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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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觉得送这个挺不错的。
  这时最顶尖的翡翠并不便宜,穆琼选的这个笔筒,品相不算最好的,要不然也不可能被拿来做笔筒,但放到百年后好翡翠越来越少的时代……这样的品相已经数一数二了。
  “这个笔筒……你破费了。”傅蕴安道。
  “没花多少钱,比玉便宜多了,之前盛朝辉的母亲过生日,他给自己的母亲买了个很小的玉葫芦,竟然要两千大洋。”穆琼道。
  这么大个的翡翠笔筒,竟然只要几百个大洋,简直太便宜了……穆琼已经决定再去给朱婉婉穆昌玉买点翡翠镯子什么的了。
  “谢谢。”傅蕴安笑笑,收下了笔筒。
  他对玉石什么的没研究,甚至可以说一窍不通,听穆琼说比玉便宜很多,只当这不是玉,这样的话,收了倒也没什么。
  当然,他可以再给穆琼选个礼物。
  穆琼的性格,一段时间相处下来,他也是有所了解的,他送了礼物,穆琼肯定会回礼,这样就有来有往了。
  傅蕴安很忙,略坐了坐就离开了。
  等傅蕴安走了,盛朝辉就道:“穆琼,你和傅医生的关系真好。”
  “是啊。”钟老师也道:“我的那些朋友,现在没事都不会来找我了。”
  盛朝辉道:“我跟朋友倒是时常聚会,但没什么事情,他们也不会来找我,哪像傅医生,每天都要来看看穆琼。”
  穆琼听盛朝辉这么说,那种不对劲的感觉更甚。
  傅蕴安的性子其实有点冷,他跟傅蕴安刚认识的时候,傅蕴安虽然态度温和,但跟他之间总归是有点距离的,可现在……
  盛朝辉和钟老师说了几句,就各自忙活去了,穆琼却是想地出了神。
  他从小除了喜欢看书,还善于观察,善于用眼睛用耳朵记录身边的事情,然后将之加工转化成文字。
  因而,他接触的人虽然并不如何多,但很容易就能摸清别人的想法。
  而这会儿,他仔细一分析……
  穆琼的目光落在自己桌上的那份希望月报上,想到了自己写的,男人喜欢男人的那个情节。
  他当初曾因为霍英对他的态度过于热情,怀疑霍英对他有想法,现在的话……傅蕴安做的,其实比霍英明显很多?
  霍英那次找他聊过之后,就再没找过他,但傅蕴安,他每天都会来找他。
  还有听他讲课……傅蕴安一来不用学讲课经验,二来英文比他还好,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来听他讲课?
  穆琼这么一想,顿时回想起许多“疑点”来。
  傅蕴安对他,确实有点殷勤,如果他是女的,傅蕴安这样的做法,摆明了就是在追求他了!
  穆琼想到这里,整个人就有点僵硬。
  他上辈子身体不好很多事情不能做,因而过得非常宅,跟家人以外的人交往极少不说,更是修身养性,从未喜欢过别人。
  而别人对他……就算他各方面条件不错,长相也不差,但他注定早逝这一点,是个巨大的短板。
  他又不怎么出门,不怎么跟人交往不认识什么人。
  活了这么多年,从未有人向他表达过好感。
  穆琼这时的心情挺复杂的。
  傅蕴安长相出色,学识出众,思想开放,有理想有抱负有事业,是穆琼最欣赏的那一类人,他如果是个女人,穆琼说不定早就考虑让他做自己的伴侣了。
  毕竟在民国想要找到一个这样的人太难了。
  但傅蕴安是男的。
  穆琼心里想了很多,又觉得自己可能想多了。
  傅蕴安不见得就喜欢男人,更不见得喜欢他,兴许就是喜欢他的小说,对他热情一点……
  他不可能因为这没影的事情跟傅蕴安绝交,就暂时放开不管了。
  不过,遇到了这样一桩事情,穆琼到底有点静不下心来。
  因此,他下午干脆就不写《流浪记》了,倒是做了点翻译。
  他十一二岁的时候就看过好几个版本的《百科全书》,英文水平又不错,翻译的时候一点都不难。
  毕竟这样的科普书,可用不着翻译的完全一样,他要做的,是让读者看得懂。
  穆琼翻译了一段时间之后,大众报一个小编辑就来了,来跟他拿稿子。
  这人是李荣华的侄子,做事非常周到,穆琼知道,李荣华是把他当做接班人来培养的。
  至于为什么一个接班人来给他送稿费跟他拿稿子……他是大众报的摇钱树,眼前的这位小李编辑,一直致力于跟他搞好关系。
  穆琼将自己的稿子给了他,又把孤儿院那个孩子的情况跟他说了,让他跟李荣华说一声,在大众报刊登一个启事帮那个孩子寻人,至于刊登启事所需费用,直接从他的稿费里扣就行了。
  “穆先生,这事我们一定给你办好,是用不着你出钱的。”小李编辑道:“不过穆先生,这样的启事读者就算看了,也不一定会引起重视,我们的大众报更不是所有人都会去看的……先生不如写一篇文章?”
