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时 第104节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简单收拾了些必需品放进后备箱,又被他带去学校。
  一整天在迷迷糊糊中很快过去,因着晚上要飞江北,两人没再去健身,吃过饭后便去了机场。
  人的一年是一年,城市的一年更是一年,时隔一年再回来,江北又与上次有很大的差别。
  没再瞎找,反正瑜舍离龙泉大酒店也近,时温干脆带贺承隽入住瑜舍。
  不知道是路途不长还是兴奋使然,在酒店里整理完东西后,时温提出带贺承隽逛逛江北。
  贺承隽也正有此意,两人顺着车流手牵手漫步在江北灯火通明的夜路上。
  好奇怪,明明已经八点多应该是下班回家吃饭的时间,路边却有很多工人在加班加点装饰玫瑰花。
  路边随处可见凭添出的间隔相同的玫瑰花丛,株株饱满欲滴,鲜红如火,宛若一座盛放的玫瑰花城。
  时温最喜欢的花就是红玫瑰了,因此心情更加愉悦,难得主动和路边的工人师傅搭话,问为什么要在路边装饰红玫瑰,是不是过两天有什么大活动。
  工人师傅耸耸肩,俯视她说,“一看姑娘你就是刚从外省来的吧,哪有什么大活动,是明儿个有位位高权重的爷要结婚,据说是心上人喜欢红玫瑰,特地叮嘱我们要把所有地方都摆上。”
  “那个男人一定特别爱他妻子,不然也不会专门多此一举吧。”时温有感而发道。
  “姑娘你还别说,我觉得这有钱人呐事儿就是多,摆玫瑰就算了,咱还是第一次见结婚不让祝新婚快乐,一定要祝春分快乐的,你就说怪气不怪气。”
  时温也是第一次听说这么怪的人,附和道,确实是怪气。
  也没把内容放在心上,时温被贺承隽牵着往前走的时候还和他咬耳朵,说我生日那天日子就这么好?怎么结婚的人这么多呢。
  贺承隽只是浅薄笑笑,未置一词。
  江北终究还是国之首都,随处可见的富丽堂皇和纸醉金迷,确实是江南所不能比拟的。
  享受夜生活的人潮一浪高过一浪,新光天地和国贸商城里永远人挤人,举着票子和银行卡为天价商品买单。
  skp和王府井门口总能见到各种穿搭时尚,摆pose街拍的网红,一溜烟儿停着的全是上了档次的豪车,奔驰宝马扔在里面都得在夹缝里生存。
  不怪陆夜白当时可以不屑地对贺承隽说出那种话,给谁谁都放不下这种灯红酒绿去过普通无聊的日子。
  但时温是个例外,她宁愿找着逛油冒烟绕的旧夜市,也懒得进那些光鲜亮丽的大商场。
  贺承隽几次想带她进去逛逛,都被她一句,不想逛街,只想喝老江北奶酪堵了回去。
  带贺承隽倒了两班地铁,终于赶在店快要关门前喝到了牛姥姥牛奶酪里的正宗老江北奶酪。
  时温抓着贺承隽让他读门头,贺承隽三次读快后都读成牛姥姥liulai酪,笑的时温上气不接下气。
  第二日一大早,贺承隽跟着导航七拐八绕,终于带时温喝到了去年没喝到的老磁器口豆汁儿。
  时温在一旁喝的心满意足,焦圈儿咬的嘎嘣脆,贺承隽却拧着眉头打死都不愿尝一口。
  最后被时温以吻而渡,被迫喝了口味道诡异的豆汁儿。
  贺承隽感觉自己的脸都要绿了。
  去skp里给顾月明挑了条项链,见离中午还有一段,时温又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贺承隽犹豫了下问她,可不可以带他去见见妈妈。
  妈妈这个词说出口的时候时温都愣了,半晌后才反应过他们已经结婚了,贺承隽确实该叫时沁声妈。
  本来打算明天再带贺承隽去的,既然他现在提出来也未尝不可,时温去花店里买了束百合,带他去了墓地。
