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节
“多亏了张巡抚!”
“这书写得太好了!”
……
不过最初的激动过后,这些人也疑惑:“这书到底是谁写的?”
“这里面的故事我看着眼熟,张巡抚审案子的时候审到过,但又有些出入。”
“这茕独散人对我们临湖县知之甚详,他是临湖县的人?”
“这人到底是谁?”
……
黎青执写的这书,里面有些故事是有原型的。
其他地方的人不知道,临湖县的人却是知道的,他们找到书里写的人的原型,询问他茕独散人的事情。
这茕独散人,必然跟这人聊过,才能将这人的苦难悉数写出。
结果……黎青执写的故事里的原型人物一脸懵——他没见过什么茕独散人啊!
他家的事情,他就跟村里人说过。
而且这书里写的,跟他的真实情况也有点出入……
临湖县的读书人:“……”所以这书不是百姓口述的?
但毫无疑问,这书也不是空穴来风的,那茕独散人,必然在临湖县住过!
就不知道这人到底是谁……
崇城县。
农历六月,换算成公历,那就是七八月份,放现代,这时候是暑假。
可惜这个时代是没有暑假的,黎大毛他们每天都要去上学。
不过他们已经比其他人好很多了,毕竟他们只上半天学,回家之后,黎青执还不拦着他们,愿意让他们尽情玩水。
只是这么玩多了之后……黎大毛黎二毛又变黑了。
黑乎乎真可爱。
黎青执对这两个孩子特别喜欢,路过的瞧见,抓起他们小黑手就亲了一口。
夏天蚊子多,两个孩子身上少不得被蚊子咬,黎青执还用异能给他们治了治。
现在他的身体已经好了,异能也就宽裕起来,他平日里不仅会给黎大毛黎二毛做些小治疗,还会修复金小叶身体里的暗伤,或者帮金父金母调理下身体。
两个老人已经掉了的牙齿长不出来,脸上的皱纹什么的他也没帮忙消掉,但他们的内脏器官,现在已经比以前好了很多。
只要他们多注意点,活到七八十岁没问题。
借着方锦娘怀孕,黎青执还给方锦娘把脉,并借此把放锦娘的眼睛稍稍治好了一点。
他每次都只治疗一点点,方锦娘也就没有意识到不对,只以为是现在针线活做少了,因而眼睛又变好了。
要知道她的眼睛,本来就是没有问题的。
方母和方子荐离开了崇城县,方绣娘虽然毁了自己的脸,但也在省城安顿下来,再加上肚子里有了孩子……方锦娘现在,比以前要开朗许多。
“晚上要去夜市逛吗?”黎青执问黎大毛黎二毛。
灯会已经改成夜市了,没有之前那么热闹,但每天晚上,还是有一些人去逛。
黎青执一家,只要不下雨就都会去。
“去!”黎大毛黎二毛乐此不疲。
“那就去吧。”黎青执笑起来,又对两个孩子道:“大毛二毛,爹明天就要去府城了,应该会去好几天,到时候就不能带你们去夜市了,你们想去的话,让娘带你们去。”
“好。”两个孩子应了。
黎青执要去府城的事情,早就跟他们说过,他们已经有了准备。
黎青执这天,又带着他们去了灯会,还给他们买了一些小东西。
而第二天……他坐上金小树的船,让金小树送他去府城。
船上除了他和金小树,还有用木桶装着的几桶卤味。
这卤味是凌晨做好的,而他们天刚蒙蒙亮,就从崇城县出发去府城了。
这船中间有个可以遮阳的棚子,换作往常,黎青执肯定坐里面,但现在里面放满了卤味。
黎青执只能带了个斗笠坐在船头。
他最近事情挺多的,都没时间好好享受生活,这样在船头吹风也挺舒服。
可惜船在行驶,他不能钓鱼。
看了看周围的风景,黎青执又去看金小树,然后就发现……金小树真的越来越糙了。
刚认识金小树的时候,他高高瘦瘦完全是少年模样,可现在……他被晒得黝黑,吃得好再加上划船,胳膊还变得非常粗,肩背也厚实。
就金小树这样子,说他二十几岁也是可以的。
“姐夫,你越来越白了。”金小树看着黎青执,忍不住道。
他姐夫现在看着依然有点瘦,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不长肉,但他的样子真的好看了很多。
那皮肤白白净净的……一点不比他媳妇儿差!
