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你打工做皇帝养我啊》作者:醉又何妨
文案:
雍朝皇族兰氏,是个有名的疯子家族。
他们拥有着生来尊贵的血统,俊美绝伦的容貌,无可比拟的智慧,以及,冷漠、残酷、疯狂、痴妄的性格。
这也注定,他们将会为了皇位相互残杀,直到胜利,或者死亡。
生来出众,不得善终。
兰奕欢上辈子是皇位争夺战的胜出者。
他成了高高在上的君主,在位年间,国家富庶,海晏河清,亲友死绝,称孤道寡。
最后殚精竭虑而死,还落得个刻薄寡恩的身后名。
好吧,好吧,死得好,老子早就不想干了!
再次睁开眼,他发现自己重生回了六岁的小皇子,还绑定了一个系统。
系统大放厥词,要辅助他当皇帝。
兰奕欢:“……这还不如让我死回去。”
他准备把系统发布的任务外包出去。
【一个合格的皇帝,要熟读四书五经。
今日任务,读圣贤书十本,任务奖励,南海贡品樱桃一碟!】
兰奕欢拉着太子的手,把当世难寻的珍贵书籍摆在他的面前。
“好好读吧!读完之后,父皇会对你刮目相看的!”
“而我,我得忙着去吃樱桃。”
这一世,兰奕欢惟愿不吃皇帝苦,只享皇帝福。
为了实现这个梦想,他决定用帝王系统培养可造之材,作为辅助他实现梦想的工具人。
*
雍朝太子虽有东宫之名,却受皇上猜忌,父子向来不和。
一日,他做了一场噩梦,梦到自己错失帝位,郁郁而终。
而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今年六岁的兰奕欢。
谋士谏言:“殿下,七皇子龙章凤姿,目光如炬,只怕野心勃勃,不可不除啊!”
对六岁小儿下手,无趣。
太子冷冷地看了一眼那个大白天还在赖床的小孩,拂袖而去。
他那时尚且不知,就是这个孩子,竟会在自己心中占据那么大的分量。
不会被他的冷脸吓跑,在他痛苦时默默陪伴,为父皇对他的不公愤然直言,还会时不时仰起笑脸告诉他:
“我最喜欢太子哥哥了。”
一句话,救赎了无数悲愤不平的日夜。
终有一日,他意识到了对方在自己心中占据的分量。
甚至胜过了……那个位置。
“我不想当皇帝了。”他告诉自己心爱的小弟,“我只要你平安快乐。”
太子丝毫没有注意到兰奕欢震惊悲愤的眼神。
直到第二天,他看见小屁孩正站在那个老跟自己作对的三弟面前殷勤谄媚——
“我最喜欢三哥哥了!”
太子:“!!!”
*
太子悟了。
要获得兰奕欢的喜欢,不是为了他放弃江山,而是要——
替他打工啊!!!
试问,谁能不爱一个“上班我来,工资你领”的替身打工人呢?
大臣们慌了。
因为他们发现,太子殿下每天上班时比以前更有激情了!
——养崽也要内卷吗?