  春分时节还未到清明的墓地总是冷冷清清的,尽管好几年没来过,时温仍旧准确而又快速的找到了时沁的墓碑。
  时温一边擦墓碑上累积的灰尘,一边对贺承隽讲,其实一开始时沁不在这里的,当时出事后陈岳嫌麻烦都想直接火化了把骨灰扬了。
  毕竟在江北这寸土寸金的地界儿里,墓碑墓地一系列弄下来,不会便宜。
  还是后来时温和陈岳争红了脸,说时沁给她留了遗产,用不着他掏一毛钱。
  陈岳才由她去。
  也正是因此,陈岳才一直惦记着时温手里的财产。
  “上流社会就是这样的,为了稳固自己的财富、地位和权利,为了不让别人踩在自己头上,就只能拿婚姻来换,表面看起来是风光无限,实际上各家有各家的苦。”
  “小时候人们总羡慕豪门贵宅里的人,认为她们是命好才能投胎到这样的家庭里,但其实长大了都挺可怜的,尤其是联姻的,轻点小三婆婆挨个上门受尽委屈,重点丢了性命连个撑腰的人都没有,要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呢?”
  “物质永远填不满精神,就像精神永远不能当物质,人这一生总要舍弃些什么,才能换来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
  “您想要的是家族稳固,所以甘愿嫁给自己不爱的人;我想要的是爱情幸福,所以甘愿被陈岳算计。但妈妈您别担心我了,我很幸运,遇到了一个又有钱又爱我的男人。”
  “他叫贺承隽,承担的承,隽永的隽,我把他带来给您看了。您这种向来对什么都高要求的人肯定也没办法挑出他个不好来。”
  贺承隽将怀里一直抱着的百合放在时沁碑前,弯腰深深鞠了一躬,“妈,我是贺承隽。”
  “……”
  “请您放心的把时温交给我,我不会让她在我这受一点委屈,也不会让她在别人那受一点伤害。”
  第91章 明信片 但那个人偏偏是陆夜白。
  时温没告诉顾月明她要来, 本意是不太熟悉但顾月明既然告诉她了,那她就来给顾月明送个礼物和祝福就好,没必要再留下吃饭。
  先不说江北圈就那么点大, 不是碰见那群只会阿谀奉承的姐妹花们,就是碰见陈岳带着他的宝贝女儿。
  无论哪个都让时温感觉挺窒息的。
  但当她在龙泉大酒店宴会厅里看到一身洁白的顾月明挽着的那个黑色高大的身影,一起听来客举杯祝他们春分快乐时。
  她不得不承认这是最让她窒息的事情。
  时温面无表情地牵着贺承隽上前,全程视陆夜白为无物,将手中精致的礼盒递给顾月明, 红唇轻碰掷地有声道,顾月明, 新婚快乐。
  方才还热闹喜庆的宴会厅, 自时温那句话出口后就变为死一般的寂静。
  明眼人都看得出新郎官陆夜白的脸已经黑成碳了, 偏导致这一切的主使者还一脸无所谓,不怕死的接上,“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新娘子,一定要幸福。”
  说完看都没再看陆夜白一眼,仿佛从始至终都不认识他一般, 牵着贺承隽款款离开宴会厅。
  不主动留下吃饭与没胃口留下吃饭显然是两码事, 哪怕坐在她最喜欢的铜火锅店内,时温都没什么想吃饭的欲望。
  贺承隽知道她在不高兴什么,往她碗里夹了个烧肉,“也许陆夜白有什么苦衷。”
  “他能有个屁他有苦衷, 你看见刚一进去那个胖胖的带着眼镜穿红衣服那个男生吗, 那是陆夜白最讨厌的人,他结婚这么大的事情连他最讨厌的人都知道,唯独瞒着我。”
  时温恶狠狠的握着筷子把碗里那块烧肉戳了个稀巴烂,就像现在她不好受的心一样。
