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想偷别人的心,没想到自己也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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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俩人晚了十五分鐘才回到大礼堂,两个学分的通识讲座,一连,两堂课,范思哲把它拿来当恋爱学分在修,心情愉悦、甜甜蜜蜜的和心上人,双双入座。
  他们拿着冰咖啡,一边喝一边上课,讲师非常的随意,上一堂课,台下,睡……成了一遍!他都能滔滔不绝的讲课,看来讲师功力已经练到炉火纯青,登峰造极,出神入化的境界了。
  课继续上,冷气继续吹,范思哲理所当然的,拿了他那件帅气的休间外套再次披在李喜欢的肩上,他依然延续上一堂课的坐姿,修长的右手臂放在李喜欢的座椅背上,明目张胆的吃豆腐。
  李喜欢这隻被大野狼,盯上的小白兔,仍在迷迷糊糊,口里喝着人家买的咖啡,肩膀上披着,人家全是男人香味的外套,后背还被人家理所当然的环抱,范思哲不愧是情场高手,(撩妹)圣手,被(撩)的人,无知无觉渐渐入了套。
  身为迷失在爱情森林的小白兔,哪知,身旁那是披着羊皮的大野狼,就等着时机成熟要把她吞吃入腹。
  不知是要烤,还是要加葱蒜,爆炒,或是不用醃料,直接切片丢进火锅里,配着沾酱吃,亦或直接整隻放进先进烤炉里,温火慢慢烤,使得表皮黄金香脆,肉鲜嫩多汁又美味。
  在同学们终于熬过了,昏昏欲睡的睡午觉时间后,还好讲师因为选修的人太多,没有点名,否则把这堂课当成恋爱学分在修的俩人,哪能那么愜意又享受的把大礼堂,理所当然当成电影院在进行。
  话说这椅子,还是和电影院,(标配)座椅,蛮相配的,难怪范思哲可以自然而然就进入了设定,撩妹高手,此时又要引擎加速,继续加油掛turbo,油门给他催下去。
  「小欢,咖啡好喝,吗?」看着可爱的小白兔,开开心心的喝着咖啡,范思哲这个动不动就想要为吃肉进度加速的个性,马上就表现了出来。
  「嗯!好喝。」说真的,她还没喝过星巴克的咖啡,今天还是第一次喝。
  李喜欢转头看向范思哲,笑得甜甜的,好像手上拿的那杯,不是有点苦苦的咖啡,更像是只有甜味的蜂蜜水。
  「谢谢你,我还是第一次喝他们家的咖啡。」好喝又提神,不错!
  「你喜欢的话,我每天都买给你。」想用咖啡来收买她的心。
  「呵不用啦!这个很贵。」一天一杯!?她真的无法想像钱这么花,那怎么可以。
  「不贵!你不是(奶控)吗?咖啡加奶给美女喝才是绝配!」不停放电的眼睛直盯着她看。
  「你怎么知道我是(奶控)?」被看得有点羞赧,连忙低头心里想,她又没对他述说过?
  「开学的第一天,我看见彤彤买了苹果牛奶给你,你收下的时候,笑得很甜。」范思哲仍看着她美丽未施脂粉的脸庞,微笑的说。
  「啊?!」这样他也能够观察得到?他到底注意她多久了?
