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毒 第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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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姬廉月,你便是仗着我霍显要哄着你,翻上天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锦衣囚是个追妻火葬场的故事,兮兮兮兮
  霍显:我他妈怎么老追不上姬廉月!!!!
  徐书烟:又是上辈子把人家给作死了呗。呵。
  第41章
  霍显其人, 身长九尺, 八块腹肌,七星之目,如泰山巍峨挺拔……是个叫三界六度见着了都恨不得绕道走的狠角色。
  霍显如今其在白初敛手下任了个护军使的职,管辖整个江南盐水一代军务。其雷厉风行,宁可错杀一百也不肯放过一个的暴躁性子, 当真是个彻头彻尾的武官……糙汉形象深入人心到了, 百姓们私底下用来夜半止儿啼——
  一句“再不睡霍护军来抓人了”, 比天王老子来了还管用。
  人赠外号, 霍阎王。
  白初敛平日里是个优雅又讲究的人, 遇见霍显这样的粗糙人恨不得一脚把他踹得远远的,免得放在身边都拉低自己的形象。
  要不是两人也是打小一起长大交情深且其在事业上实在有两把刷子的话……
  白初敛做梦都想让自己的“干儿子”顶了霍显的职,让霍显有多远滚多远。
  然而就霍显这么一个鬼见愁似的铁血汉子,却在某一天感受到了什么叫“一见郎君误终生, 不见郎君终生误”。
  那一天,春花三月, 他站在某个街头巷尾扯着嗓门问候手下新兵蛋子祖宗十八代时, 不经意抬头,看见站在街对面的姬廉月——
  这一眼, 惊为天人,便开启了孽缘。
  从此盐水一代最有名的戏班子春风园前,就多了一条威武强壮的看门狗。
  看门狗三不五时吃饱了撑着就去戏园子门口探头探脑……知道的是霍阎王情窦初开,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搞什么秘密任务——
  连带着收保护费的地痞流氓, 都再也没敢出现在春风园门前,生怕触了霍阎王的霉头。
  放眼全国可能现在敢给霍显脸色的只有姬廉月一个,每次见了他不是翻白眼就是把脑袋撇开,旁人见了倒吸一口凉气,霍显却是美滋滋……
  他管姬廉月的嫌弃,叫恃宠而骄。
  这宠,当然都是他给的。
  比如此时,被一杆子银枪箭头指着鼻子,他心里却是如沐春风,哼笑着忍了那人踩在自己面前的桌子上,并且看上去恨不得自己也跟着一起踩上去——
  放了百年后,人们有一个更精辟的词形容此时高兴得很的霍阎王,那就是“抖m”。
  “你先下来,”霍显对姬廉月说,“这桌子不稳,当心摔了。”
  姬廉月:“……”
  霍显低头看他脚上的白皂靴戏服,想了想说,认真且充满期待地问:“还是你想让我抱你下来?”
  姬廉月这会儿画着浓重的戏妆,一时半会也看不清楚其脸色的脸色,那银枪一收,前端重重戳了戳霍显的肩膀,像是警告他不要再胡说八道——
  下一秒,少年一个漂亮的后空翻,落回了戏台上。
  霍显发出惊天动地的大笑。
  园子里的人都看傻了眼,直到被他这一笑回了魂,意识到屁事没有刚才那应该是个演出彩蛋,众人噼里啪啦跟着不明所以又兴奋地鼓掌起来。
  ……
  楼上贵宾席。
  白初敛在白毅的目光注视下匆忙吃了点东西垫肚子,眼下直接站起来抬脚往下走,实在是不想再继续待下去,陪着霍显一块儿丢人。
  白毅不情愿白初敛这么早去见他那什么“师兄”,他巴不得这位历参谋在外面行走的时候能被统战的人看上,一辈子都在上京任职不要回来才好……
  如果不是怕白初敛伤心,那人“光荣牺牲”了也是极好的。
  可惜天不遂人愿,历参谋还是眼巴巴地赶在清明节之前回来了,理由非常正当:陪白大帅祭祖。
  历参谋当年是白初敛的父亲南下的时候从死人堆里刨出来的,后来养在白家当了个义子,也就是白初敛的义兄,按照辈分,白毅还得叫他一声“伯伯”,何其搞笑。
  白毅不愿意淌这浑水,此时宁愿跟霍显一起去丢人,也不愿去面对“伯父”,安排了人手互送白初敛回帅府见他的“师哥”,白毅则护着徐书烟下去跟霍显讨早餐钱。
  到了楼下,徐书烟意识到霍显为什么有好好的贵宾席不坐非要和那平民老百姓坐在一起——
  因为那地方离舞台更近,而正如白初敛所说,霍显本来就不是来看戏的。
  拿了早餐钱,徐书烟抱着他的宝贝小木匣,啃着一个豆沙青团站在旁边……霍显自然没有将一个裁缝铺的小老板放在眼里,嫌弃他杵在那挡光,挥挥手就要打发他走。
  谁知道那黑发年轻人叼着个青团,笑吟吟地站在旁边,目光在那霍阎王脸上转了一圈,最后停留在他右手小指头的位置,又抬眼看了看台上的姬廉月同样的地方……
