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节
比如党参、霸王花、枸杞、什么就完完全全是乔和庸的心头好。
关于这一点陈年无法理解,这些药材的味道就很怪啊。
只能归咎于每个人的口味。
随后,陈年在馋虫的驱使下给自己弄了一些啫啫鸡,从刚才开始他就很好奇这个了,十分想知道这是什么口味。
这些从外表来看就是鸡块,而且在制作的时候虽然开始是大火爆炒,可是当把这些香味都炒出来之后,陈年看到乔老爷子又往里面倒了一些液体。
但当时陈年距离比较远,所以一时之间也分辨不出来那是水还是白醋又或者是酒。
放在桌子上,陈年先是不经意间闻了闻。
“闻起来很鲜,可能是和刚才乔老爷子放入的酱有关,但还能闻到甜味。”
陈年在心中分析着。
随后夹起一块来放入口中。
这几块切的不大,放入口中用牙去剔上面的肉也不会太难,只要舌头稍微灵活一点就行。
这一道啫啫鸡上甜与咸的味道似乎难分伯仲,如果说以前陈年做菜,盐和糖都是择其中之一来作为主导,另一个则是作为辅助用来提味。
但啫啫鸡却能够同时察觉到两种味道在口中碰撞。
可在这样广义上的矛盾与冲突之下,陈年此刻却并不感觉哪一味的存在有些过分多余。
就如同女朋友性格多变,有时是严厉的御姐一言不合就开口呵斥,有时是软萌的草莓酸奶糖味萌妹,撒娇起来甜得要死。
但某天在萌妹形态下的女朋友忽然忘记了切换,直接用软萌的声音说出严厉的话来……
按理来说该有的违和感并没有浮上心头,反而让人感觉更加兴奋了!
这种全新的口味让陈年不禁眼前一亮!
再加上大火爆炒之后盖锅盖煲了许久,鸡肉也被炖的软烂,几欲脱骨。
入得口中,只消轻轻用舌抵住,然后牙齿顺着骨头一刮,下齿同时配合交错用力,鸡肉便整块落了下来。
嫩滑的鸡肉嚼劲十足,而随着每一次咀嚼汁水迸发,溅射的满嘴都是。
激情伴随柔嫩,内敛而又澎湃。
陈年把鸡肉啃的干干净净之后,非得把在骨间的浓郁酱汁也都吮吸干净才罢休。
“今天的味道如何?”乔和庸问道。
“太好吃了!以前吃的时候没有细品,但今日细尝之下,才发现这味道之奇特,想必乔掌柜以前在国内的时候也是名厨。”
“哈哈哈。”乔和庸显得十分开心,毕竟陈年夸的好,而且用到了奇特这个词,就说明不是瞎几把吹的,而是有考虑过的。
比拍马屁更让人舒服的是拍到点子上。
“名厨谈不上,顶多是小有名气,虽说一开始做了十几年的打杂伙计,但后来做了十多年就做出来了,在嘉应的时候也访过不少名厨。”
“怪不得如此好吃。”
之前让陈年好好干,这是乔老爷子又看着陈年说道:“你好好干吧,年轻人浮躁,等你什么时候能沉下心来,我就考虑什么时候教你。”
“你命不错,当时正好被我看到,而且人也踏实,机灵,你知道在你之前那个伙计去哪了吗?”说这乔和庸问道。
“不是找亲戚去了吗?”陈年回想着脑海中的记忆,以前乔和庸一直就是这么告诉他的,包括街坊以及来吃饭的食客也都是这么说的。
谁知乔和庸摇了摇头。
“那都是说给外人听的,他手脚不干净,我儿子把他弄到矿上和那些黑奴挖矿去了,他本身就是跟蛇头赊欠了船费来金山淘金的,和你一样,要不是我把他带到唐人街,他早就死了,但他既然不珍惜,我也只能实现他的愿望。”
“有些人啊,给他做人的机会他不要,非要去做猪仔。”
陈年听着心中一凛,他知道这猪便是猪仔。
当初,“猪仔”们被皮鞭驱赶着上岸,被人塞进一个大麻袋里,让想购买劳工的资本家们相互讲价购买,然后像“猪仔”一样一个个过磅,资本家们一个挨一个麻袋的踢过去,用来验证这些“猪仔们”是否还活着。
第268章 对唔住啦~
可乔老爷子这么说,是不是就说明他已经不把自己当外人了?
