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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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提醒,曹烨还真忘得一干二净。
  前几天心思全花在小小白身上,把公司能推迟的事情全都往后推迟了一周,根本没意识到一周之后他会跟梁思喆陷入恋爱关系。
  程端说的迟总是迟明尧的大哥迟明恺,当时洛蒙初创时他帮忙出了不少力,算是于曹烨有恩。迟明尧的鸽子他可以随便放,但迟明恺他肯定是放不得的。
  曹烨跟程端说着话,注意到梁思喆正躬着身换裤子,明明以前在茵四看过很多次,但他还是忍不住盯着梁思喆两条修长笔直的腿。他忽然想到了那张《红男红女》的海报,绸质的红色裙子下面两条光裸的引人遐想的腿。
  程端见他没了动静,又问了一遍:“要往后推么?人呢?”
  “哦,”曹烨回过神,“我今天回去。”
  挂了电话,曹烨说:“我得回洛蒙一趟。”
  梁思喆换好了裤子,正用手指扣腰带,闻言看向他:“公司有事?”
  “嗯。”曹烨有些郁闷道。
  “还是说,”梁思喆接着道,“你觉得不好意思要回去躲一会儿?曹烨,我说过我没那么急,你要不行的话……”
  曹烨果然又炸了一下:“哎,谁不行了啊……”说完又觉得自己情绪有些激动,平复了一下解释道,“是真的有事儿,我约了迟明尧的大哥谈项目。”
  “我开玩笑的,”梁思喆笑道,“你还当真了。”
  曹烨给自己找补,声音放低道:“那也不能说我不行啊……”
  梁思喆忍不住笑,又去呼噜了一把他的头发:“曹烨你啊……”
  一场暴雨过后,天气放晴,初秋天气转凉,来时曹烨只穿了一件t恤,回程时外面罩了一件梁思喆的外套。
  航班恢复,曹烨坐飞机从上海飞到北京,回到洛蒙时下午两点,程端到他办公室:“我是不是不该提醒你下午有事?”
  “你单独见迟总面谈,”曹烨开他玩笑,“真想谋权篡位是不是?”
  “和好了。”程端笃定地说。
  曹烨在合同上签字,抬眼看他:“嗯?”
  “你自己没意识到么?这一个月来你状态这么差,像是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去了上海一趟,回来像变了个人。梁思喆到底给你下了什么灵丹妙药?”
  曹烨翻着合同:“迟总快要过来了把?程副总你是不是要准备一下一会儿开会的资料?”
  “哦,开始赶我走了。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最近工作也常常提不起精神,想让梁思喆也给我开个药方。”
  “你没完了是吧?”曹烨忍不住笑,抬头道,“你最近是不是常跟林彦聊天,说话风格和他越来越像了。”
  “有么?”程端笑道,“那我可得改改。”
  迟明恺三点准时到洛蒙,除了带了三个下属之外,还把迟明尧带上了,他有意培养迟明尧接管明泰影业。
  开会谈了明年要启动的两个项目,洛蒙和明泰打算接下来的三年内,一起投资一个国漫改编动画的项目。
  事情谈得差不多,迟明恺说自己有事先走一步,几分钟后程端也被宣发部门叫走,办公室里只剩下曹烨和迟明尧两个人。
  迟明尧这才说明此行的另一个来意——他给他男朋友李杨骁投资的电视剧《如果云知道》正在拍摄,希望能在某家卫视的周播剧频道播出,想通过曹烨牵线,跟电视台的采购负责人聊聊。
  曹烨心不在焉地应着,低头看手机上的消息,梁思喆发来了一张图片,说小猛今天又拿了一个星星徽章,想要送给小烨哥哥,但小烨哥哥不在。后面还有一条语音消息。
  曹烨点开语音,拿起手机贴着耳朵,听筒里传来的声音不是梁思喆的,是小猛说的话:“小烨哥哥你什么回来?我有礼物要送给你。”
  迟明尧坐在对面,伸长了胳膊敲他面前的桌子:“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
  “在听呢,”曹烨敷衍道,“你说,我捡重点听。”
  他无视对桌黑脸的迟明尧,盯着聊天界面上的“小烨哥哥”四个字,忽然就想到了那天在月色下,梁思喆对他说的那句“我爱你”。
  情动时听到一句“我爱你”,只觉得氛围很好,对眼前的人很心动。
  但现在曹烨忽然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是真的在被梁思喆爱着,被爱的感觉几乎有些陌生,但似乎可以被具象为那只挡在脸上的手掌,在发布会上挥出的拳头,还有那句“你大概有十秒钟的时间,可以随时躲开我”。
  对面迟明尧又伸过手敲他面前的桌子。
  曹烨看向他,没头没尾地问了句:“你爱他吗?”
