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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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陛下一直想着褫夺太子储君之位,夺嫡这种大事,旁人避着都来不急,你倒是好,上杆子的往上凑,你是嫌命长了?”
  “你自己想死,你还想拉上这个褚家,我怎么就生出来你这么个蠢东西!”
  褚父眼里都是绝望,当初顾修说,三娘子这个性子,要好好管教,否则,以后可能会给家中招来祸患。
  可恨,当时他怎么就没太将顾修的话放进心里呢,如今将整个褚家被架在火上烤!
  可怜他半生谨小慎微,没成想,竟是被这个没脑子的女儿连累了。
  三娘子冷斥一声, “陛下想倒是想,只是想有什么用,太子殿下身后有护国公,一门六子,各个都是手握重兵威风凛凛的大将军,兰贵妃手里有什么?”
  她嫌恶的扫一眼褚父,太子说的是对的,她父亲就是个囊包,这样稳的从龙之功都不想要,真够怂的!
  再跟这个女儿多说一句都能气的死过去,褚父气的甩袖而去。
  父女两不欢而散,
  -
  十月十六,九皇子赢取镇国公府表姑娘,十里红妆,锣鼓声浩浩荡荡。
  九皇子不愧是得帝王宠爱的,大婚喜事,帝王不仅大赦天下,还要京都所有的百姓普天同庆,官衙都有免费的喜糖喜饼发放。
  余娘子领着女儿领了喜饼欢欢喜喜的回来,拍了后院的门。
  这是一幢两进的院子,如今从中间砌了一堵墙,隔成了两座小院子。
  “白娘子,你在吗?”
  一身素白棉布的沈星语打开门,三岁的糯糯举起胖乎乎的小手,小手心里一只糖,一只喜饼:“姐姐,糖糖。”
  余娘子解释:“快尝尝,皇子大婚赏的糖和喜饼,可甜了。”
  “多谢小糯糯,”虽说是盛如玥的喜糖,但给的人却不一样,沈星语捏捏糯糯肉呼呼的小脸蛋,将糖接过来,又谢大人:“婶子总想着我。”
  “谁叫你是个不爱出门的性子,”余娘子又问:“你安置的如何了?”
  余娘子是沈星语下山后租赁的房子房东。
  沈星语离开念安堂之后,先是将荷包里的溪地珍珠卖了,比起玉饰有纹理色泽,溪地珍珠常见好卖,不会有人查来源,买了珠子,又去牙行赁房子,在了解了几家房东的背景后,沈星语果断选择了余娘子家。
  孤儿寡母,这样的家庭她才敢投宿。
  而余娘子也觉得沈星语这样的弱女子更放心,两人一拍即合,契约了这房子。
  余娘子原先家中颇为殷实,只是前几年丧了夫君,留下了个小花圃,她不善经营也不善养花,这几年花圃生意越发糟糕,已经维持不下去,租赁这一半田产,便是用来抵开销。
  她为人性子柔顺,又乐于助人,沈星语不想在街上频繁露面,购置一些生活物品,但凡张口,她都乐呵呵接下。
  沈星语侧了身子过来,“都拾掇好了,娘子进来喝盏茶,尝尝我手艺。”
  余娘子便进来看看了,一间西厢房,一间抱厦,打扫的干干净净,篾帘卷了上去,一端坠着用丝绳编的崭新红福节绳,简陋的窗户上贴了干花,早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在地上映出花的影子,靠窗一只榆木几上摆了一只陶罐,陶罐里高高低低插着路边采来的野花,床上挂了薄荷绿色的帐子,窗户正对的院子里,原本枯败的几盆不值钱的花,如今都有了光彩,粉红黄白,聚在一起,云蒸霞蔚般的朝霞色。
  沈星语坐在椅子上,红泥炉的热气蒸腾,竹青色的粗瓷廉价茶壶茶杯,她纤长的手指摆弄着茶盏,袅袅白烟间,一举手一投足,说不出的好看。
  干净雅致,还是那间房子,却又给人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糯糯小胖手指着窗花,细细的声音:“花花,漂漂。”
  “是啊,好漂亮啊,”余娘子抵抵女儿的额头一下,才问道:“你这手可真巧,这窗户上怎么还能开花呢?”
