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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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难道你才看见她的美貌?突然为之心动?这可不好呦~你看那些贪欢好色的皇帝,一个妻子都没留下。”譬如说你自己。
  “飞龙在天,上古时期天上常有龙行天上么?”嬴政生前就笃信神仙,临死前因为没能长生就稍微不信了几天,死后又信了。对于神龙说不上是崇拜还是贪欲,反正挺喜欢的。
  妇好拎起煮熟的龙虾看了看,认真思考这东西是不是和河蟹河虾一样,煮熟了会变色:“没有。我死后这么多年,才见过三次龙。”
  “哦?”始皇瞬间来了兴趣:“请细说说。”
  “第一次呢,是我刚死的那年。这条河流经天子镇和帝镇,算是额外的福利,唔,说错了,天子镇和帝镇选址在河流旁边。那年河水断流,路过了一条青龙,不久之后河水又续上了。那时候天子镇里殉葬的官员、奴隶侍奉天子,犬马也都在,我驾着战车追出去,追不上。”妇好有些怅然:“再见龙形时已是物是人非,只因一时不忿,说实话就是谋反,所有殉葬的人和马牛猫狗都被夺走了,看到白龙落在阎君殿前,送了婚礼请柬。阎君乘白牛车,前后扈从百人,出了鬼门。第三次就是这次。”
  嬴政格外温柔的问:“我素来喜欢龙,你们还知道关于龙的事么?”他每次向人询问事情时,语气就格外柔和,以便让对方放下戒心不再害怕。
  妇好想了一会:“听说他们喜欢长得好看的人和物件。看到美人就很高兴。”
  说实话,这一点都不特殊,以貌取人的人多得是,长得丑的即便出身好有才华也难当官,长得漂亮的容易平步青云。始皇对此表示理解,没有雄心壮志的人,总得有些自娱的东西。
  虞姬又喝了两盏茶:“我当差这些年,听说过一些关于龙的传闻。”
  “请讲。”
  “快说啊!”
  虞姬放下杯子,捋了捋思路:“龙王的职务代代相传,不分男女,只要有官职就都称为龙王,大多住在海里,但山河湖泊中若有空缺,也请他们去代劳。龙只有在施法时变回原形,平日里来往天上人间地府时,都是人形,只是格外的美貌,打扮的华丽繁复不嫌累。听说有一位龙王睡在一池子珍珠里,头发里挂满了珍珠,赫赫生辉。”她的同僚们闲聊时也只能说说这些事。
  吕雉打听回来了,一路上都觉得好笑,不仅是这件事好笑,就连一路上见到拿着筐逮龙虾的、满地捡海带的人,也很有趣。回家来听见满院燕语莺声,熟悉的声音聊的热火朝天。
  进屋一看,祖龙神色淡然不动如山的坐在主位上,十几名绝色美人分做在两边。
  郭圣通也看到了龙,捡到一个脸盆那么大的大海蚌,带着自己收留的皇后和其他才貌双全的美人来拜会老师,觉得这海蚌里能开出大颗的珍珠,问题在于,怎么弄开这海蚌?
  美人们头戴珠翠,身穿绫罗,一个个美的像是画一样,说说笑笑好不快活。
  妇好靠在凭几上,不知道和谁聊,聊得眉飞色舞。
  嬴政看她走进院中,格外高兴,和这些女人一对比,显得吕雉越发好。她们也漂亮,也聪明有文采,和吕雉相比她们的才略逊色很多,她们只想写一篇‘神龙赋’,想不到更深的地方。笑着伸手:“过来,外面路滑么?”
  “好多了,住家和商铺都在收拾那些东西。”这样的场景让吕雉有种不太好的联想,表情稍微僵了僵,笑道:“我难得不在家,你们怎么都来了?”
