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我配得上这个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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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嵊》作为科幻作家刘岩老师的一部著作。
  在国内名气很大,被称为现代三大著作之一。
  其影响力之大,甚至覆盖整个国民,上到六十九,下到小朋友,没有不知道的。
  所以可想而知,《奇嵊》的读者粉丝群体有多庞大。
  面对如此庞大的粉丝群体,其中自然也就免不了有很多人不喜欢自己喜欢的小说,喜欢的小说里的人物从文字变成真的人物。
  或者说,一千个人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大家在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就已经在心里面构思出了一个属于他们心中最完美,最符合他们心中形象的主角。
  也有读者将这些主角的形象与现有的一些明星进行拟人化。
  也就是很多书粉会觉得某某明星很符合这个角色,如果由他来出演这个角色就太好了等等。
  诸如此类的比比皆是。
  而《奇嵊》作为一部已经拥有‘二十岁’年纪的老人来说,自然而然也就会被更多人的赋予它自己的生命。
  如此一来,对于这部经典的科幻小说被改变成电影,这本身就会让一部分的粉丝不能够接受。
  尤其是还涉及到所启用的演员并不是他们心中的那个男女主角的时候,书粉中的键盘侠数量可想而知。
  这些书粉可不管你是不是明星,也不管你长得好不好看,更不会在意你的演技好不好。
  他们所在意的,不过是你的形象是否符合他们心中的那个主角的形象而已。
  或许,路晴雪的形象,在一部分人的眼里是符合的,在一部分人的眼里是可以接受的,在一部分人的眼里是可以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存在的。
  然而,路晴雪的出演,同样也会在一些人眼里变得不可思议,在一些人的眼里,变得不能苟同,甚至在一些人的眼里变得不可以接受!
  于是,网上的骂战便就此开始。
  “路晴雪是谁?让她来出演我的女神罗鑫?why?凭什么?我不能接受啊书友们,我不能接受!”
  “淦!我没看错吧!我的女神竟然被一个新人来演?这本书可是国内的经典科幻小说,怎么说也该找一些影后来演吧!我觉得郭洋就很合适呀!她之前演的那个《最后的神明》也是科幻电影,演得就很好呀!真是搞不懂他们是怎么想的。”
  “还能怎么想,人家是帝盛最捧的艺人,这么好的资源,当然要可着自己家艺人先来了。”
  “说起来我倒是看过这个路晴雪之前演的那个电影,叫什么来着?哦,叫《盲心》,我看她演得还挺好的,就是不知道这次换成是科幻电影不知道咋样。”
  这些评论还都算是好的,更有很多是直接骂人的,简直不堪入目。
  路晴雪没想到这些书粉比以前她的那些黑粉凶起来还要可怕。
  言辞之激烈更是让她叹为观止。
  “我是真的没想到这些书粉可以这么激动,说起来,我以前也没遇到过这么大的场面。”路晴雪一边刷着那些网友们的激烈的评论,一边啧啧感慨道。
  李莎莎一边扒着橘子,一边说道:“这算什么,你是不知道,前些天,还有一群《奇嵊》的铁杆书迷举着牌子到咱们公司的楼下大喊要你退出,不让你演这部电影的女一号呢。”
  “什么?还有这事?怎么没人告诉我?”
  “告诉你干嘛,你在这里的戏份快杀青了,没必要为了这种事情打扰到你,而且公司那边会处理的,再说了,让他们闹呗,闹一会儿就好了,反正这种事情以前又不是没发生过。”
  “大家只是因为太喜欢《奇嵊》,所以一时间难以接受,等到你真的出演了,或者说等电影播放出来以后,大家真正的看到你演得很好,就没人再说什么了,归根结底,还是作品说话,你说对吧。”说完,李莎莎递给了路晴雪一半橘子。
  路晴雪接过橘子吃了一口后说道:“你说的倒是没错,不过我其实还是不太明白,为什么他们这么抵制我呢?”
  “这么好的书,以后肯定会被拍成电影电视剧,这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既然如此,他们干嘛非要这么敌对我呢?而且我又不是没有那个演技。”
  “诚然,我可能并不是他们心目中的那个女一号。”
  李莎莎笑着摇摇头,道:“那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这本书的时间太长了,二十年啊,你想想这二十年的沉淀,会在那些读者心里埋下多么深的情感,况且很多喜欢这本书的读者会读很多遍,那种感情也是不一样的。”
  听到李莎莎这么一说,路晴雪倒也是理解了,“被你这么一说,我就能够理解了,想想也是,假如是我喜欢了二十年的东西,突然被人说要变成我不喜欢,或者感到陌生的样子,我也会难受,生气,好吧,这么一看,他们的愤怒也是有原因的,不过...”
  说到这里,路晴雪还是有些郁闷地抓了抓头发,道:“就算是这么说吧,可我还是觉得很不舒服,啊!好不爽啊!看着他们这么骂我,我却还无力反驳,真的是很憋屈。”
  李莎莎伸手拍了拍路晴雪的肩,然后抽走了她手里的手机,语重心长地说道:“你既然越看越难受,那就不要看了呀!这样不也挺好的吗?大家越是生气,这部剧的关注度就越高,大家的关注度越高,等到电影上映的时候,带来的反响也才越大!”
  “你仔细想想看,那些现在骂你不适合,骂你不配的家伙,等到电影上映以后,你再用你的演技和实力啪啪地打他们的脸,这样岂不是更爽?”
  李莎莎的话让路晴雪眼睛一亮,立马拍掌,道:“你说的没错!我也觉得这样做才最爽!既然你们都觉得我不行,那我就让你们看看我行不行!等电影拍完,上映以后,我再打你们的脸!”
  “对!那你现在就先好好睡一觉吧,明后天可就是最后两场戏了,可马虎不得。”
  路晴雪点点头,钻进被窝睡觉。
  时间一晃,又是一个月过去,路晴雪的大女主短剧已经杀青了一个月了。
  这段时间她都在家里刻苦钻研《奇嵊》的女主角。
  这是一个坚毅果敢,在大是大非面前,十分果断的女人。
  这样的女人,她的魅力不在于她的皮囊,而在于她的举手投足间的那份坚强与执着。
  路晴雪还是第一次饰演这样的女人,所以她直接将原著啃了三遍,其中关于女主角的任何一句描述都没有错过。
  其中最让她印象深刻,也是全书最燃的一句话,更是让路晴雪大受震撼。
  “我可以死,但我不可以缩在房间的衣柜里去死,我可以生,但我不希望我是苟且偷生,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只要我身后还站着一个人,那么我,都会用拼尽全力,保护他们,哪怕我死了,那也无怨无悔!”
  路晴雪看了三遍,但是每一次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她都不禁想起曾经的自己。
  或许她不配说什么大义凛然的正义之言,但她也曾为了保护千万条性命,不惜牺牲掉自己。
  这样的自己,和她又多了几分相似吧。
  想到这些,路晴雪深吸一口气,这个角色,她一定要拿出百分之二百的能力去演!
  她就要让那些看不起她的人知道,她路晴雪!配得上这个角色!
  而就在她闭门不出,认真钻研角色的这天晚上。
  她接到了李莎莎的电话。
  “晴雪,进组时间已经确定了,就在下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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