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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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下子,恐怕是找不到人,回不了家了……
  唉。
  坐在窗台边,李旭曦一手支着腮帮子,大大地叹了口气。
  窗外阳光明媚,绿意盎然,正是孟夏扶疏的季节,庭园里,藤架上,果实粒粒圆润饱满,色泽诱人,在烈日下闪闪发光。
  李旭曦没精打埰地看着那院子,它比自己用一半的薪水,在市中心租下的蜗居要大上好几倍,装潢还华美许多。
  但是……
  一道热汗从额角滑下,李旭曦用手背擦了擦,心中咕嚕:光是大有甚么用?还不如一台空调。
  「噠噠噠……」
  徐徐的脚步声,随风轻摆的珠帘被撩起,来者是一位中年汉子,头顶方巾,身穿茶色直裰,脚踏皮扎,标准的古装打扮,问道:「老闆,龙总镖头问,金老爷子那趟镖接是不接?要是接,赶明儿便随赵家帮那些货一同送了。」
  金老爷子?
  李旭曦拧着眉头想了片刻,这才想起几天前曾经有一个胖子找他托镖,货不多,开价倒不低,整整五两金子,好像是送去京城的,而赵家帮的货是去岩山府的,「京城距离岩山府很近?」他刚来到此地月馀,除了镖局里的人和镖局附近的两三条街道,其他的都不晓得。
  「约莫三日脚程。」
  「那么,京城距离这儿多远?」
  「旱路走一个月,水路二十天。」
  「在咱朱雀城西面?」
  「不,东面。」
  「哦,那岩山府也在东面?」
  对面的语气有些许挫败:「差不多,岩山府靠北一点。」顿了一顿,又好奇地打探:「老闆,其实您从哪方土地来的,怎么对中土地域十分陌生似的?」
  何止对地域陌生,我根本对这儿所有的东西都一头雾水!李旭曦訕訕一笑:「我从远方游歷而来,未曾到过中原,谢掌柜莫见笑。」
  谢掌柜恍然点头:「难怪了,头一回见面,老闆您的言行穿戴与我族迥然不同,可是您的发肤和瞳色却没两样,小人还道自己孤陋寡闻,原来是外族。」
  我不是外族,我是几百年后的现代人。李旭曦无奈,却又说不得事实,「对啊,所以这镖局还需要掌柜多担待了,我是不懂这边的风土……」
  谢掌柜忙抱拳:「一定、一定。」接着把话题拉了回来,「那金老爷子那趟镖……」
  李旭曦摆摆手,「接吧,横竖顺路,他出手又阔绰。」
  「小人这便告知龙总镖头。」谢掌柜拱拱手,退出门后。
  眼珠子转回书案上,翻开帐簿,上头密密麻麻的古数目字看得李旭曦头晕,啪地把帐簿合上。早知道便去打工算了,做甚么老闆,开甚么镖局。他烦躁地揉了一把脸,伸手欲拿过杯子喂口茶,却是不小心将茶杯弄翻,只听咣的一下,那脆生生的白瓷杯便碎了一地。
  李旭曦沉默地盯着那些碎片,心念一动,举起右手拼合二指,口中默读了句咒语,碎片渐渐地给稀薄的黄光罩住,未几,那道微弱的光芒又消失不见。
  上回用法术将石头变为银两,明明蛮顺利的,咋过了没几天便失灵了。李旭曦撇撇嘴角,有些沮丧。
  还说我前世是星君呢,该不会是不成气候的神仙吧,练了那么多年依然是半调子,那老头子哐我……