终于,太子成功登基。
兰奕欢也认回亲生父母,恢复了身份。
登基当天,太子逾制册封兰奕欢为摄政王,封号为“宸”。
终此一朝,人人都知道,皇帝这一生清心寡欲,后宫空置,唯一的毕生挚爱,就是宸亲王。
登临此位,唯愿拱手山河讨你欢。
ps:主角并非皇室血脉,攻受没有血缘关系,身世真相揭穿之前不会发生亲密举动。
内容标签: 强强 宫廷侯爵 甜文 爽文 成长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兰奕欢 ┃ 配角:兰奕臻 ┃ 其它:预收《灵异文男主穿成恶毒炮灰后》;《朕竟已戏瘾大发》求收藏。
一句话简介:皇帝辞职后,发现自己成了团宠。
立意:春风若有怜花意,能否许我再少年。
第1章 挑灯看清骨
兰奕欢知道,他快死了。
虽然他今年只有二十五,但先天不足,再加上这些年来殚精竭虑,身体亏损太大,早已无力回天。
又或者,还是用“驾崩”二字比较贴切,毕竟,他是一国的国君。
兰奕欢是正平年间大雍皇帝的第七子,非嫡非长,但最终在皇子们夺位之战中胜出的人是他,先帝在弥留之际赞他曰“兰庭芳草,孤胆无双,吾家公子当如是”,故以玉玺传之。
他登基为帝时,只有二十岁。
登基三年,他诛杀叛党,打压外戚,将朝堂一举肃清,结束了多年的党争局面。
登基五年,他对外兴兵,重创了接连在边境作乱的游牧民族,将他们驱逐到了草原深处,外患平息,海晏河清。
至兰奕欢二十五岁生日这一日,正是中秋,天下咸伏,万国来朝,举国上下同贺陛下万寿无疆,福泽绵长。
——宫中亦是好一场盛宴。
年轻的一国之君高居上座,满眼繁华锦绣,听着人人恭维逢迎,吃的没滋没味。
美玉般的手持起琉璃杯,放到唇边,轻轻一啜。
“这酒绝对不是三十年的花雕。”
兰奕欢叹气:“超过二十九年,朕就把坛子吞了。”
象牙筷在一道菜中戳了戳,又索然无味地放到一边:“笋尖隔夜,就像啃树枝,秋白戏红娘用的不是江门白菜,十分难吃,还有这道黄焖鱼翅汤汁火候不足……不是,等等,鱼翅呢?”
旁边伺候的高广盛躬下身子,低声说:“陛下恕罪,这一道是黄焖粉丝汤。”
兰奕欢:“……倒了。”
高广盛身子躬的更低,却没动。
兰奕欢道:“你在笑,给朕抬起头来。”
高广盛不敢抬头:“皇上是圣明仁德之君,励精图治,不爱奢华,说这样的话,自然是开玩笑的。”
兰奕欢往后轻轻一倒,靠在椅背上,轻声感叹道:“可朕都是装的啊,朕好棒。”
高广盛:“……”
要不是装的好,朝堂上那帮老头子又怎么可能都站在他的一边呢?
不过如今,大概是骗人的报应来了,辛辛苦苦当上了皇帝,其实也没什么好的,这些年夙兴夜寐,兢兢业业,没少操劳,眼下人都要死了,连口顺心的饭菜都吃不着。
惨。
想起不久前太医说的话,兰奕欢轻轻咳嗽两声,高广盛拿了件披风,披在他的肩头。
他不大想吃饭,便瞧瞧底下的人。
昔日熟悉的面孔越来越少了。
太后只在开宴的时候吃了皇上敬的一杯酒,便早早离席,满朝都知道,在先帝未去时,还是贵妃的太后便不喜欢这个次子,所以谁也没敢多说什么。
大皇子三皇子昔日谋逆被羁押天牢,皆已身亡,四皇子早夭,五皇子是皇上的同母兄长,陪着太后回宫叙话,六皇子谨小慎微,这等热闹场合皆称病避席,八皇子被发配去看守皇陵。
这就是皇家的命运。
而他作为胜利者坐在明堂上,却总觉得自己的双脚踩在一片血泊里,腥而冷的血气永远萦绕在鼻端。
有人曾慈爱地叫他欢儿,有人曾欣喜地叫他七弟,有人曾崇敬地叫他殿下,也有人曾憎恨无比,咬牙切齿地大喝他的名字“兰奕欢”……
而现如今,不管喜怒爱恨,都再无人唤他,他只剩下一个称呼,就是皇上。
——等等,下面其实还有个能作伴的。
兰奕欢突然想起一件事,转着手里的酒杯道:“高广盛,前几日李尚书同朕说,他家女儿瞧中思王了,央朕赐婚。你去与他说,思王难得回京城一趟,让他自己问吧,思王若是也有意,朕便在这宴上赐婚。”
思王,就是他的二皇兄兰奕臻,也是曾经的太子。
他昔年外出边关征战,收到皇上病危的消息,本来想往回赶,谁料路上碰见了山洪,就耽搁住了。
足足与京城断了三个月的联系之后,太子以及其麾下大军才脱险返程,皇位已经旁落。
他抵达京城的那一日,恰好是兰奕欢的登基大典。
文案:
雍朝皇族兰氏,是个有名的疯子家族。
他们拥有着生来尊贵的血统,俊美绝伦的容貌,无可比拟的智慧,以及,冷漠、残酷、疯狂、痴妄的性格。
这也注定,他们将会为了皇位相互残杀,直到胜利,或者死亡。
生来出众,不得善终。
兰奕欢上辈子是皇位争夺战的胜出者。
他成了高高在上的君主,在位年间,国家富庶,海晏河清,亲友死绝,称孤道寡。
最后殚精竭虑而死,还落得个刻薄寡恩的身后名。
好吧,好吧,死得好,老子早就不想干了!
