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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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我们有妹妹了!”
  “耶耶,小妹妹漂亮吗?”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要气死隔壁的瘦竹竿,他笑我们没有妹妹,我们如今也要有了——”
  两日后,贺兰敏月被阿娘牵着上街玩,她被三个陌生的哥哥围着,顿时有些慌了。她穿着一身鹅黄色的小袄,小啾啾上扎着橘黄色纱质小花,一双大眼睛特别水灵。
  “哇,是妹妹!”
  高氏三兄弟瞬间被戳中了,他们的脑海里脑补出一种毛茸茸的小动物——
  黄毛的小鸡崽。
  小鸡崽嫩嫩的,热乎乎,多好玩啊。妹妹的手指细细的,瞅着没有二两肉,跟鸡爪子差不多。她有些害怕,哭声很清脆,跟小鸡叽叽叫似的。
  什么叫美人的“指若削葱根”“声若黄鹂”?
  抱歉,哥仨读书少,还没学到如此精妙的比喻。
  他们目不转睛地盯着鸡崽妹妹,直到高侃故意咳了两声,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高侃见着武顺的女儿,小姑娘长得可爱,他是愿意把孩子当亲生闺女看待的。
  他瞅瞅自家的三个皮肤黝黑的高大壮,再看看贺兰家白嫩嫩的姑娘。
  扪心自问,他即使和武顺再生一个女儿,小女儿很有可能没有这个姐姐肤白貌美。
  在同龄孩子当中,贺兰敏月的长相出挑,小小年纪,已经可以预见长大后的美丽。她一哭,天生能叫所有人心软。
  “月儿要叔叔抱吗?叔叔给你买糖吃,买蔗浆喝……”
  “抱,蔗浆也要。”
  贺兰敏月看了看阿娘,在阿娘鼓励的眼神中,踩着新认识的叔叔的膝盖,爬上了这位高叔叔肩膀。耶耶在的时候,未曾让她坐在肩膀上,她抱着新叔叔的脑袋,看着长安城的景色,一直咯咯地笑。
  小孩子能有什么怀心思呢?
  她现在尚且不是被称为“国姝”的魏国夫人。
  小姑娘想喝甜的,高侃选了城中最干净的饮子铺子,买了一斗蔗浆,用碗分与众人。蔗浆是甘蔗榨汁,口味清甜甘美,这种饮品在长安城非常受欢迎。
  武顺瞧他一下子买一斗,心道是不是太多了。
  一斗可足足有十几斤呢!
  “无妨,喝得完的。”高侃指了指自家三个儿子,跟她解释,“半大的小子,喝得比牛还多。”
  果不其然,高家三兄弟一碗接一碗,把蔗浆当糖水喝,一口气把一大罐蔗浆喝个精光。小小年纪有如此海量,可见日后的酒量肯定不少。
  贺兰敏月小口小口地喝着,她才喝完半碗蔗浆,意犹未尽,正想添点的时候……
  甜甜的蔗浆没了!
  “呜呜呜呜呜,阿娘,我想喝蔗浆……”
  “莫喝那么多,再喝就要尿裤子了。月儿尿裤子出丑,三个哥哥都笑话你。”
  武顺见气氛正好,哪里会让女儿撒泼再要喝的。她一边安慰着,一边抱歉地看向高侃,人家买了足足十几斤的饮子,你自己喝得慢,又怪谁?
  落在旁人的耳朵里,倒好像请客的人小气似的。
  高侃第一次带那么小的姑娘,见贺兰敏月想哭,手忙脚乱地安慰她。他不知道旁人家孩子的口味,但他知道自家这三个爱吃什么。
  他建议道:“月儿要吃古楼子吗?长安有一家古楼子做得最大,一个有三斤重,里面塞了足足一斤羊肉……”
  高氏三兄弟兴奋地说:“吃古楼子,
  耶耶,我们要吃古楼子!”
  贺兰敏月见着哥哥们都是开心的样子,点点小脑袋说“好”。
  她也想吃古楼子。
  古楼子是一种巨大的胡饼,以羊肉馅超多著称。面团用胡椒和豆豉调味,再加油酥,进火坑里烤到七成熟。这时候的羊肉汁水充沛,一点儿都不柴,一咬饼子里都是肉汁,面皮外焦里嫩,好吃得不得了。
  高侃怕小姑娘没吃够,掰了足足他巴掌那么大的分量,用碟子盛着给孩子慢慢吃。至于他家这三条饿狼,两三下就干掉一个古楼子,塞得满嘴流油。
  他不好意思地朝武顺道:“小儿无礼,让娘子见笑了。”
  “妾身以为,这样就很好。”
  武顺摇了摇头,她瞧着高家兄弟长得壮实,男孩子这样就很好。她存了让贺兰敏之学武挣爵位的心思,若是她儿子能吃得多长得高,她做梦都要笑醒呢。
  一行人逛到太阳快下山的时候,才悠悠告别。
  贺兰敏月很喜欢这个高叔叔,高叔叔把她和阿娘送到家门口,她挥着小手跟高叔叔和三个黑哥哥告别。她蹦蹦跳跳地跑到院子里,遇到一脸幽怨的亲哥。
  贺兰敏之急着问:“妹妹你到哪里去了,怎么不带我?”
  “高叔叔请我我喝蔗浆,吃古楼子。”贺兰敏月今天下午过得很快乐,她跟亲哥比划着,“哥,那个古楼子有那么大,比阿婆洗菜的盆都要大!”
