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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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二小姐顿时脸上一红:“荷香!”
  荷香立刻捂着嘴噤了声,笑躲到一边去了。
  “青鸾诗会……”余锦年听到个新鲜玩意,心里就多琢磨了几下,不料嘴上却念了出来。
  二小姐回头看了他一眼,问:“你知道青鸾诗会罢?”
  余锦年微笑,老实道:“不知,敢问小姐这是个什么?”
  “这也不知?”二小姐一副大为吃惊的表情,将余锦年上下打量了一番,简直是像在看什么天外来物一般稀奇了。她又不屑与余锦年这般粗鄙得连青鸾诗会都没听说过的乡巴佬解释,便抬抬手指,唤来丫头:“荷香,你来说!”
  荷香于是将余锦年拉到一边,讲起了这青鸾诗会的缘由来。
  原来,这夏朝都城“夏京”郊外,有一风光极美的山谷,谷中溪流蜿蜒,花树袅娜,每至初秋时分就会有天云缠水的奇景,彼时山谷烟雨霭青,雾绕云蒸,宛如人间仙境。前朝皇帝在那谷中修了一处观景之台,因传说此谷曾有青鸾盘绕,便取名为“青鸾台”。
  但凡是当世美景处,当然是少不了文人墨客的足迹。每年初秋,才子佳人们齐聚青鸾台,斗诗比文,一展文采,拔得头筹者自然是风光无限。
  然而从前几年开始,这青鸾诗会上出现了一个人,一连数年只派小厮递诗作来这青鸾台,人却从未露过面,便将那些自诩才华绝顶的才子们比得体无完肤,实在是传奇人物。因是青鸾台上发生的事儿,又有人打听到这人名字里竟也带着个鸾字,于是有佳人小姐们给他起了个雅号,叫“青鸾公子”,甚是崇拜。
  后来又不知是谁传出来的,说这位公子有出尘之表,脱俗之姿,便是男儿见了也要自惭形秽,又是引得官家小姐们的仰慕更上一层。
  这官家小姐们向来是市井间的潮流风向标,这么一来二去的,连带着“青鸾诗会”的名气也大了起来。这不,今年诗会又快到了,恰逢朝上新来了位才华横溢的状元郎,偏是不服这位面儿都没见过的“青鸾公子”,骑马游街时当众就下了战书,邀他青鸾台一比高下。
  人们本也没当回事,毕竟那位公子宠辱不惊的,天大的事儿也没叫他露过面。谁知,嘿,这回真是奇了!战书下了没有两天,便有人传出话来,说青鸾公子应下了!
  这可真是天大的奇事了!
  余锦年听罢,便理解了诸位小姐们的心思,追星嘛,尤其“那位”被传得仿若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一般,天上有地下无的,本以为这辈子是看不着偶像真人了,现在乍一听说这久居九天的神仙偶像突然要下凡开演唱会了,搞不好还能得到亲笔签名,这岂能不激动?
  应该的,余锦年老神在在地点点头,他不仅理解,而且非常理解。
  两人低头说话,难免靠的近些,丫鬟荷香偷偷瞧着他,心里头突突直跳,好像是小姐说的那种什么……什么一头牛在心里头乱撞。
  倘若余锦年能知晓荷香的想法,定是会满脸温和地纠正她,姑娘,那乱撞的是鹿。
  说完话,屏风里二位小姐也吃好了,结账时那大小姐十分阔气地直接给了几粒银珠,道是那雪花糕做得好吃,赏他的。余锦年笑着接了,奉承几句又送她们出去。
  临走,马儿已经嘶嘶叫着扬起了蹄子,余锦年刚直起身子,便见一物从车上飘下来,直飞到余锦年脚边。他弯腰捡起,却是一条绢帕,帕上一头绣着朵清荷,另一头则纹着两行字儿。
  他盯着那字儿看了半晌,虽是心里大概能猜到这手绢的意思,却还是从食客里找了个熟人,是往日里在东巷口给人抄书为生的老书生,问道:“王先生,我不怎么认字,您且给看看,这字儿是什么意思?”
