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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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也不坏。你呢?”
  童园瞥了他一眼,笑了笑,眼底此刻都是浅浅的笑意,“比你大概要好一点点。”
  再次看到隋盛,童园心里前所未有的确定,她不后悔爱过这个人,只是她可悲的发现,她比这个人要老得快,果然那时候在书上看到的谬论变成了事实,女人比男人老得快,这真让人糟心。
  明明他比她要大一点,可是他眼里还有着当年的炙热,尽管她的眼眸还清澈着,可仔细看,只能看到平静。
  “未来打算怎么办?”隋盛感觉这一刻,全世界都安静下来了,他感受不到任何的存在,好像只剩下他们了。
  他不由得在想,如果这样那该多好啊。
  这样时间会过得很慢,他不用急,会一点一点把这些年对她的想念全部说出来。
  童园听到隋盛这样问,陷入了沉默中,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开口:“没有人催我结婚生子,我也没有这方面的压力,这些年总是一个人在一起,所以已经不觉得孤单了,反正如果碰不到令我舒服让我想要一辈子都跟他在一起的人,大概就一直这样下去了,唔,这些年我存了一些钱,如果等哪天我感觉到孤单了,可能会养一条狗,或者去领养一个孤儿。你知道,我也是孤儿。”
  隋盛恩了一声,“我跟我爸妈说了,等我三十五岁如果还没结婚的话,就会找代孕了。目前看来,找代孕的可能性最大了。”
  童园笑着拍了拍隋盛的肩膀,“加油吧小伙子,我看好你。”
  两人沉默着喝酒了很久,隋盛突然道:“喂。”
  童园已经有了些醉意,微微睁开眼睛,迷蒙问道:“恩?”
  “你说几十年之后,你要是在路上看到我的孩子,会不会认出来?”隋盛看向童园,眼神很是认真。
  童园也跟着认真起来,她想了好一会儿才道:“不知道呢。如果你的孩子跟你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如果我那时候戴上老花镜,应该会认出来吧。”
  隋盛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他将空了的酒瓶放在一边,起身,对童园道:“那我们就好好活着,我会好好保护我的眼睛跟耳朵,几十年之后还能认出你,还能听到你的声音。”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隋盛这番话,童园有些些难过,她还是用力点头笑道:“好啊。”
  隋盛冲她一笑,时间好像穿越了,回到了他们当初在一起时的日子。
  他转身走出亭子,一手抚上自己的心口,对她还是有最最强烈的感觉,只是这么些年过去了,他的执念在时间面前,好像越来越不值得一提了。
  童园看着隋盛的背影,看了一会儿,收回了视线,抬头看向月亮,脸上又恢复了笑意。
  曾经她跟她就坐在书店里,一人捧着一本书,同时听一首歌。
  原来他还记得那首歌啊。
  离开你六十年,但愿能认得出你的子女,临别亦听得到你讲再见。
  她曾说过,这是她听过的最最浪漫的一句话。
  在隋盛喝得烂醉的时候,江景川也洗完了澡,刚进了房间,整个人就惊呆了。
  苏烟已经将凤冠拆了下来,她身上只穿着一身红衣,乌黑的头发披在肩头,她正坐在一边,面前是一架古琴。
  那时候家里还没有发生变故,家中也有堂姐成亲,那年她还小,躲在一旁听到堂姐说家中夫君在新婚夜时,曾请她弹过一曲。
  尽管年纪还小,她也将这番话记在心里了,也不止一次幻想过,将来要是嫁人了,在新婚夜时为他弹上一曲,因为有过这个懵懂的幻想,当年苦练琴棋书画时,就算再辛苦,也没有想过要放弃。
  后来在后宫里伪装得太久了,她只想着有一能登上后位就够了,再也想不起最初时最简单的少女情怀。
  直到江景川说要为她补上一个婚礼时,那颗封闭很久的少女心一点点的打开了。
  她微微倾身,几缕头发滑到胸前,原本她的手指就非常白皙修长,此刻在红衣红烛的映衬下,显得更是好看,一双手抚在古琴上,眉目流转:“好久没练了,也许有些生疏。”
  江景川怔怔的看着她。
  毕竟苦练多年,即使有些生疏了,很快地也就越来越顺手流畅了。
  一首凤求凰,圆了她多年的期待。
  屋内没有开灯,只有红烛,江景川呆呆的看着苏烟眼眸含笑的弹着古琴。
  他不敢出声,甚至都不敢大声喘气,尽管这曲子他听不懂,但看着苏烟此时的神情就什么都明白了。
  恩,何其有幸,此时此刻,我跟你一样,都想到了白头。
  第74章
  婚礼之后,亲朋好友都有自己的事情,第二天就离开了,山庄里顿时就只剩下江家一家人了。
  这里处于郊区,空气清新,温度也没有市里高,住在这里实在舒服得很,原本江爸爸跟江妈妈计划要去旅游的,来到这里都将旅游计划搁置了。
  江景川把大宝二宝丢在自家爸妈那里了,回到自己的房间时,看到苏烟正站在书桌前,正在小心地研磨,看他进来,笑了笑,没有说话。
  他一直都知道,苏烟身上有种跟其他女人都不一样的气质,特别是她穿上古装的时候,常常给他一种她其实是古代人的错觉。
  当初周璐没有说错,苏烟坐在一旁绣花时就跟大家闺秀一样。
  这次婚礼除了给她置办了凤冠霞帔以外,江景川还让人买了一些簪子跟玉钗,苏烟头发很柔很顺也很长,此刻随意挽起一些用玉钗固定,还有几缕乌发落在胸前,大概是有些不小心,她手上溅了几个墨点。
  江景川走了过去,看桌上有一杯茶,直接端起来喝了两口,对她说:“这个要怎么弄?”