陈年也不愿意过分解读对方的话,但是在有些情况下,还是要多想一想的。
“那他活该。”陈年一边在脑海中思索着,嘴里一边说道。
这句话确实是发自内心说的。
别人给了你生的机会,但是你却不珍惜,小偷小摸的……就那么管不住自己的手吗?
“乔掌柜,我还有个问题,那就是他在这不愁吃住,不管如何总比挖矿强多了,为何又要去偷呢?”
乔和庸用筷子把肉饼夹成小块,拨到一边。
和原本的肉饼大小形成对比。
“我给他肉吃,但他觉得不够,想要这一块大的。”乔和庸用筷子点了点小的那块,又点了点大的那块,“人啊,不能太贪,而且他拿了那些最后都花在了女人的肚皮上,所以刚才我才又高看了你一眼。”
“你是个好孩子,所以你不用着急。”
陈年之前就已经决定在这里踏实做工了。
学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乔掌柜,我确实想学您的那些手艺,因为我不想浑浑噩噩的度过这一生,虽然我只是一个伙计,说这些可能会显得我什么都想要,可我觉得不说那才是虚伪,我会让您看到我值得让您把手艺教给我的。”
“至于女人什么的,我并没有那个心思,而且我的心里……其实已经有人了。”
陈年这是发自肺腑说的。
而这一番肺腑之言让乔老爷子十分欣赏。
点了点头,也就算是知道了。
说了这么一会儿,陈年最终还是把注意力转移到食物上,但此时汤都变温了。
不过这也是锅内最后的汤了。
中午都卖的差不多了,到他们吃员工餐的时候也就剩下大概三四碗左右。
乔老爷子喝一些清的。
陈年则是把下面的汤连带着汤材都干掉。
所以这一碗有鸡爪、鸡脖子还有很多瑶柱什么的。
经过一上午熬煮的老火汤浓郁无比,香味十分醇厚,药材的味道,鸡的味道,海货的味道完美融合在一起。
直接端起碗来,沿着碗的边缘喝了一大口,陈年的眉毛都不由自主的跳了跳。
“好鲜!”
先是经过武火熬出食材味道,之后才加入各种调料,之后便是文火慢慢熬。
过程并不复杂,但非常讲究。
果然这般美味是要以痛风来作为代价的,而世世代代的老广人明知会得痛风,却依然放不下这一锅滋补养生的老火汤。
而那些被乔和庸看不上的鸡爪、鸡脖子什么的陈年倒是还挺喜欢吃的。
肉已经完全被炖烂了,只轻轻一嘬就能下来。
太满足了!
