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6节
顾君浩确实有个女儿叫顾慧珊,现在在春晖中学读高一,他的妻子吴若岚,现在在教委担任副主任。
他还打听到一个秘密,那就是顾慧珊的妈妈吴若岚,身份不简单,居然是省宣传部长郭奇成的外甥女。
这就难怪了,叶纤红一听,暗暗点头。
没有这样的家庭背景,也培养不出顾慧珊这样的女孩子。
现在毕竟是九十年代初,大家思想普通古板传统,普通家庭根本不会花这么大的精力,培养女孩子的琴棋书画。
忽然想到肖东胜当初离开虞城,去了省委宣传部,好像就是这位郭部长点的将。
这么说来,大家还算是一个阵线的。
想明白这一点,叶纤红不再担心弟弟跟顾慧珊的事了。
接下来几天,叶纤红除了公司和诗诗姐家两边跑,其它时间都在家复习功课。
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真爽,她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看书了。
政治地理历史三门课,她已记得差不多了,语文也几乎全部看了一遍,现在需要攻克最难两门课,那就是英语和数学。
准备学英语的时候,他忽然想到前世经常听到的一句话:看美剧,学英文。
如果自己死记硬背,把单词和语法记住了,依然不会讲,那等于学了哑巴英语。
既然重生一遍,又有超强记忆力打底,何不顺便把英语口语也学会了,到时说不定能装一下十三?
叶纤红自认不是虚荣的人,但是前世特别羡慕那些张口就能说出英语的人,感觉特别牛。
保况以自己现在的条件,将来出国肯定会成为常态,把英语学好,也用得着。
想到这里,她下了决心。
不过怎么学,还得思考一下。
现在没有网络,想看美剧,只能去买一些录像带回来看。
忽然想到现在有租录像带的服务,于是决定去借几盒带子试试效果。
到了录像带租借室,她挑了几盒非常出名的片子,早期的《魂断蓝桥》和《乱世佳人》,晚一点的《壮志凌云》和《春天不是读书天》,因为这些片子都非常出名,里面的台词前世经常有人在模仿,学这种发音肯定错不了。
回到家里,把录像带放进录像机里,开始播放。
这些电影,前世多多少少看过一些,故事情节很熟悉,所以她把重点放在对白上。
当她用心听的时候,因为不知道具体的内容,想记住并不容易。
如果看下面的字幕,又容易分心。
最后决定先大概看一遍,把故事情节记住,特别是下面的字幕记住。
这样一来,第二次看的时候,就不用分心去看字幕,全部精力去听对白就行。
叶纤红好歹学过几年英语,而电影对白大多是短句,想记住很容易。
只有大段大段长句的时候,她才会一脸懵逼,依然听不懂在说什么?
那就多听几遍吧!像以前听英语磁带一样。
叶纤红用这样的笨方法,一遍遍重复看电影,渐渐能听懂大多数句子的意思。
一个人在家的时候,还跟着电影念对白,虽然发音上有一些问题,因为记忆力好,多练几次,慢慢地也没那么拗口了。
用了几天的时间,才把这几盒录像带的对白,完全学会了。
至于一些单词还不是很熟悉,她也没在意。
于是去归还录像带,顺便再借几盒回来,继续这样练习。
感觉自己的英语语感,在突飞猛进。
再借新的录像带回来看时,几乎不用看字幕,就能听懂大多数对白。
叶纤红这才发现,看美剧学英文,确实是一条可行的办法。
特别是学口语,效果真的非常好。
为了锻炼自己的语感,她又打开高一的英语课本,信口读了起来。
就连她自己也觉得,自己现在朗读的时候,不再像前世高中时,读英语课文总带着股东方人的腔调。
现在的发音方式,完全是欧美人的感觉。
至此,她对英语的学习兴趣,已经非常浓厚了。
只要一直这样坚持下去,她怀疑自己的英语水平,会超过高中英语老师的水平了。
毕竟他们大多也是哑巴英语,除了语法和单词记得比较熟。