  王书生疑惑地看了看余锦年,好似没想到他这样白白净净,竟是个不识字的。
  余锦年也讪讪而笑,这里的文字类似于华国的古篆体,但在余锦年眼里仍是笔画繁复,难以理解。他这具身体自四岁跟着堂叔一家起,便再也没上过学堂,如今余锦年认得的字一些是原身父亲没去时教的简单字儿,还有一些是他穿来后自个儿七零八落学来的,连猜带蒙,数来数去,也就是那些算账常用的数字和一些瓜果蔬菜名儿。徐二娘倒会写字,可是她精神不好,不能劳烦她,至于学堂……他没时间也上不起,所以时至今日,他还是和半个文盲没两样。
  “先生?”余锦年回过神来,见王书生也在神游天外,就又唤了声。
  王书生自知刚才的打量失礼了,忙定睛去看手绢,顿时嗬嗬笑道:“哟,小年哥儿,那丫头怕是相中了你呀!你看这诗,是青鸾公子所作,那小丫头是借这清荷之诗抒发与你的情义呢!”
  又是青鸾公子。
  余锦年谢过了王书生,将手绢叠好收在账台下面,心里揣揣道,这位仙人偶像名气怎的这样大?
  下午店里人少了,徐二娘精神也好了些,余锦年搬了把躺椅让二娘靠着,她一听说今日新制了雪花糕,便非说要尝一尝。二娘是脾胃的毛病,本来糯米这种吃食不好消化,不该让二娘用的,可病情都已恶化到有一天过一天的地步了,余锦年也不愿令她扫兴,就切了一点来,配着碗面汤,嘱她慢慢嚼着再咽。
  把在后院玩的穗穗拎过来陪着她母亲说话,余锦年才得出空来,要去集市上找贩菜的李大娘,与她商量明日进些什么菜品。
  从菜市回来的路上途径一家书局,余锦年想着自己总不能一直这样文盲下去,要不然连小姑娘的情书都看不懂,思索着要不要买本启蒙读物回去自学,店老板见他犹豫不决,遂伸手请他进去看。
  “诗史话本,什么都有。”店老板笑着。
  余锦年看什么都似天书一般,觉得有些局促,又捡了几本看着很薄字儿又简单的书问了问价,都贵的要死,他摸摸自己的钱袋,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了。
  字是要认的,书也是要学的,只是不是现在——他安慰自己——现在得先攒钱才行。
  正要走,无意间扫到书局角落里一本落满了灰尘的旧书上,青蓝色的皮儿,还缺了个角。
  店老板也看出少年有心向学,可惜囊中羞涩,便拿起那本缺角的书来,递给余锦年道:“这本是去年的青鸾诗集,书脊被我那顽皮儿子浸湿了一些,后来放在仓库里又被老鼠啃了一个角儿,反正卖也卖不出了,你若是想要便拿走罢。”
  只见少年眼角一弯,高高兴兴地接过去,还非常热忱地道了好多个谢,倒是让他这个拿破旧书送人的有些不好意思了。
  余锦年拿了书,宝贝似的捧回了家,他现在深切明白了“知识就是财富,没有财富就断断不可能有知识”的歪道理,一时感慨自己斩过千军万马从名为“高等学府”的独木桥上毕业,也好歹算是打拼出了一点成绩,如今却要一穷二白从头学起,简直是太糟践人了。
  以至于穗穗见了他小心翼翼的模样,还以为他在怀里藏了什么好吃的,最后扒出来见是一本皮儿都掉了一半的书,很是没趣地跑走了。
  晚上闭了店,余锦年兴致勃勃地掌上灯,翻开书册。
  这书名是“青鸾诗集”,店老板也说是以往青鸾诗会的佳作整理,结果余锦年仔细一看,里头半册子的诗词却都是署名为“青鸾公子”——这还叫什么诗集,改叫“仙人偶像个人专辑”算了!
