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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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他太放心了,我们哪里能想得到盘子会做这么过分的事。”
  “是过分……但我好像不恨他。”花铃步子缓慢,这巷子无人,同他并肩同行,近可感知他身上温度,在寒凉的春季初晨显得那样温暖,“他想看看我会不会来,是不是真的……喜欢你。我来了,也看见了你也……嗯,你也挺喜欢我的。”
  沈来宝笑笑,“怎么看出来了?”
  “我被渔网罩住摔倒的时候。”花铃墨色睫毛轻轻抬起,“你的样子好像天要塌了。”
  沈来宝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神情看起来有多慌,他问道,“你有哪里摔疼没?”
  花铃这才想起来,“胳膊好像又摔得伤上加伤了。”
  “等会路过药铺就去买药,现在那上药,等回到客栈再上一次。”沈来宝又道,“就算是这样你也不恨盘子。”
  花铃说道,“他就是爱玩,只是没有分寸,让人头疼,以后不能再让他这么做了。”
  沈来宝忽然想到以后……以后闹洞房的时候,说不定盘子又要人来疯,闹得天翻地覆的……莫名有点慌呀!
  花铃问道,“来宝哥哥你在想什么?”
  沈来宝忙回神,把刚才想的事情都拍到天边,“没什么。”出了巷子,他立刻就察觉到花铃走慢了两步,成了斜后方的位置,他停下步子回头看去,“小花。”
  “你先走,不要让人看见我们走在一起。”
  “这镇子上没人认得我们。”
  “万一有呢?”花铃看着他,她不想以后被人说他们早有约定嫁娶,那样于花家,于沈家的名声都不好。
  反正……她总会嫁他的,何必急于这一时的温存。
  有些已经在沈来宝骨子里根深蒂固的观念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办法改,和姑娘家不能太靠近的事情也总会自然而然的忘记。可如今看着花铃,那根深蒂固的东西也在自然拔除。他这才知道,不是自己不能改,而是不愿意改。
  但为了她,他愿意接受这世界一些陈旧的习惯。
  他温声,“你走前面,我看着你,安心些。”
  花铃面上微微展颜,是说不出的愉悦。她快步走了过去,从他身边掠过,拂起他的一袭衣角,与她的裙摆滑过,似千丝万缕相连。
  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沈来宝怔怔看她轻步走过,只觉岁月静好。
  春雨连绵,晨曦今日又失约了。
  凌晨过后,屋里还有点昏黑。
  花铃回到客栈里,先去洗漱,又换上寝衣。坐在床上时,才觉一晚的疲累袭来,侵蚀她的每一根骨头。她放松躺下,长长伸了个懒腰。
  胳膊上的药酒味道还有些刺鼻,她轻轻揉着。直到听见隔壁房门打开关上,她才转了个身,贴耳在墙上,隔壁动作太轻,轻得什么都听不见。她就像只壁虎趴在那,听着听着,睡意渐起,也不知道何时就睡着了。
  隔壁房中,正在洗脸的沈来宝轻拿轻放着毛巾,连水声都尽量压低。他往那墙壁看了许久,才回到床上,把占了大半江山的他爹推进里头,躺了个边边就这么睡着了。
  也才睡了一个时辰,沈老爹醒来,把沈来宝也吵醒了。见他还躺着,大怒,“儿子,你怎能变得如此懒惰,快起来,去后院耍剑。”
  沈来宝缓缓睁开眼,头晕脑胀,“爹,你不也才起来。”
  “你爹是醉酒,你难道醉茶吗?”
  沈来宝知道怎么都不可能继续睡觉了,只好起身,洗了才一个时辰的脸又再次扑上冷水。洗过脸后,他才觉得精神了些。可照照镜子,眼里还有血丝。
  等着束发的沈老爷见儿子在镜子前理了理头发,又理了理衣服,再理了理鞋子,打量他几眼,说道,“儿子,你莫不是要去见心上人?”
  沈来宝心头一个咯噔,“当然不是。”
  沈老爷轻笑一声,“别骗你爹,你爹也年轻过。”
  沈来宝语塞。
  沈老爷拍拍他的肩头,感叹道,“长大了啊,真好,赶紧娶回家,生个大胖小子吧。我都给我孙子取好名字了。”
  只要不是催婚,日常闲聊沈来宝还是接受的,“什么名字?”
