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自从与连象生分手后,梁明连球场也不去了。孙园力几番邀请,梁明都推脱有事,这次直接说要不换个球场,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但也找不到其他人,她说换便换了。
其实梁明是怕见到连象生,她心里有愧,宁愿绕道3公里也不愿见到他。
昨晚被李哲压在床上干完,他忽然提到要带她回去见父母的事情。
开心是开心啦,愿意带她见父母,想必有意与她好好过。
可梁明更怕,有一个秦臻那样的前女友,她也曾见过金世琦那一圈子人的调性,只怕他父母并不会满意。
但李哲说的对,大着肚子结婚,总归是不光彩的,他们两情相悦,见父母便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罢了,他说什么便是什么了。
梁明好久没离开家这么远,今晚约了去他家过夜,李哲还特地嘱咐她带几件冬天换洗衣服过去。他晚上常有应酬,也不知能不能早点回家。
昨晚大手在身上到处摸,掐着奶又揉又捏的,只一想到那滋味,梁明的心就恨不得飞过去,下身也不自觉地吃紧,想念被大鸡巴插穴的感觉。
“hi”!
有些人就特别不善于伪装自己的情绪,比如一走神就放空,孙园力还在旁边走呢,自然容不得梁明这样,在她面前招了招手企图换回她的心智。
“呵”
梁明仿佛大梦初醒,被吓一跳,回了神。
“吃什么”?
“都行吧”,“看地图那个球场附近有一条小吃街”。
“不错不错”。
老城区下班时间,安平路附近有许多潮人出没,两人身着最普通的羽绒服,显得格格不入了,脚步默契加快,想快点逃离这片时尚区域。
“我还是很好奇你跟你男朋友是怎么认识的”,孙园力气喘吁吁的,冷不丁冒出这句话。
“哦”,梁明有点迟疑。
“我去给他朋友帮忙”,“然后就和他认识了”
“谁先主动的”?孙园力拽过梁明胳膊,眼睛里都是八卦兴奋的光。
“他…吧”。
“你呢”?“和那个男生有进展吗”?
街道两旁挂起了小灯,这一块的店家很喜欢故弄玄虚的文艺情调,美其名曰小资。一份中不中洋不洋的餐动辄上百块,不符合她们两简朴节约,钱要花点子上的风格。
说到她自己的事情,孙园力就犹豫了起来。
“害”
“我已经不喜欢他啦”
这喜欢实在有点随意。
人上了年纪,时间仿佛就走的慢些。
“信什么都不如自己”,陈玉站在镜子前,手里拿着一个黄金镶白玉的耳环,正往脸前比划。
跟她说话的是李哲的舅母。
汇通银行中华大区五十周年纪念晚宴,Welson发来邀请函,陈玉想着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和李明元一起去转转。
她原是不爱出门的人,最近,冬天里无事消遣,另一个原因是,晚宴上也许会能给儿子找对象的事情牵牵线,毕竟这种事情,指望男人,他是断然拉不下脸搜寻消息的。
耳环过于浮夸,陈玉比划了一下,放回了黑色天鹅绒装饰的柜子里,眼睛一瞥看到那对白色珍珠耳钉,她又想起了秦臻。
这孩子,也是可怜。
李哲高考完回国休暑假,去秦家找秦墨,那时,秦臻好像还在读初中。
然后不到一个星期,小姑娘就跟着哥哥过来家里玩,在客厅沙发坐着,一见李哲出来,笑得跟朵花一样。
太可爱了。
前几日听说秦臻去她爸学院里当辅导员老师了,对于女孩子来说,干这份工作还是挺合适的,要比做生意省心多了。就是他们家公司,估计过不了多久便要挂牌出售,嗯……怎么说呢,也不算特别可惜,毕竟人情冷暖,旁人不太好评价。
其实梁明是怕见到连象生,她心里有愧,宁愿绕道3公里也不愿见到他。
昨晚被李哲压在床上干完,他忽然提到要带她回去见父母的事情。
开心是开心啦,愿意带她见父母,想必有意与她好好过。
可梁明更怕,有一个秦臻那样的前女友,她也曾见过金世琦那一圈子人的调性,只怕他父母并不会满意。
但李哲说的对,大着肚子结婚,总归是不光彩的,他们两情相悦,见父母便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罢了,他说什么便是什么了。
梁明好久没离开家这么远,今晚约了去他家过夜,李哲还特地嘱咐她带几件冬天换洗衣服过去。他晚上常有应酬,也不知能不能早点回家。
昨晚大手在身上到处摸,掐着奶又揉又捏的,只一想到那滋味,梁明的心就恨不得飞过去,下身也不自觉地吃紧,想念被大鸡巴插穴的感觉。
“hi”!
有些人就特别不善于伪装自己的情绪,比如一走神就放空,孙园力还在旁边走呢,自然容不得梁明这样,在她面前招了招手企图换回她的心智。
“呵”
梁明仿佛大梦初醒,被吓一跳,回了神。
“吃什么”?
“都行吧”,“看地图那个球场附近有一条小吃街”。
“不错不错”。
老城区下班时间,安平路附近有许多潮人出没,两人身着最普通的羽绒服,显得格格不入了,脚步默契加快,想快点逃离这片时尚区域。
“我还是很好奇你跟你男朋友是怎么认识的”,孙园力气喘吁吁的,冷不丁冒出这句话。
“哦”,梁明有点迟疑。
“我去给他朋友帮忙”,“然后就和他认识了”
“谁先主动的”?孙园力拽过梁明胳膊,眼睛里都是八卦兴奋的光。
“他…吧”。
“你呢”?“和那个男生有进展吗”?
街道两旁挂起了小灯,这一块的店家很喜欢故弄玄虚的文艺情调,美其名曰小资。一份中不中洋不洋的餐动辄上百块,不符合她们两简朴节约,钱要花点子上的风格。
说到她自己的事情,孙园力就犹豫了起来。
“害”
“我已经不喜欢他啦”
这喜欢实在有点随意。
人上了年纪,时间仿佛就走的慢些。
“信什么都不如自己”,陈玉站在镜子前,手里拿着一个黄金镶白玉的耳环,正往脸前比划。
跟她说话的是李哲的舅母。
汇通银行中华大区五十周年纪念晚宴,Welson发来邀请函,陈玉想着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和李明元一起去转转。
她原是不爱出门的人,最近,冬天里无事消遣,另一个原因是,晚宴上也许会能给儿子找对象的事情牵牵线,毕竟这种事情,指望男人,他是断然拉不下脸搜寻消息的。
耳环过于浮夸,陈玉比划了一下,放回了黑色天鹅绒装饰的柜子里,眼睛一瞥看到那对白色珍珠耳钉,她又想起了秦臻。
这孩子,也是可怜。
李哲高考完回国休暑假,去秦家找秦墨,那时,秦臻好像还在读初中。
然后不到一个星期,小姑娘就跟着哥哥过来家里玩,在客厅沙发坐着,一见李哲出来,笑得跟朵花一样。
太可爱了。
前几日听说秦臻去她爸学院里当辅导员老师了,对于女孩子来说,干这份工作还是挺合适的,要比做生意省心多了。就是他们家公司,估计过不了多久便要挂牌出售,嗯……怎么说呢,也不算特别可惜,毕竟人情冷暖,旁人不太好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