  妇好伸了个懒腰:“哎,没办法,有人摔在海带上,只能带她们过来借屋子收拾收拾。”
  郭圣通很有礼貌的站起来,她现在穿了一身男装,腰间佩剑:“老师,我拾到一只海蚌,内有珠光,特意拿来送给老师。”按理说应该把贝壳弄开,把珍珠拿来,但是她的剑戳进去之后,海蚌紧紧夹住宝剑,戳不进去拔不出来,只好拎着剑直接送过来。
  吕雉并不吊人胃口,坐在他身边:“你们一定想不到,洛水龙王有孕在身,憋着不生,等着辞官回家再生。我在阎君王妃处见过她,并未深究。龙王要选一个容貌不逊与她的继任者,就选中了甄姬,对她苦心孤诣栽培了三年,这才合了心意通过考试去上任。洛水龙王回娘家生产,她兄弟高兴,又怨阎君过于严苛,耽误小外甥出生,故而来淘气。王妃那里丢下的海蚌格外多。”
  嬴政:我常常因为太严肃而和他们格格不入。
  蔡文姬有点伤心,这知道事情的始末缘由之后,神龙赋写的心虚。
  “哈!”妇好扶额喃喃:“原来不过如此。”
  吕雉欠身问:“姐姐,你说什么?”
  “这小怪物好吃吗?是煮熟之后变红么?”
  “好吃,肉味甘甜,晶莹肥厚。”
  “哇,夫人您太厉害了。”
  “老师,它长得这么丑,您居然敢尝尝,真勇猛。”
  吕雉笑看这些没见过带壳河虾的小丫头:“君子远庖厨,自然不知道食材长得有多丑。”
  嬴政对此不感兴趣,离开这里去书房补充自己的资料库,在新的几只大龙虾蒸熟时回来了,也尝了一只。
  美人们小心翼翼的掏空那近乎有手大的龙虾大钳子,肉夹碎了也在所不惜,只想用酒煮一煮这个硬壳,干干净净的保存起来。生前没见过,死后也是第一次见。“不知道有什么用呢。”
  “倒像是犀角杯,可以拿来喝酒。”
  “我觉得可以当笔山。”试着吧筷子放上去,滚落了。
  “嗯……我倒觉得可以做墨床。”墨块研磨之后要晾干了才收起来,穷书生直接搭在砚台边上晾干,讲究的人家有专用的物件,大多是铜或玉的质地。
  ……
  曹操发现了曹丕除了性格问题之外的另一个缺陷,这小子不会自己梳头。
  大部分人,小时候不留头发,等到四五岁开始留头发之后,被疼爱的有祖母、母亲给梳头,不被疼爱的有乳母丫鬟给梳头,除非母亲早逝家里还穷的没有下人,要不然真不会梳头。出门游学之前也得单独学,打仗的时候甭提,虽然没有丫鬟,但严格来说不能卸甲,不严格的来说也没机会解开头发睡觉,发髻一扎上十天半个月不解都是常事。像曹丕这种身份,他上一次亲自梳头是二十多年前。
  曹操上一次亲自梳头是三十年前,但是他练习了两天就找回了感觉。
  曹丕自己扎了一个松松的歪包包,觉得也挺好看,被亲爹暴力镇压了。
  文人的风流不羁,曹操有点欣赏不来。
  刘启晃悠过来打算用甄姬的事嘲讽他,刘邦打算问问曹丕的具体寿命嘻嘻嘻,两人看到曹操给他亲手梳了一个扯到要秃、扯到吊梢眼的发髻:“哈哈哈哈哈都快扯秃了!”
  “好一位慈父啊。”
  曹丕的心在滴血,头发是现在唯一让他高兴的事,奈何父亲不喜欢那些放浪形骸的隐士,自己又不会梳头。
  给自己梳头和给别人梳头不一样,拉扯的轻重和扭动的松紧都感觉不到,看脑壳也看不出合适不合适,他哀求:“我回去练习,头发梳不好誓不出门。”
  “等会儿~”刘邦笑眯眯的问:“你寿命几何?”
