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不是逃兵
自配军营成军以来,徐梁毫无疑问是最深得军心的一任统领。
虽然时间并算不上长久,但是配军营的将士们,已经习惯了,有一个威严的将军来带领着他们前进日子。
哪怕这个将军,有的时候号令他们,有些过分的严苛。
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将军,带着他们,攻必克,守必坚。
最主要的是,这是第一个将他们当人看的将军。
慢慢的,大家都习惯了,将军的存在,每一个人的心里,都默默的刻上了一个新的名字。
大家不知不觉的模仿他,学习他。
希望做他嘴里,那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但是现在这个人,很可能要没有了。那个他们抛头颅,洒热血去保护的朝廷,那个高座御座之上的帝王,无情的抛弃了大家。
侯爷不在了,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所有人都茫然了。
其实阎应元昨日将徐梁被朝廷关押的消息公布于众,这群铁血与柔情并存的汉子,很可能连居庸关都杀不出来。
邵一峰那么不着调的孩子,都哭的稀里哗啦,“我要去京师。我要杀了崇祯那个混账皇帝!皇帝轮流做,凭什么让他欺负人!我要杀了狗皇帝,让侯爷做皇帝。崇祯这个狗皇帝当政,哪一年没有打败仗,哪一次,百姓不受苦。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让他做皇帝!我看侯爷做皇帝当皇帝正好,咱们居庸关打了胜仗,百姓们呼喊万岁的时候,那笑容多么的可爱。”
高燕手里拄着火铳,“你去了京师又能做什么呢?你知道紫禁城在哪里吗?你可知道,那里是大明的国都。侯爷虽然在军队是响当当的名人,可是到了京师,根本就什么都算不上。当初我在京师唱戏,那里的高官如云,勋贵如雨,随便抓一个都是公侯。里通外国的罪名扣在头上,不株连九族就是法外开恩了。”
“放屁!他们说侯爷里通外国,那是陷害侯爷。我要去给侯爷伸张正义。”邵一峰倔强的说道。
“得了吧你,就凭你,没听阎应元那狗贼说是崇祯和唐王要处死老大吗?你去找谁伸张正义去?”高燕的话刚说完,就感觉胳膊一痛。
只见邵一峰发疯的死咬着她。
“我咬死你!”
大眼儿一脚揣在邵一峰身上,邵一峰在地上打了一个滚,额头蹭破了皮,鲜血流了一地,衣服上都是泥土。
小家伙瞪着大眼儿说道:“你踹我做什么?她敢咒侯爷,我就要咬他。”
“你个混账小子,你怎么不知道好歹?”高燕大怒,但是看着小家伙愤怒中带着泪痕的模样,心里的柔软却又被触动了。
当初自己的义父大人,不也是这样慷慨的奔赴国难的吗?
明知道没有好结果,还要去碰一碰,这是华夏男儿的本色啊。
他记得义父也曾文绉绉的跟自己说过,“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自己曾经好奇的问过是什么意思,义父说过,“你早晚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直到自己遇到侯爷,坚守居庸关的时候,望着百万大军的李自成,她曾经也有同样的疑问。
侯爷的答案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是因为我们傻,而是因为身为男子汉,就算知道做不到,也要去做应该做的事情。”
此时此刻,高燕深深的佩服徐梁。
他虽然不在配军营,但是他的影响,已经深深的烙印在每个人心里。
“邵小子,我说的都是实话,你别去京师,那里是虎穴龙潭,你去京师,也给侯爷伸张不了正义,你没看到吗?我们自己都保护不力自己,又有什么能力救侯爷呢?”
“哈哈哈,救不了侯爷?我邵一峰五岁提到杀人,到如今方十岁,杀死敌人上百个,我没有能力救侯爷?”
高燕叹息一声说道:“你个死心眼,你去京师,除了白白添一条性命,还能有什么用处?”
邵一峰低头,眼泪落在泥土里。
“你终究不是配军人的人,你永远不会明白,被人当人看是什么感觉。士为知己者死,若是为侯爷死一条命,那是我邵一峰的光荣。在这里苟活着,反而是配军营男儿的耻辱。”
高燕转过头去,看向大眼儿,“大眼儿,你倒是说句话啊,不能看着这孩子犯傻吧?”