  迟明尧愣了一下:“什么鬼?”
  “你那个男朋友,或者说,他爱你么?”
  迟明尧皱眉:“你脑子坏了吧?”
  曹烨回过神,觉得自己在对牛弹琴,他就没法跟他的这些“狐朋狗友”们走心。
  他给迟明尧下了逐客令:“行了,周播的事情我知道了,没事儿赶紧滚吧。”
  迟明尧倒是反应敏锐,立刻追根溯源:“梁思喆跟你说什么了?”
  “怎么就扯到梁思喆了?”
  “不然你怎么会忽然问这么莫名其妙的问题?”
  你懂什么啊……曹烨心道,梁思喆说他爱我。
  曹烨觉得自己刚刚可能是脑抽了,才会向迟明尧问出那两个问题。
  但他继而又意识到,虽然一直在有意否认跟梁思喆之间的关系,可事实上,他好像又很希望被别人发现他和梁思喆的恋情。
  第105章
  当晚曹烨在公司留到很晚。
  月末正是忙的时候,他打算加班把剩下几天的工作全结了,正好今年洛蒙没有十一国庆档要上的片子,他可以去上海多待一阵子。
  晚上十一多,曹烨离开公司去地下停车场时,梁思喆发来了视频邀请。
  曹烨边走边接起来:“下夜戏了?”
  梁思喆似乎走到了剧组的停车场,光线晦暗,镜头上浮着噪点,看上去并不是很清晰。
  镜头只在梁思喆脸上停留了几秒,然后晃了一下,像是转过去又放低了,紧接着小猛的脸出现在屏幕上。
  “有个小朋友有话要对你说。”梁思喆在镜头外面说。
  “小烨哥哥,这是给你的星星徽章。”小猛的手在屏幕上晃来晃去,拖出了残影,像是想把星星徽章放到画面内,但一直找不准镜头的位置。
  片刻后画面内出现了另一只手,握着小猛的手腕,帮他把徽章对准镜头。
  曹烨几乎能想象到梁思喆现在的姿势——半蹲在地上,一只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去握小朋友的手腕。
  “我回去就戴上。”曹烨笑着跟小猛说。
  小猛只在屏幕里出现了几秒就跑走了,镜头又晃了一下,梁思喆站起来坐进了车里。
  曹烨听到宋清言在画面外小声说“好像有狗仔在偷拍”,曹烨开玩笑接了一句:“偷拍什么?说你有私生子么?”
  镜头转过来对着梁思喆的脸,虽然是很低的死亡角度,但意外衬得他下颌的棱角很好看。梁思喆侧过脸看了一眼窗外,笑道:“你已经掌握狗仔的套路了,说不定还真是。”他说完接过宋清言递来的水,仰头喝水时喉结上下滑动,这让曹烨又想起前一晚在卫生间里,梁思喆蹙紧的眉头,滚动的喉结,还有压抑着情绪的一声喟叹。
  梁思喆喝完了水,又把手机拿起来,见曹烨坐在车里,他问:“要回家?”
  “去你家。”曹烨说。
  “去我家也是回家么。”梁思喆笑着说。
  曹烨真打算去一趟梁思喆家里,视频网站上的《十三天》、《红男红女》和《望川之川》都是被删减过的版本,回北京之前他问过梁思喆,梁思喆说存放在他那里的都是完整版影片。
  “你真要看我那儿的版本啊?”梁思喆当时说,“那看之前好好做一下心理建设。”
  “有那么夸张?”