  有红线,但是其光芒黯淡,将断未断,按照徐书烟的标准,这并不是有缘且能得善果的表现。
  世间有句话说得好,“有缘无分”,墨子线这东西说来微妙,并不是两人之间有线就有故事……
  有的时候,墨子线牵的恐怕还是孽缘。
  目光收回,再望向霍显时,黑发年轻人眼中有流光:“霍护军还是客气点儿,来日方长,谁知道有一天你是不是有求于在下。”
  霍显心想,哪来的神经病,天塌了老子也不求你。
  白毅站在旁边,看看徐书烟,又看看霍显,再看看台子上余光都没往这边放一下的姬廉月……
  觉得霍显在作死。
  虽然说不上为什么,但是从白初敛这些日子对徐书烟的态度,白毅猜也猜到,当初自己起死回生,怕是与这位徐老板脱不了干系的。
  但是他没打算提醒霍显,这种人不吃个瘪,永远都不知道天高地厚——
  白初敛就烦霍显这天王老子都不怕的鲁莽个性,所以外出开会等出了省的公干,全不带他。
  外头不知情的还要造谣说白初敛怕功高盖主,刻意打压霍显……
  殊不知出了省,霍显这样的,怕是被人制得尸体都没个全乎,白初敛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为了保护他。
  白毅不耐烦看白初敛受污蔑和委屈,也不耐烦看他掏心掏肺地保护别人……
  所以眼下他看着霍显趾高气昂地作死,根本懒得管他。
  眼一垂,淡淡道:“徐老板,请吧?大帅让我送你回府。”
  徐书烟笑着应了,也不欲继续对牛弹琴,转身离开。
  霍显继续听他的戏,看他的心上人。
  ……
  大约一个时辰后,《锦衣囚》红红火火地落了幕。
  戏的最后,将军有了个战场上女扮男装入军营的女中豪杰做红颜知己,一场定国之战后,上书京中帝王求娶平妻。
  而公主殿下性格刚烈,休书一封,放驸马。
  于他凯旋之日,一杯毒鸠,咽气于他怀中。
  一场戏剧至此定格,得了满堂喝彩。
  后台。
  刚演出完戏子们三五成群凑在一起闲聊卸妆。
  角落里。
  一身戎装男人站在梳妆台后,低着头看镜子里那卸妆的人——
  浓重的油彩卸下,露出底下那吹弹可破的皮肤,白得能见皮下细细的绿色血管,人也有些清瘦。
  姬廉月五官柔和,披着头发的时候,说是女子也没人质疑的……要不是他胸前没有那二两肉,说话也不娘娘腔的话。
  你说一个大男人,要么喜欢娇滴滴的姑娘,要么喜欢阳刚的男人,弄个不上不下的好像哪里不太对……
  偏偏霍显就喜欢这种。
  他觉得男人女人的优点,都他娘的在他心上人身上齐活了——
  又不娇气,又好看的,哪来的这么完美的天生尤物?
  可惜姬廉月一点不耐烦霍显的欣赏。
  “你挡着光了。”他望着镜子里,身后的男人淡淡道。
  霍显掏出个沉甸甸的袋子,往姬廉月桌子上一扔。
  白初敛一个月给霍显三十个大洋的薪资,被他手一挥全部贡献给了姬廉月……可惜后者毫不领情,看着那沉甸甸一大袋钱币,眉一皱,不耐烦道:“拿回去。”
  霍显说:“掏出来的钱哪有收回去的道理,今天中午帅府在鹤香楼摆宴,你来吗?”
  姬廉月选择性耳聋,垂下眼:“你把月钱都给了戏园子……”
  霍显纠正:“是给你的,你敢给别人分一个子儿试试?”
  姬廉月嘲讽地笑了笑,心想谁管你啊,不搭理他,自顾自往下说:“没钱吃饭,要饭到我家门口,给你一口饭算我输。”
  他说的是认真的。
  霍显却觉得他在调情。
  姬廉月被他烦得不行,心想这人到底什么毛病,死缠烂打的,他又不是女人……若他霍显确实是喜欢男人,他又偏偏长得像女人——
  这般不上不下的他自己都烦,霍显还一副非他不可的样子,这不是有病么?
  想到这,姬廉月越发不耐烦:“你出去。”
  霍显笑了:“你赶得走我么?”
  姬廉月放了手里的发钗,叹了口气,语气前所未有的温和:“霍显,我二十有二,下个月就要回老家议亲了,你能不能……”
  霍显脸上的笑瞬间消失了,脾气像是暴风骤雨说到就到,周身往外冒着的寒气,真正有了一些“霍阎王”的气势,后台的人一见状,纷纷低着头逃窜。
  男人死死地盯着镜中那人的脸,美则美矣,足以倾城,但是却极其冰冷——他霍显天天这么死缠烂打地捂着,冰块也该捂化了……
  这人就仿佛没有心。
  “你走试试,”男人的嗓音粗哑,开口时像是极其艰难,“你姬廉月有朝一日若走得出这个城,老子脑袋摘下来给你当凳子坐。”
  姬廉月不说话了。
  他转过身,抬起头对视霍显,眼里无惧亦无悲,甚至没有什么感情,只是看着男人的时候就像看陌生路人。
  霍显被这平静目光看得,只觉得自己的心大概都被掏出来,又被挠了个千疮百孔……重重舒出一口浊气,他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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