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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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军队在百越吃一石粮,朝廷就在咸阳卖一石粮,那天下粮食应当损耗的数目并未改变,粮价上涨也只会在一个很小的范围的上涨。”
  赵不息给出了自己的解释,“而且再过一月半就是春种时间,粮价上涨,黔首便会为了卖粮多种粮,只要再等半年这批粮食收获了,粮食便会增多,粮价就自然又会跌回去了。”
  要发挥市场活力嘛,市场发展经济才会发展,经济发展了民生才能发展。
  周禀想要寻找赵不息方法中的漏洞,思考了几个点之后却又自己一一推翻了,只能摇摇头,示意自己没有问题了。
  此时治粟内史却又开口:“公主说的方法的确极好,只是公主有多大的把握让事情如您口中所说的一样顺利呢?”
  赵不息看向了声音传出的地方,一个身材魁梧的和樊哙有的一比,可脚下站的位置却的确是文官位置的中年男人冲着她笑了笑。
  这便是治粟内史了,负责此次的粮草总调动。
  赵不息回答了他:“我并没有把握……只是这个方法想出来也并不是用来代替粮草运输的,这个方法只是作为粮草供应的一个补充罢了,毕竟能在当地多买三石的粮食,咸阳就可以少往百越调动十石的粮食嘛。”
  “粮草是分批运输的,第一批可以从北方郡县运去百越运足五十万人需要消耗的粮食,同时在百越附近的郡买粮补充,若是能买到十万人所需的粮食,那咸阳这边第一次运粮就只需要运四十万人消耗的粮草了。”
  听到赵不息的这个解释,先前还心存疑惑,不敢将五十万人的粮草都压在赵不息这个虽说听起来合理,但是不知道用起来怎样的方法上的百官顿时眼睛一亮。
  若是如赵不息说的一般,在百越那边买粮和从北地运粮同时进行,那的确就可以保证万无一失了啊。
  若是买粮的方法不能用,也还有原本运粮的老方法。人就是这样,总要有个能托底的方法保底才觉得安心。
  最重要的军粮问题有了解决的方案,大军也已经征调完毕,于是终于开始了对百越的总攻战。
  先前嬴政曾多次派兵攻打百越,但是都没有能将百越完整的攻克下来,这一次因为要全力对付北面匈奴的原因,嬴政下定决心要先除掉百越,所以直接征发了五十万万大军,打的就是一劳永逸的心思。
  大军出征的那一日,赵不息也跟着嬴政来到了军营。
  嬴政在主帐之中给将领们鼓舞士气,赵不息也就有了和自己的大才们告别的机会。
  赵不息没有多说什么,军中也不允许饮酒,赵不息举起水杯一饮而尽。
  “诸位皆是天下间少有的栋梁之材,只是锋芒未显罢了,不息在此敬诸位一杯,便当做是提前恭贺尔等名扬天下的贺礼了。”
  赵不息爽朗一笑。
  樊哙夏侯婴等人皆是大笑,将碗中的水一饮而尽。
  他们的目光之中满满的都是对未来的期盼。
  哪个少年不曾想过少年意气,上阵杀敌,来换爵位呢,而今一条通天大道就在他们面前。
  有黑石子这样的主君为靠山,他们只管一心立功就好了的,都有黑石子为他们解决。
  昔日封侯拜将不过是少年戏语,而今再看,说不准有朝一日他们跟着黑石子当真能够封侯拜将啊……
  在众人散去之后,赵不息又单独把韩信留了下来。
  比起樊哙等人,韩信在赵不息心中的地位显然更高,论时间,韩信是一早就跟着她的,论才华,韩信乃是史书记着的兵仙,论信任,一众门客之中除了溪和吕雉,赵不息最信任的就是和她从小一起长大的韩信了。
  “到了百越之后,有不懂的事情就问我义父,或者就去找王贲,或者给我写信也可以……”
  赵不息叮嘱着韩信。
  赵不息每说一句话,韩信就会点一次头。在这群人之中,韩信已经是最沉稳的一个了,她义父李左车身份敏感,又不能一直在军营之中乱逛,其余这一众将帅之才里也唯有韩信最为靠谱了。
  有一些事情赵不息告诉樊哙这些人他们也不懂,就只能告诉韩信了,希望韩信能够多一些敏感度。
  ……虽然也完全就是矮子里面拔高个。赵不息真心觉得她这一群武将大才的心眼都加起来还没有她爹心眼的十分之一多。
  到了最后,赵不息笑着拍了拍韩信的肩膀。
  “你是天下只此一把的绝世宝剑,只是现在还藏在剑鞘之中锋芒未露罢了。如今到了你该出鞘的时候了,宝剑出鞘,天下皆晓。”
  “阿信,去在这大争之世中,名扬天下吧。”
  韩信动容的看着赵不息,眼中隐约闪烁着泪光。
  没人知道从小被人欺凌着长大的韩信到底有多看重知遇之恩。更何况赵不息对韩信的恩情还不仅仅只是知遇之恩。
  韩信对着赵不息抱拳弯腰,他的年纪并不太大,下巴上刚冒出几根青色的胡须,声音还带着变声期少年特有的嘶哑,可一双眼睛已经像出鞘的宝剑那样锋利了。
  “信,必不辜负主君期望。”
  韩信不知道自己最终到底能走到哪一步,可韩信知道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在他还很弱小很弱小的时候,在他即将要受胯下之辱的时候,在他还只是个无名小卒的时候,他的主君,黑石子赵不息,就已经笃定他日后必定能成就一番大事业了。
  他的主君为他搜集遍了天底下最有名的兵书,替他找了天底下最有名的名将做老师,若是他再不能成就一番事业,岂不是会让主君失望?