  “写文章?”穆琼迟疑。
  “先生可以写一写孤儿院的事情,我们将之和《流浪记》一起刊登,一定能引起更多人的关注!这样的文章,我给申报新闻报送去,便是申报新闻报,肯定也是愿意刊登的!”小李编辑道。
  穆琼很清楚,这位小李编辑这样提议,主要是为了让他写文章,但他不得不承认,有篇好的文章,这事引起的关注会更大。
  “先生,我左右无事,可以在这里等你写完。”小李编辑又道。
  “那你等我一下。”穆琼道。
  穆琼打算写一篇一千字左右的文章,和寻人启事刊登在一起,而这样一篇文章,写上一个小时也够了。
  这么想着,穆琼立刻就动笔写了起来。
  “因撰写《流浪记》之故,我近来对孤儿极为关注……”穆琼写的,是一篇记叙性质的文章,他将这次的事情,全都写了出来。
  而他写这么一篇文章,主要是为了将这种令人发指的事情公布出来。
  穆琼将这个事件写出之后,就在最后道,若今后有人看到这样被控制的孩子,可以找警察或者大众报揭露。
  这时候的巡捕房警察什么的,其实时常跟人勾结,很多事情是不管的。
  但他们不管的,主要是那些大帮派弄的事情。
  这种混混小打小闹,控制几个孩子赚点小钱的事情,他们是愿意去管的——靠干这种事情赚钱的小混混,总归不可能有后台。
  “先生真是心善!”小李编辑夸奖了一句,然后才带着这文章离开。
  写了这么一篇文章之后,穆琼心里倒也不惦记着傅蕴安可能喜欢他这件事了,他拿出《流浪记》继续写了起来。
  故事的豆豆,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而他靠着自己的机智逃出来了不说,还救了一群孩子……
  这天,穆琼照旧很晚才和朱婉婉一起回家。
  回家的时候,他不免多关注了一下隔壁。
  隔壁亮着两盏灯,也不知道哪盏是傅蕴安的……
  穆琼看着傅家的房子的时候,傅蕴安正在自己的房间里看天幸的信。
  霍二少跟各个邮局打了招呼之后,寄到希望月报还有霍家的信,就不用邮递员送,而是他们自己去拿了,因此,这信以最快的速度,到了他的手上。
  第110章 偶遇
  傅蕴安看信看得很认真。
  天幸的很多建议, 都是有用的,甚至让原本有些迷茫, 不知道未来的路要怎么走的他, 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他很感激天幸。
  傅蕴安拿出信纸,恭恭敬敬地写了一封回信,然后又用最普通的信封装了, 再贴上最普通的邮票,打算明天寄出去。
  天幸给他的收信地址,就在他家不远处,他每次都是通过那里去自己正在建设中的医院的,其实这信, 他自己放进那个信箱都可以。
  但他还是决定老老实实地将信寄出去。
  天幸不想让他知道自己是谁,那他就不去探究好了。
  当然了, 好奇不可避免。他家住的这一片, 聚集着上海百分之七十的顶层人士,不知道这天幸到底是谁……
  傅蕴安回完信,就将手上的钢笔放进了穆琼送他的翡翠笔筒里。
  第二天一大早穆琼打开家门,又看到了傅怀安和傅蕴安。
  傅怀安打着哈欠, 整个人有些萎靡,但看到穆琼,还是打了个招呼:“穆老师早!”
  “你也早。”穆琼笑着打招呼,又看向傅蕴安:“傅医生, 早。”
  “早。”傅蕴安道。
  “你们怎么在门口站着?”穆琼又问。
  “我们在等车夫,但他一直没来。”傅怀安道:“穆老师, 我不等了,我跟你们一起走吧!”
  “我也一起吧。”傅蕴安道:“我今天要去医院那边一趟。”
  “我们要先去崇新学校。”穆琼道。
  “也就绕一点路,就当锻炼了。”傅蕴安道。
  若是放在之前,傅蕴安这么做,穆琼绝不会怀疑什么,但现在……
  有了昨天的猜想,他不可避免地就想——傅蕴安是不是一大早在这里等着,就为了跟他一道走。
  穆琼觉得自己想多了,但又觉得,这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这种情况,穆琼没道理拒绝,几人也就一道走了。
  路上,傅蕴安和穆琼说了些医院的事情,又道:“教育月刊的编辑部和平安中学的图书馆都已经建好了,把屋子再晾几天,你们就能搬进去了。”
  “我最近事情多,都不知道……”穆琼道:“傅医生,这还要多谢你。”
  图书馆和教育月刊的编辑部,都是傅蕴安出钱建的,虽说后者他们使用的时候要出房租,但那房租跟地价相比真算不上什么。
  “不用。”傅蕴安笑道。
  两人一路上都在聊着。
  穆昌玉看到穆琼和傅蕴安聊天,倒是一点不嫉妒。
  她记得她哥哥说过,当初陈老板以为他哥哥是抽大烟的,不肯让她哥哥去店里干活,最后全靠傅蕴安说话,她哥才有了第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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