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孟毅家在近村尾,猪肉摊在村口,这叫什么顺便。
孟毅心想着,但也知道这是老妈在闹别扭,点点头说,“行。”
又看了ives一眼,眼神示意他别闹什么幺蛾子,就不放心地走了。
ives感觉很良好,他能看出孟妈只是嘴上说说,其实没什么坏心,跟他那个亲妈完全不一样。
曹丹心带着ives走去自家菜地,边板着脸对ives道,
“昨天你刚来我们家,有些话不太好说,现在阿毅不在,我就丑话说在前头,免得以后闹不愉快。”
ives装作乖乖仔,点头乖巧道,“好的伯母,您说。”
“说实话,第一眼见你我就不太喜欢你。”曹丹心开门见山,“不关性别,你这种性格我就不喜欢,太浮躁,看着就不像能定下来生活的。”
“跟我家阿毅也不搭,阿毅吃苦耐劳,公司包吃,他也不爱花钱,一个月工资八千能攒五千下来。”
“但估计都买不起你一件衣服吧?”
ives笑着没有开口。
他赚的多,花的自然也贵,心情不好的时候一晚上能花掉几十万,但这放到孟毅身上,可能就是他一辈子攒的钱了。
曹丹心叹了口气。
“但谁叫阿毅喜欢你呢?反正跟你在一块他也不亏什么,还能让他高兴,我和他爸就索性不管了,要是栽跟头了,那也是他应得的。”
“不过我家阿毅随我,脾气比较暴躁,有时会一根筋,你多些担待。”
ives摇头道,“我觉得孟哥随您挺好的,能干又心地善良,很会照顾人,要是可以的话,我真想您也是我的妈妈。”
曹丹心听了反而有点不好意思,别扭道,“既然你跟我们家阿毅在一起,那也跟阿毅叫我妈吧。”
ives脸上的笑多了几分真心,清脆道:“妈。”
—
吃过午饭。
又开了三个多小时的车,终于回到灵城ives的家里。
没有做饭,而是点外卖。
吃饱喝足的两个人在沙发上又吃饱喝足了一次。
事后孟毅抱着ives去卫生间清理,被ives勾着又来了一次。
最后抱着ives环抱着躺在床上,孟毅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踏实和满足。
工作安定。
家人认可。
爱人在侧。
应该是人生最幸福的事了吧。
—
但ives有一个三个月魔咒。
凡跟他交往过维持过亲密关系的,从来没有超过三个月。
因为ives总是很容易腻。
新鲜感一过,就很快下头,变得敷衍和不耐烦,总想去猎艳。
这两天就是三个月期限。
孟毅难得下厨,学着菜谱在家里做好了晚饭,却接到ives说今晚要晚归,让他先睡的消息。
孟毅快睡了,他那老同学就打电话过来,说他在酒吧扫黄,看见了ives。
第167章 167.“喝交杯酒”
艾、柳、清!
不是答应他再也不去酒吧吗?
孟毅瞬间气血上涌,连拖鞋都没换,抓了外套就冲出去。
上车。
一脚油门冲到酒吧。
原本喧嚣热闹的酒吧现在安静如鸡,所有人都规规矩矩地站着,排着队等前面警察的问话和检查身份证。
ives也在队伍里。
身上的西装不是早上出门的那一套,衬衣的扣子解开了三枚,锁骨和胸膛半隐半现,在灯光下白皙嫩滑如珍珠。
他唇角勾着三分笑,金丝眼镜微微折射出一点白光,优雅而气定神闲。
排在他身后的白毛男人显然和他认识。
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还微弯腰低头过去地跟他说话,眉眼之间带着烦躁,却在ives动了动嘴唇后,消散了一些。
警察注意到了,拧眉严色,“安静,不许交头接耳。”
ives回过头端正排队,手却在那男人手背轻拍了拍,大概是安慰他不要着急。
孟毅死死地盯着ives。
视线强烈。
犹如实质。
ives察觉到了,却没有回头去看。
——每天落在ives身上的目光都有很多,欣赏的,爱慕的,嫉妒的,贪婪的,各种各样,什么都有。
他早就习惯了在聚焦在人群的生活,压根不会去注意那些视线的来源。
反而是孟毅的老同学第一个发现他来了。
“孟哥。”
老同学小跑过来,看了眼ives,有点犹豫地说,“刚我们过来的时候,嫂子在跟那几个男的在喝酒,就他后面那个白毛到红毛,而且我觉得……”
老同学竖起两根手指,“哥,我发誓我真的不是挑拨离间啊。”
“没事,你说。”
孟毅脸色阴沉,一错不错地盯着向警察交身份证的ives,
“无论我俩发生什么,最后怎么样,我都不会怪你。”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老同学挠了挠脸,“就是我觉得嫂子跟其他男人是不是有点……靠得太近了?喝酒还勾肩搭背的,还跟那个白毛勾脖子喝交杯酒。”
交、杯、酒?!
他还没跟艾柳清喝上,他就跟别人喝了?!
好!
特别好!