  “倒也还好,你可以试试。”
  半个多小时后,曹烨轻车熟路地开到了梁思喆家门口。
  推门进去,屋里空空荡荡,曹烨按开了顶灯,换鞋的时候他打量这间屋子,忍不住猜测梁思喆每部电影杀青后,回到家都是什么心情。
  应该跟自己差不多吧,曹烨想,对于回家这件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热情,只是换了一个更舒服却也更冷清的地方睡觉而已。
  所以相比回家,他更喜欢去茵四的小影院待着,跟那些同龄的有着很多想法的电影人聊聊,会显得没那么孤独。
  二楼放映间还是上次来时的模样,再次迈进这间屋子时曹烨有些感慨,若不是当时偶然发现梁思喆连着两次在看同样的监控画面,说不定直到现在他还在自欺欺人。
  他站到展架前,看着梁思喆出演的那一排片子。
  出道十年,梁思喆并不算高产,加上他导的那部《梁生祝梦》,梁思喆迄今为止一共演了十部片子,平均下来一年一部,难怪总有人说他运气好,产量低却部部都是精品。
  曹烨拿起《红男红女》的影碟盒,封面上的梁思喆侧对着镜头,指尖夹着一根点燃的烟,像是在盯着某一处放空。
  曹烨忽然意识到为什么他第一次看见林幻时会产生一见如故的感觉了,他见过这张海报,当时林彦拿给他看时他觉得心烦,只扫了一眼,哪成想只一眼就在脑子里留了痕。
  几天后去剧组,林幻也是这个角度侧对着镜头,他当时误以为那是“一见钟情”,再加上林彦在旁边一撺掇,之后半个月他便开始猛追林幻,现在想想,让他一见钟情的人似乎不是林幻,是梁思喆。
  真是……挺荒唐的。
  那就从这部片子开始吧。不得不承认,他对梁思喆的异装扮相还真是挺好奇的。
  曹烨把影碟放到放映机里,坐到地毯上,银幕上画面由浓黑逐渐转亮,楼道里昏黄的感应灯亮了,高跟鞋踩在楼梯上,步子踩得有些乱,镜头只拍到小腿,但能感觉出这人喝醉了。
  高跟鞋踩上楼梯,叮叮当当的钥匙声响起来,那人拉开门走进去。
  长发的发梢垂下来,那人躬下身,用指腹蹭掉鞋尖上的污迹,然后脱了鞋,提起来光脚走进屋子。
  另一个房间传来女人的声音,上了年纪的,有些尖利刺耳的上海话,问他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要赚钱啊。”那人没好气地说。是男人的声音。
  丝袜、裙子被脱下来扔到地上,然后镜头上移推进,转到镜子上,裸着上身的那人用手撑着桌沿,躬下身去看镜子里的红唇,嘴唇开合,语气不耐烦地答门外的话:“催什么催?我有催你早点去死吗?”
  镜头再往上移,显出了镜子里雌雄莫辨的一张脸,那人用水把手帕打湿,一点一点地抹去脸上的妆,嘴里哼着的小调时不时被门外打断,然后他会不耐烦地骂几声。
  片头的字跳出来,扭曲的“红男红女”四个大字,曹烨这才稍稍回过神。
  李廿。如果没记错的话,在金像奖结果出来之前,几乎所有影评人都清一色地说梁思喆会是那一年华语影坛最大的惊喜。
  原本没办法想象梁思喆异装的模样,但这片头一跳出来,才发现这角色居然跟梁思喆有一种奇异的契合度。
  难怪当时曹修远为什么会再次启用梁思喆做主角,很难想象还有哪个男演员能演出这样的李廿。
  片头退去,灯红酒绿的环境下,李廿端着酒送到歌厅的包间里。
  李廿很美,但这种美没办法淡化他身上的男性特征,任何人一眼看过去,还是能辨认出他是个二十出头的男生。
  李廿在歌厅做事,混在一群陪酒女中间,用老板娘的话来说,李廿就是专门去伺候那些变态男人们的,他们知道李廿是男人,一边对他感兴趣和上下其手,一边又喜欢用言语侮辱他——“你真是男人啊?带把儿的吗?那把儿能用吗?”
  他们说这话时,李廿默不吭声地坐在一边,他不太谄媚,看上去有些冷淡,但这份冷淡让那些男人更加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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