  如果说今天与顾月明结婚的是除陆夜白以外的任何一个人, 她都不会有什么多余的想法。
  但那个人偏偏是陆夜白。
  是明知道她最喜欢的花是红玫瑰,她生日是春分,以前对她无微不至的陆夜白。
  或许如果今天陆夜白瞒着她结婚的女人是除了顾月明以外的女人,她也不会这么难受。
  但那个人偏偏是顾月明。
  是以前和她一桌吃过铜火锅,笑着说她唇钉很好看的顾月明。
  仿佛为了证实些什么,时温忆起这家铜火锅店里有个时光胶囊,就是可以花钱买一张明信片在上面写下对未来自己要说的话,然后让店家保存起来等之后一个固定的日子寄给他们。
  走向前台敲了敲桌面,麻烦小哥分别给她找出一年前和九年前署名为时温的明信片。
  小哥拧眉不善的看了看她,告诉她一定要日期才能取。
  时温没什么犹豫就说,每年都是3月21日,只要有时温署名的全给我拿出来就行。
  小哥还是不愿意给她找,嫌太麻烦了。
  “把你们老板叫出来,让他给我找。”时温本来就心情不好,不想跟他多废话。
  听这干脆爽利的话语再看她坚定固执的表情,小哥只好妥协说‘等着’,进里屋给她翻找。
  说快也快,毕竟也没几个冤大头愿意花30块存一张连自己都不一定记得的明信片。
  但说慢也慢,毕竟年份久了难免难找。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小哥才从里面出来,手中捏着一小摞包着信封的明信片交给她。
  那一摞有五张,分别来自于一年前、七年前到十年前,正好是陆夜白第一次带她来这家店给她过生日,当着她的面写明信片还不让她看的时候。
  时温照着日期前后依次拆开来看。
  十年前3月21日:
  我有一个最爱的女人,她叫时温。
  她长得很美,爱穿旗袍,爱红玫瑰,爱画油画,对其他都是淡淡的,也没怎么真心笑过。
  她其实脾气很大但不喜欢对不熟悉的人发,我应该算唯一有幸的一个。
  今天是她的生日,因为没有人给她过生日所以便宜了我,也是我陪她过的第一个生日,借她的愿望许个愿,希望我能给她一辈子生日。
  不行,说的不够明白,重来一次。
  我希望,在未来某个3月21日能娶到她。
  到时候我一定会在江北街上摆满她最喜欢的红玫瑰,给她一个最隆重盛大的婚礼,让所有人都来祝她生日快乐。
  九年前3月21日:
  这是我陪她过的第二个生日。
  本来是想等吃完饭和她表白,我连场地都布置好了,是她最喜欢的、像油画里那种种满红玫瑰的城堡。
  可她笑着和我说前两天有人向她表白,她一点都不想谈恋爱,如果将来想谈恋爱的时候,她会主动追她喜欢的男人。
  可我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也不敢再对她表白,我怕她也像对其他人一样对我,连朋友都不和我做。
  再借她愿望许个愿,希望她能来追我。
  算了,我舍不得让她追我,只要她表现出一点喜欢我的意思,我就向她求婚。
  八年前3月21日:
  这是我陪她过的第三个生日。
  我给她买所有她喜欢的东西,带她吃所有她喜欢吃的小吃,收拾在我面前说她坏话的男生,连头发都弄成她喜欢的样式了,她这么还不来追我?
  爸妈和爷爷已经同意我娶她了,如果她愿意和我在一起,她就是我的陆太太了。
  妈问我为什么别的男生都在寻欢作乐而我在看公司法,我当然不会告诉她,如果将来有一天我掌管了公司,第一件事就是要搞垮陈家,为我的陆太太撑腰。
  任何人都不能欺负她,包括我也不可以。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