瞳孔,她发现,原来他受的伤,不少。
  除了新伤,还有一些已经淡化了的旧伤,虽然看不大明显,但大大小小的,错落在光滑的肌肤上——她莫名联想到五年前那个打架斗殴又很孤傲的不良少年。
  谁知道程潜经历过什么?
  “你到底是怎么受伤的?”
  程潜看上去没有刚才那么疼,神情舒展多了,他松了松眉眼,丢出俩字,“拍戏。”
  废话。
  陶星纯撇撇嘴,“我当然知道是在拍戏,你敢不敢再具体一点儿?”
  “和林雅对戏的时候,吊了一个晚上的威亚,精神有些恍惚,所以不小心被道具划到。”
  他这才勉为其难地多说了那么一两句,和挤牙膏似的。
  “很丢人,本来不想告诉你的。”
  “这有什么好丢人的?面子重要还是命重要啊”陶星纯并没有嘲笑他,反而是很惊讶,“吊了一个晚上的威亚?”
  一个晚上,真的假的,通宵工作,而且还是这种消耗巨大的高难度工作,吊威亚,很危险的吧?
  他颔了颔下颌,“嗯。”
  “这么辛苦?”
  “娱乐圈打工仔要赚钱养家,难免的。”
  陶星纯:…你就胡说八道吧。
  如果程潜这种大流量也叫打工仔,那整个娱乐圈真的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血汗工厂了。
  她在心里暗忖,还以为他真是一个金刚不坏的身躯呢,没想到也会有精神恍惚,注意力分散的时候。
  “那其他的呢?我是说这个,唔,还有这个。”
  她指了指那些旧伤。
  “我都快忘了,大概是以前练舞的时候留下来的吧。”
  “你还会跳舞?”
  嗯哼。
  程潜扬了扬眉,“我会的岂止是跳舞。”
  他看着陶星纯,就像是在看一个很不识货的家伙。
  “你少自恋了。”
  他笑,“骗你是小狗。”
  陶星纯将信将疑。
  因为程三少那一张脸长得太好看,公司起先是没打算要程潜往演员那条路上发展的,而是要他学习唱歌,舞蹈,舞台管理,试图以偶像组合的形式出道。
  所以他确实当过一段时间的练习生。
  长手长脚,身材比例又很优越,这种与生俱来的资本加上舞台方面的天赋,再稍微用点功夫,便能够将舞跳得很好了。
  兴许程潜天生就是吃娱乐圈这一碗饭的。
  奈何当时他的个性在旁人眼里属于异类,孤傲冷漠不合群,被同公司的一些所谓的“前辈”联合排挤,甚至到后来发酵成了打架的地步,造成了恶劣影响,大家更视他为彻头彻尾的眼中钉,肉中刺,恨不能处之而后快。
  于是,到了最后,为了整个公司和未来团体的和谐,老板放弃了程潜,要另外一个人顶替他出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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