  所谓前世今生,就是说同一个灵魂穿越了漫长的时光,由一个躯壳传承到另一个躯壳,虽然是两个肉身,父母家族,性格,血统,甚至于性别也可能大相径庭,但终归在本质上,还是同一个人。
  可是,李旭曦却不认同。
  他拥有前世的记忆。
  嗯,正确一点儿,是一少部分,就像前世那傢伙在奈何桥上喝孟婆汤时,手一抖把一点汤不小心洒了出来,在他骨子里朦朦胧胧留了一片零碎的痕跡。
  记不清,道不明,雾里看花般的痕跡。
  陈旧的城墙,映着月光的青石板,清冷的楼阁上,一抹深红的衣影与青衫交缠。
  那情景……想起来还挺诡异的。
  不过,他从不觉自己是记忆中的那个星君。
  没错,星君,非凡人。
  打从出生以来,爷爷就告诉他,他不属于这个现代化的城市,而是某个古老的世界,那里有一命定中人,身怀他的魂石,牵着他的一半命脉,保护那个人就是他的天命。
  李旭曦不明白,好端端的,为什么自家性命就跟一个素未谋面的某某扯在一处,在这讲求科学的世代,这说法与月老拉红线一样毫无根据,也不清楚老头子何以得知他前世的东西。
  每每问及,老人家净是摇首感慨,这是债,上辈子欠下来的债,得还。
  于是,无论课业多么繁重,师长朋友怎么劝阻,小时候李旭曦只要一得空,便会被老人家叫了过去,在老宅后山的那片丛林里,或是挥着小木剑练步法招式,或是盘腿打坐修内功,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术法咒语。他觉得很傻,不愿学,却见老人家板着脸,一派严谨的气息,只好敷敷衍衍地应付着。
  岂料某日下午,胡乱吟诵那招火咒时,一把烈火竟驀地从掌心射出来,吓得他噗哧一声坐在了地上。
  经此一天,他不得不信了,信了老人家的话,也信了那片记忆。
  然而相信归相信,意愿归意愿,要活在那段虚无縹緲的旧梦下,李旭曦是绝对不让了,他大好青年,高薪厚职,朋辈满堂,还有一个人人称羡的女朋友,放着这先进又繁荣的城市不要,跑去那奇奇怪怪的地儿,他脑子灌水了也是不答应的,这才一次又一次地拖延,直到二十有六,老头子终于按捺不住,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下,将他骗到山间的峭崖旁边,咬牙切齿般狠狠地把他踢了下去。
  李旭曦由昏迷中醒过来,便发现自己身处于古代里。
  那个,爷爷,让我找人也得给点心理准备吧……再说,茫茫人海,你教我从何搜寻?
  古代的镖局,主要负责运货,这里人称作镖,相当于现代的物流运输,因旧时交通不便利,旅途龙蟠虎踞,道上绿林好汉皂帛难分,龙蛇混杂,保镖行业应运而生,凭藉背景,武功,交情,将托镖人的物品安全地送到目的地。
  这盘营生虽是带有几分危险,但却可以接触到林林总总的人士,消息也灵通,用作寻人倒是甚佳的选择,故而在李旭曦好不容易搞到了那份繁琐的户籍文书后,落户朱雀城,第一件做的事就是买下这小小的镖局。
  其实他还不知道一所镖局的价值多少,银子是石头变成的,花了不心疼,那卖家一股劲儿地吹嘘这镖局油水肥,容易打理,镖头掌柜都是老手,初尝经商的人最适合不过了,他被那漫天的口水花喷得一愣一愣的,反正没别的主意,心一横,便在纸契的角落上押了指印。
  「这位客官,一个人吗?打尖还是住店?」踏入街角的食店,小伙计笑容可掬地迎上来,大大咧开的嘴巴里,露出一口白花花闪亮亮的牙。
  打尖?住店?