  他指着墨问道。
  苏烟摇摇头:“我就只是写几个字而已,马上就好。”
  也是在昨晚弹过古琴之后,她才发现,其实这些才是她最熟悉的,哪怕她现在已经可以用很流利的英文跟人交流,琴棋书画就像是刻在她骨子里了一样,即便她现在已经是个现代人了,也不应该放下从小就学的东西。
  她现在完全不担心有谁会觉得她奇怪了,也不担心会露出破绽了。
  这是很残酷但又很现实的事,她来这里好几年了,在所有人眼里,她完完全全是苏烟了,也没有谁会去怀疑,哪怕她表现出跟原身不一样的性格,熟悉她的苏家人还有秦家人都只会觉得,她在当了江家媳妇之后变得懂事了。
  她本身就不是一个多么热情善良的人,哪怕是对江景川那也是经过了几年的朝夕相处之后,才认可他是家人的。
  苏家人跟秦家人严格来说,她跟他们的接触并不多,但她还是认为,她已经尽到了责任了,逢年过节她跟江景川都会去两家亲戚那边拜访,每个月她也都会给苏爸爸苏妈妈可观的生活费,一个月也会跟苏爸爸苏妈妈去吃几顿饭,一个星期也会按时给苏爸爸苏妈妈打电话联络感情。
  她想她应该做得还可以了,至少苏爸爸苏妈妈就不止一次感慨过,女儿真是当了妈妈就不一样了,比以前懂事了。
  无论心里是怎么想的,她会好好孝顺苏爸爸苏妈妈,就像一个真正的女儿一样。
  江景川走到她身旁,看着她气定神闲的写出一个个好看的字,不由得感慨道:“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
  说出去都没人相信吧,他老婆长得美,会刺绣、会书法、会弹古琴,对了,下棋还特别棒_(:3」∠)_
  苏烟听到江景川这样说,轻笑了一下,放下手中的毛笔,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然后转过身来,牵着江景川的手,笑盈盈的看向他:“有很多啊,我不会说德语,不会做项目案,不会跟人谈生意,不会赚很多很多的钱养家……还有,教育孩子也没有江先生拿手。”
  “这个……”江景川词穷了。
  “我就会经常想问你啊,到底有什么是江先生不会的。”
  恩,夫妻之间哪怕已经熟得不能再熟了,也要常常夸奖对方。
  “别人都知道你的优秀,会赚钱,又有能力,人品也很好,你的好大家都知道。”苏烟故作委屈的叹了一口气,“你看,你觉得我这也会,那也会,可这些只有你一个人知道啊。说不定在别人心里是这样想的,江太太除了长得好看还有什么,根本就配不上江先生嘛。”
  江景川被她逗笑了,抬起手摸了摸她的脑袋,低声笑道:“这样很好啊,别人要是知道你的好奔走相告的话,我是不是要面临更多的情敌了?你的好,我一个人知道就够了。”
  “你的好别人都知道,所以我有很多很多的情敌咯?”苏烟刻意要刁难他。
  ……挖了坑自己跳了。
  江景川略无奈,但他也知道,女人要是问出这种问题,千万不能忽视,忽视的后果很严重,“那别人也知道我有很多很多钱啊,难道他们知道,我就给他们分钱?就算别人知道我的好,我也不会对她们好,让别有用心的人气得牙痒痒,江太太岂不是更开心?”