“对了乔掌柜,我下午想出去一趟,剃个头。”陈年忽然说道。
“剃头?去吧,到时候记在我的账上。”乔和庸显然不是很在意这些。
可陈年还是觉得有必要说清楚一些的:“乔老爷,我想要全都剃了,我不想要辫子了。”
“为何?”乔和庸抬起头来,眯着眼看着陈年,有些意味深长的问道。
“因为我是汉人,在以前汉人是无需如此的,直到满清入关后才开始剃发,可我们现在在海外,我不想留着了,而且有辫子做事也不方便。”
“你可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乔和庸此时面色看不出什么情绪来。
陈年也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想的,但这玩意儿是原则问题,如果不行的话陈年宁可不学,哪怕任务失败了也得把这玩意儿剪了。
“我在这个世界的父母把我卖到了这里,况且这种话早在满清剃头留辫的时候就已经被打破了。”陈年坚持道。
只不过他还不能说这玩意儿是陋习,是封建糟粕,毕竟还是得顾及一下乔老爷子的面子的。
听到这里,乔老爷子忽然笑了,摆了摆手:“去吧,别紧张,剃头而已,我儿子早就剃了。”
“收拾了厨房和店里就去吧,下午出去的时候带一些钱,剃了头以后去旁边的药铺买点花旗参、枸杞、鸡骨草、葛根、荷叶,霸王花也再买点,店里不多了,到时候你把这些说给药铺掌柜,就说我煲汤用,他知道我要多少。”
……
旧金山位于米国西部的加州,而在这座人口仅有七八十万的城市中,居住着十多万华人。
光荣饭店坐落的位置不过是唐人街中较为繁华的一条街。
两边的招牌大多都是汉语,但也有一些英文夹杂其中。
街道两边的人大多都是和自己一样的穿着,但偶尔还是能看到有老式的汽车开过。
理发的地方距离光荣饭店有一段距离,陈年一边走,一边看着两边的风景。
偶尔有路过的一些大姑娘倒是穿着整洁大方,光从衣料的花纹和光泽就能看出她们的家境还算可以,要不在这吃人的年代,哪能穿的这般体面。
但是在这两边来来往往的人当中,只有小孩子是最幸福的。
他们没有经历过祖辈的磨难,也无需为了生活而担忧。
他们柔嫩光滑的面庞,与牵着他们的,脸上黑黢黢且沟壑纵横的父辈形成鲜明的对比。
来到理发馆,陈年进门便说:“来个光头!”
“好嘞!”老板也没问为什么,在这里其实已经习以为常了。
拿起剃刀沾了水在一旁的磨刀石上磨了磨,磨的寒光闪烁。
随后又用毛巾擦干,就开始给陈年在头皮上刮了起来。
陈年见老板也就三四十岁的样子,便开口与其攀谈起来。
“老板手艺不错啊。”
关于这一点陈年无法理解,这些药材的味道就很怪啊。
只能归咎于每个人的口味。
随后,陈年在馋虫的驱使下给自己弄了一些啫啫鸡,从刚才开始他就很好奇这个了,十分想知道这是什么口味。
这些从外表来看就是鸡块,而且在制作的时候虽然开始是大火爆炒,可是当把这些香味都炒出来之后,陈年看到乔老爷子又往里面倒了一些液体。
但当时陈年距离比较远,所以一时之间也分辨不出来那是水还是白醋又或者是酒。
放在桌子上,陈年先是不经意间闻了闻。
“闻起来很鲜,可能是和刚才乔老爷子放入的酱有关,但还能闻到甜味。”
陈年在心中分析着。
随后夹起一块来放入口中。
这几块切的不大,放入口中用牙去剔上面的肉也不会太难,只要舌头稍微灵活一点就行。
这一道啫啫鸡上甜与咸的味道似乎难分伯仲,如果说以前陈年做菜,盐和糖都是择其中之一来作为主导,另一个则是作为辅助用来提味。
但啫啫鸡却能够同时察觉到两种味道在口中碰撞。
可在这样广义上的矛盾与冲突之下,陈年此刻却并不感觉哪一味的存在有些过分多余。
就如同女朋友性格多变,有时是严厉的御姐一言不合就开口呵斥,有时是软萌的草莓酸奶糖味萌妹,撒娇起来甜得要死。
但某天在萌妹形态下的女朋友忽然忘记了切换,直接用软萌的声音说出严厉的话来……
按理来说该有的违和感并没有浮上心头,反而让人感觉更加兴奋了!
这种全新的口味让陈年不禁眼前一亮!
