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非花(萧可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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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烦续杯。”
  “加个猪柳蛋堡。”
  “来杯蔓越梅汁。”
  “一杯黑糖奶茶。”
  从高中开始, 我的每一个双休日就在这即忙碌又繁琐的工作中开始、结束, 快餐店的每一个周末, 都是这样的情形。偶有几秒的闲暇, 望一眼玻璃窗外行色匆匆的路人,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 几乎为了衣食奔走一生。
  到了夜晚, 霓虹闪烁,车水马龙, 大都市独有的夜景, 光污染遮住了天上的星星。
  下了班已经八点多了,还要返回学校, 每次都是从鼎天大厦的背后绕近道, 那里有一条不太宽阔的巷子, 是我回学校的必经之路。谁想今日运气不好, 一辆车子飞速驶过,四溅起的泥污像雨点一样洒下来,刚洗了一次的连衣裙瞬间污渍斑斑。不待我吱声,那车子居然停了下来, 一个打着手机的青年歪歪斜斜晃了出来, 推了推墨镜, 挤出一个很难看的笑容。
  开车打手机, 大晚上戴墨镜, 真有你的。
  “不好意思, 真不好意思,光听手机了,没发现路上有人。”他连声道歉,年纪应该同我差不多,二十岁上下的模样,通身的休闲装。随即,他摘了墨镜,左右掏了掏裤兜,拿出一叠面额一百的人民币递在我面前,“你这裙子多少钱?我赔。”
  在昏暗路灯映衬下,百元大钞竟散发柔和的光芒,这的的确确是个好东西,每个双休日不都是为了生活费在快餐店里忙碌吗?
  “用不了这么多,一张就好。”我随便抽了一张,转身而去,身上这条裙子用不了一百元,八十元在服装批发市场买的,我身上也没有多余的二十元找他。
  星期一到星期五,是大一学生的生活,临江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在高中选择文、理科的时候,我就选定了这个专业,不是兴趣所致,是因为这个专业好找工作,工作待遇也颇为优厚,大多数人在毕业后都能留在国家电网旗下的供电公司工作。
  一百元省了下来,巷子里的小插曲被很快被疑问遗忘,那条溅满泥浆的连衣裙也被我洗得干干净净,重新穿在身上。
  又是一个双休日,宿舍里空空如也,连最好的朋友夏怡然也回家陪父母去了,只有我是孤孤单单的。十岁丧母,不到一个月,父亲就娶了继母,一年后有了弟弟,至此女儿就不是女儿了。初中直接办了寄宿扔在学校,除了按时缴纳学杂费、给生活费外,几乎不闻不问。到了高中,生活费也少得可怜,一直靠我打工来补齐,至此,那所谓的父亲也成了陌生人,除了年节,几乎很少回家。
  一天的忙碌又结束,还是这个时间,还是那条巷子,还是那盏街灯,如此气氛,搞得我时不时向后探视,生怕又来一辆飞速而过的车子。这次,我猜错了,车子是从前方来的,缓缓停驻,缓缓降下车窗,缓缓伸出一个脑袋,不曾戴着墨镜的脑袋。
  “啊!等了整整五天才碰见,你不住在这里呀?”上次溅了我一身泥水的青年依旧摇摇晃晃地下了车,大咧咧站在我的面前。
  “你在找我吗?”前后望望,四下里无人,面前这人又带着不怀好意的笑容,难道他给我一百元又后悔了?
  “找了你好多天呢!”他爽朗的报以一笑,一股古龙香水的味道弥散开来,“上次弄了你一身泥,一直过意不去,想请你吃个饭,顺便把这个给送你。”
  说完,他递来一只精美的礼盒,透过缕空的包装纸,好像是一件裙子,赔给我的吗?上次不是拿了他一百元。
  “l码,应该装得下你吧!”他上下打量我一番后,转身拉开车门,“走啊!请你吃个饭,中餐、西餐、日本菜,随你选,要不我们去吃韩国烤肉?”
  我当场拒绝了,还没有傻到在大晚上跟一个陌生男子去吃饭。
  “我不是坏人,你怕什么!”突然,他很友好的伸出一只手,带着自信满满的笑容,“岳子峰,很高兴认识你。”等了半晌,他的手一直悬空,最后不得不给自己给找台阶下,“你真以为我是坏人,要不要给你看看我的护照?”
