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节
还有点儿晕眩。
像是缺了氧。
她气喘吁吁地靠在了顾晚风的胸膛上,双手抱着他的腰,身体比柳条还要柔软, 面颊潮热绯红。
顾晚风单手揽着司徒朝暮的后腰,另外一只手则顺着她的脊背温柔朝上游移, 探进了冲锋衣的帽子后, 隔着一层布料,轻柔地捏住了她的后颈。
她的脖颈纤细而修长, 只手可握。
司徒朝暮将额头抵在了他的胸口, 遭了天大的委屈似的:“人家是初吻, 你要负责的。”
“嗯。”顾晚风坚定不移作出答复的同时,用修长的拇指和食指从后方抵住了司徒朝暮的下颚,稍一用力,就把她的脑袋顶了起来,再一俯身,又在她的唇上亲了一下。
她的双唇红润,柔软,仿若是一颗樱桃,带着诱人的甜味。
比奶糖还甜。
奶糖都开始索然无味了。
他像是上了瘾,难以自持地,又亲了一下,眉眼含笑,爱意难藏,冰雪消融。
司徒朝暮却不满地拧起了眉毛:“你干嘛呀?”跟狗似的,一下又一下地蹭着亲。
不过话又说回来,野狼被驯服之后,不就该变成小狼狗了么?
“我喜欢你。”神山在前,顾晚风不遮不掩,认真而坦荡地望着司徒朝暮,“我很喜欢你。”
喜欢到情难自持,不由自己。
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情话比这五个字更动听了。
单纯,直白,又真诚。
仿如一阵旷野长风,清爽宜人,洗涤身心。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真情表白,司徒朝暮都有点儿不好意思了,羞赧地垂下了眼眸,小鹿乱跳。
一直等到来到顾与堤的墓前,司徒朝暮的脸颊都是红的。
前后左右围着的全是顾氏先祖们的安息位。
破天荒第一次,司徒朝暮开始紧张了,有种新媳妇儿见公婆的感觉。
顾晚风蹲在地上摆弄香烛贡品时,司徒朝暮也蹲在了地上,紧紧地依偎在他身边,时不时地动手帮帮忙,试图缓解一下心中的忐忑和紧张。
顾晚风打开了一瓶白酒,放到了他妈的墓碑前,然后又用打火机点着了一支烟,平放在了地上,把司徒朝暮看得一愣一愣的:“你妈她,烟酒都来呀?”
之前七年,她年年跟随着宋熙临回家扫墓,但谁也没想到要上贡烟酒啊!
顾晚风被司徒朝暮的提问形式逗笑了,点头回答:“对,都来。”又笑着讲述道,“每当她锻好一把刀,就会叼上一支烟,抱着胳膊靠在门框上放空自己。”
司徒朝暮都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了:“啊,这么酷么?”
顾晚风:“跟她奶奶学的。”他又说,“她是娇凤,所以外曾祖母很喜欢她,亲手把她带大的,她锻刀的手艺也全都是外曾祖母亲亲传的。外曾祖母上过战场,明白什么是真正的止戈为武,所以她的刀,锻得比谁都好。”
司徒朝暮捋了一下人物关系:“外曾祖母是你外公的妈妈?”
顾晚风点头:“嗯。”
“她好酷呀。”司徒朝暮由衷而发,“你们家的女人都好酷呀。”随心所欲,从不被世俗所束缚。
顾晚风向来是为自己家的女性长辈而骄傲的:“她们只是没把自己当女人,而是把自己当成了堂堂正正的人。”
司徒朝暮怔住了……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是人。
男女的区别也只是在生理,不在灵魂和尊严。谁都没比谁强,谁也都没比谁弱。所以在人生选择上,谁都没必要被性别所拘束。
想要这一生勇往直前,无所畏惧,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完整的、宝贵的人。
“你们家真的很江湖。”司徒朝暮满含赞叹地说,“既不拘泥于男女,又不拘泥于血脉,怪不得能够传承到现在,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顾晚风自我调侃了一句:“是啊,不拘小节,烟酒都来。”
“哈哈哈哈哈。”司徒朝暮被逗笑了:“你外公外婆也是烟酒都来么?”