  不不不,他绝对不会辜负主君的信重。
  韩信单手握着身侧的剑,在心中默念。
  他要做主君手中那把世间无一的绝世宝剑!他会为主君杀死所有敢挡路的敌人!
  看着韩信清瘦却十分挺直的后背消失在营帐外,赵不息也不免唏嘘。
  兵仙啊,这片土地数千年的战争史上,前两千年后两千年加在一起都能数到前三的绝世天才。
  就像诗仙和诗圣代表了诗家的最高成就一样,兵仙和兵圣也代表了兵家的最高水平,往后数千年,的确有战绩能够和韩信不相上下的人,可在其他人手中战争仅仅是战争,唯有在韩信手中战争才像诗画一样美。
  背水一战、暗度陈仓、十面埋伏……再也没有第一个人能够在封建王朝时期指挥出这么多场漂亮的战争了,韩信完成的不仅仅是一场又一场的战争,更是一场又一场的盛大艺术啊。
  送别了大军,嬴政和赵不息异口同声的惆怅叹息一声,一人双双看向对方,又忍不住笑了一声。
  “爹,你叹息什么?”赵不息凑过来问嬴政。
  “国库只能撑得起三年的战争了。”嬴政轻描淡写道。
  “爹,那你又何故发笑?”
  嬴政轻笑,脸上尽是意气风发:“用不了三年,半年之内朕就能拿下百越之地,而后再挥大军北伐匈奴,岂不快哉?”
  “你又为何叹气?为何发笑?”
  赵不息耸耸肩:“儿行千里母担忧嘛,我的大才们都去战场了,我肯定担心啊。”
  莫名其妙被迫做了外祖,还多了好几个樊哙那样生啃猪腿仿佛黑熊成精一样壮的壮汉外孙的嬴政:“?”
  朕的宝剑呢?
  “至于我为什么笑嘛……孩子有了出息,长辈当然要高兴一下喽。”赵不息老气横秋道。
  嬴政:“……”
  剑呢?!!
  第181章
  在这个时候,百越之地就是数不清的蚊虫瘴气。
  南北的气候差异十分大,秦军又多是北方人,习惯了干燥的气候,乍一进入到百越这等闷热湿润气候中都颇为不适应。
  尤其是百越蚊虫多,气候湿润而导致的细菌也多,蚊虫和细菌都对带来疾病,先前两次攻打百越,死在战场外的士卒要比死在战场内的士卒更多。
  数百斤的青蒿被浸泡在烧开之后又冷却了的冷水之中,每个士卒每日都要喝上一碗。士卒们现在已经不再直接喝河水了,而是统一饮用烧开之后冷却下来的水。
  一开始士卒都还不理解为何要多次一举,砍柴烧水每日也要好多人去干哩,有这个时间还不如让他们多歇息一阵。可在短短几天之后士卒们就纷纷不用督促,争先恐后的轮班去砍柴烧水了。
  士卒们不识字,可他们不是傻子,自从军营中喝的水从直接挑过来的河水变成了烧开之后的热水之后,同一个营帐里面拉肚子的人都少了,这是他们能见到的好处。
  在听说那批新来的士卒之中有人免费发一本能预防疾病的小册子,还有人免费讲,一传十十传百,每一日韩信等人驻扎的这片帐篷之中都有人来来往往过来听课。
  事关自己性命,将士们都还是很重视的,有一些识字的将士还会借一本拿回自己营帐中照着册子教自己的同袍们识字。
  这本预防手册只有一半是印着预防疾病的知识的,另一半则印着几个小故事,什么黑石子三岁让梨八岁砸缸,黑石子认真学习悬梁刺股,黑石子尝百草改良粮种造福百姓这一类的小故事。
  军营之中没什么娱乐方式,这几个小故事成了军营近来最流行的话题,仿佛后世的《西游记》一样,不一定人人都看过原著,但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有个齐天大圣孙悟空,如今的秦军军营之中,黑石子就如孙悟空一样,人人都知道一点。
  再加上赵不息手下的人一直在军中免费教导将士们识字,这时候想要学习识字可不是寻常黔首能奢望的事情,愿意教导他们识字的黑石学堂出来的这些弟子在将士们看来就和自己的师父一样,那他们对于师父的师父赵不息也就自然存在着好感。
  连带着韩信领兵都顺利了许多。韩信虽是王翦的弟子自己的师弟,可王贲也不可能让一个先前没有任何战争实践经验的人上来就带领一军,所以韩信如今也只是一个百将罢了。
  至于樊哙等人,则都在韩信手下为什长。