火气直冲天灵盖。
孟毅猛地攥紧拳头,气得差点想冲过去把那个白毛打一顿,又克制地忍住了。
孟毅心想着,但也知道这是老妈在闹别扭,点点头说,“行。”
又看了ives一眼,眼神示意他别闹什么幺蛾子,就不放心地走了。
ives感觉很良好,他能看出孟妈只是嘴上说说,其实没什么坏心,跟他那个亲妈完全不一样。
曹丹心带着ives走去自家菜地,边板着脸对ives道,
“昨天你刚来我们家,有些话不太好说,现在阿毅不在,我就丑话说在前头,免得以后闹不愉快。”
ives装作乖乖仔,点头乖巧道,“好的伯母,您说。”
“说实话,第一眼见你我就不太喜欢你。”曹丹心开门见山,“不关性别,你这种性格我就不喜欢,太浮躁,看着就不像能定下来生活的。”
“跟我家阿毅也不搭,阿毅吃苦耐劳,公司包吃,他也不爱花钱,一个月工资八千能攒五千下来。”
“但估计都买不起你一件衣服吧?”
ives笑着没有开口。
他赚的多,花的自然也贵,心情不好的时候一晚上能花掉几十万,但这放到孟毅身上,可能就是他一辈子攒的钱了。
曹丹心叹了口气。
“但谁叫阿毅喜欢你呢?反正跟你在一块他也不亏什么,还能让他高兴,我和他爸就索性不管了,要是栽跟头了,那也是他应得的。”
“不过我家阿毅随我,脾气比较暴躁,有时会一根筋,你多些担待。”
ives摇头道,“我觉得孟哥随您挺好的,能干又心地善良,很会照顾人,要是可以的话,我真想您也是我的妈妈。”
曹丹心听了反而有点不好意思,别扭道,“既然你跟我们家阿毅在一起,那也跟阿毅叫我妈吧。”
ives脸上的笑多了几分真心,清脆道:“妈。”
—
吃过午饭。
又开了三个多小时的车,终于回到灵城ives的家里。
没有做饭,而是点外卖。
吃饱喝足的两个人在沙发上又吃饱喝足了一次。
事后孟毅抱着ives去卫生间清理,被ives勾着又来了一次。
最后抱着ives环抱着躺在床上,孟毅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踏实和满足。
工作安定。
家人认可。
爱人在侧。
应该是人生最幸福的事了吧。
—
但ives有一个三个月魔咒。
凡跟他交往过维持过亲密关系的,从来没有超过三个月。
因为ives总是很容易腻。
新鲜感一过,就很快下头,变得敷衍和不耐烦,总想去猎艳。
这两天就是三个月期限。
孟毅难得下厨,学着菜谱在家里做好了晚饭,却接到ives说今晚要晚归,让他先睡的消息。
孟毅快睡了,他那老同学就打电话过来,说他在酒吧扫黄,看见了ives。
第167章 167.“喝交杯酒”
艾、柳、清!
不是答应他再也不去酒吧吗?
孟毅瞬间气血上涌,连拖鞋都没换,抓了外套就冲出去。
上车。
一脚油门冲到酒吧。
原本喧嚣热闹的酒吧现在安静如鸡,所有人都规规矩矩地站着,排着队等前面警察的问话和检查身份证。
ives也在队伍里。
身上的西装不是早上出门的那一套,衬衣的扣子解开了三枚,锁骨和胸膛半隐半现,在灯光下白皙嫩滑如珍珠。
他唇角勾着三分笑,金丝眼镜微微折射出一点白光,优雅而气定神闲。
排在他身后的白毛男人显然和他认识。
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还微弯腰低头过去地跟他说话,眉眼之间带着烦躁,却在ives动了动嘴唇后,消散了一些。
警察注意到了,拧眉严色,“安静,不许交头接耳。”
ives回过头端正排队,手却在那男人手背轻拍了拍,大概是安慰他不要着急。
孟毅死死地盯着ives。
视线强烈。
犹如实质。
ives察觉到了,却没有回头去看。
——每天落在ives身上的目光都有很多,欣赏的,爱慕的,嫉妒的,贪婪的,各种各样,什么都有。
他早就习惯了在聚焦在人群的生活,压根不会去注意那些视线的来源。
反而是孟毅的老同学第一个发现他来了。
“孟哥。”
老同学小跑过来,看了眼ives,有点犹豫地说,“刚我们过来的时候,嫂子在跟那几个男的在喝酒,就他后面那个白毛到红毛,而且我觉得……”
老同学竖起两根手指,“哥,我发誓我真的不是挑拨离间啊。”
“没事,你说。”
孟毅脸色阴沉,一错不错地盯着向警察交身份证的ives,
“无论我俩发生什么,最后怎么样,我都不会怪你。”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老同学挠了挠脸,“就是我觉得嫂子跟其他男人是不是有点……靠得太近了?喝酒还勾肩搭背的,还跟那个白毛勾脖子喝交杯酒。”
交、杯、酒?!
他还没跟艾柳清喝上,他就跟别人喝了?!
好!
特别好!
火气直冲天灵盖。
孟毅猛地攥紧拳头,气得差点想冲过去把那个白毛打一顿,又克制地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