顾晚风无奈点头:“嗯,都来。”
司徒朝暮再度惊讶了:“那你怎么就没都来呢?”一群牛逼哄哄的社会人中里面出来了个克己复礼的正经人,怪不得家里人都说你叛逆呢!
顾晚风想了一下,回答说:“我师父在我家的那几年,我妈还是烟酒不沾,等我师父走了之后,她才原形毕露了,但那个时候我已经十四岁了,受师父影响大,忌烟忌酒,所以才没染上这种恶习。”
哦,明白了,您是身在红尘心向玄门。
不光是忌烟忌酒,连女色都给忌了。
半个道爷。
“你妈抽烟喝酒,你不说她呀?”司徒朝暮好奇又觉得好玩——当妈的狂拽炫酷、烟酒都来,当儿子的却是个古板守旧、规规矩矩的小道士。
“我怎么不说?”即便已时隔多年,顾晚风还是相当没好气,“人家次次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司徒朝暮却忍俊不禁:“看来你妈是一个极其有主见的大女人。”
顾晚风轻叹口气,将手臂搭在了那条支地的腿膝盖上,抬眸望着母亲的墓碑,道:“确实有主见,犟得跟头牛一样。”
司徒朝暮:“……”你也好意思这么说别人?
不过她也发现了,这母子俩属于相爱相杀型,既母子情深又互相“看不上”,还互相在背地里说对方“坏话”说到飞起。
等等,不对,顾阿姨当年还算是在背地里说,顾晚风现在属于光明正大地说啊。
“你说坏话都不带避人的?”司徒朝暮惊叹不已地看着顾晚风,“还说得这么大声,恨不得让你们家十八代祖宗们全听到。”
顾晚风浑不在意:“听到又怎么样?我有免死金牌。”
司徒朝暮还真信了他的话:“什么免死金牌?”
顾晚风:“当然是你。”
司徒朝暮:“……”
顾晚风极为正色地说:“我都带老婆回来了,他们还不知足?”
司徒朝暮:“……”
你现在,真的很狗!
等两人再度回到圣水湖畔时,已经接近傍晚六点了。
倦鸟归林,日落西山,天空绚烂如火,却越发的将山脚下的村庄衬托的苍凉落寞。
深山碧屿,迟早会被时光埋葬。
司徒朝暮坐在摩托车后座上,手抱顾晚风的腰,回首看了一眼天边的赤金火烧云,说了声:“走吧,跟着大官去东辅,包你下半辈子远离寂寞。”
顾晚风笑了一下,点了点头:“嗯,坐稳。”
一声轰鸣,摩托车飞驰而去,荡起了一道尘烟。
碧屿是过去,东辅是未来。
出了山道,两人再度换上了皮卡车,赶在太阳落山前一刻抵达了嘎隆县城。
当晚留宿嘎隆,第二天开始返程。
绕过云雾连绵的折多山,途经康定时,又多在康定停留了一天。
早晨吃了一碗当地特色牛肉面,然后两人便手牵手沿着碧波奔腾的康定河畔慢悠悠地散起了步。
走了还不到十分钟,司徒朝暮就开始耍无赖了,像个霸道又不讲理的小孩,非要让顾晚风背着她走。
顾晚风也乐意背她。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与个愿挨。
站在路边,顾晚风毫不迟疑地曲膝弯腰:“上来。”
司徒朝暮美滋滋地翘起了唇角,跳上了他的后背,抱住了他的脖子。
顾晚风用双臂牢牢地勾住了她的双腿,然后半站直了身体,步伐平稳又矫健地背着司徒朝暮朝前走。
他们的身侧是一道玉白色的桥栏杆,清脆湍急的流水声接连不断地从下方河道中传来。另外一侧是繁华的街道和相当有传统风格的民族建筑。
城周一圈,群山环绕,云遮雾绕。
溜溜的康定美如画。
车水马龙中充斥着人间烟火,却又交织着清秀逶迤的自然风光。
司徒朝暮的心情相当不错,还趴在顾晚风的后背上唱起了《康定情歌》:
“跑马溜溜的山上,一朵溜溜的云呦~”
“端端溜溜的照在,康定溜溜的城呦~”
顾晚风一边背着她沿着河畔走,一边安静地听她唱歌,唇畔一直挂着一抹温柔的笑意,素来清冷的眼眸中充斥着如旭日般的柔情。
他是真的,很喜欢她。
行至市中心的某座桥头时,顾晚风停下了脚步,对司徒朝暮说了声:“抬头看。”
司徒朝暮闻声立即将脑袋抬了起来,眸光霎时流转,欢呼惊叹:“雪山!这里竟然还有雪山!”
