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
燕攸宁很满意这样的处置。
毕竟她这次被霍西洲救回来,毫发无伤,天子除了警告李苌和施加些不痛不痒的惩罚,也无法好想。李苌将来还要参与储君竞争,这时候,天子还要观察他。
不过有了赐婚,相信燕夜紫也会很满意,皆大欢喜。
燕攸宁回房间,开始思忖着怎么想法混出去,名正言顺地与洲郎见上一面。
六月开拔在即,他身为阵前先锋都尉,想必近来事情繁琐,难以约会。可若是不见的话,她实在会……很想他。
“娘子在想什么?”绯衣为她梳发,铜镜里清晰地映出娘子泛红的脸蛋,时而蹙眉不展,时而垂目含笑的。
燕攸宁还没说话,绯衣这丫头,大胆地笑了起来:“绯衣知道了,娘子定是在想霍郎君,对不对?”
“……”
绯衣猜中了,眼睛晶亮亮的盈满欢喜:“娘子,回来之后,奴特地替娘子打听过了,霍郎君现今住在城郊北衙府。”
“就你聪明!”燕攸宁恼羞成怒,不禁含笑,一指头戳她额头。
第54章 临行之夜
月色空蒙, 铺满落英的九曲回廊晒入一层薄薄的碎银之色,香雾弥散,正要出门的燕攸宁与绯衣在还没有转过最后一道折角, 迎面便和燕夜紫碰上。
绯衣手里拎着的灯笼瞬间抖了抖, 被燕攸宁伸手扶住,她看了眼绯衣, 接过她手里的灯笼,自己掐在右手掌中提着, 微笑和善地唤道:“妹妹。”
一声“妹妹”一下扎穿了燕夜紫的心, 她故作讥嘲, 抱臂看她:“天色很晚了, 姊姊这是要上哪去?”
她看见这主仆二人行色匆匆地从斗春院出来便感到很是可疑,过来堵了一堵, 映着廊檐下飘摇的灯笼散发出的光,燕夜紫看清楚了,燕攸宁一身银朱色披风, 脸藏在兜帽之中,行迹匆忙, 一看就是要出门去, 燕夜紫立刻会意:“姊姊是夏国公府嫡女, 难道半夜私会情郎竟然也使得?”
绯衣深感懊恼, 是自己提议与娘子偷摸出门的, 没想到被燕夜紫撞见。不过她们出门不是为了深夜去见霍郎君, 而是娘子想逛长安夜市, 长安自古以来便有各个不知凡几的民族来此居住,彼此融合。文化多元,于夜市可见一斑。今天正赶来一年一度的花灯节, 那些南来北往的人,都亮出了自己的花灯,娘子以前在马场,也是每年都要逛花灯节的。
不过娘子还是存了点私心。
因为霍郎君非常了解娘子的习性,既然她都能想到这一点,那么霍郎君说不定今晚也会去逛花灯节呢,那不就能碰上了么?
可惜,居然被燕夜紫抓住了。
现在固然还可以用看花灯的借口搪塞过去,但燕夜紫是怎么都不会信的,她若是到家主那里告一个状,娘子今夜不但不能出去,还会被家主不满、责怪,得不偿失。
燕攸宁让绯衣退下去,她自己有话同燕夜紫说,绯衣怕娘子吃亏,但架不住娘子再三催促,只好闷闷不乐地离去了。
“姊姊如此不声不响地出门,原是为了那只死马奴,”燕夜紫道,“恕我直言,那下贱人家出来的东西,怎能上得了台面,姊姊如此将自己许给他,实在是太不明智了!”
燕攸宁微笑:“我不和你抢东淄王,你不应该高兴么?若是我现在放弃霍西洲,来同你抢李苌,做李苌的王妃,你怎样?”
一听燕夜紫立刻变了脸色:“你休想!”