  苏烟还真没说错,从结婚以来,还真有不少女人对他表达过那种意思,也有一些女人想尽办法的要接近他,只是除了个别几个,其他的都没有让苏烟知道,大宝二宝出生之后,江景川几乎是推了一切能推掉的应酬,业界都有人私底下讨论说,江景川被江太太管得很严,一下班就准时回家,连好基友隋盛都约不到他了。
  “说得也没错。”苏烟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让别人看得到吃不着,馋死她们。”
  不知道为什么,尤其是这一两年来,苏烟已经不担心江景川会被别人抢走了,她也很少会往这方面想了,也没有特别具体的原因,就是觉得江景川一直都会在这里,他不会走的,只是她知道,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希望看到对方为自己吃醋的样子,所以就算心里没有醋意,她时不时也会吃个小醋来怡情,至少江景川每次看她吃醋都挺高兴的。
  江景川大笑,捏了捏她的鼻子,“你就得意吧。”
  正值夏天,到了下午大家都没什么胃口,就连大胃王二宝吃了半碗粥之后都不想再吃了,等江景川跟苏烟来到院子的时候,就看到大宝二宝坐在竹床上眼巴巴的看着江爸爸手里的莲蓬米。
  江爸爸看到江景川过来,赶忙冲他招了招手:“快来,我手指都剥疼了。”
  江景川跟苏烟凑了过去一看,江爸爸的手指头都红了,说是剥莲蓬给剥的,一开始是江妈妈要吃,爱妻狂魔江爸爸自然是心甘情愿的给她剥,等江妈妈吃够了之后,大宝二宝又巴着江爸爸不放,也说要吃这个,江爸爸心想俩宝贝蛋晚饭都没吃什么,这会儿吃点莲蓬米对身体也好,于是也毫无怨言的给两个宝贝孙子剥了,大宝二宝吃了之后就停不下来了。
  这里的莲蓬米特别甜,就是莲心都不苦,小孩子自然很喜欢吃。
  这里的竹床很大,江景川跟苏烟坐上去也不挤,本来苏烟要去剥的,江景川拦住了她,低声道:“我来就好。”
  江爸爸将这一幕都尽收眼底,心想,这小子做得还不错,算是有他当年十分之一的风范吧。
  大宝二宝都眼巴巴的张着嘴等待自家爸爸的投喂。
  江景川剥了一个,示意大宝张开嘴,然后丢在他嘴里,二宝也不闹,只是嘟嘟嘴道:“我也要,我也要。”
  怎么说呢,江景川剥莲蓬米都像是在打高尔夫一样,动作不急不缓的,江爸爸疼爱孙子,一看到大宝二宝急切的眼神,剥莲蓬时动作就忍不住加快,已经习惯了快速度投喂的大宝二宝就有些不开心了,好半天才吃到一个,都急死了。
  “爸爸!”大宝忍无可忍,喊了一声,看向二宝,示意他说下面的话。
  二宝作为大宝的小弟,自然是当仁不让的,“爸爸,快点快点!宝宝饿!”
  江景川可不会像江爸爸这样惯着他们,直接将几个莲蓬丢在他们面前,沉声道:“嫌慢自己剥。”
  苏烟特意看了一眼自家公公,还以为江爸爸会说些什么,或者帮大宝二宝剥莲蓬米的,哪知道江爸爸只是看了一眼,很快地就撇过头,当做没看到一样。
  江爸爸自然也有自己的考量,做爷爷的,跟做爸爸是不一样的,隔代都宠,他可以宠大宝二宝没有底限,可是他不能要求江景川也这样没有原则的宠孩子,江爸爸心里特别清楚,这俩孩子的教育是自家儿子抓着的,他要是过了线,哪怕他是自家儿子的亲爹,只怕儿子心里都会有想法。
  大宝二宝也是倔强,他们力气也不大,也不会剥莲蓬米,试了好几次之后宣布失败,又像是失忆了一样,完全忘记刚才那一幕,拉着江景川的手就开始撒娇了:“宝宝饿,宝宝吃!”
  看到自家儿子这么识相,江景川僵持了一会儿,还是拿起了莲蓬继续剥了。
  苏烟跟江爸爸的关系在大宝二宝出生之后得到了缓解,现在也能说上几句话了,在江景川跟大宝二宝剥莲蓬米的时候,江爸爸问道:“下午听景川说,你又在写字了?”
  “恩,写了几幅字。”苏烟回道。
  “等下拿给我看看,我给品鉴一下。”
  苏烟知道,对于书法迷的江爸爸来说,给出品鉴两个字已经是最高的评价了。
  现在江景川的办公室里挂着苏烟写的字,江爸爸的书房里也有她写的,江妈妈还偷偷跟她说过,有一次江爸爸的几个好朋友来家里吃饭,看到了挂在墙上的字就问了几句,江爸爸表情别提有多得意了,说是儿媳妇写的,还大加夸赞了一番。
  “好。”
  江爸爸看了看养得白白胖胖又可爱的大宝二宝,又想着苏烟写的一手好字,顿时心里顺畅了不少,以后哪个碎嘴婆子再在他面前拿他儿媳妇的家世说事,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正在这时,江妈妈端着一个果盘过来,里面都是切好的西瓜,看到江景川跟苏烟也在,笑眯眯地说:“正好,山庄里的人说这西瓜是直接放在井水里冰镇的,可甜呢。”
  现在有些农家乐的感觉了,山庄里有菜园,山庄的主人特意请了人过来种菜,这几天吃的菜都是无添加的绿色食品,也不知道是不是苏烟的错觉,她觉得自己的皮肤都嫩了不少。
  本来大宝二宝的注意力都快被西瓜吸引了,江妈妈又转到另外一边,大宝二宝就没再看了。
  就算是夏天,也不能让小孩子吃太多冰的,对身体不好。
  江妈妈跟苏烟现在的关系非常好了,两人出去,别人说看着不像是婆媳,倒像是母女,虽然这番话有奉承的意思,但也不算夸张,两个人坐在一起一边吃西瓜一边聊天,完全不避讳在场的两位……噢,不,应该是四位男士。
  江妈妈随口问道:“前两天跟你拍照的那姑娘是童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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