她还以为绕过折多山后就再也见不到雪山了呢。
但是在康定河奔腾的尽头,却伫立着一座藏在云雾中的巍峨雪山。
“这里真的不是我的快乐老家么?生活在这里的人真的会有烦恼么?”司徒朝暮又羡慕又嫉妒,“要是让我在这里生活一年,我一定能年轻十岁!”
顾晚风忍俊不禁,故意逗她:“不是你昨天晚上冷到抱着被子哭的时候了?”
司徒朝暮脸颊一红,面上无光:“那是因为那个酒店太冷了!”紧接着,又反将了他一军,“你应该感谢这地方冷,不然人家还不能抱着被子去找你呢。”
顾晚风:“……”他还真是第一次见识到既耍流氓又要邀功的人。
但是昨天晚上,他们俩个真的什么都没做。
夜里下了一场雨,气温骤降,即便是盖着厚被子,司徒朝暮还是被冷到浑身打颤,关键是,当地还没暖气——也不知道这里的人民是靠着什么过冬的,一腔正气么?
根本冻得睡不着呀。
为了能睡一场安稳觉,司徒朝暮抱着自己的被子敲响了顾晚风的房门。
他惊讶又诧异地开了门,她直接从门缝溜进去了,然后就再也没出来过。
“小风哥哥的身体像是火炉一样热。”司徒朝暮趴在顾晚风的肩头,满目狡黠地盯着他逐渐深红的耳根,越发的肆无忌惮了起来,“抱着小风哥哥睡觉可踏实了。”
像是缺了氧。
她气喘吁吁地靠在了顾晚风的胸膛上,双手抱着他的腰,身体比柳条还要柔软, 面颊潮热绯红。
顾晚风单手揽着司徒朝暮的后腰,另外一只手则顺着她的脊背温柔朝上游移, 探进了冲锋衣的帽子后, 隔着一层布料,轻柔地捏住了她的后颈。
她的脖颈纤细而修长, 只手可握。
司徒朝暮将额头抵在了他的胸口, 遭了天大的委屈似的:“人家是初吻, 你要负责的。”
“嗯。”顾晚风坚定不移作出答复的同时,用修长的拇指和食指从后方抵住了司徒朝暮的下颚,稍一用力,就把她的脑袋顶了起来,再一俯身,又在她的唇上亲了一下。
她的双唇红润,柔软,仿若是一颗樱桃,带着诱人的甜味。
比奶糖还甜。
奶糖都开始索然无味了。
他像是上了瘾,难以自持地,又亲了一下,眉眼含笑,爱意难藏,冰雪消融。
司徒朝暮却不满地拧起了眉毛:“你干嘛呀?”跟狗似的,一下又一下地蹭着亲。
不过话又说回来,野狼被驯服之后,不就该变成小狼狗了么?
“我喜欢你。”神山在前,顾晚风不遮不掩,认真而坦荡地望着司徒朝暮,“我很喜欢你。”
喜欢到情难自持,不由自己。
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情话比这五个字更动听了。
单纯,直白,又真诚。
仿如一阵旷野长风,清爽宜人,洗涤身心。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真情表白,司徒朝暮都有点儿不好意思了,羞赧地垂下了眼眸,小鹿乱跳。
一直等到来到顾与堤的墓前,司徒朝暮的脸颊都是红的。
前后左右围着的全是顾氏先祖们的安息位。
破天荒第一次,司徒朝暮开始紧张了,有种新媳妇儿见公婆的感觉。
顾晚风蹲在地上摆弄香烛贡品时,司徒朝暮也蹲在了地上,紧紧地依偎在他身边,时不时地动手帮帮忙,试图缓解一下心中的忐忑和紧张。
顾晚风打开了一瓶白酒,放到了他妈的墓碑前,然后又用打火机点着了一支烟,平放在了地上,把司徒朝暮看得一愣一愣的:“你妈她,烟酒都来呀?”
