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节
大概过了五分钟,清欢才有功夫问他:“怎么,不伤心了?”
“不了。”曾鸣吸吸鼻子。“大难来头各自飞,这是人之常情,我不怪他们。”
清欢没想到还救了个圣父回来,她轻笑:“你这话说得倒是好听,可普通人也不会在紧要关头丢下同伴不管,哪怕那是个陌生人,也不会这么做。人类之所以不平凡,不就是因为他们在生死关头所爆发出的勇气和坚持么?那四个人是性格卑劣,别说什么人之常情,人类可比他们好多了。”
不管什么时候,清欢都只喜欢和真诚的人相处,可拥有真心的人实在是太少了,他们总是抱着各种各样的念头和目的,单纯坦率的心灵越来越少,如果不是因为还有这样的人在,清欢想,她早就对人类失去信心了。
曾鸣露出孩子气的表情:“那我不就是找个理由来说服一下自己吗,你就别挑我刺了呗。”说完,有点扭捏却很坦诚道,“谢谢你救了我,我真不知该怎么报答你。”
“我可不要你报答。”清欢看了他一眼,不知道曾鸣是哪里来的自信心,除了还有点良心之外,她真看不出这白斩鸡一样的家伙还有哪里不同常人。抡个扳手都累得气喘吁吁,跟丧尸碰上只有当诱饵的份,清欢觉得自己简直就是麻烦吸收器。想到第一次降临末世的时候直接遇上了黑豹,从此有人惯有人疼,只差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了,现在却完全调了个角色,她竟然也有当老妈子的一天……
想到这里就未免鄙视曾鸣一眼。
曾鸣莫名其妙地被瞪也不敢反抗,更不敢不满,只讨好地冲着清欢笑。他长得很普通,只能说是能看,五官平凡的大众脸,可他一笑起来……给清欢的感觉像是养了条萨摩。
嗯,除了那一丢丢的勇气跟真诚以外,清欢又挖掘到了曾鸣的第三个优点:笑起来让人心情很好。
反正这家伙对自己造不成什么麻烦,先养着好了,就当养了只宠物。
清欢这么想,顺势冲曾鸣笑了一下。这个笑容就是真心实意的了,曾鸣受宠若惊,傻乎乎挠着脑袋对清欢点头。清欢笑意更深,这副傻样更像狗了,但不像萨摩,比较像哈士奇。
传说中以“二”和“熊”闻名的拆迁办主任。
离开了丧尸群,中午的时候清欢带着曾鸣下车煮泡面吃,顺便还抓了些虫子用薯片罐子养起来。曾鸣瞧着那些花花绿绿奇形怪状的虫子都害怕,有变异的有没变异的,可她一个小女孩怎么、怎么口味那么重啊!
期间他曾真诚表示过自己愿意帮清欢处理,但是清欢将一条已经长得有手指头粗的毛毛虫丢到他身上后,曾鸣惨叫一声吓得浑身发抖晕了过去。清欢鄙视之,然后把毛毛虫收了起来。
这些虫子以后有用呢,反正这个世界已经被彻底扰乱了,既然出现了不该出现的人,那么她自然也能打打擦边球,也让曾鸣这乡巴佬见识见识什么叫做蛊术。
她很久没养虫子了,起先这种生物她也是不喜欢的,之前养的那只小胖虫却很是可爱,一直被清欢丢在空间没管它,现在拿出来一看,小胖虫已经变成了一条七彩虫,但仍是一如既往的胖,见到清欢还很是亲热,用胖嘟嘟的脑袋来拱清欢的手。
清欢点了点他芝麻大的眼睛,将它收了起来,小胖虫跟了她之后就不再是单纯的蛊王了,有它在,这些她还没来得及驯化的虫子就不会出什么乱。把小胖虫丢到虫子堆里,清欢一边烧水下面一边等吓晕过去的曾鸣醒来。
等到面好了,曾鸣不用人叫就醒了。他眼巴巴地盯着铝锅里煮的喷香的面,馋的险些舌头都吞进肚子里去。清欢捞了面条又给了他一包榨菜,他风卷残云连汤带面全喝光吃光后才抹抹嘴巴对清欢说了声谢谢,看那表情,就差跪下来抱着清欢大腿唱征服了。
因为一直在高速上,所以每到一个收费站清欢都会进去搜刮点东西,吃的啊用的啊汽油啊之类的,反正能用的她全装空间里去了。曾鸣也在她的威逼之下颤巍巍的抡着扳手打丧尸,一开始还直哆嗦,后来都麻木了,权当打游戏了,大学的时候他就爱玩生活危机,了不起就是3d感强了点味道大了点,嗯,能忍住,
主要是身边有个人形兵器在,所以不怕了。
开了五个小时的车,经过仨休息站,但清欢看过了,没有人进来过的痕迹。难道那四人走的不是这条路?怎么可能,这只有一条路好吧。
她随口一提,曾鸣就说:“他们不敢进来。”
清欢了然。忘了那四人的胆子加在一起有没有一厘米了,他们被丧尸吓死了,根本不敢进没有活人后看起来阴森森的休息站,所以干脆不进来继续朝前开,反正车里有水有食物不怕饿着渴着。
然而清欢很想问一句,你们不怕没有油吗?要知道油箱当时曾鸣提着呢,他们二话不说丢下曾鸣就跑,路过休息站也不进来加油,没油的话看谁去救他们?