  我觉得这人一定是精神不正常,别是从疯人院里跑出来的吧!正想着把裙子还给他,他又开始搭话。
  “朋友嘛!一回生,两回熟,谁一生下来就是朋友的。”他一如的微笑着,长得还不错,至少是帅哥一枚,一米八多一点儿的个头,休闲装,留着韩式的纹理烫发型,酷似韩剧里的男主角。“上车呀!要不,我把护照押给你?”说着,他真的去车里拿了护照,随手丢给了我,“看看吧!照片是不是和我是同一个人。”
  他都把话说到了这里,我还能去比对吗?他说的很对,谁一生下来就是朋友的。
  我在快餐店里吃过了晚饭,没必要再让他再破费,随便找了一家咖啡厅座下来,一人一杯咖啡,一人一块蛋糕,就这样聊了起来。他叫岳子峰,是个美籍华人,是岳金宇的幼子,在我们临江,超级富豪岳金宇的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能把公司开到美国的,他是临江第一人。
  收到花是正式认识岳子峰的第二天。星期一,一大束红玫瑰,让整个宿舍都炸了锅,个个似审犯人般的要我交待情事经过。紧接着就是岳子峰的电话,当我和夏怡然冲到学校门口时,他依旧悠哉游哉,似个纨绔子弟,靠着一辆极其炫目的大红色跑车,这是我们第三次见面。每次都是一辆不同款式的车子,这也难怪,他是岳金宇的儿子嘛!
  “不错嘛!人帅车也靓。”夏怡然用肩膀靠了靠我,挤眉弄眼的向岳子峰示意,顺手将我向前一推,一溜烟儿的跑远了。
  “这是什么意思?我不过才跟你吃了一顿饭。”我把玫瑰花还给了他,对他,我没有那种感觉,也许是他的家世让我望而却步。
  “很大惊小怪吗?一束花儿而已,送花儿给女孩子也是一种绅士作风。”他抱着花儿,不急不徐,“你想不想吃樱桃?现摘现吃,很新鲜,我家屋后头有一大片呢!”听着他风马牛不相及的回答,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茬儿,只听他絮絮叨叨的喊冤叫屈,“我可真没别的意思,只想把你当朋友来着,我刚刚回到临江,这不是一个朋友也没有嘛!”
  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也会形单影只吗?也许吧!也许他真的把我当成朋友呢!
  那辆很拉风的跑车一直驶向郊外,那里有湖光山色,那里有樱桃果园,一幢蓝瓦白墙的别墅时隐时现,天地一下子安静下来,如果不是岳子峰带我来这里,我真的不知道在临江竟有这样的田园风光美景。
  我们下了车,一齐冲进了樱桃园,边摘边吃,肆意欢笑,二十岁,这个年纪本不该有的愁绪,就在这一天尽情欢笑。然后,我们累了,乏了,坐在青草地上,衣兜里,手掌间,全是美味的红樱桃,极目眺望,远山依依,日薄西山。看着对面的人,不禁又笑了起来,原本干净清秀的一张面孔,被汗渍抹成了花猫脸。
  “我们摘了这么多樱桃,这樱桃林没有主人吗?”刚才只顾着玩闹,现在才想起如此严重的问题来。
  “主人啊!”他的模样明明就是在卖关子,“主人和我很熟悉,随便摘就是了。”一时清静下来,才发觉我们冷场了好久,正想着离开,却被他抢了话头,“你觉得我怎么样?如果我说请你跟我正式交往,你会有什么反应?”
  交往!岳金宇的儿子竟然要主动跟我交往,这样也好!想起王彩云那一伙儿的嘴脸,甚至继母的那一付嘴脸,我就气不过,现在有了岳金宇的儿子,你们是不是要对我卑躬屈膝了?