而这些,恰恰是自己最容易学会的。
只要自己补上英语词汇这个短板,掌握这门语言,真的完全有可能。
原想着一鼓作气,把英语这门课程,彻底啃下来,可惜离董采玉结婚,没剩多少日子了。
她必须回家一趟,带着爸妈,去一趟外公家,把送给董采玉的玉器和金器,交给表哥,再由他送给董采玉。
而妈妈也会照着当地的风俗,以姑姑的身份,买些居家用品,一起送到外甥家。
到时再送到女方家里,当作嫁妆嫁过来。
一家三人来到外公家,这边的新房子已经重新装修过了,就连院子也打了围墙,砌了院子门,看起来比原来奢华了许多。
而室内的布置,明显在模仿叶纤红家,很多家具完全一模一样,似乎觉得这样更有档次。
叶纤红装作没看到,拿着礼物跟爸妈一起进屋。
外公这几天也回到了乡下,参加长孙的婚礼,此时坐在堂屋里,跟几个同族的老人喝茶聊天。
最近家里一切如意,马上又有重孙可以抱了,他整个人精神十足,比叶纤红第一次见到时,反而年轻了几岁。
女儿女婿和外孙女来了,他欣喜地站起来,招呼他们。
那些原本坐着和他聊天的老人,认出了他们的身份,见他们大包小包拎着东西进屋,也拘束起来。
叶家认回女儿女婿的事,大家都知道了。
只是没想到那个不被看好的女儿,现在已经不是吴下陈蒙了。
特别是外孙女更厉害,不但找了个京城来的男朋友,自己做生意也赚了很多钱。
最让人吃惊的是,她有一个当过大官的干爷爷,对她宠得不得了,越州这边,都可以横着走了。
这样一来,叶家也是跟着鸡犬升天,爷儿俩在欣昌县城,开了一家店,生意好得不得了,据说一年可以赚几十万。
说起这个,谁家不羡慕?
第一百十六章董采玉结婚
“外公,这几瓶酒是专门给你喝的,你拿去放好,别被人偷喝了。”叶纤红最后把几瓶自酿的酒交给他,让他保管好。
现在给戴老的量都比以前多了,外公这边没理由不大方一点。
但愿在这些酒的滋补下,他能长命百岁,让她和爸妈能多尽几年孝。
“好,好。”外公乐呵呵地接过,拿到楼上放起来。
他自己就是老中医,自然知道这酒的价值。
最近身体越来越好,白发比以前减少了许多,原本脸上密集的老人斑,也在减少变淡,估摸着有返老还童的迹象。
这么神奇的宝贝,应该不是普通人能搞到的,所以这酒他从来不让别人碰一下,就怕外孙女的秘密被人知道,从而害了她。
叶纤红自然不知道他的想法,又把几件玉器和金器拿给表哥,引来舅妈好一顿感谢。
这东西都值钱,好好存放在家里,可以当传家宝一代一代传下去。
媳妇出嫁时,带着它们出门,也涨面子。
他们自己舍不得花钱买这么多金银首饰,倒是外甥女考虑到了,全身上下全齐全了。
叶纤红笑着没当一回事,反正给的起,就大方一点。
接下来的事,由长辈们操心,不用她拿主意了。
于是把爸妈留在这边,自己回虞城,去董采玉那边看看了。
董家现在没什么亲人,这次办喜酒,主要靠公司的同事去捧场,她不能缺席。
她既要担任董采玉的伴娘,又要以她老板的身份,替她撑腰。
不管碰到什么困难,都得出面替她解决。
为了把喜事办得热闹一点,就连胡向阳和赵大成这边的朋友,她也一一通知到了,让他们到时来这边喝喜酒。
自从搬进新房子,母女俩的生活比以前舒适多了,只是办喜酒地方不够大,只能去酒店操办。
叶纤红早帮她们在王子饭店订好了酒席,这样就省事多了。
“叶小姐。”看到叶纤红进门,屋里的人纷纷起身叫道。
除了她是老板,自己必须尊重之外,对于她费尽心机,替董采玉安排婚礼,他们也非常感慨。
很多老板嘴里说把员工当做一家人,可是真正能做到这一步的,又有几个?
特别是公司几个高层管理,几乎全部没有结婚,到时她肯定不会厚此薄彼,冷落自己。
带着这样的心思,他们是真心敬畏这个年轻的老板。
因为是周末,跟董采玉又熟悉,所以提前过来这边了。
虽然说是过来帮忙,其实不过是喝茶聊天,既打发了时间,又有东西吃,何乐而不为?