这次她可不当妈了。
果然,大概又开了一个小时,远远的就看见一堆丧尸围成了一圈,里头还有一抹鲜红色,可不就是那辆骚里骚气的红轿车嘛!
清欢问曾鸣:“救吗?”
曾鸣眼巴巴看着她:“可以吗?”
“当然可以。”清欢笑眯眯地说。“你的朋友你自己去救,跟我没关系。下车?”她作势要打开车门。
曾鸣:“……”拜托你阻止我好吗?
清欢淡淡地说:“少假惺惺的,做好人我也不会给你发好人卡。”都什么时候了还端着呢,也不看看那是值得去救的人吗,他们能丢下他放弃他一次,自然也能放弃第二次第三次……“看不出你还是个以怨报德的好人。”
曾鸣被损的面红耳赤,讷讷道:“那、那就不救了……反正他们也不稀罕我救。”其实曾鸣还是感到寒心,如果不是有清欢在,如果不是遇到了清欢,那个时候他真的就活不下来了,要么被感染,要么变成食物,而这两种情况曾鸣都不喜欢。
虽然他跟他们四个不熟,虽然他们四个是好朋友,但他这一路上帮了他们多大的忙?真可以说是恩人,但他们是怎么对他的?
“不救他们是因为不值得,但也不害他们,看他们本事吧,运气好的说不定还能活下来呢。”清欢加大了油门,擦身而过的时候将几只丧尸撞飞了。
恰好露出的空隙被里头的人看到,曾鸣从车窗往外看的时候,就看见他们在挥手还张大嘴巴在尖叫,似乎是在咒骂他跟清欢为什么见死不救。
曾鸣把车窗关上了。
如果当时他们肯有一个人下来掩护他的话,如果他们肯等他一下的话,那么就不会面临今天这样没有油被困在车里的场景,也不会被清欢无视。
第二十四碗汤(四)
一路向北,因为某些元素的变化导致清欢只能按照自己模糊的记忆开车,导航不管用,而曾鸣则是一问三不知,但好在她的感觉是对的,经历三天的车程,他们终于到达了清欢记忆中属于肖温的基地。
可是……
清欢关上车门,远远地看着似乎和六年前没什么变化的基地,城墙上的裂纹还在,城门也没有变,只是城楼上写着几个大字,叫做避难所。
城外缠绕着种种变异植物,看样子当年徐莹的确是注意到了这一点,用这些杀伤力极强的植物作为守护武器的话,的确是比用人来看守强多了。而且植物还可以隔离丧尸,散发出的味道甚至能够掩住城里新鲜的活人味。
也因此城外围绕的丧尸并不多。
曾鸣跟着从车里下来,就看见清欢站在原地像是在想什么。他原以为他们是要进城的,可现在这是什么情况?小心翼翼地靠近清欢,提醒道:“咱们不进去吗?”他都看到守城的人朝这边看了。
清欢摇头:“不进去了。”
曾鸣一头雾水的看着她:“那咱们开了这么久的车到这来是为了什么呀?”