  李喜欢面带羞涩的看着他,一边听着他述说着,一边在心里疑问……
  「不只有这个,昨晚我们在聚餐的时候,你拿了香草和牛奶口味的冰淇淋两次,饮料喝的是加了鲜奶的红茶,而且鲜奶多红茶少,又喝了奶味很浓的玉米浓汤。」喝了那么多牛奶,除非她引不起他的注意,否则也不难察觉到。
  「天啊!我昨天好像喝了太多的牛奶了。」一发现这一点,李喜欢马上尷尬的脸红。
  原来人的习惯是会不知不觉透露在饮食上的,如果他不说,她还真不知道,她昨天竟不知不觉就喝了那么多牛奶!再说,她昨晚被大魔王气都被气…饱…了,吃完晚饭后,又被缠着去uniqlo买衣服,她哪还能再饭后继续思考。
  「牛奶美容养顏,很好啊!看你的皮肤就知道。」一出口就又撩,看来范思哲真的非常急得想吃肉,他真想尝尝看,她的口中和皮肤上,是不是真的有牛奶的味道。
  「真的吗?我的皮肤也没有你讲的那么好啦!」李喜欢哪知道人家讲到她的皮肤好,连想的竟是想吃她的肉。羞怯得头低低的,乍然染上一层薄薄的红晕。
  「我说…的是真的,皮肤好到我都想…摸看看。」看起来白白嫩嫩、qq弹弹的好像能够挤出牛奶来,摸起来触感一定很好,如果能亲…上一口,不知道有没有奶香味?不自觉吞了口口水,停顿一下才顺利的说道。
  「不好吧!」李喜欢被撩得只能害羞低头,囁嚅的小声说。
  「你说什么?太小声了,我听不见。」趁机再靠近一点,气息就喷在她耳后,不禁,令她引起一阵颤慄。
  「喔!没什么啦!我只是在自言自语……」李喜欢只好抬头假装要认真听课,死命的看着讲台上萤幕的ppt。
  「对了,昨晚你要接电话的时候,我看到你的手机来电显示:大魔王,那是谁啊?」其实范思哲大概能猜到,应该是她爸,不过,他想再确认一下他的猜测。
  「呵呵。」乾笑两声,有些不好意思,因为不敢看他,只好一直看着讲台方向,然后说:「是我爸,不过你视力怎么那么好?竟然在那么短的时间,也能看得到?」
  「别忘了,我有高度的优势。」身高一八八,俯视的角度刚刚好。「不过,你怎么会叫你爸爸,大魔王?」说真的,他还蛮好奇的,因为要狩猎,多少要了解猎物的习性外,最好能有更多有效的资讯,才能更有效率更快速的捕抓到。
  「这个哦……说来话长。」并不是她不想讲,而是现在是上课时间,她总不能都不听点课吧!
  「不想说,吗?」他可是很想知道。
  「也不是,只是上课中如果不听一下,我担心会被当掉。」她的功课一直都是中上而已,并没有多好,再加上之前上的是夜间部的学校,一下子来上日间部大学,她怕自己会跟不上别的同学的程度。
  「这个不用担心,我到时候再帮你,老师上一堂课有说,这学期不考试,只需要交两次书面报告,和一次家庭问卷就可以,我想应该不难。」范思哲以前可是(学霸),天才的读书能力,虽然在美国给荒废了,但本身的资质就好,是不容置疑的。
  「有吗?老师何时提的?」上一堂课,她被(撩)到紧张到不行,哪有办法接收到老师讲台上讲的学习成绩资讯,脸红加发热与脑中空白,使她上一堂课整个飘飘然的,这勾引味道的酒,可比酒精还容易醉人。
  「快下课前,提到的。」范思哲看着她,若有似无的笑着,心里很得意。
  「是…喔…」李喜欢小小声的回答着,感觉非常丢脸,竟然这么重要的事,她会没听到。
  「那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你要叫你爸爸,大魔王了吗?」正式进入主题。
  「你有在玩游戏吗?就是,线上游戏,之类的。」
  「偶尔会玩。」那是王英雄的最爱,他的麻吉有时候缺队友就会来抓他充数。
  「那……打怪物最难的关卡,不是叫大魔王吗?」
  「嗯!」
  「我觉得我的人生就像是在打怪一样,从小就要提防我爸,每天都要担心受怕,担心他会来找我,他找我总没好事情,所以我就换了一个想法,每次他来找我时,我就把他想像成是怪物在打,因为他总是打不死,还是会再来,所以我把他取名为:「大魔王」,其实就是在自娱娱人而己。」真是坚强,不屈不挠的个性。
  「原来是这样,我记得昨晚你有告诉我,要我小心他,说他是职业骗子是吗?」
  「是的!我记得小的时候,我阿嬤还在的时候就一直告诉我,要提防他,因为他总是身上没钱时,才会回来找阿嬤伸手要钱,有钱时就不见人影,阿嬤死了后,他就变成没钱花时,有时候就会来找我。」李喜欢根本没有想到要提防范思哲,老老实实的就回答。
  「以后大魔王如果来找你,你就告诉我,我陪你一起打怪,好吗?」这么可怜的处境,令范思哲好想要保护。
  「这……这不好吧!」这是她的家事也是私事,拖他下水总是不好。
  「两个人力量比较大!」
  「这……再说吧!」又不是男朋友,怎么好意思麻烦人家。
  「你这是要拒绝我的帮助吗?我真的想要帮你,你独自承担一切太辛苦了,让我与你一起面对他好吗?打怪不是需要团队合作,才比较容易会打赢,吗?我真的希望可以帮你做点什么。」范思哲真的是戏精,此时眼睛里透露渴望的讯息,配上那帅气的脸庞,叫人怎么忍心去拒绝。
  「好吧!如果他有来找我的话,我真的解决不了,就去找你,这样好吗?」其实她的心里是不太愿意的,毕竟他们并没有什么关係不是吗?