大眼儿手里拿着一块木板,正在雕刻心爱人的名字,现在已经差不多了。
听了高燕的话,他抬起头来,望着京师的方向,“高燕,你放心的让他去吧。我们的目标太大,去了京师反而麻烦。这小子机灵,没准儿真呢个帮助老大些什么。至于我们,似乎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邵一峰看着大眼儿冷冰冰,似魔鬼一般的冷笑,忍不住打了一个寒噤。
“大眼儿叔,你别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咱们配军营还有一个人,就得跟他们干!”
大眼儿抚摸着小家伙的脑袋,阴森的一笑,看着高燕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高燕,你要是怕了,你就赶紧走,你这身子段儿那么美,去江南找个戏班子,当个花魁肯定没有问题。”大眼儿将墓碑插在坟茔之上,仔细打量了一番,用手摸了摸,很是平滑,满意的点点头,“至于老子,准备带着兄弟们,跟阎应元周旋到底。我当初答应老大,要替他暂时守护虎豹骑,如今还有数千兄弟被困在居庸关,我一定要将他们救出来!”
“救出来又有什么用?若是侯爷被人杀了呢?”高燕试探的问道。
“哈哈哈。”大眼儿疯狂的冷笑道,“他们最好聪明一点儿,我是侯爷的兵,侯爷让我守住明朝,我便持枪浴血杀敌,他们若是敢对侯爷做什么,我大眼儿第一个是灭明的带头人!”
高燕叹息一声说道:“这到底是什么鬼朝廷,把最忠诚的将士,逼成了反贼,到底造了什么孽啊!”
“你准备去唱戏了?”
高燕笑着说道:“我的火铳兵都死了,如今你们这摸样,我这一身本事也用不上了。我留下也没有什么用了。我想……”
“人各有志,我不拦你!真定府那里有我藏得银子,我把地址写给你。你一个女孩子,跟我们一群反贼混在一起,没有什么好日子。”
“你们还藏过银子?”
“给喜妹藏得,就在这狗洞子底下。”说着画了一幅真定府的地图,递给高燕。自嘲笑道:“当初老大还笑话我,如今用不上了。你拿去花吧。”
“对不起。”高燕低着头,“我义父守护了大明一辈子,大明可以对不起我,但是我不能对不起大明。我真的走了。”
“走吧。我也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多久。或许明天就被剿灭了。你走了,起码给配军营留给烧纸的。”大眼儿给高燕行了一个虎豹骑的军礼。
铁拳狠狠的捶打着胸膛。
高燕双目垂泪,将她心爱的披风脱下来,将火铳放在地上,从此换做女儿身。
夜幕降临的时候,两个人出了居庸关。
一个是扮作乞丐的邵一峰,他要给老大报仇。另一个是高燕,她穿着大红裙。
“你怎么跟我一个方向?”
“就许你自己去京师闯一闯?我就不能回去看看?”高燕脸上露出一抹凄惨的苦笑。
“就算是逃命也别去京师啊?你瞅瞅,你打扮的那么艳丽,肯定会被达官贵人抢回家里欺负的。你快走吧。”虽然痛恨高燕的胆怯,但是作为昔日的袍泽,他依然忍不住替她担心。
听了邵一峰关切的哈,高燕的眼神中闪过一抹感觉。
“若是被哪个达官贵人看中抢走,那也好。”
她低着头呢喃着,眼神中泛着狼一般凶狠的光。
她知道,自从入了配军营,自己便再也不是自己了。
“你也要去救老大?”听高燕说话的语气,邵一峰忽然瞪大了眼睛,嘴巴张的大大的,一脸不敢相信的说道。
“怎么?不骂我是胆小鬼了?”高燕笑着说道。这个小家伙也是聪明的过分的人物,难怪徐梁那么喜欢他。
“可是,你怎么不跟大眼儿叔叔说?你可知道,你走的时候,兄弟们怎么骂你吗?”邵一峰一脸苦涩的说道。
“无非是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这话早就听腻了。”高燕抚弄着长发,露出一截细嫩的手臂。低头看了邵一峰一眼。
眸中似含水弄波,看的邵一峰眼睛都直了,这个时候,他才知道这个在军中苦熬的女人,竟然有这么勾魂夺魄的模样。
“那你为什么不解释呢?”
“让那么多人替我担心,终究不好。眼下的配军营,糟心事儿够多了。”
“高燕姐姐,你是个好人。”邵一峰躬身行礼说道。
高燕笑着说道:“刚才出城的有两个人,他们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我是戏子,那你是啥?”