“我有事情要做,接下来的路不适合带你,你可以进城去,现在不是已经有平民的存在了么?”
“啊?我、我一个人去?”
清欢似笑非笑地看他:“咱俩非亲非故,我一路供你吃住救你性命还把你送到安全地带,你不感谢我就算了,还想让我继续保护你?”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要不、要不你把我带上吧!说不准我还能给你帮上什么忙呢?”曾鸣嘿嘿傻笑。
“得了吧,你吃的比我多又不能打架,遇到丧尸还需要我救你。”反之她一个人上路的话丧尸根本就不会找她的麻烦好么。“这个给你。”
清欢转身打开了后备箱,从里头搬出了一个纸箱交到曾鸣手上。“抱紧点儿,里头都是食物,这样的话你就不会被嘲笑是吃白饭的了。记得好好训练,别再这么弱了,下次丧尸要啃你的脑袋,可没有我来救你。”
说完,她也是洒脱,赶在守城人员到来之前上了车,对曾鸣笑了笑,比了个剪刀手,发动汽车离去。
其实曾鸣也知道,他跟清欢不过是萍水相逢。在末世里,人与人之间只剩下了掠夺与争斗,她却好心的救了他,还把他送到避难所。这样的恩情他该怎么报答?甚至她还给自己留了一箱食物,这样的话不愁自己不被接纳。
但是……曾鸣眼圈儿有点红了,他是真心舍不得她啊,怎么说两人都算是生死之交了,怎么清欢说走就走一点都不留恋呢?
清欢没想那么多,曾鸣的确挺有意思,而且知恩图报,但她并不觉得带着曾鸣是个明智的选择。她有很多事情要做,肖温的基地变成了避难所,现在她要去黑豹的基地看看,如果那里也是一样的话,她就准备去合并后的新基地——也就是广播里所说的,女王居住的“王城”了。
而这个世界还没有异变完毕,有些地方经常会冒出一个城市,然后又很快消失不见。很明显,这并非世界在进化,而是世界在融合。这个世界,是在和另外一个于同一时间内迎接末世到来的世界同化中!
那样也就能够解释所谓的“女王”的存在,同时也能解释为何在奈何桥的时候她会感受到那么大的波动,人类再如何逆天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效果,所以必然是世界与世界之间发生了碰撞或是融合。
这种融合到底是顺理成章的还是不被接受的,清欢想,还是需要再观察一下。
每当看到有城市出现,清欢就会在第一时间进去搜刮物资,吃的也好穿的也好反正只要是有用的她全装了起来,要不是房子不能带走她也想一并塞到空间里呢,反正那里地儿大,塞几个世界都不成问题。
平时她就听听广播,听广播里对女王的歌功颂德还有对反叛者的义愤填膺,每当有反叛者被杀戮,广播里的声音就会变得格外激动和兴奋,好像这是什么值得普天同庆的事情一样。
如果这些反叛者真的是她的朋友的话……清欢想,那么她是真的会非常非常非常不高兴。
因为总是有奇怪的城市出现或是消失,所以清欢的方向感受到了巨大的挑战。有的时候开着开着前头就没路了,还有的时候明明是在公路上,一眨眼的功夫就身处城中。
第五天的中午,她经过一个小镇,小镇外头有几只丧尸在游荡,见了清欢漠不关心,权当她不存在。清欢开着车进入小镇,先是把车子停在一户人家,然后开始在镇上搜刮物资。
她现在是到哪儿哪儿光,因为这些城市一旦消失就不会再出现,它们消失或是出现的原因就是因为世界还不够稳定,然而经过动荡后,就不会再出现这样的问题。也就是说,那里头的东西她要是不拿,也不会有别人来拿了。
但是隔得老远清欢就听到了枪声!她立刻朝枪声来源处跑去,长长的黑色卷发在她背上起伏。因为没什么麻烦,她没把头发扎起来,甚至还穿着短裙,看起来无害极了。
因为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清欢没有冲动地走出去,而是在拐角处停了下来,探出脑袋向不远处看去。
那是在一家超市门口,地上有个五花大绑的女人,女人旁边则有个男人,男人被子弹射穿了小腿,单膝跪在地上,却咬着牙一句软话不说。
为首的是一个穿着蓝色军装的男人,他身材英挺,面貌也十分英俊,此刻他正冷漠地用枪指着地上男人的另外一条腿,冷冰冰地问:“我再问最后一次,剩下的人在哪?”