之前七年,她年年跟随着宋熙临回家扫墓,但谁也没想到要上贡烟酒啊!
顾晚风被司徒朝暮的提问形式逗笑了,点头回答:“对,都来。”又笑着讲述道,“每当她锻好一把刀,就会叼上一支烟,抱着胳膊靠在门框上放空自己。”
司徒朝暮都不知道该摆出什么表情了:“啊,这么酷么?”
顾晚风:“跟她奶奶学的。”他又说,“她是娇凤,所以外曾祖母很喜欢她,亲手把她带大的,她锻刀的手艺也全都是外曾祖母亲亲传的。外曾祖母上过战场,明白什么是真正的止戈为武,所以她的刀,锻得比谁都好。”
司徒朝暮捋了一下人物关系:“外曾祖母是你外公的妈妈?”
顾晚风点头:“嗯。”
“她好酷呀。”司徒朝暮由衷而发,“你们家的女人都好酷呀。”随心所欲,从不被世俗所束缚。
顾晚风向来是为自己家的女性长辈而骄傲的:“她们只是没把自己当女人,而是把自己当成了堂堂正正的人。”
司徒朝暮怔住了……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是人。
男女的区别也只是在生理,不在灵魂和尊严。谁都没比谁强,谁也都没比谁弱。所以在人生选择上,谁都没必要被性别所拘束。
想要这一生勇往直前,无所畏惧,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完整的、宝贵的人。
“你们家真的很江湖。”司徒朝暮满含赞叹地说,“既不拘泥于男女,又不拘泥于血脉,怪不得能够传承到现在,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顾晚风自我调侃了一句:“是啊,不拘小节,烟酒都来。”
“哈哈哈哈哈。”司徒朝暮被逗笑了:“你外公外婆也是烟酒都来么?”
顾晚风无奈点头:“嗯,都来。”
司徒朝暮再度惊讶了:“那你怎么就没都来呢?”一群牛逼哄哄的社会人中里面出来了个克己复礼的正经人,怪不得家里人都说你叛逆呢!
顾晚风想了一下,回答说:“我师父在我家的那几年,我妈还是烟酒不沾,等我师父走了之后,她才原形毕露了,但那个时候我已经十四岁了,受师父影响大,忌烟忌酒,所以才没染上这种恶习。”
哦,明白了,您是身在红尘心向玄门。
不光是忌烟忌酒,连女色都给忌了。
半个道爷。
“你妈抽烟喝酒,你不说她呀?”司徒朝暮好奇又觉得好玩——当妈的狂拽炫酷、烟酒都来,当儿子的却是个古板守旧、规规矩矩的小道士。
“我怎么不说?”即便已时隔多年,顾晚风还是相当没好气,“人家次次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司徒朝暮却忍俊不禁:“看来你妈是一个极其有主见的大女人。”
顾晚风轻叹口气,将手臂搭在了那条支地的腿膝盖上,抬眸望着母亲的墓碑,道:“确实有主见,犟得跟头牛一样。”
司徒朝暮:“……”你也好意思这么说别人?
不过她也发现了,这母子俩属于相爱相杀型,既母子情深又互相“看不上”,还互相在背地里说对方“坏话”说到飞起。
等等,不对,顾阿姨当年还算是在背地里说,顾晚风现在属于光明正大地说啊。
“你说坏话都不带避人的?”司徒朝暮惊叹不已地看着顾晚风,“还说得这么大声,恨不得让你们家十八代祖宗们全听到。”
顾晚风浑不在意:“听到又怎么样?我有免死金牌。”
司徒朝暮还真信了他的话:“什么免死金牌?”
顾晚风:“当然是你。”
司徒朝暮:“……”
顾晚风极为正色地说:“我都带老婆回来了,他们还不知足?”
司徒朝暮:“……”
你现在,真的很狗!
