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节
让人厌恶的声音终于静谧下来。
那人瞥了他一眼,吐了口吐沫道:“真特娘的晦气!”
然后将他撞开,开始寻觅下一处目标。
“切!神气什么?你抢的钱指不定还没我多呢!”
等那人走远之后,他也恶狠狠的吐了一口。
又看了看地上已无声息的孩子,无奈的耸了耸肩膀。
其实他是不怎么喜欢杀人的。
最开始杀几个也就算了,一直杀有什么好的呢?
血溅在衣服上,那不脏了么!
还黏糊糊的,烦死了。
可有一次他好心放跑一个人,那人眨眼间又被一个同伴拦下,同伴只是剁了那人三根手指头,那人便拿出了好大一团的银子!
那可是一团银子啊!!!
若被他拿回家,还能多添上几头牛呢!
狗日的大月刁民,爷好心放你一条命你不给钱,别人剁你几根手指头就把钱给人家!
这可就不能怪他了!
果然,学了这么一手之后,他的包裹很快就丰厚起来。
最开始只是想要买一大片地。
后来觉得可以再添几头牛。
既然地和牛都有了,为什么不能再要一个大宅子呢?
那些猪狗一般的大月刁民都能住的上好的阁楼,凭什么他不行?
后来他又见到了那些官老爷们娶的妻妾。
那个美啊……比隔壁村里最漂亮的那个寡妇还要再好看十倍!
不不不,一百倍!
那肌肤摸起来比豆腐还要嫩些,连声音都比乡下的老娘们好听的多!
只是死的实在太快,不够尽兴。
但没关系,只要他抢到的钱够多,也肯定能像是那些老爷一样,娶个比隔壁村最漂亮的寡妇再漂亮一百倍的漂亮娘们!
这些想法当然很好,但都需要钱。
‘当初就不该放跑那个王八蛋的!’
每一次失去挣一笔机会的时候,他总会忍不住想起自己一时善心所错过的一大团银子。
真亏啊……那本该是他的!
动作要快些了,这座城剩下的人可不多,不赶紧捡着这个机会再捞一笔,以后怎么过上好日子呢?
冲向下一处的脚步,便越发迅捷起来。
……
一双眼睛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很多人都以为,所谓的屠城,就是把一个城里的所有人全都给杀光。
如果真是一刀砍死,那倒也未偿不是一种解脱。
可惜啊,真正的屠城,远比那要残酷的多。
士卒们不是杀人狂魔,就算真有杀心的,杀那么几个、几十个也就差不多了,一直砍人也很累的!
只是杀人,又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的好处,何必一直去做呢?
顺便而已。
真正让他们在乎的,是钱财。
一点银子,可以买些米。
一捧银子,可以买很多的肉。
一大团银子,可以考虑买个好的房子。
士卒都挺穷的,不然怎么会在最底层与人厮杀搏命,裤腰带勒在脖子上呢?
所以啊,为了自己以后过的好一些,屠城什么的才不要紧。
找钱要紧!
第一日的时候,士卒还只是成群结队,挨家挨户的砸门,给点看的过去的银子也就算了。
那是最开始,他们还没有品出味儿来,杀了几个人后便可以说得上温柔。
甚至有些不肯给钱财的,也只是持刀恐吓,却一般不会伤人。
这个时候,城中的人还有很多。
但到了第二日,索要的财物便已经太少,少到没眼看。
城中的富户只有那么多,滋润的了几个人?
士卒太多了,彼此之间又不能刀兵相向,一旦逮到,定斩不饶。
那还能怎么办呢?
僧多粥少,慢慢悠悠的索要财物,别人满身都是战利品,自己揣着俩口袋?
你不抢,别人抢;你不杀,别人杀。
那就大开杀戒!
事实证明,直接以杀人作为威胁,并且切实的实施之后,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聚拢到被主动藏匿起来的财物。
很多人都靠第二日的大开杀戒发了大财。
反应慢一些的士卒,回过神来的时候,整个城池都差不多被洗了一遍。
不过没关系,人还有活着的!
