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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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9章
  ◎因为我就是千寻。◎
  沈郁的话说完, 还没等林循反应过来,宁琅先抬起了头。
  他看向林循的目光震惊中带了几分晦涩,视线落在她礼服领口光洁的锁骨上, 定了片刻后, 才终于垂下眼,扯了扯嘴角:“原来二位已经结婚了,那祝你们新婚快乐。”
  “祝福我就收下了。”
  沈郁收起笑意,伸手抚了抚林循的发,“林老板, 他既然要道歉,你就听两句吧。我去旁边等你。”
  林循却眉梢微扬,牵了他往外走,“不用了,我没有想听什么道歉,没必要, 都过去了。”
  她虽然不知道宁琅为什么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但她也实在懒得听。
  道歉不道歉的, 过去这么多年,又有什么相干。
  沈郁对她这样冷淡的反应乐见其成。
  虽说林老板和宁琅之间的事并不是他曾经以为的那样, 但他可没忘呢,之前听周洲说过, 宁琅曾经给她连送了两周的花。
  沈郁眉梢微扬, 轻轻捏了捏她手心:“嗯, 我们林老板真大度。那……送我出门?我吃得差不多了,想回家睡会儿觉。”
  “好。”
  两个人低声交谈着往外走, 步伐一致而默契, 犹如闲庭漫步。
  铺着暗红色地毯的长廊宽敞, 男人牵了姑娘的手,便将盲杖折起来,随意挂在腕间,步调举止如同常人。
  走过长廊一半,林循侧过脸看他,兴致勃勃地同他介绍长廊两旁影影绰绰的画作和婚宴雅致的布置。
  “……这酒店倒是有意思,这一层都是婚宴厅吧,挂的画也以暖色系为主,布置得还挺搭。”
  “……孟孟他们这次布置得太用心了,门口的甜品桌真的很好看……一会儿出去咱们先在那儿合张影,我再帮你叫车……”
  她的声音越来越远。
  宁琅站在原地,目光直直地看着他们的背影,不由得想起多年前,他站在教室门外,看着沈郁折下高贵头颅,不甘又难过地摩梭着他看不到的便签。
  那时候他觉得,纵使沈郁曾经那么不可一世又如何。
  他人生中,有两个他迈不过去的坎。
  但如今看来。
  这两个坎,好像,都被他迈过去了。
  -
  忙完晚宴,又送走所有的宾客,已经是晚上九点了。
  程孟安排了司机送几个伴娘伴郎回家,等回到新房,才跟陈诺之问起今天宴席的事。
  “我中午敬酒的时候还没注意,等晚上再敬酒的时候才发现,咱们的菜品怎么跟之前定的不一样了?好像酒水也升级了。你临时换了?是不是多花了很多钱啊?”
  程孟拉开红色敬酒礼服的拉链,又扯掉头顶的装饰,“不过效果还真不错。你都没看到,刚刚送客的时候,我那个势利眼三叔一个劲拉着我爸问他最近是不是做成了大生意……我爸还跟我说,晚宴过后刘总走之前喝得很高兴,俞山那个项目敲定跟我们家合作了……啧,不怪咱俩都没兴趣继承他们的生意,这种面子工程、生意场上的拉扯,实在太无聊了。”
  陈诺之笑着帮她把头发从礼服里扯出来,想了想,还是把沈郁的事告诉了她,同时叮嘱道:“你可别直接告诉林循啊,人家自己的事,你可别跟着捣乱。”
  程孟倒是没有太震惊。
  跟陈诺之一样,她其实之前就发现端倪了,或者说,其实沈少爷从来没有刻意隐藏过什么。
  只不过循循对这些实在太不敏感。
  陈诺之帮她把头上的发卡拿掉,边好奇地问道:“以你对林老板的了解,你觉得她会是什么反应啊?”