  他哪里知道我的心思,再次再次表白道:“我说的都是真心话,自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喜欢上了你。”
  喜欢上了我,我们不过才见了几次面而已,我对他,还是没有那种感觉,王彩云也好,继母也好,活在这个世界上,不是给别人看的。最终,我拒绝了他,我和他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天渊之别。
  回到学校时,夜幕完全降临,我抱着岳子峰送的裙子,漫无目的在操场上兜起了圈子,后悔了吗?也许这真是个机会呢?就这样在手指间溜走了。当我发现王彩云那一伙儿时,回避已经来不及了,她与我的好友做了情敌,自然把我当成了眼中钉,和她的那一大帮追随着,整日以取笑我为乐,没办法,谁让我天生就有被人嘲笑的话题。
  “哟!我当是谁呢?今天不用‘勤工俭学’吗?还是得了夏怡然的周济?”王彩云那一伙儿岂肯错过戏弄情敌好友的机会,当下把我围在了中央,“噢!我又弄错了,今天星期一,萧大小姐不用打工赚钱。”
  原来她们也没什么新鲜花样儿,翻来覆去都是这几句,我正要走,却被她们拦了回来,手里的盒子也被夺了去,撕去精美的包装纸,新裙子抖了开来,果真是一件连衣裙,崭新的,在昏暗的灯光下看不清颜色。
  “又是地摊儿货吧?三十?五十?”王彩云翻着裙子的标牌,一脸的不屑,“其实你也不用拿血汗钱卖新的,穿夏怡然剩下的不就得了,她不用的手机不是也给你了吗?”突然,她愣了一下,随后又哈哈大笑起来,“你们过来看看,我们萧大小姐还真会自欺欺人,名牌啊!四千八百八十八,你们信吗?”
  在她们的哄笑声中,我夺过裙子离开。气苦,不忿,又有什么用?在她们的眼中,我就是穷酸的代表,受人接济,受人恩惠,学费、生活费都要靠假日打工才凑齐。头上星光点点,耳边是清风阵阵,这时,我想起了岳子峰,赌上一把,又是怎样的命运?
  第二天午饭时间,我约了岳子峰在学校对面的小吃店见面,我能请他的,只是一碗麻辣烫,他却吃得津津有味。
  “你送我的裙子太贵了,我不能要。”嘴上这样说,却没有把裙子带来,不知道为什么?一件裙子几乎是我一年的学费。
  “贵吗?我不清楚唉!”他歪着脑袋,似乎也在纳闷儿,“那些臭东西就没个正经的,趁着过生日整我,送了我一件女人裙子,穿也穿不了,只好送给你了。”
  这是他的借口吗?他一定要我收下裙子吗?他在樱桃园说的那些话是真心的吗?
  “其实我们几乎不认识!你说的那些话,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是我唐突了,不过,我们现在认识也不算迟吧?”他眨动着眼睛,巴巴等待我的回答。
  我违心的点了点头,他的目光中流露出的唯有惊喜,而且那种惊喜却是单纯的,我欺骗了他,还是欺骗了自己?到现在,我仍对他也没有一丝感觉,唯一让我欣慰的是:我认识了岳金宇的儿子,并且是他对我一见钟情。
  至少,接下来的日子不再孤单,因为岳子峰的关系,时不时的能回家里吃顿饭,至少,他是个容易相处且很温和的人,至少在双休日不用去快餐店打工。我的双休日换作了樱桃园的别墅,摘樱桃、打网球、学骑马,或者爬山涉水,或者品尝美食,或者开车远行,过着奢侈而浪费的日子,连学业也怠慢下来。
  终于有一天我想通了,这种生活正是我想要的,而且我也爱上了他。又一个双休日来临,我决定去向父亲和继母道别,签证一下来,我就可以和他一起去美国了,我们约好了一起读书,一起毕业。
  终究,天不遂人愿。
  望着窗外徐徐飘飘而落的杏花,这应该是梦里的场景,如果不是梦,却为何如此荒诞?通过一条隧道,我穿越了一千三百多年,怎样才能梦醒,回到那条隧道之中?岳子峰还在校门外等我,背靠着车子,带着玩世不恭的笑容。