黎青执道:“我天生皮肤白。”他这是真话,他这身体,先天条件其实非常好。
他的母亲是个大美人,兄弟姐妹都长得不差。
当初原主一路逃难来到庙前村,皮肤都糙了,但依然是庙前村最帅气的男人。
至于现在……他用异能把体内的杂质都排掉了,相貌自然越来越出众。
尤其是皮肤……他的脸上都没有什么瑕疵,这在这个时代,绝对非常少见。
其实他也不想这样,他是不介意自己皮肤黑一点,脸上毛孔什么的大一点的,但他的异能一直在体内流转,他就算不刻意做点什么,自己的身体状况也会不自觉变好。
“姐夫你现在的样子,跟以前真的完全不一样了。”金小树又道。
“那是,毕竟我现在养尊处优,”黎青执看向金小树,“小树,你别嫌麻烦总是不戴斗笠,你这脸本来就黑,晒多了更黑,要是你不注意点,再过几年,说不定别人会以为你是锦娘的爹。”
金小树:“……”
仔细想想,还真的有可能?
他们村那些跟方锦娘一个年纪的男人,跟方锦娘站一起,看着像是方锦娘的长辈!
两人出门很早,在上午九点多的时候到了府城。
金小树直接就把船停在了他给方绣
娘租的铺子后面。
今天是方绣娘的卤味铺开张的日子,方绣娘早就在等着了,看到他们,立刻道:“你们吃过了吗?”
“我们早上在码头那边买了吃的,吃过才来的。”金小树帮着把船上的卤味搬到铺子里,把里面的卤味倒进方绣娘准备的容器之后,他才回到船上:“绣娘,我要送姐夫去书院,先走了。”
他说完,载着黎青执就去崇文书院。
路上看到有卖饭团的摊子,金小树道:“姐夫,我要买个饭团吃,你要吗?”
金小树和黎青执早上确实是吃了才来的。
但他们出门的时候才五点多,金小树这一路又一直在摇船……他早就饿了。
方锦娘没来,在方绣娘那边吃饭不方便,之前方绣娘问的时候他也就什么都没说,现在却想吃点东西。
黎青执道:“给我买一个吧。”
听黎青执这么说,金小树就买了两个饭团吃。
这饭团是用糯米饭做的,中间包了用豆腐干炒的咸菜,一口咬下去特别香,也很适合劳动人民吃。
黎青执有点想念上辈子末世前吃过的饭团,那时候里面还包了油炸花生、复炸过的油条、蛋皮,还可以放肉松。
可惜,现在油炸花生不便宜,人家不会往里放。
金小树三两口吃掉饭团,又拿出一个装满茶水的水壶喝茶,吃完有种活过来的感觉,继续往前划船:“姐夫,这饭团挺好吃的,等下我再来买一个,回去的路上吃。”
他现在已经饱了,但回去的路上多半又会饿。
“行,等晚上,你再去你姐那里吃大餐。”黎青执道。
“我到时候一定多吃点!姐夫,常瞻的手艺真的太好了,普普通通的东西,他一做就变得非常好吃。”
金小树把黎青执放在崇文书院附近,就离开了。
黎青执拎着一个箱子,背着一个箱子,进了崇文书院。
现在离院试只有两个月,他确实该好好读书了,暂时也没有其他事情需要他做。
他给苟县令提了意见,说了盖学堂的事情之后,苟县令已经去忙活这件事了,但这并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办好的,别的不说,建学堂首先要有地有房子!
而且只黎青执和朱前两个人办学堂,到底有点少了。再加上现在正好是收夏粮的日子……
黎青执觉得,应该要等他参加完院试,这事儿才能办成。
现在的话,他就专心读书吧。
周山长早就交代过,黎青执很快就见到了周山长,然后又去朱寻淼的房间,和朱寻淼一起住。
崇文书院的学生都是住在书院里的,两人一间屋,当然多出钱也可以一人一间。
朱寻淼多出钱,一人住了一间。
但他之前就邀请过黎青执,说是黎青执到崇文书院读书的话,可以跟他住一间。
崇文书院的住宿条件挺不错的,一间屋差不多有四十个平方,两侧是两张床和衣柜,中间则放了书桌。
朱寻淼已经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了,他手头又非常宽裕……黎青执发现自己即便什么都不带,都能在这里住得舒舒服服。
“书院不让带小厮,但可以花钱请书院里的人帮忙整理屋子洗衣服……”朱寻淼给黎青执介绍崇文书院:“学堂里的饭食分三种,一种是最便宜的,每顿一菜一汤加上米饭,花不了多少钱,还有一种贵一点,两菜一汤其中还有个大荤,第二种就是自己花钱请厨房做……我中午吃两菜一汤,晚上都是花钱请厨房做,黎兄你跟我一起吧!”
“好。”黎青执笑着答应。
黎青执说是来读书,但并没有像朱寻淼一样去教室里上课。
“这书写得太好了!”