等两人再度回到圣水湖畔时,已经接近傍晚六点了。
倦鸟归林,日落西山,天空绚烂如火,却越发的将山脚下的村庄衬托的苍凉落寞。
深山碧屿,迟早会被时光埋葬。
司徒朝暮坐在摩托车后座上,手抱顾晚风的腰,回首看了一眼天边的赤金火烧云,说了声:“走吧,跟着大官去东辅,包你下半辈子远离寂寞。”
顾晚风笑了一下,点了点头:“嗯,坐稳。”
一声轰鸣,摩托车飞驰而去,荡起了一道尘烟。
碧屿是过去,东辅是未来。
出了山道,两人再度换上了皮卡车,赶在太阳落山前一刻抵达了嘎隆县城。
当晚留宿嘎隆,第二天开始返程。
绕过云雾连绵的折多山,途经康定时,又多在康定停留了一天。
早晨吃了一碗当地特色牛肉面,然后两人便手牵手沿着碧波奔腾的康定河畔慢悠悠地散起了步。
走了还不到十分钟,司徒朝暮就开始耍无赖了,像个霸道又不讲理的小孩,非要让顾晚风背着她走。
顾晚风也乐意背她。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与个愿挨。
站在路边,顾晚风毫不迟疑地曲膝弯腰:“上来。”
司徒朝暮美滋滋地翘起了唇角,跳上了他的后背,抱住了他的脖子。
顾晚风用双臂牢牢地勾住了她的双腿,然后半站直了身体,步伐平稳又矫健地背着司徒朝暮朝前走。
他们的身侧是一道玉白色的桥栏杆,清脆湍急的流水声接连不断地从下方河道中传来。另外一侧是繁华的街道和相当有传统风格的民族建筑。
城周一圈,群山环绕,云遮雾绕。
溜溜的康定美如画。
车水马龙中充斥着人间烟火,却又交织着清秀逶迤的自然风光。
司徒朝暮的心情相当不错,还趴在顾晚风的后背上唱起了《康定情歌》:
“跑马溜溜的山上,一朵溜溜的云呦~”
“端端溜溜的照在,康定溜溜的城呦~”
顾晚风一边背着她沿着河畔走,一边安静地听她唱歌,唇畔一直挂着一抹温柔的笑意,素来清冷的眼眸中充斥着如旭日般的柔情。
他是真的,很喜欢她。
行至市中心的某座桥头时,顾晚风停下了脚步,对司徒朝暮说了声:“抬头看。”
司徒朝暮闻声立即将脑袋抬了起来,眸光霎时流转,欢呼惊叹:“雪山!这里竟然还有雪山!”
她还以为绕过折多山后就再也见不到雪山了呢。
但是在康定河奔腾的尽头,却伫立着一座藏在云雾中的巍峨雪山。
“这里真的不是我的快乐老家么?生活在这里的人真的会有烦恼么?”司徒朝暮又羡慕又嫉妒,“要是让我在这里生活一年,我一定能年轻十岁!”
顾晚风忍俊不禁,故意逗她:“不是你昨天晚上冷到抱着被子哭的时候了?”
司徒朝暮脸颊一红,面上无光:“那是因为那个酒店太冷了!”紧接着,又反将了他一军,“你应该感谢这地方冷,不然人家还不能抱着被子去找你呢。”
顾晚风:“……”他还真是第一次见识到既耍流氓又要邀功的人。
但是昨天晚上,他们俩个真的什么都没做。
夜里下了一场雨,气温骤降,即便是盖着厚被子,司徒朝暮还是被冷到浑身打颤,关键是,当地还没暖气——也不知道这里的人民是靠着什么过冬的,一腔正气么?
根本冻得睡不着呀。
为了能睡一场安稳觉,司徒朝暮抱着自己的被子敲响了顾晚风的房门。
他惊讶又诧异地开了门,她直接从门缝溜进去了,然后就再也没出来过。
“小风哥哥的身体像是火炉一样热。”司徒朝暮趴在顾晚风的肩头,满目狡黠地盯着他逐渐深红的耳根,越发的肆无忌惮了起来,“抱着小风哥哥睡觉可踏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