  程孟对着镜子笑起来:“也分人。循循自尊心很强,不喜欢欠人情,所以这么多年,再难她都自己扛着。要是其他人瞒着她这么久,就算出发点是好的,她也未必会领情,恐怕知道真相之后就会分道扬镳了,但……对方是沈少爷,所以,我也说不好。”
  她散开头发,补充了一句:“循循真的很喜欢他。”
  -
  进入二月之后,天气反而转暖了一些。
  稀稀落落的雪停了,昼山难得见了几日晴。
  周一下午,“一只夜莺”的大家开完例会,早早收拾了东西准备去聚餐。
  两位老板请客。
  吃饭的烤肉店离工作室不远,就在附近一个商场,步行距离就能到。
  等到了店里,林循让大家先上楼,她自己在楼下等沈郁。
  待看到他远远走过来,林老板不自觉眼前一亮——天气回暖,他换了件轻薄些的黑色冲锋衣外套,搭同色裤子。一身黑衣黑裤穿在他身上却半点不显沉闷,只觉得清爽中带了点淡淡痞气。
  前两天虽然是周末,但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非常匆忙。
  以至于她好像都没怎么仔细看过他。
  前天晚上,她忙完程孟的婚宴,直接让司机送她去了工作室。
  大家都放假,但《凡尘》官方号底下的评论还是需要有人时时盯着回复。
  林老板挑了一些听众们比较关心的问题一一回复,又趁热在微博号做了一轨幕后录制花絮放出来做话题营销,果然很受欢迎。
  便一直忙到了半夜。
  之后两天亦是起早贪黑。
  总之,忙了几天,总算是把《凡尘》的热度维持住了。
  如今平台上不仅首页滚动海报是《凡尘》,热度更是登上了仙侠类剧目第一,全类剧目前三。
  实时集均播放量仅仅在《长耀》之下。
  与此同时,各平台账号的涨粉速度也令人瞠目结舌。
  甚至短暂冲上了一次微博热搜,连带着原著小说也火了一把。
  ……
  烤肉店在商场五楼。
  林循带着沈郁出了电梯。
  虽然不是节假日,商场里人还是很多,五楼挤满了来吃饭的人。
  在一众羽绒服、大衣冗赘的打扮中,沈少爷穿着清爽、眉目冷淡,回头率超高。
  林循也忍不住看了他一眼又一眼。
  直到某人似有所感,忽然停下脚步,偏过头来:“怎么一直盯着我看?我脸上有东西么?”
  林循实在是很好奇,便没有否认,忍不住问道:“你现在又多了一项特异功能?能感觉到别人的视线了?”
  “没,你又不是激光眼,哪能感觉到?”
  沈郁勾唇,牵起她的手,“但你每次侧目看我,手指都会不自觉地转个角度。”
  “……行吧,算你厉害。”
  林循只觉得,盲人当真是除了眼神,哪里都敏锐。这种小动作,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跟特异功能没什么区别。
  “所以我说对了?”
  沈郁嘴角翘了个弧度,又问了一遍,“我脸上有东西?帮我擦一擦?”
  林循闻言在他脸颊上戳了戳,却没擦拭,一本正经地说:“那可不行,满脸的好看,擦了多可惜。”
  “我帮你戳进去了,藏起来,等一会儿没人了再放出来。”
  “……”
  电梯门口的两个原本在低头专心致志玩手机的女孩子听到这般狂妄的发言,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视线忍不住在“满脸好看”的沈郁身上转了一圈。
  五秒钟后,她们愣是把即将脱口而出的吐槽咽了回去,互相交换了个兴奋的眼神,骂了一句表达赞美的国粹。
  这小姐姐,还是夸得保守了。
  林老板却完全没有任何羞赧,大大方方牵了自家的大帅哥往烤肉店里走。
  为了庆祝《凡尘》的热播,汤欢点了一箱酒。
  虽然都是度数很低的果啤,但由于林循有“前科”,她只分到了可怜的一小罐。
  其他的全被沈少爷拎到了周洲脚边。
  周洲自然順水推舟,等肉烤上,围着热腾腾的炉火,他打开一罐酒,边喝边忍不住说起今天的微博热搜。
  “真没想到,我策划的剧竟然有一天能上热搜,我今天刷了一整天,眼看着那词条从四十几位往上爬,热度最高的时候竟然停留在第九位,啧,我也太出息了吧?我已经录屏了,以后我的墓碑上要搞个二维码,一扫就是这个视频……这简直比我当年考上昼山大学还激动。”
  他话音落下,张成玉吃惊道:“周洲,没看出来啊,你是昼大的?跟郁哥一个学校?”
  他们这几个月早就跟沈郁混熟了,便都跟着周洲这么叫。
  周洲“嗯”了声,面不改色地喝了半罐酒:“那年在梦里,我考上的时候,还没等到录取通知书,就激动地笑醒了。”
  “……”
  李迟迟忍不住给他夹了一块肉:“你少说话,多吃肉。”
  周洲跟她道谢,慢吞吞吃掉那块肉,又喝完了剩下的半罐酒。
  酒意微醺,人逐渐变得更加嚣张。
  他拉开另一瓶易拉罐拉环,敬了沈郁一杯:“郁哥,我们的成功,也有你一半功劳。要不是前两个月你勤勤恳恳更新微博号吸粉,外加你这得天独厚的好嗓子,咱们《凡尘》做得再精良,也很难有这个成绩。”
  他这句倒是实话,大家亦跟着附和。
  可下一句——
  周洲拍了拍胸膛,一派豪情壮志:“郁哥,你这起飞的速度,比起当年的千寻大大都不遑多让。千寻大大都出圈多少年了,以后江湖是我们年轻人的世界。而且,他从不以原声示人,说不定他原生还不如郁哥你呢。我相信不远的未来,你一定能把他拍死在沙滩上!”
  “……”
  沈郁捏着手里那罐酒,沉默了半分钟,仰头喝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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