  李旭曦脚下停步,想了一想,迟疑地回答:「打尖。」除了借宿农舍那几天,他几乎三餐一宿都在镖局里混,偶尔外出走一走,也仅仅漫无止境的间逛,食店是没进去过。
  食店里十分热闹,客人们差不多是挨着背贴着肩地坐着,吵吵嚷嚷的,夹杂着杯子相撞和催促上菜的叫吆喝声。小伙计往店面扫了眼,一楼没位子,勤快地招呼李旭曦在二楼坐下,大概瞧见他的穿戴不似富贵公子,面亦生得很,便挑了张角落的桌子给他。
  「客官要用些甚么?」小伙计从腰间抽出一条长白巾,拎起一旁的木桶,麻利地把桌子的残羹剩菜清理掉。
  李旭曦左右张望一下,问道:「呃、你这儿有菜单吗?」
  小伙计变法似的由手袖口掏出一本小棕簿,笑嘻嘻地递给他道:「咱店甚么菜餚都是上好的,客官可有喜好?」
  「唔……」李旭曦随便翻阅了几页,上头写的该是汉字,但龙飞凤舞般的书法确实猜不到是何字,「你有甚么招牌菜?」
  小伙计呆了呆,「招牌菜?」
  「就是拿手的菜色……」
  这一问,小伙计便如缺堤的河水般滔滔不绝:「咱店烧品有八宝野鸭、生烤狗肉、红烧鹿肉,菜品有佛手金卷、祥龙双飞,养生的有红豆膳粥、莲蓬豆腐,还有龙鬚麵,客人饮酒么?咱店的好酒可多了,寒潭香、秋露白、龙脑浆、竹叶青,皆是上等美酒……」
  李旭曦只听懂了部份,狗肉是避之则吉的,随意道:「那就……来一道八宝野鸭和龙鬚麵,一杯龙脑浆……」
  闻言,小伙计露出一张古怪的脸色,诺诺应了声,把巾往肩上一搭,朝后堂传菜去。
  不消片刻,菜便上齐了,李旭曦无言地盯着面前两道热腾腾,香气四溢的菜餚和那酲豪迈的大酒酲,小伙计喊道:「菜齐了,客官请便!」转身混入忙碌中。
  偌大的酒酲佔了半桌子的面积……他一人怎么喝完?李旭曦嘴角抽了几下。
  吃了几口菜,味道果然如小伙计所言,甚为出色,鸭肉焦香鲜嫩,油花恰到好处,不乾,也不过分油腻,那碗龙鬚麵,麵条咬着有劲儿,泛着麦香,清清爽爽的。李旭曦把倒扣的青铜酒盅翻过来,方要把酒斟满,背后挨着的食客毫不避讳地高谈阔论:「传闻沼陵冈一带闹大旱,几千亩的庄稼都乾枯了,青山派掌门慈悲为怀,置了三千石粗粮,捐献官府救济灾民,可是当真?」
  「当真!青山派与朝庭素有交往,此番仗义出手,既讨了官老爷欢喜,亦赚了声名,可谓一石二鸟……」
  「青山派的掌门确实高明……」
  「嗤,高明个屁!那老匹夫武功不济,在武林无立足之地,只好勾结朝庭,仗人爪牙才能自保……」
  「青山派的铁布神功不是很厉害吗?听说连少林的穿心指也破不了……」
  「哪里是!比试时人家方丈一个小指头就把那烂布给戳破,出家人不贪名誉,才没把事儿澄清,那老匹夫却顺桿子爬,真不要脸……」
  直白的讽刺大大咧咧地传到一桌带刀客耳边,他们衣衫窄袖束腰,腰际垂着一块用细绳掛上的小铜牌,印了一个「青」字,听到那食客的言语,各个神色一狠,其中两位弟子目光凶凶地从鞘中拔出刀锋,一刀子砍过去,桌子随即从中间破开分半。食客被吓得慌了,顿时噤了声,垂着脑袋搁下饭钱,火烧屁股一样窜走了,俩弟子这才满意地把刀收回。
  暴力的确是解决问题最直接的方法,尤其在民智未开的封闭年代,武功比银子更好使。李旭曦今日到客栈来只为瞭解一下朱雀城百姓的生活,也碰碰运气看会不会收到一些和他那命定人有关的线索,他并不想招惹麻烦,便撇过脸不去瞧热闹,自顾自地吃菜喝酒。
  龙脑浆名字好听,闻起来也芳香醇厚,却不料性子如此刚烈,一喝下去,剧烈的酒精味儿就从咽喉冲到鼻子里,喉咙火灸似地热辣,李旭曦才喝了一口,猛地咳了起来。