  沈星语的茶已经沏好了,递过来,“这个不难,用簪花纸将花瓣的水分压干,做成干花贴上去就是,娘子若是喜欢,我帮你窗户上做几只。”
  余娘子有些不好意思,“会不会很麻烦?”
  沈星语不可能靠着首饰坐吃山空,更何况,她还要赚很多很多钱,让阿迢也过上呼奴使婢的大小姐生活呢!
  这点银子自然不够。
  她娘当年没完成的事业,她想捡起来做,余娘子手上这个濒临倒闭的花圃,就是她的第一个目标。
  她本就是要给余娘子足够的好感,让她心甘情愿将这个花圃卖给她,而她本身也不方便抛头露面,让余娘子做表面上的掌柜能给她省去许多麻烦,大大减少自己被认出来的几率。
  沈星语道:“不麻烦,你想要什么花只管拿给我,等上三五天就能压好样子。”
  “那感情好,”余娘子道:“多谢你了。”
  “婶子还跟我客气,”沈星语娇俏一笑,摸摸糯糯圆乎乎的小脑袋,小家伙啃着沈星语给她的饴糖,吃的一嘴都是口水,“糯糯这样子可爱,我喜欢。”
  俩人又聊了好一会,余娘子才带着糯糯回了自己的院子,而沈星语算着自己和阿迢约定的时辰,带了帷冒,提前去云烟寺藏匿起来。
  今日盛如玥同九皇子大婚,镇国公府办着喜事,想来顾修这个镇国公府真正的主人必然忙的不可开交,只要阿迢能出来,她一定能顺利见到她。
  -
  “阿迢姑娘出去了。”
  别院,迎亲酒宴上,九皇子拉着顾修喝着酒,双瑞进来,在顾修耳边低声禀报。
  “殿下慢喝,臣还有事。”
  顾修当即搁了酒盏,起身往外头走,任由九皇子在身后喊;“大喜之日,是有什么大喜事……”
  顾修选了一辆清油黑色马车,冒不起眼,跟的距离很远。
  袁心亦坐在马车里道:“瞧着方向像是云烟寺。”
  顾修从怀里摸出陨铁链子,拇指细细摩挲,下颚线绷的笔挺,袁心见他手背淡青经络明显,指尖微微发抖,他家大人,运筹帷幄着朝堂大事都是云淡风轻。
  在抓夫人这件事上居然紧张?
  他咳一声安慰道:“放心,咱们这一整支的便装军队远远跟着呢,只要少夫人在云烟寺出现,掘地三尺也能找出来。”
  顾修攥紧了链子,是了,她再无逃跑的可能了。
  他要将她锁在朝辉院的床上,这辈子也别想再离开一步!
  另一边,阿迢终于爬完长长的台阶来到云烟寺,今日是祈福上香的好日子,香客非常多。
  她借口自己要出恭,来到后院,来云烟寺之前,她已经在书上剪下自己想要的字拼成了话,她相中一个身形同自己相似的姑娘,递出来一颗银元宝,又指着上面的字。@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我们换衣服穿,这些钱都是你的……”
  第50章
  阿迢今日上身是丝绸白色绣荷花修身裳衣, 薄荷绿曳地长裙,丝带将腰肢掐的纤细,外罩一件仙气飘飘的云纱, 很漂亮的好衣裳,女孩子哪有不爱美的, 更何况还有十两银子的诱惑,女孩立刻同阿迢换了衣裳,两人身影差不多,从背影一看,也有七八分相似,再用帕子一掩, 遮面的团扇,腰间的斜挎包换过去,乍一看, 很容易将她当做阿迢。
  小姑娘按照阿迢的意思, 装作是为了遮阳, 团扇遮在脑袋上,只露出一点下颚线条, 外头,绿翘和绿枝两人聊着天, 一抬眼,“阿迢”的身形在侧边视线一闪而过,还未来得及看清楚脸,人已经走在她们前头, 两人没有多想, 赶忙抬脚跟上,一左一右跟在她身后。
  “阿迢”只走路不说话, 目标是人多的烧香大殿,穿过好长一段路,一只脚踏进大雄宝殿,恰好宝殿里有香客出来,她被人撞了一下,半个身子侧过来,绿翘上前一步,抓了“阿迢”的手臂一拉,面容呈现在眼前,是一张完全陌生的脸。
  “她不是阿迢。”绿枝嘴巴微张,“怎么办?”