……
不过最初的激动过后,这些人也疑惑:“这书到底是谁写的?”
“这里面的故事我看着眼熟,张巡抚审案子的时候审到过,但又有些出入。”
“这茕独散人对我们临湖县知之甚详,他是临湖县的人?”
“这人到底是谁?”
……
黎青执写的这书,里面有些故事是有原型的。
其他地方的人不知道,临湖县的人却是知道的,他们找到书里写的人的原型,询问他茕独散人的事情。
这茕独散人,必然跟这人聊过,才能将这人的苦难悉数写出。
结果……黎青执写的故事里的原型人物一脸懵——他没见过什么茕独散人啊!
他家的事情,他就跟村里人说过。
而且这书里写的,跟他的真实情况也有点出入……
临湖县的读书人:“……”所以这书不是百姓口述的?
但毫无疑问,这书也不是空穴来风的,那茕独散人,必然在临湖县住过!
就不知道这人到底是谁……
崇城县。
农历六月,换算成公历,那就是七八月份,放现代,这时候是暑假。
可惜这个时代是没有暑假的,黎大毛他们每天都要去上学。
不过他们已经比其他人好很多了,毕竟他们只上半天学,回家之后,黎青执还不拦着他们,愿意让他们尽情玩水。
只是这么玩多了之后……黎大毛黎二毛又变黑了。
黑乎乎真可爱。
黎青执对这两个孩子特别喜欢,路过的瞧见,抓起他们小黑手就亲了一口。
夏天蚊子多,两个孩子身上少不得被蚊子咬,黎青执还用异能给他们治了治。
现在他的身体已经好了,异能也就宽裕起来,他平日里不仅会给黎大毛黎二毛做些小治疗,还会修复金小叶身体里的暗伤,或者帮金父金母调理下身体。
两个老人已经掉了的牙齿长不出来,脸上的皱纹什么的他也没帮忙消掉,但他们的内脏器官,现在已经比以前好了很多。
只要他们多注意点,活到七八十岁没问题。
借着方锦娘怀孕,黎青执还给方锦娘把脉,并借此把放锦娘的眼睛稍稍治好了一点。
他每次都只治疗一点点,方锦娘也就没有意识到不对,只以为是现在针线活做少了,因而眼睛又变好了。
要知道她的眼睛,本来就是没有问题的。
方母和方子荐离开了崇城县,方绣娘虽然毁了自己的脸,但也在省城安顿下来,再加上肚子里有了孩子……方锦娘现在,比以前要开朗许多。
“晚上要去夜市逛吗?”黎青执问黎大毛黎二毛。
灯会已经改成夜市了,没有之前那么热闹,但每天晚上,还是有一些人去逛。
黎青执一家,只要不下雨就都会去。
“去!”黎大毛黎二毛乐此不疲。
“那就去吧。”黎青执笑起来,又对两个孩子道:“大毛二毛,爹明天就要去府城了,应该会去好几天,到时候就不能带你们去夜市了,你们想去的话,让娘带你们去。”
“好。”两个孩子应了。
黎青执要去府城的事情,早就跟他们说过,他们已经有了准备。
黎青执这天,又带着他们去了灯会,还给他们买了一些小东西。
而第二天……他坐上金小树的船,让金小树送他去府城。
船上除了他和金小树,还有用木桶装着的几桶卤味。
这卤味是凌晨做好的,而他们天刚蒙蒙亮,就从崇城县出发去府城了。
这船中间有个可以遮阳的棚子,换作往常,黎青执肯定坐里面,但现在里面放满了卤味。
黎青执只能带了个斗笠坐在船头。
他最近事情挺多的,都没时间好好享受生活,这样在船头吹风也挺舒服。
可惜船在行驶,他不能钓鱼。
看了看周围的风景,黎青执又去看金小树,然后就发现……金小树真的越来越糙了。
刚认识金小树的时候,他高高瘦瘦完全是少年模样,可现在……他被晒得黝黑,吃得好再加上划船,胳膊还变得非常粗,肩背也厚实。
就金小树这样子,说他二十几岁也是可以的。
“姐夫,你越来越白了。”金小树看着黎青执,忍不住道。
他姐夫现在看着依然有点瘦,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不长肉,但他的样子真的好看了很多。
那皮肤白白净净的……一点不比他媳妇儿差!