说完,又像是自我安慰似的,哼了声:“殿下看不上你。”
不怪她如此自信,全是那日大猎毬场外,李苌给了她这样的信心。
身份已经换回,殿下本可以利用燕攸宁的嫡女身份,轻易地娶她为妻,但他并没有那样做。燕夜紫以为,东淄王殿下必是心仪自已,不可自拔,方才会如此。
殊不知李苌只是厌恶燕攸宁与那马奴走得过近,不论最后娶是不娶燕攸宁,他只是想敢在那马奴之前,得到他想要的美人。一夜风流不亏。至于燕夜紫,则是碰一根指头,都懒得去碰。
燕攸宁知晓前世李苌对燕夜紫本身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倒是多年以后,因为燕夜紫大量使用息肌丸,皮肤光滑如缎,白皙胜雪,已为臣妻,有了一种成熟妩媚的风韵,李苌一见到她,顿时两眼冒狼光。
察觉到皇帝深夜召见臣妻行此罔顾人伦的事情时,燕攸宁身为皇后,虽然已经多年不睬李苌一下,还是被他的荒唐气得不轻,加上那时候大周内忧外患,她居然还有点身为皇后的倒灶责任感,来了个不要命的死谏,照着刚从床上颤颤巍巍爬下来的,身体亏空眼泡浮肿的李苌劈头就是一巴掌,将李苌打得趴在墙上眼冒金星。
之后,她就被废后了。
燕攸宁一笑:“多谢他看不上。妹妹嫁了东淄王为侧妃,想必是有福了,祝你步步登高,将来贵不可言。”
燕攸宁已经不可能出去了,撂下这句话,便解开了身上连着兜帽的披风,转身往回走去了。
长安城的花灯之夜,辉煌绚烂,如锦如霞,将夜半子时装点得犹如白昼般明亮。
走街叫卖的,牵马顽笑的,戴面具手里捏着糖人的,犹如潮水一般呼啸着擦过霍西洲寻觅的身影,继而飞如奔马一般地朝身后流去。
他在寻找燕攸宁的身影。
今天是花灯节,每逢佳节,娘子必定是会带上披风或是斗笠出门的,而且一定会来这条翥龙道。可霍西洲的身影穿行良久,将这条街走了一遍又一遍,始终没有找到她的身影。
人潮汹涌,来来往往,已不知换了多少拨,霍西洲还像一根定海神针立在原地。
凭自己如今的身份,不可能上夏国公府找她,没有理由更没有资格,就像以往的每一次会面一样,都是等待宁宁偶尔一次的眷顾。
可转眼已经这么多日子没有见到她了,分明就在一个长安,却见不到,他们之间隔着莫大的阻碍!
从没有一刻,霍西洲是如此痛恨自己的无力。
倘若今时今日他不只是一个无名小卒,倘若……
人世间,哪里有那么多倘若!
霍西洲孤零零一个人,等到子时过后,残灯末庙,留下一地烟火狼藉,人烟散尽,空荡荡的长街唯独剩了他时,他长身站了起来。
既然如此,就不应该怨天尤人,只怪自己今日还没本事妄想。他要回去备战,待大胜之日,回来名正言顺地聘她为妻。
霍西洲起身,身影修长孤立,迎着已经漆黑一片的无边深夜,踽踽而去。
陛下已经下了一道明旨,林侯调军十万,攻打南蛮七十二郡。
林侯正在加紧调兵练兵,根本不会给阵前先锋霍西洲喘气的机会,天色还不亮,他便被传到了林侯军中,致使前来的燕攸宁扑了一空。
她心头不大痛快,现在自己要见霍西洲这个臭呆子,已经不如以往想见就见了。
加上最近燕昇不知何故对她看管得愈发紧,她每每出门一步,都要被他的人乌泱泱地跟着,很不自在。
燕攸宁讨厌这种如同被监视跟踪的感觉,但这个关头,也不好违命,败了好不容易在燕昇和卢氏面前积累的好感,因此见霍西洲还需要慢慢计划。
这日,临近出征,天下了一场微雨。
林侯坐镇军中看报,下人来禀告,说是郡主前来,林侯忙令她进来。
林墨池一进来,林侯才发现她一身的甲胄都让雨水湿透了,乌黑浓密的发丝紧贴着脸颊,神色疲惫而焦急,林侯惊愕:“怎了?”