  绿翘安抚她,“这是好事……”
  说明少夫人要出现了。
  时间回溯到一盏茶之前,真正的阿迢探出脑袋,见绿翘和绿枝将那女孩认作自己走了,她拨了长发过来,遮住大部分脸带上面纱,垂着脑袋往另一方向离开。
  这点小把戏,自然骗不了查案经验丰富的袁心,“大人,她真的有动作了……”这就意味着她真的同少夫人密谋了出逃,沈星语要出现了!
  顾修已经说不出话了,他目光死死盯着前头那个穿着灰色衫子的背影,他知道,这个身影的尽头,就会见到沈星语。
  从九月二十六,到今日十月十六,整整二十天,每到夜里,他总是控制不住想沈星语从自己身边逃跑这件事,那个时候他的心脏就揪扯在一起,像是被剜掉一块血肉,翻来覆去的疼。
  不知道什么是情爱,只会谋算人心的顾大人将这一切归结于是背叛。
  --所以他恨。
  他认为这是恨。
  是沈星语对他的背叛。
  是一个妻子对丈夫忠诚的背叛。
  她是他明媒正娶八抬大轿娶回来的妻,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朝辉院才是她一辈子都应该待的地方。
  她怎么可以逃跑呢?!
  只要跟着阿迢,很快,他就会抓到沈星语,抓到这个背叛自己的人。
  他控制不住自己,血液是烫的,像是滚在热水里,心房要被炸开是的。
  这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陌生情绪,身体和情绪都是失控的,冷静不下来,血液爆着脑门,他十五岁入大理寺,查再大的案子,向来都是冷静克制的,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也分辨不清楚。
  心脏跳动的厉害,脑子里却又自有一根叫做理智的神经分析着当下的局势。
  心脏血液涌动的多不理智,这根理智的神经就有多冷静。
  “跟上--”他说。
  “放轻脚步。”
  他目光紧紧锁着阿迢的背影,远远的,看见她进了一间厢房。
  没错了,沈星语一定在里面!
  他快步走进去,按着以往查案子的作风,他会一脚踹开这个门,这样可以直观的一眼看清楚房内的情形,身体却比脑子快一步,手已经摁上了门把。@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手握上门把的那一刻,指尖是颤的,心脏倏然一重,一瞬间,是心脏尖锐钝下去的感觉。
  --怕屋内只有阿迢一人。
  屋子里空空荡荡,只有一片灰色衣角从窗口一闪而过。
  他既而快步抬脚往屋内走。
  “有迷香,捂住口鼻。”
  是最常见的噬醉,这个香香味浓郁,很容易发现,但缺点也是优点,因为他里头含的迷香成分高,浓,故而只要一点燃,便能快速在房间里发酵,待人一发现,往往口鼻之中已经吸入。
  若是以往,顾修对这种迷香很敏感,很早就能发现,今日被分了心神,又或者,他本能的印象里,迷香这种东西,和沈星语是不可能联系到一起的。
  同迷香相关联的东西应该都是那些作奸犯科的歹人。
  沈星语相代表着的是抵足而眠,是一日三餐,是他身上的每件衣服鞋袜,她怎么会用迷香这种东西来对付他呢?
  他屏住呼吸,到底晚了一步,他没有任何犹豫,立刻抽了袁心的刀,在左手,划了一刀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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