  “沈国库。”
  “……”
  沈老爷洋洋得意着,见儿子绷着脸不吭声,问道,“这个名字不好?”
  沈来宝扯了扯嘴角,“不好!”
  “为什么不好?你爹还叫沈金山呢,你还叫沈来宝,你儿子叫沈国库,那肯定会富可敌国的。”
  沈来宝觉得他的儿子会因为这个名字受尽嘲笑的,他忽然又想起一个问题来,自己的名字顺口是顺口,但是……总感觉这像是小说里男配的名字,不对,是炮灰的名字。
  他眉头顿时拧紧,真是一点都不男主呀。
  小花现在喊他来宝哥哥,成亲以后呢?宝、宝郎?
  沈来宝猛地一个哆嗦,炮灰,这绝对是炮灰的名字!一点也不男主,不言情,跟花铃完全没有cp感。
  沈老爷见儿子不知在沉思什么,又道,“就这么说定了,以后孩子就叫沈国库。”
  觉得孩子的名字比自己重要的沈来宝回过神来,“难道生个女儿也要叫这个?”
  “当然不行。”沈老爷皱眉,“我还没想过会生个孙女……还是生孙子好。”
  “女儿也很好。”沈来宝又不自主地想到花铃,生个女儿像她,多好。
  沈老爷已经开始苦恼起万一生个孙女该叫什么名字的事来,到了楼下吃饭还在思考这个问题。一早就在等沈家父子的花平生见他如此头疼,笑问,“沈兄在想什么?”
  见儿子已经去点菜的沈老爷笑道,“方才提及孙子名字的事,就想日后我孙女出生该叫什么。”
  花平生意外道,“来宝要成亲了?”
  “这倒不是,只是平日里马虎的他今天早上过分地在意起自己的仪表来,都是过来人,瞧着像是有欢喜的姑娘了。”沈老爷说道,“若是能早点娶进门,那当然要早早想孩子名字的事。”
  单是这一句,花平生就更加确定沈来宝喜欢自己的女儿,定是见过还聊了什么吧。一会沈来宝点菜回来坐下,他又细看他几眼,这一次,多了几分审度。
  不多久花铃也下了楼,跟沈老爷打了招呼,因和沈来宝见过,就忘了跟他问好了。花平生不动声色道,“不懂事,怎么不跟来宝说话,虽然你们是好友,可也不能失了礼数。”
  花铃这才和沈来宝问了早安,互相瞧看,眼里都有血丝,眼底又彼此闪过心疼。
  沈老爷浑然不知,倒是花平生什么都看出来了,也是奇怪,两人平日里他也瞧见是有喜欢的意思,但怎么突然就将窗户纸捅破了。
  是谁先提的?
  客栈门外,盘子靠在柱子背后已经很久了。他手里还拿着暗卫给自己的匕首,那是昨天花铃用的。他有点头疼,她这到底是几个意思?
  他苦恼不已,踹了一脚花朗的腿肚子,“你说你妹妹让暗卫给匕首我是什么意思?”
  被他缠了一晚怎么想对策不挨揍的花朗打了个哈欠,困得人都快直接躺街上睡着了,“很简单啊,负荆请罪已经不行,让你以死谢罪呢。”
  盘子瞪直了眼,“小花的心眼没有这么坏。”
  “我妹妹被你气坏了,昨晚她不是亲口说了要找你算账吗?”
  “你妹妹白眼狼,我那是在帮他们有坦诚的机会。可是谁能想得到,我大老远跑过来,抓了沈来宝,折腾出这么一大出戏,差点没将我累死,结果呢?白眼狼。”
  花朗听着盘子控诉,真觉得他通篇歪理,“等你有喜欢的姑娘了,我将她绑走,看你气不气我。”
  盘子顿了顿,好像有点道理,就没搭腔,继续头疼要怎么进客栈。
  花朗实在是饿了,想快点进去,可看样子盘子是暂时不会进里头的了。他好奇道,“你为什么对来宝和铃铃的事这么上心?”
  “他们两人谁娶了谁,谁嫁了谁,只要对象不是彼此,我都觉得像是被猪拱了。”
  “就这么简单?”