总有人还敢偷偷藏着点,努努力也能掏出来。
金银财宝自不必说,妇人好看的衣物也必须脱下,幼儿若是带着银链子,自然也逃脱不得,刮地三尺不过如此。
到了第三日,绝大多数人真没钱了,只要想尽办法将自己藏起来,努力藏的严严实实。
城虽大,能藏人的地方却不多。
还有些原本的自己人为了活命,还会供出去本已藏的妥善之人,甚至是主动寻觅。
当连这样都没办法拿到让人满意的钱财之后,士卒们会将男人和没有什么姿色的女人屠戮一空。
而剩下的那些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子,就会被汇聚到一起,她们也是财物的一种。
当然,也不要觉得她们活着是一件幸事,她们所要面对和经历的,也绝不仅仅只是所谓的肉欲。
亲眼见证到这一切,或许才能明白什么叫做人间炼狱。
那双眼睛的主人低下头来,颤抖着从怀中取出毛笔和纸张。
没有墨。
于是他蹲下身,毛笔尖在地面上轻轻点了点。
奋笔疾书。
红色好似朱砂却又更加鲜红,乃至泛着浓紫的字迹缓缓浮现。
【……二妾皆散发露肉,足深入泥中没胫,一妾犹抱一女,卒鞭而掷之泥中,旋即驱走。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蹶,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行过一沟一池,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
写着写着,他顿了下来。
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去结尾这一切呢?
迟疑了一瞬,他又毫不犹豫的书写下去。
【其间见闻无文字可表,万般血泪化书信一封。】
【信呈巨子,墨者速来!!!】
第115章 为天下先
士卒如潮水般冲杀着,数个云梯已经架好。
不断有士卒登先而上,在城墙上占据一席之地。
稀稀拉拉的箭雨偶尔自城墙内抛射而下,相比于数量庞大的军队来说,便好似被蚊子给叮了一口,无关痛痒。
大青总指挥使刘轩启乘坐在高头大马之上,看着又一座摇摇欲坠的城池即将落入手中,嘴角勾勒出一丝讥讽的笑意。
他的头盔上插着三根色彩显眼,迎风招展的不知名鸟翎,其赤红如火,夺目似钻,遥遥看去,像是三根被烧的通红的香。
有快马疾驰而来,赶至他的身旁的通报。
“禀报指挥使,大越、大祈和大雍的人马来信,让我们动作快些。”
传信兵所带来的消息却与眼前的这座城池的战事无关。
是啊,这座城池即将易主,哪里还需要什么特别注意的地方?
真正值得关心的是联军总体的战略。
自张启瀚被他斩杀之后,四国联军兵锋所向,无往不胜!
为了最快速度取得最大的战果,联军当然要分头行动,要赶在大月庙堂收到消息,做出应对之前拿下最为丰硕的果实,为接下来的持续战斗做好准备。
只是相比于其余三国的不断推进,大青这边的速度就显得慢了很多。
毕竟占据一座城池就屠一座城池的话,还真挺需要时间的。
那人瞥了他一眼,吐了口吐沫道:“真特娘的晦气!”
然后将他撞开,开始寻觅下一处目标。
“切!神气什么?你抢的钱指不定还没我多呢!”
等那人走远之后,他也恶狠狠的吐了一口。
又看了看地上已无声息的孩子,无奈的耸了耸肩膀。
其实他是不怎么喜欢杀人的。
最开始杀几个也就算了,一直杀有什么好的呢?
血溅在衣服上,那不脏了么!
还黏糊糊的,烦死了。
可有一次他好心放跑一个人,那人眨眼间又被一个同伴拦下,同伴只是剁了那人三根手指头,那人便拿出了好大一团的银子!
那可是一团银子啊!!!
若被他拿回家,还能多添上几头牛呢!
狗日的大月刁民,爷好心放你一条命你不给钱,别人剁你几根手指头就把钱给人家!
这可就不能怪他了!
果然,学了这么一手之后,他的包裹很快就丰厚起来。
最开始只是想要买一大片地。
后来觉得可以再添几头牛。
既然地和牛都有了,为什么不能再要一个大宅子呢?
那些猪狗一般的大月刁民都能住的上好的阁楼,凭什么他不行?
后来他又见到了那些官老爷们娶的妻妾。
那个美啊……比隔壁村里最漂亮的那个寡妇还要再好看十倍!
不不不,一百倍!
那肌肤摸起来比豆腐还要嫩些,连声音都比乡下的老娘们好听的多!
只是死的实在太快,不够尽兴。
但没关系,只要他抢到的钱够多,也肯定能像是那些老爷一样,娶个比隔壁村最漂亮的寡妇再漂亮一百倍的漂亮娘们!
这些想法当然很好,但都需要钱。
‘当初就不该放跑那个王八蛋的!’
每一次失去挣一笔机会的时候,他总会忍不住想起自己一时善心所错过的一大团银子。
真亏啊……那本该是他的!
动作要快些了,这座城剩下的人可不多,不赶紧捡着这个机会再捞一笔,以后怎么过上好日子呢?
冲向下一处的脚步,便越发迅捷起来。
……
一双眼睛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很多人都以为,所谓的屠城,就是把一个城里的所有人全都给杀光。
如果真是一刀砍死,那倒也未偿不是一种解脱。
可惜啊,真正的屠城,远比那要残酷的多。
士卒们不是杀人狂魔,就算真有杀心的,杀那么几个、几十个也就差不多了,一直砍人也很累的!