  「你,好,乖!我很高兴你这么听话。」范思哲顺手就伸出右手,轻轻的抚摸她后面的头发,就好像在摸着隔壁里长家的狗小黄一样。那动作好似在说:「你只要乖乖听话,我就买狗粮,给你吃喔!」
  「啊!好,乖,有吗?」大魔王总是说她恰北北,只有阿嬤才会说:「你是我的小乖乖,好,乖,很听话。没关係!我们不要理他们,虽然你从小没有父母的疼爱,不过阿嬤会加三倍爱你的。」突然想到这里,不知不觉,李喜欢的眼泪就默默的滑了下来。
  这到底是怎么了?怎么说个好乖,也能搞哭李喜欢?
  范思哲小小的吓了一跳,马上转换频率,轻声细语的安抚说道:「你怎么哭了?是不是想到什么事情?」伸手擦了擦她的眼泪,以左手姆指,代替纸巾,轻轻地擦、抚,掉她脸上的泪水。
  「阿哲,你怎么把她弄,哭了?!」林雨彤适时的递上纸巾,顺便问道。她很专心的上课,突然感觉到身边,俩人的动静好像有点不一样,结果转头竟发现,两个好好的正在修恋爱学分的人,怎么有一个人哭了?!
  「彤彤,没事啦!我只是突然想到阿嬤而己。」李喜欢赶快替范思哲澄清。
  「哦!是这样,喔!吓死我了。」印象中李喜欢并不是一个爱哭的人啊!所以林雨彤才会突然的吓到。
  「阿哲,你要注意一下,小欢,很爱她阿嬤,因为从小到大,只有阿嬤疼爱她,若不是遇见我和天父阿爸,小欢真的很辛苦,从小就被父母拋弃,有深深的孤儿的灵知道吗?所以如果你真的要追求她,就不要伤害她,否则我不会放过你的,我不只会代替月亮惩罚你,还会像地狱使者一样追杀你,到天涯海角知道吗?」一定要注意一点,单纯的少女心是不容随便践踏的欺负的。
  「小欢没有兄弟姐妹吗?」范思哲提出了疑问,转移林雨彤的问题。
  「没有,只有她,一个人。」怎么好像怪怪的?对了,范思哲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你还没回答我?」重点一定要先得到保证和答案才行。
  「我是真心喜欢小欢的,你不用担心。」范思哲在心里沉吟片刻后,好像认真的来谈一场恋爱也不错,虽然五年前在美国的初恋,没有什么好回忆,但李喜欢这个女孩,好像和他以前认识遇见的女孩子,不一样!
  「你一定要记得你今天所讲过的话喔!我们都是见证人。」林雨彤突然用眼神示意范思哲,看一下后座的情况。
  不知何时林天添、丁喜乐和林义夫也不专心上课了,竟跟着在那注意听着他们的对话。
  此时三人正对范思哲傻傻、憨憨的笑着,只差没有集体对他挥挥手说:「我们在这里,你看见了吗?而且我们都听到了喔!」真是超有默契的队友。
  「我知道了!你们不用担心。」范思哲下着保证,环视一圈所有人后,再看向李喜欢。原本只想要短跑,没想到一下转变为爱情的长跑。
  「你不用担心,以后大魔王如果再来找你麻烦,我一定会帮你打跑他的,好吗?」
  「好。」李喜欢乖乖的应声好。
  真是乖,这声「好」,语调柔和又甜蜜,软软的语音,甜甜如蜂蜜……轻轻撩拨着范思哲的心。
  身为独子的范思哲,从小就没有兄弟姐妹,上有阿公、阿嬤和父母,对他从小的教育极为严厉,因为是范家,单传,所以家人更是特别看重,家教甚严,父亲和阿公都极其威严,母亲又因为忙于工作,也很少展现温柔的一面给他,所以从小到大,在家庭的角色中,他只能够扮演绝对的服从命令的份。
  在五年前,虽然他极度反感移民去美国留学,也提出了种种抗议,但仍是摆脱不了必须服从的命令,所以,他的心,受到极大的不满和愤懣,与深深好似是被家人弃绝,如孤儿般不被爱的创伤。
  虽然他知道家人其实是爱他的,但他真的很不能理解他们,对他的想法的不重视,所以到了美国后,因为天高皇帝远,又认识了一群猪朋狗友,才会沉沦至情慾的大海中无法自拔。
  在听到李喜欢那么顺服的,没有不听从他的意见后,顿时他的心软了,有多久没有被重视了,这种氛围,就算是在以前歷任的感情中,也没有尝试和得到过,要说,以前在美国的感情生活,不如,以一群(炮友)来比喻,还比较贴切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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