  “还有我很无聊。”
  “……还有呢?”
  “还有……”盘子说道,“我想在有生之年看他们两人成亲,最好能看见他们生孩子,我打不过沈来宝,又怕小花,那我只能找他们的儿子掐架了。”
  花朗笑道,“你也不过十五,说什么有生之年,给他们点时间,三年内一定能让你如愿。”
  “哦呵,时刻留意朝廷的花家二少爷,你应该收到消息了吧,我外公身体大不如前,随时可能会死的。我们潘家仇家那么多,他一死,你觉得那些仇家会放过我吗?当然不会,所以我跟我外公共存亡。他垮了的那一天,就是潘家小少爷消失的那一天。”
  话说得异常轻松,哪怕涉及生死,也好像是在说别人的事。花朗心头沉重,他的确知道潘岩身体不好,但大权不放,如今看来,是至死不放了。他越是这样,那他就越被人唾弃。盘子说的倒不是没有道理,最后他真有可能会被潘家的仇敌所杀。
  就算仇敌不动他,政敌为了斩草除根,或许也会动手的。
  已经将盘子和潘岩区分看待的花朗蓦地觉得心绪不宁,不管怎么说,盘子虽然顽劣了些,但罪不至死。哪怕他曾经拿自己的命开玩笑,但如今,他甚至让暗卫都不许伤害自己,哪怕是在要他的命的时候。
  又探头去瞧客栈里头的盘子忽然觉得有人在拍他的脑袋,拧眉一瞧,便乐了,“你一脸沉重的看我做什么?我又没死,放心吧,就算潘孜死了,盘子也不会死的。”
  “不要再这么轻描淡写的说死字了。”花朗肃色,“从今天起,你跟我一起多做善事。再跟我去军营,或许你外公还能熬几年,我也会努力熬上去,说不定能保住你的。”
  盘子微微一顿,没有说什么,只是飞快说道,“谢了,花家二哥。”
  难得听他尊称自己一声,平时都是花朗花朗的喊,没大没小。花朗觉得盘子真的罪不至死,只希望潘岩死的时候,他已经能够保住他这个朋友。
  客栈里面人声鼎沸,住客都陆续下楼吃饭。
  沈来宝和花铃都饿了一晚,等两个老爹都吃完了,两人还在吃。沈老爷笑看两人,这样吃好啊,能吃是福嘛。
  花平生茶已喝下三壶,还不见儿子下楼,正要让人去喊,就见儿子从客栈外面进来。
  “爹。”花朗快步走到面前,又跟沈老爷问好。
  花平生打量他一眼,“昨晚你去了哪里?衣服都没换,不许撒谎。”
  一眼就被老爹看穿,花朗有些尴尬,他性子耿直,听见不能说谎,就更没法掩饰了。
  “他昨晚跟我喝酒去了。”盘子从门外边走边说,声音响亮没有淹没在嘈杂声中。他走到桌前,客气地跟两个长辈问安,视线扫过花铃和沈来宝时,只觉眼刀唰唰唰地捅在他的身上。他收起视线,只能当做没看见。
  花平生对潘家人心结难解,但也不会为难年纪尚小的盘子,“原来是跟潘小少爷一起外出了。”
  沈老爷笑道,“少年人,正是血气方刚好玩的年纪,就随他们去吧。”
  花平生点点头,又道,“反正前路塌方还不能走,听说这镇上有处林园十分雅致好看,不如一起去吧?”
  沈老爷正待得无聊,便答应了,留下四个年轻人在这。
  送走两个长辈,盘子仍旧端坐着,没有素日的跋扈和张扬。他双手放在膝头上,腰杆挺直,一会拿出个鼓当得都快要撑破袋子的钱袋放在桌上,推到花铃面前,“这是好几百两银子。”
  花铃说道,“我只要二百两。”
  “里面约莫有三百两。”
  “我只要二百两。”
  要是平时盘子早掀桌了,可这会他忍了,左边是花朗,右边是沈来宝,他要是敢骂对面人一句,估计就要被两人夹攻了,“我错了,铃铃,我不该绑了你的情郎,不该……”
  花铃脸一红,“你胡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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