虽然时间并算不上长久,但是配军营的将士们,已经习惯了,有一个威严的将军来带领着他们前进日子。
哪怕这个将军,有的时候号令他们,有些过分的严苛。
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将军,带着他们,攻必克,守必坚。
最主要的是,这是第一个将他们当人看的将军。
慢慢的,大家都习惯了,将军的存在,每一个人的心里,都默默的刻上了一个新的名字。
大家不知不觉的模仿他,学习他。
希望做他嘴里,那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但是现在这个人,很可能要没有了。那个他们抛头颅,洒热血去保护的朝廷,那个高座御座之上的帝王,无情的抛弃了大家。
侯爷不在了,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所有人都茫然了。
其实阎应元昨日将徐梁被朝廷关押的消息公布于众,这群铁血与柔情并存的汉子,很可能连居庸关都杀不出来。
邵一峰那么不着调的孩子,都哭的稀里哗啦,“我要去京师。我要杀了崇祯那个混账皇帝!皇帝轮流做,凭什么让他欺负人!我要杀了狗皇帝,让侯爷做皇帝。崇祯这个狗皇帝当政,哪一年没有打败仗,哪一次,百姓不受苦。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让他做皇帝!我看侯爷做皇帝当皇帝正好,咱们居庸关打了胜仗,百姓们呼喊万岁的时候,那笑容多么的可爱。”
高燕手里拄着火铳,“你去了京师又能做什么呢?你知道紫禁城在哪里吗?你可知道,那里是大明的国都。侯爷虽然在军队是响当当的名人,可是到了京师,根本就什么都算不上。当初我在京师唱戏,那里的高官如云,勋贵如雨,随便抓一个都是公侯。里通外国的罪名扣在头上,不株连九族就是法外开恩了。”
“放屁!他们说侯爷里通外国,那是陷害侯爷。我要去给侯爷伸张正义。”邵一峰倔强的说道。
“得了吧你,就凭你,没听阎应元那狗贼说是崇祯和唐王要处死老大吗?你去找谁伸张正义去?”高燕的话刚说完,就感觉胳膊一痛。
只见邵一峰发疯的死咬着她。
“我咬死你!”
大眼儿一脚揣在邵一峰身上,邵一峰在地上打了一个滚,额头蹭破了皮,鲜血流了一地,衣服上都是泥土。
小家伙瞪着大眼儿说道:“你踹我做什么?她敢咒侯爷,我就要咬他。”
“你个混账小子,你怎么不知道好歹?”高燕大怒,但是看着小家伙愤怒中带着泪痕的模样,心里的柔软却又被触动了。
当初自己的义父大人,不也是这样慷慨的奔赴国难的吗?
明知道没有好结果,还要去碰一碰,这是华夏男儿的本色啊。
他记得义父也曾文绉绉的跟自己说过,“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自己曾经好奇的问过是什么意思,义父说过,“你早晚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直到自己遇到侯爷,坚守居庸关的时候,望着百万大军的李自成,她曾经也有同样的疑问。
侯爷的答案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是因为我们傻,而是因为身为男子汉,就算知道做不到,也要去做应该做的事情。”
此时此刻,高燕深深的佩服徐梁。
他虽然不在配军营,但是他的影响,已经深深的烙印在每个人心里。
“邵小子,我说的都是实话,你别去京师,那里是虎穴龙潭,你去京师,也给侯爷伸张不了正义,你没看到吗?我们自己都保护不力自己,又有什么能力救侯爷呢?”
“哈哈哈,救不了侯爷?我邵一峰五岁提到杀人,到如今方十岁,杀死敌人上百个,我没有能力救侯爷?”
高燕叹息一声说道:“你个死心眼,你去京师,除了白白添一条性命,还能有什么用处?”
邵一峰低头,眼泪落在泥土里。
“你终究不是配军人的人,你永远不会明白,被人当人看是什么感觉。士为知己者死,若是为侯爷死一条命,那是我邵一峰的光荣。在这里苟活着,反而是配军营男儿的耻辱。”
高燕转过头去,看向大眼儿,“大眼儿,你倒是说句话啊,不能看着这孩子犯傻吧?”