  “别总想那些不开心的事儿,一会儿等雉奴和敬玄兄来了,我们一起吃饭。”
  说话间,伟伦已经做好一个菜,他是个很会做饭的人,汤、粥、各种皆拿手,还有我最喜爱吃古楼子,他最会做的一种胡饼,放了椒豉、羊肉,再用牛油烤制,外焦里嫩,面脆而油香,每次吃古楼子,他总会一切四瓣才推到我们面前,他就是这样一个细心的人,对亲人如此,对朋友如此,对我这个无家可归的人也不外如是。
  那天,我穿过隧道来到杏园,命运从此改变,我成为一个叫萧泽宣的人,一座王府里的侧室,我彷徨,我纳闷,我想回家,用尽所有方法也找不到回家的路。我失望、失落、绝望,经过一条隧道,时光重回一千三百多年前,现在是大唐贞观十四年。
  从那天开始,我就进入了一个奇特的旅程,遇见了太多太多的人,像伟伦,像雉奴,像萧大夫,像萧夫人,还有对着他几乎快要心动的吴王恪,那是小说里才有的人物呀!就那么活脱脱站在我的面前。
  爬在窗台边就能看到农家小院的全貌,竹篱栅门,泥墙草顶,十分简陋,此时的伟伦正在院子里杀鸡,我来的时候的确有几只母鸡在土里觅食,现在却成了我们餐桌上的食物。
  犹豫了半天,伟伦还是不敢下手,这也难怪,那样一个白衣花样美少年,怎么看也不像会杀鸡的人。就在举棋不定时,他的好友和表弟来了,李敬玄干净利落的杀了鸡,他的表弟雉奴则在一旁拍手称快兼嘲笑表哥。
  之后,伟伦拎了鸡去处理,李敬玄对着杏花感叹,似有诗兴大作之意,雉奴却欢欢喜喜跑到我的面前,他的提篮里装了各种好东西,吃食、衣衫、裙帔、首饰,还有一只小孩子玩儿的彩色木鸡,全是他从长安城里带来的。
  “姐姐的气色好多了,我都说过了,不要想那么多不开心的事儿,三哥休了你是他没有眼光。”雉奴仍在宽慰着我,我又不是萧泽宣,尽管被人休了,绝不会去寻死觅活,难得他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嘴巴每每这么甜,不像我那同父异母的弟弟,姐姐也懒得叫一声。
  “你是伟伦的表弟,也是我的朋友,以后再带这么多东西来,可就太见外了。”虽然是礼多人不怪,但不能拿人家的东西拿到手软。
  “雉奴记下了。” 他甜甜一笑,又打开食盒,金黄色的糕点让人垂涎欲滴,“这是金米糕,可甜了,姐姐尝一口。”
  “放着吧!我们晚上再吃,没见你表哥杀了鸡,有了肉谁还吃糕。”这个孩子真不伶俐,还要让我提点一下。
  “哪里是表哥杀的鸡,明明是敬玄兄杀的,就表哥那个软弱模样,杀鸡,鸡杀他还差不多。”雉奴说了实说,引得人哄堂大笑,伟伦又抹不面子,拿了杀鸡的刀便去追他,一时间,小屋内外皆是欢笑。
  多年以后,我仍记得这一幕,年少时才有的快乐,不为名利、权势、利益而动摇;多年以后,这一对儿表哥、表弟反目成仇,曾经他们也形影不离;多年以后,他不念亲情,一心置伟伦于死地;多年以后,我为伟伦四处奔波,试图力挽狂澜;多年以后,我抱着伟伦那冰冷的尸体,失声痛哭,在失去三郎之后继而失去了他,活着也是一具行尸走肉。
  多年以后的事,现在还言之尚早。
  侍李敬玄、雉奴走后,夜幕慢慢降临,伟伦又在院子里劈柴,看着他一丝不苟的神情,竟有一种错觉。
  “你又在想那些不开心的事了?车到山前必有路,放宽心些。”伟伦不曾抬头,却是在和我对话。
  “有你收留,我早把心放宽了。”被休弃、被赶出家门后才发现,也许我遇到了对的人。
  “如果你愿意,就留在这里,反正我一个人,也是孤零零的。”
  他是在暗示吗?或者是他的无心之语?也许是最单纯的,只想收留我?
  我还要继续寻找回家之路吗?还不如和他永远留在这里,看着每一天的日出日落,看着年复一年的花开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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