  「咳咳、咳……」
  「兄弟,可否搭个桌?」
  李旭曦被酒辣得眼角泛红,忽然前面掠过一个黑影,一袭黄衫坐在对面的位子上,他连连咳了几口,堪堪喘过气,那黄衫人已逕自叫了吃食,一双眼珠子骨碌骨碌地在他脸孔和身上打转,粗钝的指头慢条斯理地在桌面上敲。
  「兄弟,看你的头发和口音,是从西域来的?」黄衫人饶有兴味地打量着他。
  「呃、是啊,我刚刚搬来朱雀城。」李旭曦嘿嘿地笑,抓了抓后脑壳。即使换了当地的衣服,自己短小清爽的发型还是格格不入。
  「好啊,朱雀城是个好地方,山灵水秀,虽不及京中繁华,却有另一番的雅致,治安也不错……」黄衫人讚扬完自家地头,又热络地问道:「我叫裴茂,兄弟怎么称呼?」
  「李旭曦。」
  「多大了?」
  「二十六。」
  裴茂誒的一声:「我虚长你两岁,就不客气叫你李小弟了。」他拍了拍胸口,态度甚为豪爽,「相识也是缘份,以后在朱雀城有甚么困难只管跟大哥我说,别不好意思!」
  李旭曦有些无语,才十分鐘不到就认了一个大哥,他有一种遇人不淑的感觉,然而寻人靠人脉,多一个朋友多一张嘴,算起来也是好的,便顺着裴茂的意思道:「那就…麻烦裴大哥关照了!」
  言罢,提手替他倒了杯酒,相视一笑,与之击杯乾了。
  客栈门外是一条四通八达的大街,贩夫走卒熙熙攘攘,马车和桥子摩肩接踵,逼迫得水泄不通,饭后,李旭曦喝多了两杯,酒气上头,整个人醉醺醺的,本想直接打道回府,却给裴茂拉住了去逛街,意旨认识乡里,也能认一认路。
  可怜李旭曦正是头痛欲裂,踉踉蹌蹌地随着裴茂四处乱窜。裴茂显然酒量绝佳,大半酲子的烈酒进了他肚皮,面不红气不喘的,一时指着这个,一时指着那个,东街的刘大嫂,西街的陈老五,银号的张店家,李旭曦根本搞不清他在说些甚么,但觉脚下浮浮沉沉的,脑子昏昏欲睡。
  约莫逛了两个街口的距离,裴茂忽而停了下来,举臂指住十数步之遥的一处院子道:「这儿便是我家,有事就来找我……」
  时值入黑,华灯初上,家家户户门前都掛了通明的灯笼,黄的、红的、走马的,杂七杂八地混在一起,让人颇有点儿眼花撩乱。李旭曦抬起沉重的头脑,睁着惺忪的眼睛朝那方向看去,在一片晕光中隐隐约约见到三个金漆大字──逍遥阁。
  「你家挺大的嘛……」李旭曦咕嚕了一句,掐了掐发痛的眉心。从院子虚掩的朱门中可瞧见里头人头攒动,还闻得一阵阵嘻笑喧闹。
  裴茂咧牙一笑:「朱雀城就我家名气最大了,小弟得空来玩玩唄,大哥给你挑些好货色……」
  「啊?」李旭曦疑惑地瞄了他一下,思路一时转不过来,倏地打了个酒嗝,胃中酸液翻滚,活像数千隻大象奔腾,拧着眉道:「不行了,我要回、回府……改天见……」他摆了摆手,调头往来路步回去。
  「誒、李小弟!大哥还不知道你府第在哪儿……」
  「永鸿镖局……」
  「在城北啊,要大哥送你吗?」
  「不……我、我还认得路……」
  「那小弟改天得空来串串门啊……」
  「记得了、记得了……」
  挥手别过,李旭曦摇摇晃晃地走了一段路,拐了个弯,终于,摆脱了那个自来熟的傢伙。
  累……
  古代人都这么热情的么?
  李旭曦弯着身,两手撑住膝盖,眼前好一阵昡晕,他往地上吐了几口酸水,随意地挑了一座石狮子,挨着坐下来,缓了一会儿,却是敌不住酒意,胡里胡涂地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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