  看来这追星是自古有之,且狂热度与现代相比有增无减啊。
  余锦年连字儿都认不全,更不说是读诗了,味同嚼蜡地看了几页,囫囵地记了几个新字的形状。什么,问这诗和那诗到底什么意思?……对不起,他看不懂。
  于是没多大会儿,余锦年脑袋一歪,哐叽往床上一倒,睡着了。
  自此以后,这本《青鸾诗集》便日日搁在余锦年的床头——成了摆设。
  第5章 香蕈凉瓜盏
  八月初九,白露,宜嫁娶。
  一清早,余锦年就被街头成串的鞭炮声震醒了,醒了会子便爬起来想出去看看,一推门,一股凉意蹿了进来,冷得他不由抖肩瑟缩。墙角有两盆二娘一直养着的花草,如今也正凝着露,他将那两盆花儿搬到能晒着太阳的地方,又抬头看了看天——眼看着就入秋了,连云彩都稀薄了起来。
  粗草地洗漱过,又在厨房里温上水,便跑到前头去看热闹了。街上已经有了不少人,仔细一问,知道是城东那边叶儿街上一家药铺的老板嫁女儿,听说新娘子是个才女妙人,新郎官是城西这头的秦秀才,两人端得是郎才女貌,妙偶天成。
  因街上看热闹的人多了,站累了进来吃口面的人也就多了起来,余锦年还没等到看新郎官骑着高头大马出来,就不得已悻悻地窝回后厨下面去了。
  这一忙,便不知不觉地忙了两个多时辰,快到巳时他才终于能喘口气,然而这时早没什么热闹可看了,他早上犯了懒,又看了那阵热闹,没来得及做什么新鲜吃食,这会儿又发秋困,不想动,便一个人恹恹地坐在店里,拨划着几根筷子玩儿。
  他眯着眼睛,一个短手短脚的小子溜了进来,坐在余锦年对面的座位上“唉,唉”的直叹气,跟个小大人儿似的。他认得这小子,住在隔两条街的燕子巷里,老爹是个牙人,专门替人介绍买卖、经纪货物,娘是个辣脾气,常追着这皮小子打上三条街。
  余锦年见他叹气觉得好笑,便问道:“愁什么哪?”
  郑瑜又叹气:“还能愁什么哪,我娘又犯病了呗!”
  余锦年:“你又惹你娘生气了?”
  “什么叫我惹她生气了!”郑瑜气道,“也不知道这两日是发什么病,晚上也不睡。今儿早上好端端的,我就在家门口跟玲儿多说了两句话,她就二话不说拎着扫帚出来打人!急赤白脸的。”
  余锦年咦道:“玲儿是谁?”
  郑瑜立马被带跑偏了:“就刘老汉家的小孙女儿,眼睛大大的那个,她今天扎了个新头花儿。”
  “哦?”余锦年眨眨眼,“这么小年纪就会调戏人家小姑娘啦,怪不得你娘要打你!”
  郑瑜一听急道:“我没!我没调戏她……”说着嗓音就弱了回去,语气却还是急匆匆的,“怎么叫调戏呢,你别乱说话,不然玲儿明天就不要理我了。”
  余锦年也不继续捉弄小孩儿玩了,笑着起身问他:“那你要不要吃面?”
  “要的要的。”郑瑜忙说,“我娘在气头上,说不管我和我爹的晌午饭,叫我自己来你这儿吃面。上次我爹来你这多压了些钱,你就从那里头扣罢。”
  “好,晓得了。”
  吃了面,余锦年见他还是愁眉不展,小脸苦瓜似的苦兮兮的,便从柜台后头抓了把蜜饯给他吃,自己则仔细收拾着柜台。
  含着蜜饯闷了会,郑瑜才犹犹豫豫地开口道:“哎,要不你再做点别的,我娘每回生起气来一整天都不吃饭的,就咕咚咕咚喝凉水,那哪儿成啊?面她吃腻了,你再做点什么,随便都好,人家都说你做的好吃呢。钱……你再从里头扣,行不行?”
