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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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计划跟弟弟坐同一班车回去,而他要上学,所以一家人起得早了些,现在有苏思诗开车送他们,就不用担心弟弟上学迟到了,所以叶纤红叫他们慢慢吃,别着急。
  “小红,那姑娘家里是做什么的?怎么送你爸这么好的烟和酒?”叶知书已看到了茶几上放着的剑南春酒和中华烟,好奇地问。
  在老百姓的眼里,好烟首推中华,好酒无非茅台五粮液剑南春。
  上门坐一坐,空手来就行了,怎么带这么高级的东西?这条烟和酒,加起来怕要三百了吧?
  “自然是有钱的大老板。”叶纤红扒了一口泡饭,随口说道。“本来她要送一箱酒,两条烟,被我拦住了。”
  妈妈不一定能了解苏思诗她们生活圈的弯弯道道,所以她没有仔细说。
  也没敢说这已是苏思诗最拿不出手的礼物了,否则妈妈会更加大惊小怪。
  这很容易理解,以苏思诗的身份,给普通人送礼,交给手下去做就行了,根本不必亲自出手。值得她亲自送礼的,肯定身份不简单,普通烟酒怎么拿得出手?
  自己算是一个例外吧!
  不过叶纤红也不敢妄自菲薄,重生后,她接触的一些人,很多不比苏思诗差,想来她也有所了解,所以没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农家女吧!
  “什么?”叶妈妈吓了一跳,忍不住咋舌:“那她家里岂不是有几十万、上百万财产了?”
  现在农村虽然不流行万元户这个说法了,毕竟那是八十年代末的叫法,很多有本事的人,赚的钱已起过十万了。
  但是在叶妈妈的眼里,那些人离自己太遥远了。
  几十万?叶妈妈感觉像是在做梦,这得是多大的老板啊!
  “什么上百万!”郑建国望了望儿子手上的手表,“估计得几千万甚至上亿了吧!”
  “啊!”叶妈妈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百万已是不可思议了,一亿不是一百个百万吗?她们家怎么会这么多钱?这样的千金小姐,怎么会跟女儿成为朋友?
  “你别不信。”郑建国在厂里上班,见识自然比叶知书强一点。“单是她给安安的手表,估计都得几千了。”
  像他打工的老板,家产就上百万了,可是除了招待贵客,他抽得起大中华,喝得起剑南春吗?
  如果女儿说的是真的,她原本送的一箱酒两条烟,就得上千了,再加上给儿子的手表,只有亿万富翁,才敢这么大手大脚花钱,如果只是百万富翁,光这样给人送礼,就得把家产败光了。
  “什么?这手表这么值钱?”叶知书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安安,你快把手表拿下来,别戴了。等一下你诗诗姐来了,还给她。这么重的礼,我们可不能收——”
  “哦。”郑兴安听话地放下筷子,把手表摘下来,放在桌上。
  他虽然很喜欢这块手表,但是听爸爸说这么值钱,他也不敢戴了,万一掉了或者搞坏了,那还不心疼死?
  第六十一章坐轿车
  叶纤红拿过手表看了看,这个牌子她不认识,不过看精细的做工,确实应该不便宜。
  心里有些犹豫,应该怎么样处理这块手表。
  跟苏思诗认识后,她确实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可能是苏思诗开朗直爽的性格,吸引了她。又或者是她对朋友无原则的维护,打动了她。
  但是怎么样交朋友,却是一门学门,处理得不好,就会伤了感情。
  以她现有的情商,知道朋友之间贵在真诚和交心,物质反而是次要的。像苏思诗这样的豪门千金,相信更喜欢自己的善意被人接受并珍视,而不是被拒绝。
  但是,如果自己真的乱收别人的东西,也会让人瞧不起,毕竟现在的她,拿不出同等的东西给苏思诗。
  关键还是把握好一个度。
  叶纤红现在缺的是时间和积累,她需要找到一个适合她进入的点,然后以此为基础,进入商场。
  “手表先放在爸那里吧!”叶纤红想了想,还是决定先放着,对郑建国说道。“这件事我来处理。”
  郑建国点点头,同意了女儿的意见。
  早饭还没吃完,苏思诗就回来了。
  一家人不好叫她等,就匆匆把剩下的饭扒进口,收拾了一下桌上的碗筷,提着行李下楼了。
  这时候有轿车的普通居民不多,楼下停了辆桑塔纳,吸引了一群熊孩子围在周围瞧稀奇。
  苏思诗打开后备箱,让他们放行李,又打开车门,让他们坐进去。
  叶纤红这才发现,汽车后备箱原先放着的烟和酒等礼品,拿走了大半,暗暗惊讶。
  原来苏思诗所谓的回去换衣服,是去腾后备箱了。
  她再次为苏思诗的细心体贴所感动,难怪她能在苏家这么受重视,这跟她的为人处世应该直接有关。
  出生在富贵家庭,大多以自我为中心,很少有人能像她这样,细心考虑别人的感受和方便。
  叶纤红是个感性的人,她再次觉得,能跟苏思诗这样的人交朋友,这个选择没错。
  等爸妈和弟弟坐好后,叶纤红坐进副驾驶室里。
  “怎么走?”苏思诗已坐好了,问道。
  “往南走,出城走104国道,先到平原村。”叶纤红说道。
  “哦,你们住陈溪乡啊!”苏思诗踩下油门,车子开动,扭脸对叶纤红笑了笑,“那里我熟。”
  “那最好。”叶纤红回道:“不用我指路了。”
  车子一路行驶,慢慢开出城区。
  “妈,你别紧张,身子靠在椅子就行。”叶纤红见妈妈身子挺得笔直,似乎担心自己被车子晃出去,提醒道。
  农村除了自行车,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拖拉机,坐它们时得防止掉下来或转弯时甩出去,所以坐着的时候,需要全身贯注。
  叶妈妈因为身体原因,很少外出,偶然过年去趟城里,也是郑建国用二八大扛自行车载她去的,坐的时候,得打起精神抓/住自行车后座的铁架,非常辛苦。
  每次回来总喊累,得休息半天才恢复得过来。
  “哦。”叶妈妈尴尬地笑了笑,身子小心地往后靠过去,把背贴到椅背上,见这样确实没事,才放松身子,整个人舒服地坐在松软的皮椅子上。
  “这车子真软真舒服。”叶知书坐了一会,忍不住摸了摸屁/股底下的厚厚的垫子,感慨地叹了口气。“今天沾了诗诗的光,也算开了次洋荤。”
  “阿姨客气了。”苏思诗笑道:“你是有福气的人,用不了多久,小叶也会有钱买车子了。到时候雇个司机,你想去哪里,都可以叫他送你去——”
  “不行,不行。”叶知书连连摆手。“这小轿车很贵的,小红再会赚钱,也买不起?”