大眼儿手里拿着一块木板,正在雕刻心爱人的名字,现在已经差不多了。
听了高燕的话,他抬起头来,望着京师的方向,“高燕,你放心的让他去吧。我们的目标太大,去了京师反而麻烦。这小子机灵,没准儿真呢个帮助老大些什么。至于我们,似乎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邵一峰看着大眼儿冷冰冰,似魔鬼一般的冷笑,忍不住打了一个寒噤。
“大眼儿叔,你别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咱们配军营还有一个人,就得跟他们干!”
大眼儿抚摸着小家伙的脑袋,阴森的一笑,看着高燕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高燕,你要是怕了,你就赶紧走,你这身子段儿那么美,去江南找个戏班子,当个花魁肯定没有问题。”大眼儿将墓碑插在坟茔之上,仔细打量了一番,用手摸了摸,很是平滑,满意的点点头,“至于老子,准备带着兄弟们,跟阎应元周旋到底。我当初答应老大,要替他暂时守护虎豹骑,如今还有数千兄弟被困在居庸关,我一定要将他们救出来!”
“救出来又有什么用?若是侯爷被人杀了呢?”高燕试探的问道。
“哈哈哈。”大眼儿疯狂的冷笑道,“他们最好聪明一点儿,我是侯爷的兵,侯爷让我守住明朝,我便持枪浴血杀敌,他们若是敢对侯爷做什么,我大眼儿第一个是灭明的带头人!”
高燕叹息一声说道:“这到底是什么鬼朝廷,把最忠诚的将士,逼成了反贼,到底造了什么孽啊!”
“你准备去唱戏了?”
高燕笑着说道:“我的火铳兵都死了,如今你们这摸样,我这一身本事也用不上了。我留下也没有什么用了。我想……”
“人各有志,我不拦你!真定府那里有我藏得银子,我把地址写给你。你一个女孩子,跟我们一群反贼混在一起,没有什么好日子。”
“你们还藏过银子?”
“给喜妹藏得,就在这狗洞子底下。”说着画了一幅真定府的地图,递给高燕。自嘲笑道:“当初老大还笑话我,如今用不上了。你拿去花吧。”
“对不起。”高燕低着头,“我义父守护了大明一辈子,大明可以对不起我,但是我不能对不起大明。我真的走了。”
“走吧。我也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多久。或许明天就被剿灭了。你走了,起码给配军营留给烧纸的。”大眼儿给高燕行了一个虎豹骑的军礼。
铁拳狠狠的捶打着胸膛。
高燕双目垂泪,将她心爱的披风脱下来,将火铳放在地上,从此换做女儿身。
夜幕降临的时候,两个人出了居庸关。
一个是扮作乞丐的邵一峰,他要给老大报仇。另一个是高燕,她穿着大红裙。
“你怎么跟我一个方向?”
“就许你自己去京师闯一闯?我就不能回去看看?”高燕脸上露出一抹凄惨的苦笑。
“就算是逃命也别去京师啊?你瞅瞅,你打扮的那么艳丽,肯定会被达官贵人抢回家里欺负的。你快走吧。”虽然痛恨高燕的胆怯,但是作为昔日的袍泽,他依然忍不住替她担心。
听了邵一峰关切的哈,高燕的眼神中闪过一抹感觉。
“若是被哪个达官贵人看中抢走,那也好。”
她低着头呢喃着,眼神中泛着狼一般凶狠的光。
她知道,自从入了配军营,自己便再也不是自己了。
“你也要去救老大?”听高燕说话的语气,邵一峰忽然瞪大了眼睛,嘴巴张的大大的,一脸不敢相信的说道。
“怎么?不骂我是胆小鬼了?”高燕笑着说道。这个小家伙也是聪明的过分的人物,难怪徐梁那么喜欢他。
“可是,你怎么不跟大眼儿叔叔说?你可知道,你走的时候,兄弟们怎么骂你吗?”邵一峰一脸苦涩的说道。
“无非是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这话早就听腻了。”高燕抚弄着长发,露出一截细嫩的手臂。低头看了邵一峰一眼。
眸中似含水弄波,看的邵一峰眼睛都直了,这个时候,他才知道这个在军中苦熬的女人,竟然有这么勾魂夺魄的模样。
“那你为什么不解释呢?”
“让那么多人替我担心,终究不好。眼下的配军营,糟心事儿够多了。”
“高燕姐姐,你是个好人。”邵一峰躬身行礼说道。
高燕笑着说道:“刚才出城的有两个人,他们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我是戏子,那你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