  原来是小孩子体贴母亲呢。
  “这有甚么不行的?”余锦年笑了笑,左右他闲来无事,店里也没几个人,张口便应下了,又叫郑瑜回家里等着,顺道多哄哄母亲,这边菜做好了,他自会拿食盒装了给送家里去。
  “哎小年哥儿,麻烦晚些时候送来,作晚食便好!”郑瑜又探了个头回来喊道。
  余锦年款款应了,郑瑜才欢欢喜喜地回去,他又歇到下午客少了,也进到后厨做起准备。
  正巧昨儿集市的李大婶来送菜,都是些新鲜利落的好东西,只不过有几颗白菜压在下头烂了叶儿,她过意不去,便多饶了两根凉瓜——凉瓜便是苦瓜,形状稍与他所记忆的苦瓜有所不同,但本质上都是一样的,苦。
  二娘和穗穗都不吃凉瓜,做酱又用不上,他正愁这两根好凉瓜怎么处理,这不,郑瑜就撞上门了。
  郑瑜的娘他见过两次,火辣辣一个炮仗娘子,一点就着。
  今日听郑瑜这么一说,便猜测她定是因为女人的事儿上了火,不然郑家娘子怎能连看见八九岁的小姑娘都能气得火冒三丈。这事儿起因似乎是她家的郑牙人与青柳街上勾栏里的花娘传出了什么话,大约是要给人家姑娘赎身作外室之类——但这也实在不怨余锦年打听人家的八卦,着实是人多嘴杂,他想不听见,那三姑六婆七嘴八舌的也直往他耳朵里钻。
  不过这到底是人家的家事,余锦年收了收心,推测郑家娘子或是情绪激怒而引起的心肝火旺,想定此缘由,他也就据此下药……咳,据此下菜了。
  他用这凉瓜,自然是要去解那郑家娘子的火。这医文有说呀——五味入胃,各归所喜,故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这凉瓜性寒味苦,刚好可以解心火上炎,又能助清肝除烦。
  说做便做,他先将洗净的苦瓜除去头尾,用筷勺慢慢从两头伸进去,细致地剜去了里头的瓜瓤,然后在热水中汆一遍,略去去凉瓜本身的苦涩味道。这边汆好,他又取来香蕈、甘荀等菜,切得细碎,与肉末拌在一起,用葱姜、料酒和盐腌制调馅儿。这时又有个小技巧了,便是往馅儿里敲个鲜鸡蛋,这样过会儿上火蒸出来的肉馅才更加鲜嫩爽滑,也不至于让馅儿过于松散。
  接下来就是把拌好了的肉馅塞到凉瓜壳里头,两头堵严实了之后,还得放到旺火的灶上去蒸约莫一盏茶多的时间,凑这个空,余锦年又用豉汁、香油和糖做了个薄芡。没一会,这边凉瓜也蒸熟出笼了,他先切了一小片下来试吃了一下,觉得很是爽口,便点点头将剩下的都均匀地切成寸宽,装盘,薄汁勾芡,便大功告成了。
  盛好的凉瓜盏嫩绿透亮,仅是瞧着便很是好看。但仅这一道菜却是不太够的,他又重新起锅,做了个荷塘小炒。
  荷塘小炒这菜听着就清爽宜人,其实用料也都容易,便是拿莲藕、山药、云耳与百合用油盐轻轻一炒,根本毋须其他酱料来煞风景,这些食材大都是清热益脾之物,百合更是能宁心安神,此四样配在一起是如何甘脆爽口,待食客入口时便会知晓了。
  有了这两个菜,便还差一道润嗓暖胃的汤。余锦年算了算时辰还早,于是耐心熬制了一份芹菜粥,这芹菜性凉,平肝解毒,而米粥又是养胃的,与郑家娘子这般肝火旺盛的人食用十分有好处,若是有了闲,能在家直接用芹菜榨了汁喝,也不失为一碗极好的饮品。
  完成了两菜一汤,余锦年这才觉得拿得出手,他另给配了两个小菜,才很是满意地将几样菜装进食盒里,与二娘知会了一声,便迈出店门,往后头燕子街郑家去了。
