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刑场
“初冬,小冬冬,冬冬冬冬冬冬……”露天戏台处,卫初晴对着天空呐喊,空旷的地方回响着她清亮的回音,声声不绝。
好累啊!她怎么还不出来?难道又要使我的杀手锏?卫初晴搓着下巴,环顾四周无人,清咳了一下,自然地舒展双臂,好似拥抱自然,满怀深情地歌唱了起来:
“有一个姑娘,她又一个名字,她的名字叫初冬,有一个姑娘,她有一些个性,她还有一些怪癖,喔~姑娘呀~你来自火星,拥有超能力,保卫地球保护我,勇敢的大力神,我要为你生猴子~”
歌都唱完了,居然一个动静都没有,卫初晴贴着墙壁躲在角落里,继续歌唱:“雌兔雄兔傻傻分不清楚,笑她是个眼盲,其实她很清楚,小样的狐狸眼,生得那个娇媚,细细的小蛮腰,摆动时的那个快感,给你穿上皮衣皮裤小皮靴,酷裂了苍穹,送你一根小皮鞭~”
上一回在乱人岗的布防外,她只唱了一支歌,就把对方引了出来。这一回她都做好了准备,贴着墙根以防被踹。
可对方一直不出现,难道这个法子已经不中用了?要不要再换一支歌?
“咦?墙壁上怎么会有蜘蛛纹?”卫初晴贴着的那一面墙,渐渐地爬满了蜘蛛纹,好像老人脸上的皱纹一样。起先很好奇,可是看到蜘蛛纹越来越深的时候,她忽然明白了什么,赶紧向前扑倒。
“哗啦啦!”墙壁崩裂,碎裂的砖石砸了她一背,像被数个人狠狠揍了一顿。
“你这次怎么不飞了,该穿墙了?”墙壁上出现了一个椭圆形的大洞,她要见的人就在洞外,对方依旧面无表情,不过眼睛里的冷度,还是让人感觉毛骨悚然。
“你知不知道你这是破坏公共措施,要罚款拘留的!”这丫头臂力太惊人了,不知道能顶多少条汉子?有机会真想测试一下。
“我警告过你,也给了你三次机会,这是第四次了。”眼前这个人晕三倒四,没脸没皮,怎么揍都不听话,像块臭石头。初冬皱眉,自从遇到卫初晴,自己生气的次数比以往多了很多。
“你帮我把左俭德给我找过来,现在是十万火急的时候,就别计较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了。快去快去!”卫初晴赶紧挥着手,身子朝后连退了几步,两人之间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初冬纵然脾气火爆,可办起事情来干脆利落,远比卫初晴要快准狠,可谁让人家有武功呢!是以不必七绕八拐,让抓人揍人之类的,随便一动手就能做到。
不做地方社团的大佬真是屈才了!她天生带着大姐大气质,如果我有一个社团,就让她做二把手。卫初晴在见到左俭德以后,便冒出这样个邪恶的想法。
“大,大小姐……原来是你找我,那太好了。”左俭德这句话大有深意,带着庆幸,刚才被人抓来的一路上他脑子有那么种想法,以为这是乱人岗的人前来寻仇,不由担惊受怕了起来。他这是第一回见到初冬,对方黑盒子一般的气势,把他吓得尾巴骨都打颤。
以为小命呜呼了,幸好只是熟人来找自己。
“昨晚怎么跑得那么快?本小姐出去的时候,一个人影都没了。”卫初晴话语里带着火气,质问着左俭德。
在昨晚,他们好歹是合作伙伴,而这个人不顾同盟,率先逃脱了去,实在不够义气。如果不是那些人莫名其妙的起了哄,她还能完整无缺地站在这里么?
“我也是没办法了,那些恶人比十七年前更加难对付,狡猾了不知多少倍,才过了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就被识破了,十对一的的合围战术,根本来不及用了。
如果我再不撤的话,总舵里的兄弟都得玩完啊!”左俭德这般下流无耻,口上居然还挂着兄弟情谊,听着荒诞又可笑。
由于对方的人品太差,这句话也只是听听罢了。卫初晴能信他的话,猪都会爬树了。
“看你还顾着兄弟的姓命,算条汉子。今日我也不是来兴师问罪的,随便一问而已。不过你这个理由让我很感动,所以我会奖励你的。”卫初晴初时的火气已经没了,闲适悠然,好像在聊着家常。
左俭德在她身上吃了两次大亏,这次学聪明了,不敢掉以轻心。
这个大小姐的豆腐不是那么好吃的,还是别抱太大希望。听到对方要给自己礼物,他的心头还是荡漾了。又开始色眯眯地盯着眼前人凹凸有致的身段,咽着口水,忍不住异想天开了起来。
“下午我请你玩露天烧烤怎么样?”卫初晴下巴一点,脸上带着自信飞扬的神采。爽利的笑容,好似毒热的太阳下,喝上一碗冰镇的酸梅汤,让人舒服得紧。
“烧烤?”左俭德笑嘿嘿地乐道,夏天吃烧烤,虽然不合时宜,但是有美人相陪,就算烟熏火燎,汗流浃背又怎么样?