  关于小轿车的价格,她听农村有见识的老人吹过牛,据说一辆就要十几万,女儿就算再厉害,也不知道要到哪个猴年马月,才能赚到这么多钱啊!
  再说家里的房子破破烂烂的,如果有钱了,也得先盖新房,怎么能糟蹋钱买车子?
  苏思诗笑了笑,没出声。
  她看得出来,叶纤红的父母都是纯粹的农村人,见识有限,所以不明白女儿的本事。
  她作为外人,自然不适合多说这些。
  车子在中学门口停了停,等郑兴安下车进学校后,继续往郑家村开去,很快到了叶纤红的老家。
  临近村口时,叶妈妈就开始念叨,家里几天没住人,不知道乱成什么样子?其实心里发怵,今天有贵客开车送他们回家,给她看到一付又破旧又脏乱的样子,肯定会给女儿丢脸。
  叶纤红虽然也有同样的担心,不过心态比妈妈好多了,能接受自家穷这个事实。
  毕竟这个时代,农村大多是这个样子,造得起新房子的人并不多。
  车子停在自家院子前,叶纤红注意到苏思诗脸上表情依旧,并没有嫌弃甚至惊讶,再一次见识了她的涵养。
  “诗诗姐,车子就停在这里吧,院子里养了鸡鸭,到处是鸡屎,没地方停车。”叶纤红家门口有一条直通村口的小路,虽然不宽,车子停好后,旁边过个人还是没问题的。
  苏思诗点点头,熄了火下车。
  面前房子的破旧超出了她的估计,不过这是人家的事,她不会放在心上。
  站在她的角度,其实叶纤红家更穷一点,才符合她的利益。
  毕竟雪中送炭比锦上添花强多了。
  从车上拿出行李,叶妈妈先拿钥匙去开院门,让他们没想到的是,院子里并不像他们担心的那样,因为几天没扫了,连踩脚的地方也没有了,像是昨晚刚有人扫过,连墙角的花草也水淋淋的,应该浇了水。
  叶知书和郑建国相互望了一眼,都非常惊讶。
  去医院前,把备用钥匙给了婆婆,请她照看一下家里。以为她能一天三餐帮着喂鸡喂猪就不错了,没想到超出了他们的预料。
  打开屋子,里面应该也打扫过,看起来非常干净整洁。
  想起前世奶奶的德性,叶纤红都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感受了。
  进屋后,郑建国拿行李上楼,叶知书急急进厨房烧水,准备泡茶待客,叶纤红陪苏思诗坐下来。
  第六十二章奶奶态度大变
  “房子除了老了点,还不错嘛!”苏思诗随意在客厅张望了一眼,笑道。
  叶纤红家的房子是老式的二层楼,非常矮,其实只能算一层半,好在是砖房,旧归旧,房子住人还是没问题的,除了墙上石灰剥落后有些不平整和发黑。
  “这么破的房子还好啊!”叶纤红笑着白了她一眼。“反正我是住够了,只是没钱,想靠新房子也造不起——”
  “着什么急!”两人说话时,没有客套,反倒有种多年老友的随意。“你刚工作,赚不到钱,慢慢的就好了。”
  “嗯——也是。我妈以前身体不好,干不了重活,靠我爸一个人赚钱,供我们姐弟俩读书,能这样已经不错了。”叶纤红点点头。“造房子的钱,要靠我来挣了。”
  “那就加油。”苏思诗笑道。“你有这个能力,只要给你时间,赚钱不过是小事情。”
  院子门吱嘎一声打开了,打断了两人的对话,叶纤红站起来,看到奶奶和小婶婶提了把热水瓶来了。
  “奶奶,小婶,你们怎么来了——”叶纤红站起来,惊讶地问。
  “看你们回来了,就过来看看。”奶奶脸上满是笑容,把热水瓶递过来。“水还没浇开吧,先拿这个给客人泡茶,这水是早上刚煮的——”
  “谢谢奶奶。”叶纤红接过热水瓶,放到桌上,找茶叶罐准备泡茶。
  “奶奶好,小婶好。”苏思诗见叶纤红没有替她们介绍,不知道她是忘了还是故意这样做的。不过以她的习惯,就算她们关系不好,应该有的礼节她还是不会忽略,主动站起来叫人。
  “好,好,你坐。”奶奶和小婶见她主动叫人,脸上笑成一朵花,嘴里连声说道。
  小女儿和大孙子的事情办成后,她对孙女的观念发生了一些变化,对大儿子一家的态度,也由瞧不起、眼不见为净,变得愿意主动帮忙了。
  昨天过来给他们喂猪时,看到家里实在太乱了,就忍不住扫了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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