  曹丕黑着脸先盘算了一番汉朝皇帝的平均寿命,嗯,还行:“虚度三十九个春秋。”
  “阿瞒的儿子也不诚实啊,你若是虚度,那全镇子里都是废物。”
  刘启心说本来就有一半儿是。
  ……
  过了几年,关羽上任三年,终于等到沐休,赶紧回来看望大哥。
  他也受到身份限制,无法彻底靠近壁垒。帝镇这座镇子,只有阎君能监视,也只有同为天子、王后的人能靠近,或是有了阎君许可的人,才能贴近一些。他不知道这件事,只是在屏障五十步外咬牙着急。
  刘备正在练剑,他不用祖先教导也知道,在这里,单兵作战能力是最重要的一点。突然心有所感,往外一看,大喜。
  曹操眼巴巴的站在屏障里,云长qaq,云长看看我。
  刘邦叹了口气,感同身受:“安得猛士兮守四方~”项羽要是我的猛将该多好啊。他太傲慢了,倘若他肯降,难道我会杀他?要杀也是吕雉那个缺德娘们。
  ……
  又过了段时间,一个带着帷帽的女人悄悄来到帝镇外,悄悄的观察了帝镇中的人,小心翼翼的靠近了一些:“刘启陛下?老太后,刘启在么?”
  也不知道该怎么叫,直呼刘启的名字有些无礼,可是景帝是谥号,也没有这么叫的。
  靠近屏障的老妇人是薄姬,刘启的祖母,见是个女人找他,格外高兴:“你找他么?”先打量这女人,容貌瞧不见,可是身材婀娜修长,飘然若仙。有这种身材的人不会丑。
  甄姬带了两条鲜鲤鱼来见刘启,要谢他当年送的斗笠,还陪着考试。她听说曹丕已经死了,在远处小心翼翼的观察了一会,没见他在屋外,但是也没看到,这才小心翼翼的过去。
  施礼道:“是,我来送谢礼,劳烦老太后请他出来。”
  刘启对女人的要求很简单:长得漂亮、言辞悦耳。至于是否娶回家,不重要。高兴就好。
  鲤鱼直接送给祖母,他出去和甄姬聊天。时隔三年,她立刻跑来找我,真是令人愉快。
  甄姬得知曹丕从来没有提过自己,高兴之余有些沮丧。
  刘启笑道:“你现在被追封为皇后了,真是可喜可贺。倒是你儿子可怜,将来到了地府,见不到母亲。不若改嫁给我,既有个可靠的丈夫,又能和儿子住在一起。”
  甄姬不由得心动,思前想后:“洛水龙王待我有再造之恩,我不能轻言背弃。”
  刘启只是随口说说,不成就不成嘛:“我没当过河神,你说来我听听,做了河神有什么特殊之处?有什么好玩的?”
  “嗯…龙王留下的府邸河底,有些昏暗,但很华美广大…”甄姬低声对他说了实话:“洛水龙王给我留下了玳瑁军师,还有她招募的水鬼兵卒三十人,从巡视到俸禄,都按照她在位时的制度进行,我不能随意改动。每年还要将文书送到东海去,由她过目。”
  刘启笑道:“河神的位置也值得安排一傀儡么?”
  其实不然,龙王只是不想让自己辛苦营造的一切付之东流,水神的地位不算高,可是她投入了心血。
  “在河里吃的很好,有些鱼有灵性,在寿终正寝之前会游到龙宫旁边再死,将肉给我们吃,玳瑁军师就让鬼卒送它去地府。”
  但是也有一些事让她苦恼:“文人们都喜欢在洛水边奠酒,我不怎么喜欢喝酒,也不喜欢被人重提旧事。您说有什么办法,能让他们别祭奠我么?”
  刘启无奈:“他们那是借景生情。”
  抱怨一下君王‘刚开始很喜欢自己,后来变心了’,大臣不能公开这么说,就只能替古人伤感。哀怨的情绪不够男子气概,怎么办?直接用女人的口吻写诗啊。
  初时被皇帝重视亲近言听计从,后来被弃之不理,但凡有这种经历的大臣都得写诗替甄姬伤感埋怨一下。刘启觉得自己没想起晁错,一点都没想起来,我没有。
  第112章 告示(8)
  葱、蒜、姜、芥在地府是很受欢迎的调味品,辛辣刺激, 更因为吃完之后浑身很温暖。
  鬼魂也喜欢温暖的东西, 热乎乎的羹汤卖的最好, 之前到处都卖的海带汤也很受欢迎。在野外有几个冒着气泡、硫磺味很重的泥坑温泉,周围总是围了很多鬼, 穷或节俭的不愿意去浴池的鬼,就在这里享受温暖。
  扶苏和刘盈打算出去补货,格外问了问:“孟德, 玄德, 我们出去买东西, 给你带些什么?”曹操父子现在被禁止离开帝镇,刘备倒是没有被禁止, 但在他修炼到能把大耳朵变小之前也不许出去。别的皇帝只要说名字, 就能被官员们认出来, 大部分小官吏和普通士兵不知道皇帝长什么样子。知道名字也反应不过来。但是他们不一样, 刘备的大耳朵长胳膊天下闻名,曹操的大胡子虽然不特殊, 但他喜欢在军队中策马, 让士兵们看到自己长什么样子。所以, 都在家呆着!