“好啊,我们去城南……”他本想推荐一家胡人开得羊肉馆,可对方已经定好了位置,“我们去城东大街菜市口,那儿最热闹了。”
“菜市口……嘿嘿!大小姐,那儿车水马龙,人来往去,满天都是灰尘,呛人得很,咱们能不能换个地方?”左俭德闻言脸色一变,惊骇地看着卫初晴,像是知道她要做什么了。他就说嘛,这大小姐的肉哪能那么容易吃到?
“不必异议了,我今天难得大方,要请你吃一顿豪华大餐。在此之前,你去调集全城的狗,我想让它们跳一个篝火舞。”卫初晴不管对方是否愿意,强行做了决定,这顿饭她是请定了。
昨天招的人,今天招的狗。她真是毫不客气,好歹也是丐帮弟子,能不能节流省源一些?丐帮经她怎么玩,离着破产也不远了。
左俭德再不甘愿,奈何每回都躲不开她,只好陪她跳一回篝火舞了。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话中,人才是影响天下的因故,所谓的天道,只是玄虚一格,飘渺不可捉摸。
与道家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人世万千变化,沧海桑田,朝代更迭,并非是由神所创,人才是要素。”
书房里两人跪坐在案几两边,探讨着《尚书》,这是一部十分实在的书籍,不重玄德,也不能使人从痛苦中得到释然,它醇厚古朴,似一个老人用透世的目光看待世间。
何为天意?天意反映于人心。
何为人心?那便是万民之愿力。
李翰栋捋胡,颇为满意,刚才听了对方的言论,眼含嘉许。尚书是一部古卷,晦涩难通,即便能够明白它的思想,也未必会这般去做。
在这个时代有少部分人,他们不相信天命天道,执着于王权,引动狼烟,燃起烽火,手持利兵,压制万民,统御人心,凌驾天道。
淳于澈虽能懂人本与平等的重要,可他出身贵族,血统高贵,未必能亲身体察百姓的疾苦。李翰栋看惯了那些功勋子弟王孙贵族的天桥把式,就跟个弹花匠的女儿似地会弹(谈)不会纺。
此刻淳于澈的目光划过了书卷,朝着书房外瞥去,廊檐的影子又短又直,日头已经升到了中天。他收了收袖子,沉默不语,静静地听着身边人的讲述,好似乖巧的学子。
“嗒。”钟漏声响起,刻度已到了午时。
李翰栋忽感疲倦,眼皮子一盖,身子向后一沉,既要睡倒。
一幅雪色的袖子移在了他身后,稳住了他的身子,朝前一带,让他趴睡在案几上面。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天道已非天道,虚妄未止,人心何在?”清雅出尘的白衣人步出了书房,朝着荷花池对面的墙壁望去,凤目微合,一切心思都敛入了眼底。
午时已到,再过三刻,菜市口便要落下一颗人头。对于即将要处斩的人犯,在少数人眼中看似很重要,可对于普通的百姓,此人的死活毫无意义。
有一些人特别喜欢看人家悲惨的下场,他们觉得触目惊心的画面,刺激又好看,人总是乐于看着别人的痛哭,而自我快慰。
俱都是一样的苦楚,还是喜欢在矮子队里比高个,满足自己的优越感。
刑场上,犯人后颈处插着亡命牌,身戴三械,跪在基台上,垂头待毙,两颊的头发比较短,从发带里松散了下来,贴在脸上,看起来狼狈落魄,哪有武将的精悍之气?
沾染无辜性命的鲜血,灵魂就会变得罪恶,就如同浊臭的阴沟,见之生厌。
犯人的家属不在场,而前来寻仇的人竟有百人,要不是官兵及时拦截住了这些人,犯人早被乱脚踩死了,但难听辱骂声音仍旧不绝。
“每回死人你都要来看,有时候我会觉得你是个你有毛病的人。”嘈杂的刑场,污浊的地面,还有膀大腰粗的刽子手,一点乐趣都没有。
可有人就是喜欢看血淋淋的人头,而且看的时候眼睛都不眨,这种专注,诡异又可怕。
凌云开摇着扇子,有些烦躁地扇着风,不断地去看身边的人,他很想避开这个场面,可又想知道对方究竟要做什么?