男人猛地抬起头,眼睛里散发出仇恨与倔强的光,他冷笑一声:“有种就他妈打死我,到时候我等着看你们的下场!”
“还敢嘴硬!”一个同样穿着军装的女人厉声喝斥,举起了手里的枪,对准的却是男人的脑门。
军装男人出声阻止:“你眼里还有没有我的存在?”
女人立刻恭敬垂首:“是属下逾矩了。”
“不说的话,你的这条腿就也保不住了。”军装男人露出一个阴冷的笑容,又缓缓把目光投向被绑起来的女人。“我慕名很久,手下这帮子兄弟也很久没尝过女人味儿了,你妻子颇负盛名,身手也不错,想来可以适应军妓这个职业。放心吧,到时候我会让你看着的,当然,在那之前我会先挑断她的手脚筋,让她连寻死都不能够。而你给我记住,这都是你不肯说出其他反叛者下落的代价!”
说着就要扣动扳机,可就在这时却突然听到女人的说话声:“是吗?也许在那之前你该考虑一下自己还能不能活着走出这个镇。”
“谁?!”
军装男人一回头,目光便不由为之一怔,原因无他——清欢刷脸刷习惯了。她脸上带着笑一步一步走近,长发被风吹起,可熟悉她的人应该能看出来,她虽然在笑,却是一点都不开心啊。
“清欢?!”
“嗨,好久不见。”清欢随意对麝鼠和卫徐莹摆摆手,走到了他们面前眯着眼去看军装男人。“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楚,你再说一遍?”
“我说——”男人才吐出两个字,脖子就被清欢一把掐住。她笑着,柔声道:“快呀,我让你再说一遍呢。”
也不知她是哪里来的手劲儿,那么高大的一个男人,战神一般的存在,在她手里却和被掐住脖子的鸭子没什么区别。有反应快的人瞄准清欢,下一秒枪却不知怎么的被抢走,手里空空如也。
他们尖叫起来,只因为不知何时爬到他们身上的虫子,这些虫子长得很奇怪,但它们爬在身上,就让他们四肢麻痹动弹不得。
在把男人掐死之前,清欢把他摔在了地上,蹲下去给卫徐莹解绑,顺便问她:“你们怎么会在这儿?”
同时徐莹也吻:“你怎么会在这儿?”
两人问了一模一样的话,清欢耸耸肩,“那就待会儿再说吧。”
徐莹一得自由就去看麝鼠的伤势,麝鼠的左腿肌腱已经被子弹射穿了,这条腿肯定是不能再用了。她忍住眼泪,心里却充满恨意。
“干什么去呀?”清欢一把捞住徐莹手臂。
“我要杀了他!”
“不是不让你杀,待会儿吧。”
徐莹咬着牙,却仍然听了清欢的话。清欢走到麝鼠身边对他笑笑,麝鼠也对她笑,这个男人最大的爱好就是苦中作乐。“我们想死你了,还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
“本来的确是这么打算的,可谁知道你们竟然这么笨,到手的世界都被人给抢走了。”清欢无奈地说,一副我也不愿意回来的样子,把麝鼠给逗笑了。
她用手拂过他受伤的腿,下一秒,麝鼠的腿完好如初。
第二十四碗汤(五)
就算是女王,也绝对做不到在瞬间让一个人的伤复原!更何况那颗子弹打在什么部位男人心里有数,就算麝鼠不死,以后也肯定是废了,而一个失去行动能力的男人,就算再可怕又有什么好忌惮的?最重要的是麝鼠是反叛者的领袖,最擅长的就是隐藏行踪。这一次好不容易抓到他,原以为能立个大功让女王对自己刮目相看,男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半途中会杀出这么个程咬金来!