林墨池看了眼左右,令他们全部下去,之后,开口就是一句:“父亲,您不能任用霍西洲!”
林侯听完更是不解,皱眉道:“霍西洲为何不能用?”
虽然霍西洲出身草莽,原来只是一个马奴,军中没有人服他,但自从大猎之后,他一展身手,已经灭了无数人的威风。再加上他现今领的这个职位,还真没几个人敢当,因此,也算是小有威望了。他是陛下钦点的虎将,于此次南下攻打玄蛇教大有助力,若无正当的理由,林侯当然绝对不会放霍西洲不用。
林墨池胸膛起伏,神色隐忍晦暗,半晌,见父亲沉沉地凝视着自己,颇为严厉,才咬牙道:“女儿以为,霍西洲……极有可能是项家的后人。”
话音刚落,林侯已是悚然:“你所言是真?有何凭据?”林侯站了起来,走向自己的女儿,又问,“你是怎知道的?”
林墨池反问:“爹难道就不觉得他和眼熟么?简直,和十多年前那个劫持女儿的刺客……”
那是林墨池的一段尘封已久不愿回忆的噩梦,每一次回忆起来,脑中便仿佛有金戈嗡鸣,长剑相交,一只犹如鬼触般的怪手死掐着自己的喉咙,他的手上有浓烈的如同腐烂的恶臭血腥味!
那场刺杀以失败告终,林墨池为此大病七日。从那之后,她就下定决心,女儿家也可以练兵习武,也可以上阵杀敌,保护自己,保护天子,保护大周。
而爹爹,因为击杀叛党有功,而功高莫过于救驾,虽然爹爹出身不高,亦被陛下封侯。
大周开国以来最为惊险的一次刺杀,贼人的剑锋抵达天子的咽部仅有半寸,再险一刻,国将不国!
后来,爹爹告诉她说,其实他也没有把握那一剑能够将贼人制服,幸而项贼已是强弩之末,当时力战而竭,最后那一击才终没有得逞。天子说,他这一生经历无数刺杀,但刺客却多宵小之辈,唯独这个人,当得上一世英雄。
林墨池认为天子的话冠冕堂皇。因为后来天子还是下令,对项家的后人斩草除根。
“爹,是女儿记错了吗?”
林侯沉默。
虽然无言,但他握住腰间佩刀的双手,在不住地发颤。
“这件事,爹已经知道了,你就不必再管。此事,我会亲自去求证。”
林墨池还要再说话,但林侯已然挥掌,是让她出去的意思。
她微微皱眉,隐忍不言,转身走出了主帅的军帐。
人去后,帐中只剩下了林侯一人,及至此刻他的手掌还在发抖。
虽然现在还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一点,但,万万不能,霍西洲万万不能够是项家之后。
项家最后一个后人,已经在十三年前的刺杀行动中身亡。
那个男人林侯至今还记得,是个英雄。他死之时,已经只剩下一条左臂,右臂在混乱的大战中被削去了。
当时所有人都以为,他的剑锋会刺穿天子的咽喉,一剑令九州震动,谁也没有料到,自己横空出世的一招飞星伴月,阻隔了他的剑锋。
他死时,目光中充满了震惊和不甘。
他是力战而竭。之后,天子下令,拾回他的断臂,用针线接上,将其安葬。
实话说,林侯之前没觉得霍西洲与他生得像。女儿在那场大战中曾经被他掳去,故此对他的印象极是深刻,她看见霍西洲,就想起了曾经满手是血掐她脖颈的项昀。
被女儿这么一提醒,林侯不禁回忆起霍西洲的面貌。这个还不足二十岁的少年,身材高大,肤色黝黑,鼻梁硬挺,坚毅的下颌角犹如圆月刀的弯锋。说话前,总要经过三思,方能动嘴唇。
项昀生就肤色白皙若腻,看起来似乎有西域胡人血统,然而家传武学,习性均来自于中原,力能扛鼎,驾宝马,携长弓,意气风发,除了眉眼嘴唇,与霍西洲截然不同。
只唯独有一点二人一模一样。
他这几日观摩霍西洲练剑发现,他的左臂比右臂更有力量,善左手操弓。
……巧合么?