  韩信已经做好了接手的这一百个将士中有刺头的准备了,也已经想好了要如何服众,可结果这些士卒听说了他是黑石子的门客之后对他都十分亲切,仿佛他是他们自己人一样。
  主君不愧是主君。
  韩信只是思考了一秒,就不再去深思这个了,省下了磨合这一步韩信就能有更多的时间带着手底下的士卒训练,和李左车一同讨论战术了。
  五十万大军每一日的粮草消耗就是一个恐怖数字,所以必须速战速决。
  甚至王贲都没有等到五十万大军来齐,在士卒数量到达二十万之后,王贲就悍然发动了攻势。
  百越之地地势复杂,交通十分不方便,并没有国家,还是十分古老的部落聚居,再加上其中还有许多昔日六国战败的遗民逃窜到此处形成的大大小小的政权,所以百越形不成数十万的军队,这在意味着秦军能战场上对百越军队形成绝对性压制的同时,也意味着秦军想要通过一次战争就打下百越是不现实的。
  百越包括吴越、闽越、扬越、南越、西瓯、骆越六地,而今秦军驻扎的地方就是位于最北的吴越边境,这个地方有着数条长江的支流,嬴政先前修建的灵渠就是从中原腹地直接勾连到此处,方便运输粮食和兵器。
  这里大小部落众多,王贲就派出了数百支百人小队前去平灭小部落,而后再聚集兵力总攻大部落。
  韩信也被派了出去,他骑在马上,像是一柄正待出鞘的绝世宝剑,他的身后,是樊哙、夏侯婴、英布、周勃。
  韩信得到的任务是十日内灭掉一个几十人的小部落,将俘虏带回来。
  这是王贲给韩信选的新手任务,这个小部落的人数约有八十左右,韩信带着百人去攻打,胜利是肯定能胜利的,只是损失的人数就不一定了,初出茅庐的小将往往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轻视对方而损失惨重,往往胜了也是一场惨胜。
  他的儿子王离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也是百将,第一次和匈奴的小股军队作战就吃了个大亏,赢是赢了,手底下一百个士卒却只回来了二十几个,不但没有军功还险些收到处罚。包括当年他初出茅庐的时候,跟在他的父亲王翦身边和赵国打仗,第一次领兵也是吃过亏的。
  一个名将,需要的不只是要胜利,更重要的是如何在胜利的同时将自己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王贲觉得给韩信十天的时间应当差不多,毕竟韩信需要做的不是找到这个部落而后直接攻打,而是找到部落、安营扎寨、勘测敌人情况、制定正确策略、试探进攻、修改策略、再总攻,这么算下来,十天的时间还不一定够用。
  可第二日一早,王贲就在军营中看到了来复命的韩信和他押送过来的俘虏。
  王贲看着韩信递上来的战报沉默了。
  【伤亡零人,俘虏百五十二】
  “为何会有一百五十二个俘虏?”王贲询问。
  韩信回答:“末将在押送俘虏回来的路上抓住了一个其他部落派过来的探子,就顺道把那个部落之人也给俘虏了。”
  “伤亡零人又是如何做到的?”王贲更加不解,就算是用了什么特殊的战术,没有士卒死亡,这个还是勉强可以理解的,可毕竟是俘虏了一百五十多个人,难道在争斗的过程中竟然没有一个人受伤吗?
  “末将下令让将士们扎了数百个草人放在山林之中,而后告诉他们我带了千人来屠灭这个部落,投降或者族灭,让他们自己选。”韩信很诚恳,“然后他们就投降了。这两个部落都是如此。”
  王贲认真想了一下,很快就想通了其中的关键。
  “山林浓密易于藏身,本是我军的短处,没想到竟然被你化短为长变成了我军的优势。”王贲赞叹一声。
  第三天,韩信就凭借军功被升为了五百主,统领的士卒从一百人变成了五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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