只是杀人,又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的好处,何必一直去做呢?
顺便而已。
真正让他们在乎的,是钱财。
一点银子,可以买些米。
一捧银子,可以买很多的肉。
一大团银子,可以考虑买个好的房子。
士卒都挺穷的,不然怎么会在最底层与人厮杀搏命,裤腰带勒在脖子上呢?
所以啊,为了自己以后过的好一些,屠城什么的才不要紧。
找钱要紧!
第一日的时候,士卒还只是成群结队,挨家挨户的砸门,给点看的过去的银子也就算了。
那是最开始,他们还没有品出味儿来,杀了几个人后便可以说得上温柔。
甚至有些不肯给钱财的,也只是持刀恐吓,却一般不会伤人。
这个时候,城中的人还有很多。
但到了第二日,索要的财物便已经太少,少到没眼看。
城中的富户只有那么多,滋润的了几个人?
士卒太多了,彼此之间又不能刀兵相向,一旦逮到,定斩不饶。
那还能怎么办呢?
僧多粥少,慢慢悠悠的索要财物,别人满身都是战利品,自己揣着俩口袋?
你不抢,别人抢;你不杀,别人杀。
那就大开杀戒!
事实证明,直接以杀人作为威胁,并且切实的实施之后,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聚拢到被主动藏匿起来的财物。
很多人都靠第二日的大开杀戒发了大财。
反应慢一些的士卒,回过神来的时候,整个城池都差不多被洗了一遍。
不过没关系,人还有活着的!
总有人还敢偷偷藏着点,努努力也能掏出来。
金银财宝自不必说,妇人好看的衣物也必须脱下,幼儿若是带着银链子,自然也逃脱不得,刮地三尺不过如此。
到了第三日,绝大多数人真没钱了,只要想尽办法将自己藏起来,努力藏的严严实实。
城虽大,能藏人的地方却不多。
还有些原本的自己人为了活命,还会供出去本已藏的妥善之人,甚至是主动寻觅。
当连这样都没办法拿到让人满意的钱财之后,士卒们会将男人和没有什么姿色的女人屠戮一空。
而剩下的那些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子,就会被汇聚到一起,她们也是财物的一种。
当然,也不要觉得她们活着是一件幸事,她们所要面对和经历的,也绝不仅仅只是所谓的肉欲。
亲眼见证到这一切,或许才能明白什么叫做人间炼狱。
那双眼睛的主人低下头来,颤抖着从怀中取出毛笔和纸张。
没有墨。
于是他蹲下身,毛笔尖在地面上轻轻点了点。
奋笔疾书。
红色好似朱砂却又更加鲜红,乃至泛着浓紫的字迹缓缓浮现。
【……二妾皆散发露肉,足深入泥中没胫,一妾犹抱一女,卒鞭而掷之泥中,旋即驱走。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蹶,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行过一沟一池,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
写着写着,他顿了下来。
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去结尾这一切呢?
迟疑了一瞬,他又毫不犹豫的书写下去。
【其间见闻无文字可表,万般血泪化书信一封。】
【信呈巨子,墨者速来!!!】
第115章 为天下先
士卒如潮水般冲杀着,数个云梯已经架好。
不断有士卒登先而上,在城墙上占据一席之地。
稀稀拉拉的箭雨偶尔自城墙内抛射而下,相比于数量庞大的军队来说,便好似被蚊子给叮了一口,无关痛痒。
大青总指挥使刘轩启乘坐在高头大马之上,看着又一座摇摇欲坠的城池即将落入手中,嘴角勾勒出一丝讥讽的笑意。
他的头盔上插着三根色彩显眼,迎风招展的不知名鸟翎,其赤红如火,夺目似钻,遥遥看去,像是三根被烧的通红的香。
有快马疾驰而来,赶至他的身旁的通报。
“禀报指挥使,大越、大祈和大雍的人马来信,让我们动作快些。”
传信兵所带来的消息却与眼前的这座城池的战事无关。
是啊,这座城池即将易主,哪里还需要什么特别注意的地方?
真正值得关心的是联军总体的战略。
自张启瀚被他斩杀之后,四国联军兵锋所向,无往不胜!
为了最快速度取得最大的战果,联军当然要分头行动,要赶在大月庙堂收到消息,做出应对之前拿下最为丰硕的果实,为接下来的持续战斗做好准备。
只是相比于其余三国的不断推进,大青这边的速度就显得慢了很多。
毕竟占据一座城池就屠一座城池的话,还真挺需要时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