……
天已擦黑,霍西洲结束一天的训练,回营房去,脱去自己的上衣,将里袍退到腰际。
床铺旁停了一只大桶,里头装的都是冰凉的井水,霍西洲拿去木瓢舀了一瓢水照着裸露的晒得发红的皮肤当头浇落。
一瓢下,水打在结实的壁垒分明的肌肉上,犹如飞瀑冲击这崖岸下屹立不倒的礁石般,飞速四散地溅开,最后汇聚成束,沿着他光裸的脊背滑下。
如是反复不止,很快帐中凹凸不平的路面已经聚满了水涡。
一桶水用完,霍西洲全身犹如烈火灼烧的感觉才终于平复下来。
他拿毛巾将自己全身上下擦干净,一遍又一遍地擦,直到彻底擦干,套上以前在马场娘子让罗子他们为他买的棉服,出了营帐。
还有时间,他想回马场看一看。夏国公府的那片马场与这边相去不远,霍西洲星夜策马徐回,停在马场外,就看见里边已经熄了灯火,人不知何处去了。
他下马,熟门熟路地牵着缰绳进去,将马牵进马厩,随后折回自己的马房。
房子里已经很久没有打扫了,朱八将这里挪作了他用,床榻搬走了,重新铺上了厚厚的一层柴堆。
只唯独角落里那个大铁箱子还在,里头压着几块马蹄铁,两卷破得只剩下残页的兵书。
霍西洲却觉得很好,很舒适,比这些时日在林侯的军营中更自在轻松许多。
毕竟她这次被霍西洲救回来,毫发无伤,天子除了警告李苌和施加些不痛不痒的惩罚,也无法好想。李苌将来还要参与储君竞争,这时候,天子还要观察他。
不过有了赐婚,相信燕夜紫也会很满意,皆大欢喜。
燕攸宁回房间,开始思忖着怎么想法混出去,名正言顺地与洲郎见上一面。
六月开拔在即,他身为阵前先锋都尉,想必近来事情繁琐,难以约会。可若是不见的话,她实在会……很想他。
“娘子在想什么?”绯衣为她梳发,铜镜里清晰地映出娘子泛红的脸蛋,时而蹙眉不展,时而垂目含笑的。
燕攸宁还没说话,绯衣这丫头,大胆地笑了起来:“绯衣知道了,娘子定是在想霍郎君,对不对?”
“……”
绯衣猜中了,眼睛晶亮亮的盈满欢喜:“娘子,回来之后,奴特地替娘子打听过了,霍郎君现今住在城郊北衙府。”
“就你聪明!”燕攸宁恼羞成怒,不禁含笑,一指头戳她额头。
第54章 临行之夜
月色空蒙, 铺满落英的九曲回廊晒入一层薄薄的碎银之色,香雾弥散,正要出门的燕攸宁与绯衣在还没有转过最后一道折角, 迎面便和燕夜紫碰上。
绯衣手里拎着的灯笼瞬间抖了抖, 被燕攸宁伸手扶住,她看了眼绯衣, 接过她手里的灯笼,自己掐在右手掌中提着, 微笑和善地唤道:“妹妹。”
一声“妹妹”一下扎穿了燕夜紫的心, 她故作讥嘲, 抱臂看她:“天色很晚了, 姊姊这是要上哪去?”