大概这就是天意吧,清欢想。她并没有很刻意地去寻找,完全是巧合才遇上的。要知道刚才在镇外,她嫌弃这个镇子太小险些就没进来呢。
“不了。”曾鸣吸吸鼻子。“大难来头各自飞,这是人之常情,我不怪他们。”
清欢没想到还救了个圣父回来,她轻笑:“你这话说得倒是好听,可普通人也不会在紧要关头丢下同伴不管,哪怕那是个陌生人,也不会这么做。人类之所以不平凡,不就是因为他们在生死关头所爆发出的勇气和坚持么?那四个人是性格卑劣,别说什么人之常情,人类可比他们好多了。”
不管什么时候,清欢都只喜欢和真诚的人相处,可拥有真心的人实在是太少了,他们总是抱着各种各样的念头和目的,单纯坦率的心灵越来越少,如果不是因为还有这样的人在,清欢想,她早就对人类失去信心了。
曾鸣露出孩子气的表情:“那我不就是找个理由来说服一下自己吗,你就别挑我刺了呗。”说完,有点扭捏却很坦诚道,“谢谢你救了我,我真不知该怎么报答你。”
“我可不要你报答。”清欢看了他一眼,不知道曾鸣是哪里来的自信心,除了还有点良心之外,她真看不出这白斩鸡一样的家伙还有哪里不同常人。抡个扳手都累得气喘吁吁,跟丧尸碰上只有当诱饵的份,清欢觉得自己简直就是麻烦吸收器。想到第一次降临末世的时候直接遇上了黑豹,从此有人惯有人疼,只差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了,现在却完全调了个角色,她竟然也有当老妈子的一天……
想到这里就未免鄙视曾鸣一眼。
曾鸣莫名其妙地被瞪也不敢反抗,更不敢不满,只讨好地冲着清欢笑。他长得很普通,只能说是能看,五官平凡的大众脸,可他一笑起来……给清欢的感觉像是养了条萨摩。
嗯,除了那一丢丢的勇气跟真诚以外,清欢又挖掘到了曾鸣的第三个优点:笑起来让人心情很好。
反正这家伙对自己造不成什么麻烦,先养着好了,就当养了只宠物。
清欢这么想,顺势冲曾鸣笑了一下。这个笑容就是真心实意的了,曾鸣受宠若惊,傻乎乎挠着脑袋对清欢点头。清欢笑意更深,这副傻样更像狗了,但不像萨摩,比较像哈士奇。
传说中以“二”和“熊”闻名的拆迁办主任。
离开了丧尸群,中午的时候清欢带着曾鸣下车煮泡面吃,顺便还抓了些虫子用薯片罐子养起来。曾鸣瞧着那些花花绿绿奇形怪状的虫子都害怕,有变异的有没变异的,可她一个小女孩怎么、怎么口味那么重啊!
期间他曾真诚表示过自己愿意帮清欢处理,但是清欢将一条已经长得有手指头粗的毛毛虫丢到他身上后,曾鸣惨叫一声吓得浑身发抖晕了过去。清欢鄙视之,然后把毛毛虫收了起来。
这些虫子以后有用呢,反正这个世界已经被彻底扰乱了,既然出现了不该出现的人,那么她自然也能打打擦边球,也让曾鸣这乡巴佬见识见识什么叫做蛊术。
她很久没养虫子了,起先这种生物她也是不喜欢的,之前养的那只小胖虫却很是可爱,一直被清欢丢在空间没管它,现在拿出来一看,小胖虫已经变成了一条七彩虫,但仍是一如既往的胖,见到清欢还很是亲热,用胖嘟嘟的脑袋来拱清欢的手。
清欢点了点他芝麻大的眼睛,将它收了起来,小胖虫跟了她之后就不再是单纯的蛊王了,有它在,这些她还没来得及驯化的虫子就不会出什么乱。把小胖虫丢到虫子堆里,清欢一边烧水下面一边等吓晕过去的曾鸣醒来。
等到面好了,曾鸣不用人叫就醒了。他眼巴巴地盯着铝锅里煮的喷香的面,馋的险些舌头都吞进肚子里去。清欢捞了面条又给了他一包榨菜,他风卷残云连汤带面全喝光吃光后才抹抹嘴巴对清欢说了声谢谢,看那表情,就差跪下来抱着清欢大腿唱征服了。
因为一直在高速上,所以每到一个收费站清欢都会进去搜刮点东西,吃的啊用的啊汽油啊之类的,反正能用的她全装空间里去了。曾鸣也在她的威逼之下颤巍巍的抡着扳手打丧尸,一开始还直哆嗦,后来都麻木了,权当打游戏了,大学的时候他就爱玩生活危机,了不起就是3d感强了点味道大了点,嗯,能忍住,
主要是身边有个人形兵器在,所以不怕了。
开了五个小时的车,经过仨休息站,但清欢看过了,没有人进来过的痕迹。难道那四人走的不是这条路?怎么可能,这只有一条路好吧。
她随口一提,曾鸣就说:“他们不敢进来。”
清欢了然。忘了那四人的胆子加在一起有没有一厘米了,他们被丧尸吓死了,根本不敢进没有活人后看起来阴森森的休息站,所以干脆不进来继续朝前开,反正车里有水有食物不怕饿着渴着。
然而清欢很想问一句,你们不怕没有油吗?要知道油箱当时曾鸣提着呢,他们二话不说丢下曾鸣就跑,路过休息站也不进来加油,没油的话看谁去救他们?