黎青执道:“我天生皮肤白。”他这是真话,他这身体,先天条件其实非常好。
他的母亲是个大美人,兄弟姐妹都长得不差。
当初原主一路逃难来到庙前村,皮肤都糙了,但依然是庙前村最帅气的男人。
至于现在……他用异能把体内的杂质都排掉了,相貌自然越来越出众。
尤其是皮肤……他的脸上都没有什么瑕疵,这在这个时代,绝对非常少见。
其实他也不想这样,他是不介意自己皮肤黑一点,脸上毛孔什么的大一点的,但他的异能一直在体内流转,他就算不刻意做点什么,自己的身体状况也会不自觉变好。
“姐夫你现在的样子,跟以前真的完全不一样了。”金小树又道。
“那是,毕竟我现在养尊处优,”黎青执看向金小树,“小树,你别嫌麻烦总是不戴斗笠,你这脸本来就黑,晒多了更黑,要是你不注意点,再过几年,说不定别人会以为你是锦娘的爹。”
金小树:“……”
仔细想想,还真的有可能?
他们村那些跟方锦娘一个年纪的男人,跟方锦娘站一起,看着像是方锦娘的长辈!
两人出门很早,在上午九点多的时候到了府城。
金小树直接就把船停在了他给方绣
娘租的铺子后面。
今天是方绣娘的卤味铺开张的日子,方绣娘早就在等着了,看到他们,立刻道:“你们吃过了吗?”
“我们早上在码头那边买了吃的,吃过才来的。”金小树帮着把船上的卤味搬到铺子里,把里面的卤味倒进方绣娘准备的容器之后,他才回到船上:“绣娘,我要送姐夫去书院,先走了。”
他说完,载着黎青执就去崇文书院。
路上看到有卖饭团的摊子,金小树道:“姐夫,我要买个饭团吃,你要吗?”
金小树和黎青执早上确实是吃了才来的。
但他们出门的时候才五点多,金小树这一路又一直在摇船……他早就饿了。
方锦娘没来,在方绣娘那边吃饭不方便,之前方绣娘问的时候他也就什么都没说,现在却想吃点东西。
黎青执道:“给我买一个吧。”
听黎青执这么说,金小树就买了两个饭团吃。
这饭团是用糯米饭做的,中间包了用豆腐干炒的咸菜,一口咬下去特别香,也很适合劳动人民吃。
黎青执有点想念上辈子末世前吃过的饭团,那时候里面还包了油炸花生、复炸过的油条、蛋皮,还可以放肉松。
可惜,现在油炸花生不便宜,人家不会往里放。
金小树三两口吃掉饭团,又拿出一个装满茶水的水壶喝茶,吃完有种活过来的感觉,继续往前划船:“姐夫,这饭团挺好吃的,等下我再来买一个,回去的路上吃。”
他现在已经饱了,但回去的路上多半又会饿。
“行,等晚上,你再去你姐那里吃大餐。”黎青执道。
“我到时候一定多吃点!姐夫,常瞻的手艺真的太好了,普普通通的东西,他一做就变得非常好吃。”
金小树把黎青执放在崇文书院附近,就离开了。
黎青执拎着一个箱子,背着一个箱子,进了崇文书院。
现在离院试只有两个月,他确实该好好读书了,暂时也没有其他事情需要他做。
他给苟县令提了意见,说了盖学堂的事情之后,苟县令已经去忙活这件事了,但这并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办好的,别的不说,建学堂首先要有地有房子!
而且只黎青执和朱前两个人办学堂,到底有点少了。再加上现在正好是收夏粮的日子……
黎青执觉得,应该要等他参加完院试,这事儿才能办成。
现在的话,他就专心读书吧。
周山长早就交代过,黎青执很快就见到了周山长,然后又去朱寻淼的房间,和朱寻淼一起住。
崇文书院的学生都是住在书院里的,两人一间屋,当然多出钱也可以一人一间。
朱寻淼多出钱,一人住了一间。
但他之前就邀请过黎青执,说是黎青执到崇文书院读书的话,可以跟他住一间。
崇文书院的住宿条件挺不错的,一间屋差不多有四十个平方,两侧是两张床和衣柜,中间则放了书桌。
朱寻淼已经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了,他手头又非常宽裕……黎青执发现自己即便什么都不带,都能在这里住得舒舒服服。
“书院不让带小厮,但可以花钱请书院里的人帮忙整理屋子洗衣服……”朱寻淼给黎青执介绍崇文书院:“学堂里的饭食分三种,一种是最便宜的,每顿一菜一汤加上米饭,花不了多少钱,还有一种贵一点,两菜一汤其中还有个大荤,第二种就是自己花钱请厨房做……我中午吃两菜一汤,晚上都是花钱请厨房做,黎兄你跟我一起吧!”
“好。”黎青执笑着答应。
黎青执说是来读书,但并没有像朱寻淼一样去教室里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