  “那么好的东西,你有带回来请我吗?”
  “没带呀。”
  贺兰敏月吃得小肚子饱饱的,恨得贺兰敏之咬牙切齿。
  没带你说个毛线啊。
  骇,真是馋死他了。
  作者有话说:
  宋朝人所著的《唐语林》,对“古楼子”的描述:时豪家食次,起羊肉一斤,层布于巨胡饼,隔中以椒、豉,润以酥,入炉迫之,候肉半熟食之。
  不瞒大家,我居然馋一千多年前的羊肉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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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94章 李治不头疼(33)
  ◎武婕妤的长姐要嫁人了◎
  杨氏见武顺打扮得花枝招展, 牵着贺兰敏月要出去。
  老妇的内心不安,担心女儿的状况, 抬头问:“你这是又要出去?还要带上月儿?”大女婿去世不足周年, 武顺这番做派……当娘的觉得不对劲。
  “是二囡和圣人介绍的好人,此番去攻打突厥、生擒可汗的高将军。”武顺以为母亲偏心二妹妹,特意这样说, “高将军有平原郡公的爵位,人品又好,我不妨结识一番。”
  “他家中可有妻儿?”
  “高将军的原配已去数年, 他家有三个儿子, 大的十二,小的六岁。”
  “你且去吧,注意安全。”
  杨氏挥了挥手, 她听见是二女儿和二女婿介绍的人, 瞬间放心一半。二囡自幼有主意、会识人,比她这个当娘的和姐妹们都要强。
  不是她自夸,二囡能有如今这番造化,全是她自己挣来的,家中帮不了她。
  一门三个姐妹,都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宫中的武婕妤愿意提携三妹一家, 让郭孝慎接了卖报的生意。现在又给丧偶的长姐介绍靠谱的相亲对象,这样懂事的好姑娘到哪里找?
  “顺儿,你要多谢你二妹妹。”
  “阿娘,我晓得的。”
  武顺的笑容僵硬了一下, 终是应答下来。她叮嘱儿子贺兰敏之在家好好陪老人, 然后就带着贺兰敏月出门了。
  高侃挎着腰刀, 在街角等着呢。
  他最近和武顺处于“恋爱期”,互相对彼此进行考察评分。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需要谨慎,更何况是大家都是二婚,少了年少时的盲目和热烈,考虑的事情就更多了。
  对方对我家的孩子好不好?
  她/他的好性子是不是装的?
  她/他有没有隐瞒什么秘密?
  武顺牵着女儿,看见前方穿着玄黑色胡袍的挺拔男子,脸上的笑意真诚许多。小姑娘看到眼熟的高叔叔,笑着喊人:“高叔叔好,我见到你真高兴——”
  “月儿安好,娘子安好。”高侃对着武顺行了一礼,很顺手把小孩伸过来的手牵着,“娘子和月儿喜欢什么?你们也是来长安不久吧?”
  小孩一手牵着叔叔,一手牵着阿娘,不知道的人说不定会以为是一家三口。
  “唔……天凉了,妾身想要去衣料铺子看看,给孩子们做两身厚衣。将军家中的哥儿也该置办几套,快要入冬了。”
  武顺展现自己是“好妈妈”的一面,仿佛处处为孩子们着想。她从外地过来长安,除了带上两个娃,其余的身外之物带得并不多。她知道高侃是大方的性格,心里更满意了,她要逛街,她要买东西。
  旁边的相亲对象总是习惯性买单的。
  “甚好,某正要买点衣物,顺路。”
  高侃一愣,很快反应过来,其实他没怎么管家里三个臭小子的穿衣打扮。臭小子不讲究漂亮不漂亮,只要能保暖遮丑就行。
  老大穿完老二穿,老二穿完老三穿。
  他原配当年给老大做的厚衣,现在轮到老三穿着。衣裳的罩衣磨破了,让仆妇换罩面不换芯子,他也没见老三嫌弃。
  男孩子心大,不在乎美丑。
  可是贺兰敏月这样的小姑娘在乎啊!
  她一听到要买新衣服,笑得合不拢嘴,快乐得像一只小黄鸡。她在一家成衣铺子看上了一双红色的高缦鞋,眼巴巴地在站着不肯走。
  高缦鞋是长安城最时兴的鞋子款式,“高缦”指的是鞋头高耸的部分,瞧着和后世的尖头女鞋有相似之处。尖尖的鞋头微微翘起,两边绣上卷云、海浪、花枝、鸟兽等纹饰,非常精致。
  这是永徽年间才流行的新款,象征着大唐帝国的繁荣,人们在穿着上的要求更加精美。
  贺兰敏月抱着一双小巧的高缦鞋不放手,朱红色特别正,鞋缦绣着漂亮的白鹤,小姑娘一见就喜欢上了。她跟武顺撒娇说:“阿娘,我想要这个鞋子。”
  武顺拒绝道:“月儿,这鞋冬天冻脚呀,你穿不了的。你现在买了,来年夏天脚丫子长大,又不合脚了……”
  贺兰敏月跺了跺脚,着急道:“阿娘,可是我就想要,我不要新衣服,只要新鞋子。”
  掌柜以为这是一家三口,对着当家的男人说:“红色的染料不便宜,费了许多匹布,才染得这么正的颜色。这位老爷何不给小姐买上一双,在屋子里穿,不冷的。”
  “包起来吧。”
  高侃瞧着也觉得小红鞋漂亮,他家姑娘穿在脚上,心情那得多美。
  他,家,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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