这次她可不当妈了。
果然,大概又开了一个小时,远远的就看见一堆丧尸围成了一圈,里头还有一抹鲜红色,可不就是那辆骚里骚气的红轿车嘛!
清欢问曾鸣:“救吗?”
曾鸣眼巴巴看着她:“可以吗?”
“当然可以。”清欢笑眯眯地说。“你的朋友你自己去救,跟我没关系。下车?”她作势要打开车门。
曾鸣:“……”拜托你阻止我好吗?
清欢淡淡地说:“少假惺惺的,做好人我也不会给你发好人卡。”都什么时候了还端着呢,也不看看那是值得去救的人吗,他们能丢下他放弃他一次,自然也能放弃第二次第三次……“看不出你还是个以怨报德的好人。”
曾鸣被损的面红耳赤,讷讷道:“那、那就不救了……反正他们也不稀罕我救。”其实曾鸣还是感到寒心,如果不是有清欢在,如果不是遇到了清欢,那个时候他真的就活不下来了,要么被感染,要么变成食物,而这两种情况曾鸣都不喜欢。
虽然他跟他们四个不熟,虽然他们四个是好朋友,但他这一路上帮了他们多大的忙?真可以说是恩人,但他们是怎么对他的?
“不救他们是因为不值得,但也不害他们,看他们本事吧,运气好的说不定还能活下来呢。”清欢加大了油门,擦身而过的时候将几只丧尸撞飞了。
恰好露出的空隙被里头的人看到,曾鸣从车窗往外看的时候,就看见他们在挥手还张大嘴巴在尖叫,似乎是在咒骂他跟清欢为什么见死不救。
曾鸣把车窗关上了。
如果当时他们肯有一个人下来掩护他的话,如果他们肯等他一下的话,那么就不会面临今天这样没有油被困在车里的场景,也不会被清欢无视。
第二十四碗汤(四)
一路向北,因为某些元素的变化导致清欢只能按照自己模糊的记忆开车,导航不管用,而曾鸣则是一问三不知,但好在她的感觉是对的,经历三天的车程,他们终于到达了清欢记忆中属于肖温的基地。
可是……
清欢关上车门,远远地看着似乎和六年前没什么变化的基地,城墙上的裂纹还在,城门也没有变,只是城楼上写着几个大字,叫做避难所。
城外缠绕着种种变异植物,看样子当年徐莹的确是注意到了这一点,用这些杀伤力极强的植物作为守护武器的话,的确是比用人来看守强多了。而且植物还可以隔离丧尸,散发出的味道甚至能够掩住城里新鲜的活人味。
也因此城外围绕的丧尸并不多。
曾鸣跟着从车里下来,就看见清欢站在原地像是在想什么。他原以为他们是要进城的,可现在这是什么情况?小心翼翼地靠近清欢,提醒道:“咱们不进去吗?”他都看到守城的人朝这边看了。
清欢摇头:“不进去了。”
曾鸣一头雾水的看着她:“那咱们开了这么久的车到这来是为了什么呀?”