再加上大火爆炒之后盖锅盖煲了许久,鸡肉也被炖的软烂,几欲脱骨。
入得口中,只消轻轻用舌抵住,然后牙齿顺着骨头一刮,下齿同时配合交错用力,鸡肉便整块落了下来。
嫩滑的鸡肉嚼劲十足,而随着每一次咀嚼汁水迸发,溅射的满嘴都是。
激情伴随柔嫩,内敛而又澎湃。
陈年把鸡肉啃的干干净净之后,非得把在骨间的浓郁酱汁也都吮吸干净才罢休。
“今天的味道如何?”乔和庸问道。
“太好吃了!以前吃的时候没有细品,但今日细尝之下,才发现这味道之奇特,想必乔掌柜以前在国内的时候也是名厨。”
“哈哈哈。”乔和庸显得十分开心,毕竟陈年夸的好,而且用到了奇特这个词,就说明不是瞎几把吹的,而是有考虑过的。
比拍马屁更让人舒服的是拍到点子上。
“名厨谈不上,顶多是小有名气,虽说一开始做了十几年的打杂伙计,但后来做了十多年就做出来了,在嘉应的时候也访过不少名厨。”
“怪不得如此好吃。”
之前让陈年好好干,这是乔老爷子又看着陈年说道:“你好好干吧,年轻人浮躁,等你什么时候能沉下心来,我就考虑什么时候教你。”
“你命不错,当时正好被我看到,而且人也踏实,机灵,你知道在你之前那个伙计去哪了吗?”说这乔和庸问道。
“不是找亲戚去了吗?”陈年回想着脑海中的记忆,以前乔和庸一直就是这么告诉他的,包括街坊以及来吃饭的食客也都是这么说的。
谁知乔和庸摇了摇头。
“那都是说给外人听的,他手脚不干净,我儿子把他弄到矿上和那些黑奴挖矿去了,他本身就是跟蛇头赊欠了船费来金山淘金的,和你一样,要不是我把他带到唐人街,他早就死了,但他既然不珍惜,我也只能实现他的愿望。”
“有些人啊,给他做人的机会他不要,非要去做猪仔。”
陈年听着心中一凛,他知道这猪便是猪仔。
当初,“猪仔”们被皮鞭驱赶着上岸,被人塞进一个大麻袋里,让想购买劳工的资本家们相互讲价购买,然后像“猪仔”一样一个个过磅,资本家们一个挨一个麻袋的踢过去,用来验证这些“猪仔们”是否还活着。
第268章 对唔住啦~
可乔老爷子这么说,是不是就说明他已经不把自己当外人了?
陈年也不愿意过分解读对方的话,但是在有些情况下,还是要多想一想的。
“那他活该。”陈年一边在脑海中思索着,嘴里一边说道。
这句话确实是发自内心说的。
别人给了你生的机会,但是你却不珍惜,小偷小摸的……就那么管不住自己的手吗?
“乔掌柜,我还有个问题,那就是他在这不愁吃住,不管如何总比挖矿强多了,为何又要去偷呢?”
乔和庸用筷子把肉饼夹成小块,拨到一边。
和原本的肉饼大小形成对比。
“我给他肉吃,但他觉得不够,想要这一块大的。”乔和庸用筷子点了点小的那块,又点了点大的那块,“人啊,不能太贪,而且他拿了那些最后都花在了女人的肚皮上,所以刚才我才又高看了你一眼。”
“你是个好孩子,所以你不用着急。”
陈年之前就已经决定在这里踏实做工了。
学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乔掌柜,我确实想学您的那些手艺,因为我不想浑浑噩噩的度过这一生,虽然我只是一个伙计,说这些可能会显得我什么都想要,可我觉得不说那才是虚伪,我会让您看到我值得让您把手艺教给我的。”
“至于女人什么的,我并没有那个心思,而且我的心里……其实已经有人了。”
陈年这是发自肺腑说的。
而这一番肺腑之言让乔老爷子十分欣赏。
点了点头,也就算是知道了。
说了这么一会儿,陈年最终还是把注意力转移到食物上,但此时汤都变温了。
不过这也是锅内最后的汤了。
中午都卖的差不多了,到他们吃员工餐的时候也就剩下大概三四碗左右。
乔老爷子喝一些清的。
陈年则是把下面的汤连带着汤材都干掉。
所以这一碗有鸡爪、鸡脖子还有很多瑶柱什么的。
经过一上午熬煮的老火汤浓郁无比,香味十分醇厚,药材的味道,鸡的味道,海货的味道完美融合在一起。
直接端起碗来,沿着碗的边缘喝了一大口,陈年的眉毛都不由自主的跳了跳。
“好鲜!”