她看见这主仆二人行色匆匆地从斗春院出来便感到很是可疑,过来堵了一堵, 映着廊檐下飘摇的灯笼散发出的光,燕夜紫看清楚了,燕攸宁一身银朱色披风, 脸藏在兜帽之中,行迹匆忙, 一看就是要出门去, 燕夜紫立刻会意:“姊姊是夏国公府嫡女, 难道半夜私会情郎竟然也使得?”
绯衣深感懊恼, 是自己提议与娘子偷摸出门的, 没想到被燕夜紫撞见。不过她们出门不是为了深夜去见霍郎君, 而是娘子想逛长安夜市, 长安自古以来便有各个不知凡几的民族来此居住,彼此融合。文化多元,于夜市可见一斑。今天正赶来一年一度的花灯节, 那些南来北往的人,都亮出了自己的花灯,娘子以前在马场,也是每年都要逛花灯节的。
不过娘子还是存了点私心。
因为霍郎君非常了解娘子的习性,既然她都能想到这一点,那么霍郎君说不定今晚也会去逛花灯节呢,那不就能碰上了么?
可惜,居然被燕夜紫抓住了。
现在固然还可以用看花灯的借口搪塞过去,但燕夜紫是怎么都不会信的,她若是到家主那里告一个状,娘子今夜不但不能出去,还会被家主不满、责怪,得不偿失。
燕攸宁让绯衣退下去,她自己有话同燕夜紫说,绯衣怕娘子吃亏,但架不住娘子再三催促,只好闷闷不乐地离去了。
“姊姊如此不声不响地出门,原是为了那只死马奴,”燕夜紫道,“恕我直言,那下贱人家出来的东西,怎能上得了台面,姊姊如此将自己许给他,实在是太不明智了!”
燕攸宁微笑:“我不和你抢东淄王,你不应该高兴么?若是我现在放弃霍西洲,来同你抢李苌,做李苌的王妃,你怎样?”
一听燕夜紫立刻变了脸色:“你休想!”
说完,又像是自我安慰似的,哼了声:“殿下看不上你。”
不怪她如此自信,全是那日大猎毬场外,李苌给了她这样的信心。
身份已经换回,殿下本可以利用燕攸宁的嫡女身份,轻易地娶她为妻,但他并没有那样做。燕夜紫以为,东淄王殿下必是心仪自已,不可自拔,方才会如此。
殊不知李苌只是厌恶燕攸宁与那马奴走得过近,不论最后娶是不娶燕攸宁,他只是想敢在那马奴之前,得到他想要的美人。一夜风流不亏。至于燕夜紫,则是碰一根指头,都懒得去碰。
燕攸宁知晓前世李苌对燕夜紫本身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倒是多年以后,因为燕夜紫大量使用息肌丸,皮肤光滑如缎,白皙胜雪,已为臣妻,有了一种成熟妩媚的风韵,李苌一见到她,顿时两眼冒狼光。
察觉到皇帝深夜召见臣妻行此罔顾人伦的事情时,燕攸宁身为皇后,虽然已经多年不睬李苌一下,还是被他的荒唐气得不轻,加上那时候大周内忧外患,她居然还有点身为皇后的倒灶责任感,来了个不要命的死谏,照着刚从床上颤颤巍巍爬下来的,身体亏空眼泡浮肿的李苌劈头就是一巴掌,将李苌打得趴在墙上眼冒金星。
之后,她就被废后了。
燕攸宁一笑:“多谢他看不上。妹妹嫁了东淄王为侧妃,想必是有福了,祝你步步登高,将来贵不可言。”
燕攸宁已经不可能出去了,撂下这句话,便解开了身上连着兜帽的披风,转身往回走去了。
长安城的花灯之夜,辉煌绚烂,如锦如霞,将夜半子时装点得犹如白昼般明亮。
走街叫卖的,牵马顽笑的,戴面具手里捏着糖人的,犹如潮水一般呼啸着擦过霍西洲寻觅的身影,继而飞如奔马一般地朝身后流去。
他在寻找燕攸宁的身影。
今天是花灯节,每逢佳节,娘子必定是会带上披风或是斗笠出门的,而且一定会来这条翥龙道。可霍西洲的身影穿行良久,将这条街走了一遍又一遍,始终没有找到她的身影。
人潮汹涌,来来往往,已不知换了多少拨,霍西洲还像一根定海神针立在原地。
凭自己如今的身份,不可能上夏国公府找她,没有理由更没有资格,就像以往的每一次会面一样,都是等待宁宁偶尔一次的眷顾。
可转眼已经这么多日子没有见到她了,分明就在一个长安,却见不到,他们之间隔着莫大的阻碍!