“我有事情要做,接下来的路不适合带你,你可以进城去,现在不是已经有平民的存在了么?”
“啊?我、我一个人去?”
清欢似笑非笑地看他:“咱俩非亲非故,我一路供你吃住救你性命还把你送到安全地带,你不感谢我就算了,还想让我继续保护你?”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要不、要不你把我带上吧!说不准我还能给你帮上什么忙呢?”曾鸣嘿嘿傻笑。
“得了吧,你吃的比我多又不能打架,遇到丧尸还需要我救你。”反之她一个人上路的话丧尸根本就不会找她的麻烦好么。“这个给你。”
清欢转身打开了后备箱,从里头搬出了一个纸箱交到曾鸣手上。“抱紧点儿,里头都是食物,这样的话你就不会被嘲笑是吃白饭的了。记得好好训练,别再这么弱了,下次丧尸要啃你的脑袋,可没有我来救你。”
说完,她也是洒脱,赶在守城人员到来之前上了车,对曾鸣笑了笑,比了个剪刀手,发动汽车离去。
其实曾鸣也知道,他跟清欢不过是萍水相逢。在末世里,人与人之间只剩下了掠夺与争斗,她却好心的救了他,还把他送到避难所。这样的恩情他该怎么报答?甚至她还给自己留了一箱食物,这样的话不愁自己不被接纳。
但是……曾鸣眼圈儿有点红了,他是真心舍不得她啊,怎么说两人都算是生死之交了,怎么清欢说走就走一点都不留恋呢?
清欢没想那么多,曾鸣的确挺有意思,而且知恩图报,但她并不觉得带着曾鸣是个明智的选择。她有很多事情要做,肖温的基地变成了避难所,现在她要去黑豹的基地看看,如果那里也是一样的话,她就准备去合并后的新基地——也就是广播里所说的,女王居住的“王城”了。
而这个世界还没有异变完毕,有些地方经常会冒出一个城市,然后又很快消失不见。很明显,这并非世界在进化,而是世界在融合。这个世界,是在和另外一个于同一时间内迎接末世到来的世界同化中!
那样也就能够解释所谓的“女王”的存在,同时也能解释为何在奈何桥的时候她会感受到那么大的波动,人类再如何逆天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效果,所以必然是世界与世界之间发生了碰撞或是融合。
这种融合到底是顺理成章的还是不被接受的,清欢想,还是需要再观察一下。
每当看到有城市出现,清欢就会在第一时间进去搜刮物资,吃的也好穿的也好反正只要是有用的她全装了起来,要不是房子不能带走她也想一并塞到空间里呢,反正那里地儿大,塞几个世界都不成问题。
平时她就听听广播,听广播里对女王的歌功颂德还有对反叛者的义愤填膺,每当有反叛者被杀戮,广播里的声音就会变得格外激动和兴奋,好像这是什么值得普天同庆的事情一样。
如果这些反叛者真的是她的朋友的话……清欢想,那么她是真的会非常非常非常不高兴。
因为总是有奇怪的城市出现或是消失,所以清欢的方向感受到了巨大的挑战。有的时候开着开着前头就没路了,还有的时候明明是在公路上,一眨眼的功夫就身处城中。
第五天的中午,她经过一个小镇,小镇外头有几只丧尸在游荡,见了清欢漠不关心,权当她不存在。清欢开着车进入小镇,先是把车子停在一户人家,然后开始在镇上搜刮物资。
她现在是到哪儿哪儿光,因为这些城市一旦消失就不会再出现,它们消失或是出现的原因就是因为世界还不够稳定,然而经过动荡后,就不会再出现这样的问题。也就是说,那里头的东西她要是不拿,也不会有别人来拿了。
但是隔得老远清欢就听到了枪声!她立刻朝枪声来源处跑去,长长的黑色卷发在她背上起伏。因为没什么麻烦,她没把头发扎起来,甚至还穿着短裙,看起来无害极了。
因为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清欢没有冲动地走出去,而是在拐角处停了下来,探出脑袋向不远处看去。
那是在一家超市门口,地上有个五花大绑的女人,女人旁边则有个男人,男人被子弹射穿了小腿,单膝跪在地上,却咬着牙一句软话不说。
为首的是一个穿着蓝色军装的男人,他身材英挺,面貌也十分英俊,此刻他正冷漠地用枪指着地上男人的另外一条腿,冷冰冰地问:“我再问最后一次,剩下的人在哪?”