先是经过武火熬出食材味道,之后才加入各种调料,之后便是文火慢慢熬。
过程并不复杂,但非常讲究。
果然这般美味是要以痛风来作为代价的,而世世代代的老广人明知会得痛风,却依然放不下这一锅滋补养生的老火汤。
而那些被乔和庸看不上的鸡爪、鸡脖子什么的陈年倒是还挺喜欢吃的。
肉已经完全被炖烂了,只轻轻一嘬就能下来。
太满足了!
“对了乔掌柜,我下午想出去一趟,剃个头。”陈年忽然说道。
“剃头?去吧,到时候记在我的账上。”乔和庸显然不是很在意这些。
可陈年还是觉得有必要说清楚一些的:“乔老爷,我想要全都剃了,我不想要辫子了。”
“为何?”乔和庸抬起头来,眯着眼看着陈年,有些意味深长的问道。
“因为我是汉人,在以前汉人是无需如此的,直到满清入关后才开始剃发,可我们现在在海外,我不想留着了,而且有辫子做事也不方便。”
“你可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乔和庸此时面色看不出什么情绪来。
陈年也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想的,但这玩意儿是原则问题,如果不行的话陈年宁可不学,哪怕任务失败了也得把这玩意儿剪了。
“我在这个世界的父母把我卖到了这里,况且这种话早在满清剃头留辫的时候就已经被打破了。”陈年坚持道。
只不过他还不能说这玩意儿是陋习,是封建糟粕,毕竟还是得顾及一下乔老爷子的面子的。
听到这里,乔老爷子忽然笑了,摆了摆手:“去吧,别紧张,剃头而已,我儿子早就剃了。”
“收拾了厨房和店里就去吧,下午出去的时候带一些钱,剃了头以后去旁边的药铺买点花旗参、枸杞、鸡骨草、葛根、荷叶,霸王花也再买点,店里不多了,到时候你把这些说给药铺掌柜,就说我煲汤用,他知道我要多少。”
……
旧金山位于米国西部的加州,而在这座人口仅有七八十万的城市中,居住着十多万华人。
光荣饭店坐落的位置不过是唐人街中较为繁华的一条街。
两边的招牌大多都是汉语,但也有一些英文夹杂其中。
街道两边的人大多都是和自己一样的穿着,但偶尔还是能看到有老式的汽车开过。
理发的地方距离光荣饭店有一段距离,陈年一边走,一边看着两边的风景。
偶尔有路过的一些大姑娘倒是穿着整洁大方,光从衣料的花纹和光泽就能看出她们的家境还算可以,要不在这吃人的年代,哪能穿的这般体面。
但是在这两边来来往往的人当中,只有小孩子是最幸福的。
他们没有经历过祖辈的磨难,也无需为了生活而担忧。
他们柔嫩光滑的面庞,与牵着他们的,脸上黑黢黢且沟壑纵横的父辈形成鲜明的对比。
来到理发馆,陈年进门便说:“来个光头!”
“好嘞!”老板也没问为什么,在这里其实已经习以为常了。
拿起剃刀沾了水在一旁的磨刀石上磨了磨,磨的寒光闪烁。
随后又用毛巾擦干,就开始给陈年在头皮上刮了起来。
陈年见老板也就三四十岁的样子,便开口与其攀谈起来。
“老板手艺不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