“你不觉得奇怪么?”
好累啊!她怎么还不出来?难道又要使我的杀手锏?卫初晴搓着下巴,环顾四周无人,清咳了一下,自然地舒展双臂,好似拥抱自然,满怀深情地歌唱了起来:
“有一个姑娘,她又一个名字,她的名字叫初冬,有一个姑娘,她有一些个性,她还有一些怪癖,喔~姑娘呀~你来自火星,拥有超能力,保卫地球保护我,勇敢的大力神,我要为你生猴子~”
歌都唱完了,居然一个动静都没有,卫初晴贴着墙壁躲在角落里,继续歌唱:“雌兔雄兔傻傻分不清楚,笑她是个眼盲,其实她很清楚,小样的狐狸眼,生得那个娇媚,细细的小蛮腰,摆动时的那个快感,给你穿上皮衣皮裤小皮靴,酷裂了苍穹,送你一根小皮鞭~”
上一回在乱人岗的布防外,她只唱了一支歌,就把对方引了出来。这一回她都做好了准备,贴着墙根以防被踹。
可对方一直不出现,难道这个法子已经不中用了?要不要再换一支歌?
“咦?墙壁上怎么会有蜘蛛纹?”卫初晴贴着的那一面墙,渐渐地爬满了蜘蛛纹,好像老人脸上的皱纹一样。起先很好奇,可是看到蜘蛛纹越来越深的时候,她忽然明白了什么,赶紧向前扑倒。
“哗啦啦!”墙壁崩裂,碎裂的砖石砸了她一背,像被数个人狠狠揍了一顿。
“你这次怎么不飞了,该穿墙了?”墙壁上出现了一个椭圆形的大洞,她要见的人就在洞外,对方依旧面无表情,不过眼睛里的冷度,还是让人感觉毛骨悚然。
“你知不知道你这是破坏公共措施,要罚款拘留的!”这丫头臂力太惊人了,不知道能顶多少条汉子?有机会真想测试一下。
“我警告过你,也给了你三次机会,这是第四次了。”眼前这个人晕三倒四,没脸没皮,怎么揍都不听话,像块臭石头。初冬皱眉,自从遇到卫初晴,自己生气的次数比以往多了很多。
“你帮我把左俭德给我找过来,现在是十万火急的时候,就别计较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了。快去快去!”卫初晴赶紧挥着手,身子朝后连退了几步,两人之间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初冬纵然脾气火爆,可办起事情来干脆利落,远比卫初晴要快准狠,可谁让人家有武功呢!是以不必七绕八拐,让抓人揍人之类的,随便一动手就能做到。
不做地方社团的大佬真是屈才了!她天生带着大姐大气质,如果我有一个社团,就让她做二把手。卫初晴在见到左俭德以后,便冒出这样个邪恶的想法。
“大,大小姐……原来是你找我,那太好了。”左俭德这句话大有深意,带着庆幸,刚才被人抓来的一路上他脑子有那么种想法,以为这是乱人岗的人前来寻仇,不由担惊受怕了起来。他这是第一回见到初冬,对方黑盒子一般的气势,把他吓得尾巴骨都打颤。
以为小命呜呼了,幸好只是熟人来找自己。
“昨晚怎么跑得那么快?本小姐出去的时候,一个人影都没了。”卫初晴话语里带着火气,质问着左俭德。
在昨晚,他们好歹是合作伙伴,而这个人不顾同盟,率先逃脱了去,实在不够义气。如果不是那些人莫名其妙的起了哄,她还能完整无缺地站在这里么?
“我也是没办法了,那些恶人比十七年前更加难对付,狡猾了不知多少倍,才过了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就被识破了,十对一的的合围战术,根本来不及用了。
如果我再不撤的话,总舵里的兄弟都得玩完啊!”左俭德这般下流无耻,口上居然还挂着兄弟情谊,听着荒诞又可笑。
由于对方的人品太差,这句话也只是听听罢了。卫初晴能信他的话,猪都会爬树了。
“看你还顾着兄弟的姓命,算条汉子。今日我也不是来兴师问罪的,随便一问而已。不过你这个理由让我很感动,所以我会奖励你的。”卫初晴初时的火气已经没了,闲适悠然,好像在聊着家常。
左俭德在她身上吃了两次大亏,这次学聪明了,不敢掉以轻心。
这个大小姐的豆腐不是那么好吃的,还是别抱太大希望。听到对方要给自己礼物,他的心头还是荡漾了。又开始色眯眯地盯着眼前人凹凸有致的身段,咽着口水,忍不住异想天开了起来。
“下午我请你玩露天烧烤怎么样?”卫初晴下巴一点,脸上带着自信飞扬的神采。爽利的笑容,好似毒热的太阳下,喝上一碗冰镇的酸梅汤,让人舒服得紧。
“烧烤?”左俭德笑嘿嘿地乐道,夏天吃烧烤,虽然不合时宜,但是有美人相陪,就算烟熏火燎,汗流浃背又怎么样?
