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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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家正在为女儿的婚事热热闹闹的准备着。
  沈家,一大家子也都没闲着。
  沈莞昨天陪着王艳梅他们去了朱家,当天晚上没走成,又赶上今天收拾房子,于是她决定晚上再回新房子,先去给王艳梅帮忙。
  在沈老爷子年轻的时候,继承了沈家老祖宗留下来的房子,整体是一个大院子,房子则有六间。
  后来,老爷子沈国栋跟沈国良长大了,考虑到孩子们要成家立业,于是就给两个儿子分了家。
  沈国栋结婚早,分到了三间房,他跟王艳梅紧跟着就生了沈政,没过两年又生了沈涛,一家四口人住三间屋,其实也足够了。
  奈何两口子都想儿女双全,于是决定再生个闺女,也为了第三个孩子,在院子里又多盖了一间房子。
  没成想最后生下来是个儿子,两口子即便看着呱呱落地的沈莞稀罕的不行,也只能认命,不敢再赌了。
  三个儿子,能不能养活得起都是个问题,要是再添一个,那就算把他们俩榨干,也不能保证给每个儿子都娶上媳妇。
  好在让沈国栋跟王艳梅欣慰的是,三个儿子都被他们养育得很勤快,没长成歪瓜裂枣,到了年纪就都去为国家出力,还能养活他们自己,攒够了盖房子的钱。
  王艳梅带着沈莞跟一众邻居女眷收拾旧屋,沈国栋则带着村里的男人们量地,商量采买材料,准备在年后就动工,尽量看能不能赶在结婚前,将房子给盖起来。
  王艳梅等人忙活完了,看了看时间,觉得差不多了,便开始催促沈国栋还有两个儿子,到朱家去正式下聘礼。
  既然是下聘礼,那肯定得正式,沈家老爷子岁数大了,腿脚不利索,那就沈家所有人集体都去,还有左右前后院关系不错的邻居,去了既能撑场面,又能做一个见证,只要把排场给做足就行了。
  至于为什么是快要太阳落山的时候去呢?
  就是为了讨一个寓意,两个年轻人成了家,能够相伴到最后的时候。
  ……
  去朱家的路上,一大群人,都穿着体面,男人们肩头扛着米、面、各种花样礼品层出不穷。
  沈政跟陆霆霄的肩头上扛着的才是重量级的。
  是整整的半只猪。
  按照当地的习俗,若小伙子想要求娶谁家的姑娘,必须要买猪肉,可以是猪后腿,也可以是肋骨,多少按照心意来就好。
  送到了女方家,若他们收了,就代表着收下了离娘肉。
  寓意女子是母亲的心头肉,男方带走了母亲的心头肉,就要用一块肉,去弥补给女孩子的母亲。
  总之,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走在求亲的路上,场面别提多热闹了。
  而自打下聘的队伍进村,沈国良就要敲响铜锣,并且再大喊一声:“平洼村沈家三公子,上门求娶朱家千金,下聘喽。”
  就这样,从下聘的队伍进村的那一刻,朱家村的老少爷们,孩童老妪,还是围在一起闲唠嗑的妇女,都热闹的围了上来。
  更多的人随着相亲的队伍来到了朱家。
  朱家父母早就穿着整齐的在大门口等候多时了,看见沈家弄了这么大的牌面,两口子面上有了光,笑得露出一排大白牙!
  “叔,姨,我来给翠花下聘礼了。”
  沈松身上穿着军装,虽然只是普通的常服,外面套了件军绿色棉大衣,可是他在人群中看起来,就是最靓的仔。
  他先是跪在地上,给朱家父母磕了三个响头。
  随即就朝朱翠花看去。
  朱翠花穿着一件红色的大棉袄,并不是手工做的,而是在商场里面买的那种,头发高高的梳起了一个马尾辫,肉嘟嘟的小脸儿带着点儿天然的婴儿肥,她本来就长得白,在红棉袄的衬托下,她的脸根本就不用涂烟粉,就好看的让人移不开眼睛。
  “咯咯,霆宵你看,翠花穿了一件大红,我小哥一身绿,标准的红花配绿叶!”沈莞被这喜庆的气氛感染,不由得跟陆霆霄说起了悄悄话。
  陆霆霄在沈松磕完头,就跟沈政将猪肉送到院子里去了。
  这会儿他抱着肩膀,悠闲的站在一边看着沈朱两家人,在亲戚的见证下走流程。
  正起劲儿呢,听着媳妇儿这话……
  他眉角轻轻的皱了起来。
  “咋?你跟我结婚的时候不也是这样,还笑话人家?”
  沈莞:“……”
  好家伙,她脑海里只有一些关于原主的模糊记忆,上哪儿记得那么清楚,下聘的时候穿了啥衣服!
  沈莞以为自己不说话,陆霆霄就作罢了。
  没想到下一秒,旁边就传来男人凉飕飕的话音:“哎呀,我还记得,我去给内谁下聘的时候,那脸板的,恨不得直接拿扫把给我请出去。”
  沈莞突然就抱住陆霆霄的胳膊,右手用力,在上面狠狠拧了一把。
  “过去的事儿你还提?故意的是不是?”