  他这刚出了门,后头穗穗就蹦跳着追了上来,小丫头手短脚短,平时便喜欢黏在余锦年后头,今日见他难得出门还不是去买菜,自然要跟去玩玩。穗穗穿着二娘新给她缝补的绣花小鞋,一会低头小心新鞋子上沾了灰,一会又得抬头看看莫要撞了人,好险要摔倒,被余锦年一把给提溜了起来,揽在身边。
  街边有一群小娃娃们围着圈蹦花绳,嘴里还唱着儿歌:“鸿雁来,玄鸟归,白露成霜秋风凉……”看得穗穗好生羡慕,可小丫头生性内怯,此时却不敢过去玩,只远远地看着。
  两人听着看着,也不由放慢了脚步,晃悠悠走到了郑家门前。
  郑家大门是开在燕子巷里头的,门上贴着郁垒、神荼二位门神,威严神武,很是好找。此时门开了半扇,一辆灰扑扑的马车停在门口,而郑家小子正歪坐在门槛上,看上去百无聊赖,远远瞧见他俩一大一小地走过去,便跳起来使劲招了招手。
  余锦年看了眼那马车,见那车顶上有个小铜钩,后随郑瑜进了院,又看见门廊底下郑牙人正与一个面生的小厮在拉扯争辩,他们走过时,还闻到一抹香甜腻人的熏味。
  闻到这抹刺鼻的香味时,余锦年才突然意识到那马车上铜钩的作用来——那是用来挂铃莲的。所谓铃莲,便是一种外形似莲,中空裹铃的小挂件儿,各家形状不一,勾阑小姐们出门奉客时便挂在车上,沿途叮叮当当十分好听,算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
  正说着,郑家娘子闻吵闹声走了出来,眼睛通红,不知是气的还是伤心的,郑瑜一时也不知道是该安慰母亲还是劝解父亲,困在原地抓耳挠腮。
  眼见这郑家后院就要起一场大火了,余锦年忙将菜饭送进屋里,随便添了两句寒暄话,便带着穗穗跑了。
  出了门,马车前的幔帘突然掀起了一角,露出一张清丽却愁眉不展的脸来,冷不丁看见马车前有个人,她先是愣了一下,随后有些局促地点了点头,余锦年也点头回了个礼节,道声“姑娘好”,那幔帘就匆忙落了回去。
  外面都传与郑牙人相好的花娘是个阴狠钻计的,一心想攀个枝儿嫁出来,这不一勾搭上了郑牙人,就脸啊皮啊都不要了,死死地扒着人不放。
  余锦年虽不懂面相,但看这姑娘脸上的愁容如此真切,也不像是那种阴狠角色,他在马车前停了停,从袖中掏出几颗果脯来,放在了马车幔帘的缝隙间。
  “虽只是些果脯,但好歹是甜的。”他微笑道。
  不大会儿,帘幔一动,那几粒果脯就被扫了进去,隐约传出剥糖纸的声音,又过了一会,里头压着微微颤抖的声音笑着回了句:“嗯,很甜……多谢小哥。”
  余锦年这才牵着穗穗的手往回走。
  世人皆有世人的苦处,面馆里的二娘有,郑家娘子有,马车里的花娘也有,余锦年自己更是有。他低头看了看无忧无虑的穗穗,也许这么小的孩子也有也说不定呢?而他能做的,也只不过是静静的,给她一颗糖吃罢了。
  穿过燕子巷里的一条岔道时,恍恍惚惚飘来一股芳香馥蜜的气息来,似远似近的,闻着像是桂花香,很是吸引人。
  “好香呀!去看看,去看看!”穗穗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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