从没有一刻,霍西洲是如此痛恨自己的无力。
倘若今时今日他不只是一个无名小卒,倘若……
人世间,哪里有那么多倘若!
霍西洲孤零零一个人,等到子时过后,残灯末庙,留下一地烟火狼藉,人烟散尽,空荡荡的长街唯独剩了他时,他长身站了起来。
既然如此,就不应该怨天尤人,只怪自己今日还没本事妄想。他要回去备战,待大胜之日,回来名正言顺地聘她为妻。
霍西洲起身,身影修长孤立,迎着已经漆黑一片的无边深夜,踽踽而去。
陛下已经下了一道明旨,林侯调军十万,攻打南蛮七十二郡。
林侯正在加紧调兵练兵,根本不会给阵前先锋霍西洲喘气的机会,天色还不亮,他便被传到了林侯军中,致使前来的燕攸宁扑了一空。
她心头不大痛快,现在自己要见霍西洲这个臭呆子,已经不如以往想见就见了。
加上最近燕昇不知何故对她看管得愈发紧,她每每出门一步,都要被他的人乌泱泱地跟着,很不自在。
燕攸宁讨厌这种如同被监视跟踪的感觉,但这个关头,也不好违命,败了好不容易在燕昇和卢氏面前积累的好感,因此见霍西洲还需要慢慢计划。
这日,临近出征,天下了一场微雨。
林侯坐镇军中看报,下人来禀告,说是郡主前来,林侯忙令她进来。
林墨池一进来,林侯才发现她一身的甲胄都让雨水湿透了,乌黑浓密的发丝紧贴着脸颊,神色疲惫而焦急,林侯惊愕:“怎了?”
林墨池看了眼左右,令他们全部下去,之后,开口就是一句:“父亲,您不能任用霍西洲!”
林侯听完更是不解,皱眉道:“霍西洲为何不能用?”
虽然霍西洲出身草莽,原来只是一个马奴,军中没有人服他,但自从大猎之后,他一展身手,已经灭了无数人的威风。再加上他现今领的这个职位,还真没几个人敢当,因此,也算是小有威望了。他是陛下钦点的虎将,于此次南下攻打玄蛇教大有助力,若无正当的理由,林侯当然绝对不会放霍西洲不用。
林墨池胸膛起伏,神色隐忍晦暗,半晌,见父亲沉沉地凝视着自己,颇为严厉,才咬牙道:“女儿以为,霍西洲……极有可能是项家的后人。”
话音刚落,林侯已是悚然:“你所言是真?有何凭据?”林侯站了起来,走向自己的女儿,又问,“你是怎知道的?”
林墨池反问:“爹难道就不觉得他和眼熟么?简直,和十多年前那个劫持女儿的刺客……”
那是林墨池的一段尘封已久不愿回忆的噩梦,每一次回忆起来,脑中便仿佛有金戈嗡鸣,长剑相交,一只犹如鬼触般的怪手死掐着自己的喉咙,他的手上有浓烈的如同腐烂的恶臭血腥味!
那场刺杀以失败告终,林墨池为此大病七日。从那之后,她就下定决心,女儿家也可以练兵习武,也可以上阵杀敌,保护自己,保护天子,保护大周。
而爹爹,因为击杀叛党有功,而功高莫过于救驾,虽然爹爹出身不高,亦被陛下封侯。
大周开国以来最为惊险的一次刺杀,贼人的剑锋抵达天子的咽部仅有半寸,再险一刻,国将不国!