“都来了?”叶纤红望着他们笑。“下半年在座的还有好几对要结婚吧!到时大家继续相互帮衬——”
这时候的人性没有前世复杂,有一个好工作,工资又不低,大家就会很满足。
特别是住在宿舍的基层员工,天天在一起,关系就会更加好。
因为大多数人做的是计件工作,手脚快的人完成自己那一部分后,就会帮同事去做。
他还打听到一个秘密,那就是顾慧珊的妈妈吴若岚,身份不简单,居然是省宣传部长郭奇成的外甥女。
这就难怪了,叶纤红一听,暗暗点头。
没有这样的家庭背景,也培养不出顾慧珊这样的女孩子。
现在毕竟是九十年代初,大家思想普通古板传统,普通家庭根本不会花这么大的精力,培养女孩子的琴棋书画。
忽然想到肖东胜当初离开虞城,去了省委宣传部,好像就是这位郭部长点的将。
这么说来,大家还算是一个阵线的。
想明白这一点,叶纤红不再担心弟弟跟顾慧珊的事了。
接下来几天,叶纤红除了公司和诗诗姐家两边跑,其它时间都在家复习功课。
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真爽,她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看书了。
政治地理历史三门课,她已记得差不多了,语文也几乎全部看了一遍,现在需要攻克最难两门课,那就是英语和数学。
准备学英语的时候,他忽然想到前世经常听到的一句话:看美剧,学英文。
如果自己死记硬背,把单词和语法记住了,依然不会讲,那等于学了哑巴英语。
既然重生一遍,又有超强记忆力打底,何不顺便把英语口语也学会了,到时说不定能装一下十三?
叶纤红自认不是虚荣的人,但是前世特别羡慕那些张口就能说出英语的人,感觉特别牛。
保况以自己现在的条件,将来出国肯定会成为常态,把英语学好,也用得着。
想到这里,她下了决心。
不过怎么学,还得思考一下。
现在没有网络,想看美剧,只能去买一些录像带回来看。
忽然想到现在有租录像带的服务,于是决定去借几盒带子试试效果。
到了录像带租借室,她挑了几盒非常出名的片子,早期的《魂断蓝桥》和《乱世佳人》,晚一点的《壮志凌云》和《春天不是读书天》,因为这些片子都非常出名,里面的台词前世经常有人在模仿,学这种发音肯定错不了。
回到家里,把录像带放进录像机里,开始播放。
这些电影,前世多多少少看过一些,故事情节很熟悉,所以她把重点放在对白上。
当她用心听的时候,因为不知道具体的内容,想记住并不容易。
如果看下面的字幕,又容易分心。
最后决定先大概看一遍,把故事情节记住,特别是下面的字幕记住。
这样一来,第二次看的时候,就不用分心去看字幕,全部精力去听对白就行。
叶纤红好歹学过几年英语,而电影对白大多是短句,想记住很容易。
只有大段大段长句的时候,她才会一脸懵逼,依然听不懂在说什么?
那就多听几遍吧!像以前听英语磁带一样。
叶纤红用这样的笨方法,一遍遍重复看电影,渐渐能听懂大多数句子的意思。
一个人在家的时候,还跟着电影念对白,虽然发音上有一些问题,因为记忆力好,多练几次,慢慢地也没那么拗口了。
用了几天的时间,才把这几盒录像带的对白,完全学会了。
至于一些单词还不是很熟悉,她也没在意。
于是去归还录像带,顺便再借几盒回来,继续这样练习。
感觉自己的英语语感,在突飞猛进。
再借新的录像带回来看时,几乎不用看字幕,就能听懂大多数对白。
叶纤红这才发现,看美剧学英文,确实是一条可行的办法。
特别是学口语,效果真的非常好。
为了锻炼自己的语感,她又打开高一的英语课本,信口读了起来。
就连她自己也觉得,自己现在朗读的时候,不再像前世高中时,读英语课文总带着股东方人的腔调。
现在的发音方式,完全是欧美人的感觉。
至此,她对英语的学习兴趣,已经非常浓厚了。
只要一直这样坚持下去,她怀疑自己的英语水平,会超过高中英语老师的水平了。
毕竟他们大多也是哑巴英语,除了语法和单词记得比较熟。
而这些,恰恰是自己最容易学会的。
只要自己补上英语词汇这个短板,掌握这门语言,真的完全有可能。