再次睁开眼,他发现自己重生回了六岁的小皇子,还绑定了一个系统。
系统大放厥词,要辅助他当皇帝。
兰奕欢:“……这还不如让我死回去。”
他准备把系统发布的任务外包出去。
【一个合格的皇帝,要熟读四书五经。
今日任务,读圣贤书十本,任务奖励,南海贡品樱桃一碟!】
兰奕欢拉着太子的手,把当世难寻的珍贵书籍摆在他的面前。
“好好读吧!读完之后,父皇会对你刮目相看的!”
“而我,我得忙着去吃樱桃。”
这一世,兰奕欢惟愿不吃皇帝苦,只享皇帝福。
为了实现这个梦想,他决定用帝王系统培养可造之材,作为辅助他实现梦想的工具人。
*
雍朝太子虽有东宫之名,却受皇上猜忌,父子向来不和。
一日,他做了一场噩梦,梦到自己错失帝位,郁郁而终。
而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今年六岁的兰奕欢。
谋士谏言:“殿下,七皇子龙章凤姿,目光如炬,只怕野心勃勃,不可不除啊!”
对六岁小儿下手,无趣。
太子冷冷地看了一眼那个大白天还在赖床的小孩,拂袖而去。
他那时尚且不知,就是这个孩子,竟会在自己心中占据那么大的分量。
不会被他的冷脸吓跑,在他痛苦时默默陪伴,为父皇对他的不公愤然直言,还会时不时仰起笑脸告诉他:
“我最喜欢太子哥哥了。”
一句话,救赎了无数悲愤不平的日夜。
终有一日,他意识到了对方在自己心中占据的分量。
甚至胜过了……那个位置。
“我不想当皇帝了。”他告诉自己心爱的小弟,“我只要你平安快乐。”
太子丝毫没有注意到兰奕欢震惊悲愤的眼神。
直到第二天,他看见小屁孩正站在那个老跟自己作对的三弟面前殷勤谄媚——
“我最喜欢三哥哥了!”
太子:“!!!”
*
太子悟了。
要获得兰奕欢的喜欢,不是为了他放弃江山,而是要——
替他打工啊!!!
试问,谁能不爱一个“上班我来,工资你领”的替身打工人呢?
大臣们慌了。
因为他们发现,太子殿下每天上班时比以前更有激情了!
——养崽也要内卷吗?