后来,爹爹告诉她说,其实他也没有把握那一剑能够将贼人制服,幸而项贼已是强弩之末,当时力战而竭,最后那一击才终没有得逞。天子说,他这一生经历无数刺杀,但刺客却多宵小之辈,唯独这个人,当得上一世英雄。
林墨池认为天子的话冠冕堂皇。因为后来天子还是下令,对项家的后人斩草除根。
“爹,是女儿记错了吗?”
林侯沉默。
虽然无言,但他握住腰间佩刀的双手,在不住地发颤。
“这件事,爹已经知道了,你就不必再管。此事,我会亲自去求证。”
林墨池还要再说话,但林侯已然挥掌,是让她出去的意思。
她微微皱眉,隐忍不言,转身走出了主帅的军帐。
人去后,帐中只剩下了林侯一人,及至此刻他的手掌还在发抖。
虽然现在还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一点,但,万万不能,霍西洲万万不能够是项家之后。
项家最后一个后人,已经在十三年前的刺杀行动中身亡。
那个男人林侯至今还记得,是个英雄。他死之时,已经只剩下一条左臂,右臂在混乱的大战中被削去了。
当时所有人都以为,他的剑锋会刺穿天子的咽喉,一剑令九州震动,谁也没有料到,自己横空出世的一招飞星伴月,阻隔了他的剑锋。
他死时,目光中充满了震惊和不甘。
他是力战而竭。之后,天子下令,拾回他的断臂,用针线接上,将其安葬。
实话说,林侯之前没觉得霍西洲与他生得像。女儿在那场大战中曾经被他掳去,故此对他的印象极是深刻,她看见霍西洲,就想起了曾经满手是血掐她脖颈的项昀。
被女儿这么一提醒,林侯不禁回忆起霍西洲的面貌。这个还不足二十岁的少年,身材高大,肤色黝黑,鼻梁硬挺,坚毅的下颌角犹如圆月刀的弯锋。说话前,总要经过三思,方能动嘴唇。
项昀生就肤色白皙若腻,看起来似乎有西域胡人血统,然而家传武学,习性均来自于中原,力能扛鼎,驾宝马,携长弓,意气风发,除了眉眼嘴唇,与霍西洲截然不同。
只唯独有一点二人一模一样。
他这几日观摩霍西洲练剑发现,他的左臂比右臂更有力量,善左手操弓。
……巧合么?
……
天已擦黑,霍西洲结束一天的训练,回营房去,脱去自己的上衣,将里袍退到腰际。
床铺旁停了一只大桶,里头装的都是冰凉的井水,霍西洲拿去木瓢舀了一瓢水照着裸露的晒得发红的皮肤当头浇落。
一瓢下,水打在结实的壁垒分明的肌肉上,犹如飞瀑冲击这崖岸下屹立不倒的礁石般,飞速四散地溅开,最后汇聚成束,沿着他光裸的脊背滑下。
如是反复不止,很快帐中凹凸不平的路面已经聚满了水涡。
一桶水用完,霍西洲全身犹如烈火灼烧的感觉才终于平复下来。
他拿毛巾将自己全身上下擦干净,一遍又一遍地擦,直到彻底擦干,套上以前在马场娘子让罗子他们为他买的棉服,出了营帐。
还有时间,他想回马场看一看。夏国公府的那片马场与这边相去不远,霍西洲星夜策马徐回,停在马场外,就看见里边已经熄了灯火,人不知何处去了。
他下马,熟门熟路地牵着缰绳进去,将马牵进马厩,随后折回自己的马房。
房子里已经很久没有打扫了,朱八将这里挪作了他用,床榻搬走了,重新铺上了厚厚的一层柴堆。
只唯独角落里那个大铁箱子还在,里头压着几块马蹄铁,两卷破得只剩下残页的兵书。
霍西洲却觉得很好,很舒适,比这些时日在林侯的军营中更自在轻松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