原想着一鼓作气,把英语这门课程,彻底啃下来,可惜离董采玉结婚,没剩多少日子了。
她必须回家一趟,带着爸妈,去一趟外公家,把送给董采玉的玉器和金器,交给表哥,再由他送给董采玉。
而妈妈也会照着当地的风俗,以姑姑的身份,买些居家用品,一起送到外甥家。
到时再送到女方家里,当作嫁妆嫁过来。
一家三人来到外公家,这边的新房子已经重新装修过了,就连院子也打了围墙,砌了院子门,看起来比原来奢华了许多。
而室内的布置,明显在模仿叶纤红家,很多家具完全一模一样,似乎觉得这样更有档次。
叶纤红装作没看到,拿着礼物跟爸妈一起进屋。
外公这几天也回到了乡下,参加长孙的婚礼,此时坐在堂屋里,跟几个同族的老人喝茶聊天。
最近家里一切如意,马上又有重孙可以抱了,他整个人精神十足,比叶纤红第一次见到时,反而年轻了几岁。
女儿女婿和外孙女来了,他欣喜地站起来,招呼他们。
那些原本坐着和他聊天的老人,认出了他们的身份,见他们大包小包拎着东西进屋,也拘束起来。
叶家认回女儿女婿的事,大家都知道了。
只是没想到那个不被看好的女儿,现在已经不是吴下陈蒙了。
特别是外孙女更厉害,不但找了个京城来的男朋友,自己做生意也赚了很多钱。
最让人吃惊的是,她有一个当过大官的干爷爷,对她宠得不得了,越州这边,都可以横着走了。
这样一来,叶家也是跟着鸡犬升天,爷儿俩在欣昌县城,开了一家店,生意好得不得了,据说一年可以赚几十万。
说起这个,谁家不羡慕?
第一百十六章董采玉结婚
“外公,这几瓶酒是专门给你喝的,你拿去放好,别被人偷喝了。”叶纤红最后把几瓶自酿的酒交给他,让他保管好。
现在给戴老的量都比以前多了,外公这边没理由不大方一点。
但愿在这些酒的滋补下,他能长命百岁,让她和爸妈能多尽几年孝。
“好,好。”外公乐呵呵地接过,拿到楼上放起来。
他自己就是老中医,自然知道这酒的价值。
最近身体越来越好,白发比以前减少了许多,原本脸上密集的老人斑,也在减少变淡,估摸着有返老还童的迹象。
这么神奇的宝贝,应该不是普通人能搞到的,所以这酒他从来不让别人碰一下,就怕外孙女的秘密被人知道,从而害了她。
叶纤红自然不知道他的想法,又把几件玉器和金器拿给表哥,引来舅妈好一顿感谢。
这东西都值钱,好好存放在家里,可以当传家宝一代一代传下去。
媳妇出嫁时,带着它们出门,也涨面子。
他们自己舍不得花钱买这么多金银首饰,倒是外甥女考虑到了,全身上下全齐全了。
叶纤红笑着没当一回事,反正给的起,就大方一点。
接下来的事,由长辈们操心,不用她拿主意了。
于是把爸妈留在这边,自己回虞城,去董采玉那边看看了。
董家现在没什么亲人,这次办喜酒,主要靠公司的同事去捧场,她不能缺席。
她既要担任董采玉的伴娘,又要以她老板的身份,替她撑腰。
不管碰到什么困难,都得出面替她解决。
为了把喜事办得热闹一点,就连胡向阳和赵大成这边的朋友,她也一一通知到了,让他们到时来这边喝喜酒。
自从搬进新房子,母女俩的生活比以前舒适多了,只是办喜酒地方不够大,只能去酒店操办。
叶纤红早帮她们在王子饭店订好了酒席,这样就省事多了。
“叶小姐。”看到叶纤红进门,屋里的人纷纷起身叫道。
除了她是老板,自己必须尊重之外,对于她费尽心机,替董采玉安排婚礼,他们也非常感慨。
很多老板嘴里说把员工当做一家人,可是真正能做到这一步的,又有几个?
特别是公司几个高层管理,几乎全部没有结婚,到时她肯定不会厚此薄彼,冷落自己。
带着这样的心思,他们是真心敬畏这个年轻的老板。
因为是周末,跟董采玉又熟悉,所以提前过来这边了。
虽然说是过来帮忙,其实不过是喝茶聊天,既打发了时间,又有东西吃,何乐而不为?
“都来了?”叶纤红望着他们笑。“下半年在座的还有好几对要结婚吧!到时大家继续相互帮衬——”
这时候的人性没有前世复杂,有一个好工作,工资又不低,大家就会很满足。
特别是住在宿舍的基层员工,天天在一起,关系就会更加好。
因为大多数人做的是计件工作,手脚快的人完成自己那一部分后,就会帮同事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