终于,太子成功登基。
兰奕欢也认回亲生父母,恢复了身份。
登基当天,太子逾制册封兰奕欢为摄政王,封号为“宸”。
终此一朝,人人都知道,皇帝这一生清心寡欲,后宫空置,唯一的毕生挚爱,就是宸亲王。
登临此位,唯愿拱手山河讨你欢。
ps:主角并非皇室血脉,攻受没有血缘关系,身世真相揭穿之前不会发生亲密举动。
内容标签: 强强 宫廷侯爵 甜文 爽文 成长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兰奕欢 ┃ 配角:兰奕臻 ┃ 其它:预收《灵异文男主穿成恶毒炮灰后》;《朕竟已戏瘾大发》求收藏。
一句话简介:皇帝辞职后,发现自己成了团宠。
立意:春风若有怜花意,能否许我再少年。
第1章 挑灯看清骨
兰奕欢知道,他快死了。
虽然他今年只有二十五,但先天不足,再加上这些年来殚精竭虑,身体亏损太大,早已无力回天。
又或者,还是用“驾崩”二字比较贴切,毕竟,他是一国的国君。
兰奕欢是正平年间大雍皇帝的第七子,非嫡非长,但最终在皇子们夺位之战中胜出的人是他,先帝在弥留之际赞他曰“兰庭芳草,孤胆无双,吾家公子当如是”,故以玉玺传之。
他登基为帝时,只有二十岁。
登基三年,他诛杀叛党,打压外戚,将朝堂一举肃清,结束了多年的党争局面。
登基五年,他对外兴兵,重创了接连在边境作乱的游牧民族,将他们驱逐到了草原深处,外患平息,海晏河清。
至兰奕欢二十五岁生日这一日,正是中秋,天下咸伏,万国来朝,举国上下同贺陛下万寿无疆,福泽绵长。
——宫中亦是好一场盛宴。
年轻的一国之君高居上座,满眼繁华锦绣,听着人人恭维逢迎,吃的没滋没味。
美玉般的手持起琉璃杯,放到唇边,轻轻一啜。
“这酒绝对不是三十年的花雕。”
兰奕欢叹气:“超过二十九年,朕就把坛子吞了。”
象牙筷在一道菜中戳了戳,又索然无味地放到一边:“笋尖隔夜,就像啃树枝,秋白戏红娘用的不是江门白菜,十分难吃,还有这道黄焖鱼翅汤汁火候不足……不是,等等,鱼翅呢?”
旁边伺候的高广盛躬下身子,低声说:“陛下恕罪,这一道是黄焖粉丝汤。”
兰奕欢:“……倒了。”
高广盛身子躬的更低,却没动。
兰奕欢道:“你在笑,给朕抬起头来。”
高广盛不敢抬头:“皇上是圣明仁德之君,励精图治,不爱奢华,说这样的话,自然是开玩笑的。”
兰奕欢往后轻轻一倒,靠在椅背上,轻声感叹道:“可朕都是装的啊,朕好棒。”
高广盛:“……”
要不是装的好,朝堂上那帮老头子又怎么可能都站在他的一边呢?
不过如今,大概是骗人的报应来了,辛辛苦苦当上了皇帝,其实也没什么好的,这些年夙兴夜寐,兢兢业业,没少操劳,眼下人都要死了,连口顺心的饭菜都吃不着。
惨。
想起不久前太医说的话,兰奕欢轻轻咳嗽两声,高广盛拿了件披风,披在他的肩头。
他不大想吃饭,便瞧瞧底下的人。
昔日熟悉的面孔越来越少了。
太后只在开宴的时候吃了皇上敬的一杯酒,便早早离席,满朝都知道,在先帝未去时,还是贵妃的太后便不喜欢这个次子,所以谁也没敢多说什么。
大皇子三皇子昔日谋逆被羁押天牢,皆已身亡,四皇子早夭,五皇子是皇上的同母兄长,陪着太后回宫叙话,六皇子谨小慎微,这等热闹场合皆称病避席,八皇子被发配去看守皇陵。
这就是皇家的命运。
而他作为胜利者坐在明堂上,却总觉得自己的双脚踩在一片血泊里,腥而冷的血气永远萦绕在鼻端。
有人曾慈爱地叫他欢儿,有人曾欣喜地叫他七弟,有人曾崇敬地叫他殿下,也有人曾憎恨无比,咬牙切齿地大喝他的名字“兰奕欢”……
而现如今,不管喜怒爱恨,都再无人唤他,他只剩下一个称呼,就是皇上。
——等等,下面其实还有个能作伴的。
兰奕欢突然想起一件事,转着手里的酒杯道:“高广盛,前几日李尚书同朕说,他家女儿瞧中思王了,央朕赐婚。你去与他说,思王难得回京城一趟,让他自己问吧,思王若是也有意,朕便在这宴上赐婚。”
思王,就是他的二皇兄兰奕臻,也是曾经的太子。
他昔年外出边关征战,收到皇上病危的消息,本来想往回赶,谁料路上碰见了山洪,就耽搁住了。
足足与京城断了三个月的联系之后,太子以及其麾下大军才脱险返程,皇位已经旁落。
他抵达京城的那一日,恰好是兰奕欢的登基大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