男人猛地抬起头,眼睛里散发出仇恨与倔强的光,他冷笑一声:“有种就他妈打死我,到时候我等着看你们的下场!”
“还敢嘴硬!”一个同样穿着军装的女人厉声喝斥,举起了手里的枪,对准的却是男人的脑门。
军装男人出声阻止:“你眼里还有没有我的存在?”
女人立刻恭敬垂首:“是属下逾矩了。”
“不说的话,你的这条腿就也保不住了。”军装男人露出一个阴冷的笑容,又缓缓把目光投向被绑起来的女人。“我慕名很久,手下这帮子兄弟也很久没尝过女人味儿了,你妻子颇负盛名,身手也不错,想来可以适应军妓这个职业。放心吧,到时候我会让你看着的,当然,在那之前我会先挑断她的手脚筋,让她连寻死都不能够。而你给我记住,这都是你不肯说出其他反叛者下落的代价!”
说着就要扣动扳机,可就在这时却突然听到女人的说话声:“是吗?也许在那之前你该考虑一下自己还能不能活着走出这个镇。”
“谁?!”
军装男人一回头,目光便不由为之一怔,原因无他——清欢刷脸刷习惯了。她脸上带着笑一步一步走近,长发被风吹起,可熟悉她的人应该能看出来,她虽然在笑,却是一点都不开心啊。
“清欢?!”
“嗨,好久不见。”清欢随意对麝鼠和卫徐莹摆摆手,走到了他们面前眯着眼去看军装男人。“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楚,你再说一遍?”
“我说——”男人才吐出两个字,脖子就被清欢一把掐住。她笑着,柔声道:“快呀,我让你再说一遍呢。”
也不知她是哪里来的手劲儿,那么高大的一个男人,战神一般的存在,在她手里却和被掐住脖子的鸭子没什么区别。有反应快的人瞄准清欢,下一秒枪却不知怎么的被抢走,手里空空如也。
他们尖叫起来,只因为不知何时爬到他们身上的虫子,这些虫子长得很奇怪,但它们爬在身上,就让他们四肢麻痹动弹不得。
在把男人掐死之前,清欢把他摔在了地上,蹲下去给卫徐莹解绑,顺便问她:“你们怎么会在这儿?”
同时徐莹也吻:“你怎么会在这儿?”
两人问了一模一样的话,清欢耸耸肩,“那就待会儿再说吧。”
徐莹一得自由就去看麝鼠的伤势,麝鼠的左腿肌腱已经被子弹射穿了,这条腿肯定是不能再用了。她忍住眼泪,心里却充满恨意。
“干什么去呀?”清欢一把捞住徐莹手臂。
“我要杀了他!”
“不是不让你杀,待会儿吧。”
徐莹咬着牙,却仍然听了清欢的话。清欢走到麝鼠身边对他笑笑,麝鼠也对她笑,这个男人最大的爱好就是苦中作乐。“我们想死你了,还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
“本来的确是这么打算的,可谁知道你们竟然这么笨,到手的世界都被人给抢走了。”清欢无奈地说,一副我也不愿意回来的样子,把麝鼠给逗笑了。
她用手拂过他受伤的腿,下一秒,麝鼠的腿完好如初。
第二十四碗汤(五)
就算是女王,也绝对做不到在瞬间让一个人的伤复原!更何况那颗子弹打在什么部位男人心里有数,就算麝鼠不死,以后也肯定是废了,而一个失去行动能力的男人,就算再可怕又有什么好忌惮的?最重要的是麝鼠是反叛者的领袖,最擅长的就是隐藏行踪。这一次好不容易抓到他,原以为能立个大功让女王对自己刮目相看,男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半途中会杀出这么个程咬金来!
大概这就是天意吧,清欢想。她并没有很刻意地去寻找,完全是巧合才遇上的。要知道刚才在镇外,她嫌弃这个镇子太小险些就没进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