“好啊,我们去城南……”他本想推荐一家胡人开得羊肉馆,可对方已经定好了位置,“我们去城东大街菜市口,那儿最热闹了。”
“菜市口……嘿嘿!大小姐,那儿车水马龙,人来往去,满天都是灰尘,呛人得很,咱们能不能换个地方?”左俭德闻言脸色一变,惊骇地看着卫初晴,像是知道她要做什么了。他就说嘛,这大小姐的肉哪能那么容易吃到?
“不必异议了,我今天难得大方,要请你吃一顿豪华大餐。在此之前,你去调集全城的狗,我想让它们跳一个篝火舞。”卫初晴不管对方是否愿意,强行做了决定,这顿饭她是请定了。
昨天招的人,今天招的狗。她真是毫不客气,好歹也是丐帮弟子,能不能节流省源一些?丐帮经她怎么玩,离着破产也不远了。
左俭德再不甘愿,奈何每回都躲不开她,只好陪她跳一回篝火舞了。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话中,人才是影响天下的因故,所谓的天道,只是玄虚一格,飘渺不可捉摸。
与道家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人世万千变化,沧海桑田,朝代更迭,并非是由神所创,人才是要素。”
书房里两人跪坐在案几两边,探讨着《尚书》,这是一部十分实在的书籍,不重玄德,也不能使人从痛苦中得到释然,它醇厚古朴,似一个老人用透世的目光看待世间。
何为天意?天意反映于人心。
何为人心?那便是万民之愿力。
李翰栋捋胡,颇为满意,刚才听了对方的言论,眼含嘉许。尚书是一部古卷,晦涩难通,即便能够明白它的思想,也未必会这般去做。
在这个时代有少部分人,他们不相信天命天道,执着于王权,引动狼烟,燃起烽火,手持利兵,压制万民,统御人心,凌驾天道。
淳于澈虽能懂人本与平等的重要,可他出身贵族,血统高贵,未必能亲身体察百姓的疾苦。李翰栋看惯了那些功勋子弟王孙贵族的天桥把式,就跟个弹花匠的女儿似地会弹(谈)不会纺。
此刻淳于澈的目光划过了书卷,朝着书房外瞥去,廊檐的影子又短又直,日头已经升到了中天。他收了收袖子,沉默不语,静静地听着身边人的讲述,好似乖巧的学子。
“嗒。”钟漏声响起,刻度已到了午时。
李翰栋忽感疲倦,眼皮子一盖,身子向后一沉,既要睡倒。
一幅雪色的袖子移在了他身后,稳住了他的身子,朝前一带,让他趴睡在案几上面。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天道已非天道,虚妄未止,人心何在?”清雅出尘的白衣人步出了书房,朝着荷花池对面的墙壁望去,凤目微合,一切心思都敛入了眼底。
午时已到,再过三刻,菜市口便要落下一颗人头。对于即将要处斩的人犯,在少数人眼中看似很重要,可对于普通的百姓,此人的死活毫无意义。
有一些人特别喜欢看人家悲惨的下场,他们觉得触目惊心的画面,刺激又好看,人总是乐于看着别人的痛哭,而自我快慰。
俱都是一样的苦楚,还是喜欢在矮子队里比高个,满足自己的优越感。
刑场上,犯人后颈处插着亡命牌,身戴三械,跪在基台上,垂头待毙,两颊的头发比较短,从发带里松散了下来,贴在脸上,看起来狼狈落魄,哪有武将的精悍之气?
沾染无辜性命的鲜血,灵魂就会变得罪恶,就如同浊臭的阴沟,见之生厌。
犯人的家属不在场,而前来寻仇的人竟有百人,要不是官兵及时拦截住了这些人,犯人早被乱脚踩死了,但难听辱骂声音仍旧不绝。
“每回死人你都要来看,有时候我会觉得你是个你有毛病的人。”嘈杂的刑场,污浊的地面,还有膀大腰粗的刽子手,一点乐趣都没有。
可有人就是喜欢看血淋淋的人头,而且看的时候眼睛都不眨,这种专注,诡异又可怕。
凌云开摇着扇子,有些烦躁地扇着风,不断地去看身边的人,他很想避开这个场面,可又想知道对方究竟要做什么?
“你不觉得奇怪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