  沈莞这一下其实并没有用力,但陆霆霄依然配合她,做出很疼的夸张表情。
  “媳妇儿,你倒是轻点儿啊,掐的我好疼。”
  “少来了你!”沈莞笑望着面前的男子,心想,如果可以,她如何不想,亲自嫁给他一次。
  第348章 媳妇的关心
  沈莞已经跟陆霆霄结过婚,哪怕是原主代替她举行了婚礼,再跟他结一次婚的愿望,显然都不能成真。
  不过对于这个来到这里,就是自己丈夫的男人。
  在经历过分分合合,在喜欢上对方,认清彼此的真心后,相互约定长相厮守,已经足够弥补她内心中的遗憾。
  她在掐完了男人后,抱住他胳膊,娇笑着将自己拥进他怀里,共同见证着家人的幸福,又何尝不是一种难得的体验。
  在经历过一系列的规矩后,沈松给朱翠花的下聘仪式完成。
  接下来,就是两家人坐下来商讨真正结婚的日子了。
  沈国栋给朱家人的建议是:“我们打算过完年就立马盖房子,大概半个月,房子就能盖好了,亲家看看,要不要在那之后选个日子,给俩孩子办婚礼,咱们两家都敞敞亮亮的,大办一回?”
  沈家的诚意都到这儿了,朱家自然没有什么说辞。
  “那行,看好的事儿就交给你们吧,啥时候办喜事,还得你们家说了算。”朱母笑着,代替朱家人答应了。
  沈国栋顿时满面红光,当众对前来围观的人宣布:“在场的父老乡亲们,我们沈家的小儿子沈松,今天正式跟朱家闺女,朱翠花订婚,婚期就定在年后,稍后喜帖会挨家给大伙送过去,到时候,请大伙去家里吃酒。”
  “好啊!”
  “好!”
  “恭喜恭喜!”
  “恭喜了,翠花她妈,翠花可是找了个好人家,瞧瞧那小伙子长得,可真俊!”
  父老乡亲围着两家人送祝福,沈、朱两家人自是笑的合不拢嘴,一个个都面上有光。
  与众位父老乡亲寒暄过后,天黑透了,沈家也不在多留,告别后,偌大的下聘队伍任务完成,成群结队的人开始往回返。
  沈莞跟陆霆霄在经过新房子的时候,停了下来。
  连续在娘家住了两天,现在沈松与朱翠花的婚礼也板上钉钉了,两个人的任务完成,也该回到自己的小家,踏踏实实的过小日子。
  ……
  冬天气温一天比一天低,尤其快到了年底,正是大寒,天气最冷的时候。
  齐莹带着两个孩子早早的睡了,大门从里面上了锁,陆霆霄凭借卓越的身手,跳过了墙头,翻到了院子里,给沈莞打开了大门。
  沈莞进门后,两人重新给大门落了锁。
  然后手挽着手进屋,陆霆霄不用她说,就自顾去打来热水,给她洗脸洗手。
  最后趁着水温还热乎,陆霆霄帮她脱了鞋,在水里泡泡脚。
  并且还挽起了袖子,给她轻轻的按摩脚踝。
  “今天走了一小天儿,脚疼了吧?”
  “还好。”
  如果换做原来的世界,沈莞走这么远的路,肯定要娇滴滴的抱怨辛苦的。
  但是来到这个世界后,时代不同了,她那套赚钱的方式完全就不顶用,必须依靠双手,双脚来达成她的事业。
  从一开始的不适应,到渐渐习惯,这样的生活方式,反而让她觉得踏实。
  “你也累了,就别按了,给我拿手巾擦擦脚。”
  “好。”陆霆霄对她有求必应,去拿了毛巾过来,给她插脚的时候,恨不得精细到每一根脚指头,都擦拭的干干净净。
  “好了,你坐这儿。”沈莞拍拍床边。
  陆霆霄笑着说:“你不是怕冷吗,快点躺下吧。”
  “我不冷,你坐下。”深挖拉着他的胳膊站起来,让他坐在床边,随即自己穿上鞋子,端着水盆去倒水。
  很快,她打了一盆清水回来,里头对了热水,温度刚刚好。
  她拿过毛巾打湿,准备给男人擦脸。
  却被陆霆霄躲了过去。
  “我自己来。”
  “不准动,我今天就想伺候你。”沈莞倔强的将他手按回去。
  陆霆霄好笑的看着她,难得,媳妇儿有这份心,他咋可能不识相?
  他规规矩矩的坐在床边,任由沈莞用毛巾在他脸上褥了一通,而后抬起他的手,学着他的模样,将每一根手指都擦拭干净。
  然后握着细细端详。
  陆霆霄的手……怎么说呢。
  很修长,但也很结实,五指关节有棱有角,但是又不那么分明。
  而最让沈莞震撼的,是他手掌中那一层茧子,只在特定的区域形成,乃是长时间握枪训练留下来的。
  沈莞光是看着,就能够回忆起,这双手,在她身上游走时,那明显的感觉。
  不禁,心跳有些加快。
  她微微仰着头,看着男人温润的目光,那么柔和,似乎揉碎了的宠溺,混着她的倒影,忽明忽暗的火花,在其中绽放、跳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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