  刘备和他的祖先们也没多亲, 立场含糊不清, 没明确彰显自己的立场,也不树敌。到地府之后熟练的种地,收获是全镇最多的, 收获之后全镇分赠自己的农作物,也没落下赢秦阵营的任何一个人。和生前一样,一副厚道正直的样子,人缘很好,谁看到他觉得他很好。
  “有劳,给我带些半斤芥子,半斤醋。”芥子研碎就是黄芥末,辣辣的很香,也很冲,他入蜀之后很喜欢这种调味品。
  曹操仰天长叹,自由是多么可贵,如果早知道死后几百年会被软禁,生前还会做哪些事吗?会啊!大丈夫就应该立不世之功,死了之后爱咋咋样,总比生前窝窝囊囊,死后惨惨淡淡要好的多。比起住在孙策隔壁,我更喜欢这里。
  “不知道集市上都卖什么,有酥酪吗?阴间有制墨的作坊么?”
  扶苏:“有。生前制墨的工匠死后也不改职业。只是地府没有石墨,只有烧出来的松烟墨,也没有鹿胶鱼鳔,只能加米糊。日常练字还可以。”
  如果要记述要紧事,长久保存,还是用买来的人们陪葬的墨更好。地府卖的墨基本上和他生前用的墨差不多,虽然人间现在从墨丸改成了墨锭,可阴间因为缺动物性胶水,做不成太大的墨锭。
  曹丕表示遗憾:“可惜了。说起制墨啊,韦诞,太仆韦端之子,诸书并善,题署尤精。我魏氏宝器铭题,皆诞书。不只写字,还善于制墨‘参以真珠、麝香,捣细合烟下铁臼,捣三万杵’,制出的墨极好。”
  他不知道,韦诞现在很惨,曹叡修造了二十五丈(75米)高的凌云台(台要先修一个高高高的台子,再从台子上面盖房子),按惯例让他写匾。工匠粗心大意,字还没写就钉上了,又拆不下来,就拿绳子把他放在筐里拉上去写字。韦诞第一次知道自己有恐高症,上去的时候头发是黑的,下来头发就白了,回家就烧了写匾额用大毛笔,留下家训,禁止子孙后代再练这种尺寸的大字。
  几人从墨聊到砚台,又各自拿了几匣墨出来对比,险些耽误去购物。
  扶苏和刘盈只是要给糖醋藠头(小头蒜/大脑门)、糖蒜和和蜜饯补货,他们种了藠头和蒜,但谁都腌不出这种风味。还想吃满是芝麻的酥脆胡饼,地府这片区没有多少胡人,但因为汉灵帝很爱吃胡饼,全京城都跟风,制胡饼的厨子自然很多。
  外面腌的藠头要用盐、香醋、红糖、甘蔗浓浆(还没收干成红糖)、好秋油(特别浓厚的酱油)、花椒来腌制。帝镇中的皇帝们很实在,说是糖醋藠头,就只放这三样东西,味道自然不如人家的好,脆还是脆,但除了脆之外很寡淡。只好来买最好吃的东西。
  隔三差五要抱怨一下,过去这种东西可以定为贡品的!
  除了蜜饯用荷叶包之外,酥糖和芥末都用纸包,买醋是自带的醋瓶,藠头和糖蒜用自己带的小木盆。
  地府就是这么环保。
  在街市上仔细看了看,两个多月没来看,有新开的店铺,也有关门走人的,还有写着‘东家打算去投胎了最后半年清仓给钱就卖’的陶器店,情不自禁的买了两个杯子一个坛子。
  又看到在街边卖水晶环和香料妇人,是她自己的陪葬品,又买了一些。
  看到判官厅那常常的外墙上贴了新告示,还围了很多人议论纷纷,就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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